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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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的通知
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号
各区、县物价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0号)规定,制定《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备注:清洁卫生服务:未配备电梯的项目费用不受影响,不予扣除费用;内墙粉刷、外檐清洗的频次、标
准由双方另行约定,费用按实结算,由业主分摊。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下达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物价[1997]141号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下达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物价[1997]141号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下达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下达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物价〔1997〕141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收费秩序,保障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文明小区经费问题的通知》(深府[1997]244号)精神,现将《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市商品住宅、商住楼、写字楼、工业小区等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收费管理。

政府福利房、微利房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服务费按市政府深府[1997]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含安全文明小区经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道路、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等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内容如下:(一)清洁卫生管理。

负责小区(大厦)包括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二)除“四害”消杀服务。

代表住(用)户与除“四害”专业消杀队伍签订协议,监督做好除“四害”消杀服务工作。

(三)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对小区(大厦)管理范围内的花、木、草地进行定期修剪、施肥,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

(四)治安防范。

管理处24小时值班,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值班,维护小区(大厦)的公共秩序。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10•【字号】成发改收费[2012]1345号•【施行日期】201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5号)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房管局(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发改委、市房管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1344号)。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市物业服务等级划分、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市)县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应按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以下简称《标准》)和市房管局、市质监局《关于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成房发〔2012〕1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的,收费标准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原则上在不高于中心城区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三、物业服务机构提供一至四级物业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须按照相对应的等级收费标准执行。

四、拟采用五级物业服务标准的住宅物业小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在进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或签署协议选聘核准表之前,持《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核准及收费标准备案表》(以下简称《核准备案表》)以及规定需提交的材料向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核准。

05-法规-08年-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05-法规-08年-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文件长发改经营联[2008]17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物价局(价格主管部门)、物业办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长发改经营联[2006] 345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近两年物业服务与收费现状,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依据《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有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在征求50%以上业主同意后,代表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内容在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

收费标准确定后,在一个月内,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资质、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成本构成材料及业主意见材料等到市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价格备案。

2、无业主委员会住宅小区(包括前期物业介入)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区的建设规模、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成本等,参照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标准,核定临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按临时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3、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通过协商,难以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双方应向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核定收费标准的书面申请。

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价格构成核定收费标准。

成价费〔2007〕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7〕268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

成价费〔2007〕268号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市)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统称物业服务企业,下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二、市和各区(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按不同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的,预收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住宅建筑区划内的非住宅物业,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及将住宅改变为非住宅使用的物业,其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成都市物价局会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调整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了《成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1)规定的一、二、三、四级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供需双方根据公布的政府指导价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通知-莆政综〔2016〕27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通知-莆政综〔2016〕27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通知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指导价的通知莆政综〔2016〕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5〕3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莆政综〔2014〕1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行为,体现质价相符的原则,引导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5〕31号)的有关规定,本通知所指的住宅不含别墅。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本通知所指的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即:在开发商交付房屋之后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或以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三、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分为五个标准。

即:基础服务标准,清洁卫生标准,秩序维护标准,绿化养护标准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五个方面。

四、莆田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适用于莆田市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公布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公布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

公布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关于公布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价〔2004〕136号各镇(区)规划建设办、房地产管理所,各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企业:为了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22号)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了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东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共分四级,具体等级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二、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计收,含税金)说明如下:1、本通知公布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为最高价格,下浮不限。

2、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不超过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

3、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包含以下部分: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电梯的运行、维修和运行电费(不包二次供水加压电费);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与生活垃圾处理费;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⑥办公费用;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4、住宅物业有二次加压设施进行供水管理的,在市物价局审定当地镇区的供水到户价格基础上,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

5、本政府指导价中的别墅是指有高、低层公寓型和别墅型的混合型住宅物业。

三、物业服务收费具体管理规定按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转发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价[2004]135号)执行。

四、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必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

济南市物价局文件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济价费字〔2012〕76号关于公布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各县(市)、区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价费字〔2012〕75号)文件精神,在山东省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地方标准普通住宅类《物业服务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制定了《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两部分,公共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

等级越高,服务标准越高,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越高。

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包括电梯的维护、运行服务标准和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的维护、运行服务标准。

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不分等级。

物业管理区域内封闭运行的太阳能热水、中水处理、直饮水、地源热泵等设施设备,以实际管理、运行及维护等成本为基础,通过合同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各县(市)、长清区可参照执行。

(《济南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见附件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及高新区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

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与等级标准相对应,包括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电梯维护和运行费以及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费三部分。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所能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选择物业服务等级,在对应的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通过合同约定具体物业收费标准。

各县(市)、长清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其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各有关单位:目前,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种朝阳行业,覆盖着南宁市住宅区的每个角落。

随着物业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极大促进了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

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近期召开的全区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对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和管理形式。

(一)直管公房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结合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对多层、高层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最高限价,具体是:1、综合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每月:住宅 0.80元;空置房按住宅标准的50%计收。

2、停车场内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类别临时(元/辆·次)过夜(元/辆·次)月票(元/辆·月)车型室外室内室外室内室外室内自行车0.10.20.30.5810摩托车0.30.510.53035小型汽车356880100大型汽车581012100120物业管理公司在上述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报市物价局批准后核发《收费许可证》。

招投标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不得突破最高限价。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待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自行取消。

(三)后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住宅区(除直管公房住宅区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当事人根据双方达成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规定等协议签订服务合同,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关于印发《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的通知

关于印发《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的通知

关于印发《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
标准》等的通知
泉价[2011]126号
泉州市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增加物业服务行为的透明度,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0]267号)精神,市物价局、住建局重新修订了《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及《泉州市区物业服务内容与等级指导对照表》。

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2年 2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附件二:《泉州市区物业服务内容与等级指导对照表》
市物价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2
附件2:
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内容与等级指导对照表。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规范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规范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规范DB物业服务规范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公布实施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规范前言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治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治理局、深圳市物业治理协会。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要紧起草人:李倩、陈海铭、曹阳、饶杰、冼峰、廖小斌、刘双乐。

深圳市物业服务规范1范畴本规范规定了物业服务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综合服务、建筑物共有部分爱护、共用设施设备爱护、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爱护等的服务规范及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内的一般住宅、写字楼、工业用房等物业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舞依照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379号令«物业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标准GB1912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建设部CJJ27-2005«都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建设部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建设部建住房[2006]3号«电梯应急指南»;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3]1864号«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治理方法的通知»;建设部2004年132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都市供水水质治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2007年164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治理企业资质治理方法〉的决定»;建设部建住房[2000]008号«全国物业治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那么»;建设部2002年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治理方法»;建设部建城[1997]21号«都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建设部建城[1996]542号«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治理的规定»;中物协[2003]1号«物业治理服务等级标准»;深圳市人民政府2007年57号令«深圳经济特区物业治理条例»;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治理局[2006]18号«深圳市物业治理服务收费治理规定»;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治理局[2007]1号«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物业服务区域已建成并已交付业主使用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工业厂房、学校、医院、政府办公楼等及其建筑物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和场地等组成的统一物业服务区域。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的通知
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1号
各区、县物价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发改价房地〔2009〕1100号)规定,制定《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备注:清洁卫生服务:未配备电梯的项目费用不受影响,不予扣除费用;内墙粉刷、外檐清洗的频次、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费用按实结算,由业主分摊。

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

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等的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建设局):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试行)等的通知》(榕价房[2007]4号)试行期已满,根据省市相关物业法规政策精神,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对物业服务内容进行了修订与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正式公布《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此次公布的《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主要是完善物业等级服务内容,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

等级服务内容增加了物业人均服务面积,修订并完善了物业小区安防、消防等相关内容。

三、《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人员配置等情况分为四个等级,服务内容包括综合服务标准、公共秩序维护、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保洁及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六个方面。

具体物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榕价房[2007]3号)规定在物业前期服务合同(协议)中确定。

四、原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合同期已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确需调整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应当经物业服务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以上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原榕价房[2007]4号文规定的试行期顺延至2009年7月31日止。

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一级)一、收费标准:类别收费标准多层住宅 0. 66-0.88元/平方米小高层带电梯住宅(8层及以下) 1.21-1.43元/平方米高层带电梯住宅(9层及以上,不含100米及以上超高层) 1.32-1.76元/平方米二、物业服务标准:(一)综合服务标准1、小区设管理处,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0226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20226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关于印发《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的通知
泉价[2011]126号
泉州市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
收费行为,增加物业服务行为的透明度,保障物业服务企业
和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
价服[2010]267号)精神,市物价局、住建局重新修订了《泉
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及《泉州市区物业服务
内容与等级指导对照表》。

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附件二:《泉州市区物业服务内容与等级指导对照表》
市物价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单位:元/月.m2
附件2:
泉州市区住宅物业服务内容与等级指导对照表。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发改委、市房管局关于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各区(市)县发改局(经发局)、物价局、房管局(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机构: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其他管理人(以下统称物业服务机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

二、市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业主与物业服务机构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计费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四、普通商品住宅(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计费方式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房管局依据物业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及经济发展水平,按照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分级定价的原则制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价规〔2007〕1号各物价分局、各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284号)以及《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精神,结合深圳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住宅物业(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制定应依据《指导标准》。

别墅(包括独立别墅、连体别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制定收费标准时可参考《指导标准》。

二、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维护等五项;各项目的收费等级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级,等级从高到低,最高为一级,最低为五级。

具体见《指导标准》(附件1)。

三、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各服务项目的一个等级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所选等级收费标准的总和。

在选择服务项目等级时,综合管理项目所选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清洁卫生项目及公共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指导标准》中各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各项目管理成本、税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或利润构成。

计价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住宅物业(不含别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建设单位与其所选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指导标准》协商确定并与物业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如提供《指导标准》中最高服务等级未涵盖的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收费标准需突破《指导标准》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的(高层3.9元/m2.月,多层1.3元/m2.月),物业建设单位应在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前3个月,向市物价局提出核定价格的申请,市物价局审核论证后核定该物业的收费标准,作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或协议的最高收费标准。

《泉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

《泉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

《泉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doc 关于印发《泉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等的通知泉价[2009]110号中心市区各物业企业:《泉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执行两年来~对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增加物业服务行为的透明度~保障物业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起到较好的作用。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泉政文[2009]197号,精神~市物价局、市房管局重新修订了《泉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及《泉州市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级别对照表》。

本通知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泉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附件二:《泉州市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级别对照表》二??九年十二月一日泉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2单位:元/月.m服务等级收费标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准住宅类型多层住宅 0(30以下 0.30—0.40 0.40—0.50 0.50—0.60 0.60—0.700(70以下 0.70—0.90 0.90—1.10 1.10—1.30 1.30—1.60 带电梯住宅同类住宅的同类住宅的同类住宅的同类住宅的同类住宅的写字楼 1.5倍 1.5倍 1.5倍 1.5倍 1.5倍店面 0.80以下 0.80--1.00 1.00 1.00 1.00 说明:带电梯住宅收费标准不含电梯电费分摊,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核定为2元/平方米。

泉州市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级别对照表区别项目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专门接待区域,办公设备、管理处设置不设置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配置一般设备场所规范,办公设备齐全网络设施齐全持有上岗证书,三年经验,持有上岗证书,一年经理经持有上岗证书,二年以上经管理人员要求持有上岗证书持有上岗证书着工装佩工牌验,着工装佩工牌理经验,着工装佩工牌周一至周五管理处接待周业务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指定地点接待周一至周日管理处接待每日8小时业务接待每日12小时业务接待六日指定地点接待24小时处理报修,任何报修半小时内处理,对业主或急修半小时处理,一般修理急修半小时处理,一般修理使用人投诉24小时完成,综合二天完成,对业主或使用人一天完成,对业主或使用人急修一小时处理,一般修理每年与业主沟通面积不低管理急修三小时处理,一般修理投诉三天完成,每年与业主投诉24小时完成,每年与二天完成,对业主或使用人于小区住户的90%,制定工三天完成,对业主或使用人沟通面积不低于小区住户业主沟通面积不低于小区投诉五天完成,每年与业主作计划,建立内部管理、考投诉七天完成,每年与业主的60%,制定工作计划,建住户的80%,制定工作计日常管理与服务沟通面积不低于小区住户核制度,制定装修管理制沟通面积不低于小区住户立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制划,建立内部管理、考核制的50%,制定工作计划,建度,提供五种以上特约服务的30%,建立设备档案、业定装修管理制度,提供二种度,制定装修管理制度,提立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建和便民服务,建立健全维修主资料档案以上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和便立设备档案、业主资料档案资金管理制度,运用计算机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民服务,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每半年组织二次以上织一次活动管理制度,运用计算机管理社区活动,每年进行二次满意情况测评每日清扫,门厅每日清扫二每日循环清扫,墙面无灰每日清扫,电梯门厅每周拖每日清扫,电梯门厅每日清次,地面每日拖洗一次,大地面隔日清扫,无垃圾堆积尘,大堂、门厅花岗石每月洗二次扫二次,隔日拖洗堂、门厅花岗石每二个月保保养一次养一次楼内清洁楼梯扶手、栏杆、窗公共每半月擦抹一次每半月擦抹一次每周擦抹一次每周擦抹二次每日擦抹一次卫生台区域消防栓、指示牌等公每月擦抹一次每半月擦抹一次每周擦抹一次每周擦抹二次每日擦抹一次共设施天花板、公共灯具每半年除尘一次每半年除尘一次每季除尘一次每月除尘一次每半月除尘一次区别项目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每年擦拭三次,底层门厅玻每二个月擦拭一次,底层门每月擦拭一次,门厅玻璃每每半月擦拭一次,门厅玻璃门、窗等玻璃保持洁净、光亮璃每二个月擦拭一次厅玻璃每月擦拭一次月二次每周一次每季清扫一次,天台、内天天台、屋顶半年清扫一次每月清扫至少一次以上保持清洁、无垃圾保持清洁、无垃圾楼内井每月清扫一次公共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早晚垃圾收集自行投放自行投放区域二次以上二次定时清理二次每日循环保洁,操作板每日每日擦拭一次以上,每月对电梯轿厢每次擦拭一次每日擦拭一次以上每日擦拭一次以上消毒一次,每半月对电梯门电梯门壁打蜡一次壁打蜡一次道路每日清扫二次,绿地每道路每日清扫二次以上,生每日循环保洁,地面垃圾滞道路地面、绿地、明道路每日清扫一次,明沟每道路每日清扫二次,绿地每日一次,明沟每半月清扫一活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二留时间不超过一小时,明沟清洁沟月清扫一次日一次,明沟每周清扫二次次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每日清扫一次卫生公共灯具、宣传栏、公共灯具每季擦抹一次,宣公共灯具每季清扫一次,宣每周擦抹一次每周擦抹一次每日擦抹一次小品等传栏每月擦抹一次传栏、小品每半月擦抹一次楼外每日清扫一次以上,设有灭生活垃圾封闭存放,垃圾房先进的垃圾处理方式,对垃垃圾箱(房) 每周清扫一次以上公共蝇装置每日冲洗一次圾厢循环保洁区域每周二次打捞漂浮物,定期水景打捞漂浮物,定期投放药剂投放药剂每日清理一次,每月冲洗一每日清理二次,每半月冲洗果皮箱、垃圾桶随时清理擦拭次一次每季喷洒药水,每半年灭鼠每季喷洒药水,每半年灭鼠每季喷洒药水,每半年灭鼠每月喷洒药水,每半年灭鼠每月喷洒药水一次,每半年消毒灭害一次一次一次一次灭鼠一次专职保安人员,45周岁以专职保安人员,55周岁以专职保安人员,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80%以上,专职保安人员,着工装佩工专职保安人员,着工装佩工下人员占总数70%以上,着下人员占总数60%以上,着熟悉、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秩序人员要求牌,会使用消防器材牌,会使用消防器材工装佩工牌,配备对讲装工装佩工牌,配备对讲装应急预案,着工装佩工牌,维护置,会使用消防、物防设备置,会使用消防、物防设备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安全护卫器械项目内容区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主出入口双人值勤,6:守,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守,有交接班记录,进出车主出入口双人值勤,立岗时秩序门岗记录,阻止未经许可的外来00--20:00立岗,有交接班导,阻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辆进行管理疏导,阻止外来间不少于一小时,进出车辆维护人员进入小区,对车辆进行记录和外来车辆记录,对进小区人员随意进入小区进行管理和疏导管理疏导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每二小时巡查一次,手持巡每二小时巡查一次,手持巡白天巡逻不少于四次,夜间白天每二小时巡逻一次,夜更采集器,监控中心有巡更更采集器,重点部位应设巡巡逻岗不定时巡逻重点部位巡逻四次,有巡逻间每一小时巡逻一次,有巡记录,接到火警后五分钟到更点,接到火警后三分钟到记录,逻记录达现场,异常情况五分钟内达现场,异常情况三分钟内赶赴现场赶赴现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象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录象监控,24小时开通,有专监控,24小时开通,有人人驻守注视并传达信息,监如具备技防设施应24小时驻守注视并传达信息,有火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技防设施和救助无设施配置尽量设置技防设施开通,有人驻守并注视传达警、警情应急预案,每年组安人员三分钟内赶赴现场,信息织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应急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演习案,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演习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设立指示牌和地标,有专职驶有规定路线,有专职人员设立指示牌,车辆基本停放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设置简易交通标志,车辆停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有停车点,停放有序,收费在规定的范围内,及时处理车事宜,收费管理的车库应放有序,收费管理的车库宜,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5车辆管理关里的车库(棚)24小时停放不规范现象,收费管理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库 (棚)24小时有专人管理,小时有专人管理,车库内配有专人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内配置道闸和录象监视,墙场地整洁,有照明置道闸和录象监视,墙面按理,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面按要求设立标志,照明、要求设立标志,照明、消防消防器械配置齐全器械配置齐全每年除草三遍以上,切边整修剪年普修二遍以上年普修四遍以上草坪平整,草高不超过8cm 草坪平整,草高不超过6cm 理一次以上区别项目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年普除杂草四遍以上,杂草年普除杂草五遍以上,杂草年普除杂草七遍以上,杂草及时清除杂草,做到基本无清杂草每年除草三遍以上面积不大于8% 面积不大于6% 面积不大于5% 杂草无明显缺水枯黄,积水有排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证有保证有效供水,低洼及时整常年保持有效供水,草地充灌、排水及时灌溉,保证有效供水除效供水平分生长,有覆沙调整草坪适时适量施有机复合肥二施肥每年普施有机肥一遍每年施肥二遍以上到三遍病虫害防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绿草如茵,斑秃黄萎低于其他于5% 5%乔、灌木每年修剪二遍以乔、灌木每年适时修剪一乔、灌木每年修剪二遍以乔、灌木每年修剪三遍以乔、灌木每年修剪三遍以上,无二级枯枝,篱、球年次,篱、球年修剪二遍以上,上,篱、球年修剪三遍以上,上,无枯枝,篱、球年修剪上,无枯枝,篱、球、造型修剪修剪不少于四遍,地被、攀地被、攀缘植物每年修剪一地被、攀缘植物每年修剪不不少于五遍,地被、攀缘植植物按实际修剪,地被、攀缘植物每年修剪不少于二次以上少于二次物每年修剪不少于三次缘植物每年修剪三次以上绿化次日常年除草不少于三遍,控制大中耕除草、松土年除草四次以上年除草五次以上适时除草,土壤疏松常年土壤疏松通透,无杂草养护面积杂草发生根据实际适时施肥,每年普根据实际适时施肥,每年普根据实际适时施肥,每年普树木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一遍施基肥一遍,部分花灌木增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施基肥不少于一遍,花灌木施追肥一次增追施肥一次增追施复合肥二遍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预防为主,生态治理,各类病虫害防治年喷药不少于二次年喷药不少于二次低于10% 低于5% 病虫害发生低于5%扶正加固及时扶正、抢救及时扶正、加固及时扶正、加固基本无倾斜基本无倾斜乔灌木生长良好,花灌木基乔灌木生长良好,花灌木按乔灌木生长健壮,花灌木按其他本开花,缺枝、空挡不明显时开花结果,无缺枝、空挡时开花结果,无缺枝、空挡一年有三次以上花卉布置,一年有四次以上花卉布置,布置一年有二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四季有花灌、排水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区别项目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补种缺枝倒伏不超过十处缺枝倒伏不超过五处缺枝倒伏及时补种及时清除枯萎的落叶、垃及时清除杂草,每年施基肥花坛修剪、施肥保持花卉生长良好圾,每年施基肥一次,每次一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绿化花境布置前施复合肥一次一次,盛花期追肥适量病虫害防治及时防治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每年一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每年一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每年一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每年二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房屋结构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损坏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损坏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损坏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损坏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损坏安排修理并告知业主安排修理并告知业主安排修理并告知业主安排修理并告知业主安排修理并告知业主每半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每半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每半月一次巡视楼内公共每周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每天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门窗部位门窗,保持完好,关闭部位门窗,保持完好,关闭部位门窗,保持完好,关闭位门窗,保持完好,关闭正窗,保持完好,关闭正常无正常正常正常常异常声响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楼内地面、顶面、地平整不起壳,无缺损,墙面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提出修补平整,有缺损及时提出修补平整,有缺损及时提出修补共用面修补应保持与原墙面材质平整不起壳,无缺损方案方案方案部一致公共位、每季一次对泄水沟、排水管每月一次对泄水沟、排水管部位共用每半年一次对泄水沟、排水每半年一次对泄水沟、排水道进行清扫、疏通,每半年道进行清扫、疏通,每半年设施管道、排水沟、化粪每半年一次对泄水沟、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化粪管道进行清扫、疏通,化粪检查一次屋顶,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屋顶,化粪池每周设备池管道进行清扫、疏通池每季检查一次,适时清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检查一次,每半年清掏一检查一次,每半年清掏一掏,无溢满,保持畅通一次,无溢满,保持畅通次,无溢满,保持畅通次,无溢满,保持畅通每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每月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围墙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无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无明显锈蚀明显锈蚀每月一次巡视街坊路面等,每月一次巡视街坊路面等,每月一次巡视街坊路面等,每半月一次巡视街坊路面每周一次巡视街坊路面等,道路、场地等要求不积水,窨井不漫溢,要求不积水,窨井不漫溢,要求不积水,窨井不漫溢,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路发现损坏及时修复,路面基健身设施可正常使用健身设施可正常使用健身设施可正常使用面基本平整无积水本平整无积水区别项目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每周二次以上巡查,发现损每日一次巡查,发现损坏立休闲椅、室外健身设坏立即修复,保证设施的安即修复,保证设施的安全使施等全使用用公共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维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维护部位设施,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设施,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维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维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维护安全标志散提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散提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设施设施设施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完整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以上,每季一次对泵房进行以上,每季一次对泵房进行每月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每月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每月对供水设备检查三次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除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共用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水泵,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水泵,每年定期二次清洗水供水部普通/变频水泵油,每年一次对泵房进行除油,每季一次对泵房进行除油,每季一次对泵房进行除箱、蓄水池,高层房屋每年箱、蓄水池,高层房屋每年系统位、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锈、油漆,每年保养一次水二次测压减压阀,水箱、蓄二次测压减压阀,水箱、蓄共用泵泵泵水池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水池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设施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设备并完好并完好每天二次检查污水泵、排出每天二次检查污水泵、排出每年二次全面维护污水处每年二次全面维护污水处每年二次全面维护污水处排水泵,每年二次全面维护污水泵,每年二次全面维护污水二次生化处理理系统,控制柜电气性能完理系统,控制柜电气性能完理系统,控制柜电气性能完系统处理系统,每年清洗暴气机处理系统,每年清洗暴气机好好好空气滤网二次空气滤网二次每周二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及时修复损坏物件,小区内及时修复损坏物件,小区内每月二次巡检公共照明设每周一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物件,保持楼公灯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备,修复损坏物件备,修复损坏物件道灯、街坊灯95%以上的亮公共98%以上 99%以上灯率照明景观灯、节日彩灯、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大堂吊灯等 98%以上 99%以上区别项目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每日一次对室内外公共电每日一次对室内外公共电每月一次对室内外公共电每月一次对室内外公共电每月一次对室内外公共电气柜进行巡检、保养,每月气柜进行巡检、保养,每月公共电气柜气柜进行巡检、保养,每年气柜进行巡检、保养,每年气柜进行巡检、保养,每年一次、每年一次对电气安全一次、每年一次对电气安全一次对电气安全进行检查一次对电气安全进行检查一次对电气安全进行检查进行保养、检查进行保养、检查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2、消防栓证其运行正常;2、消防栓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各种配件完好;3、每天检各种配件完好;3、每天检证其运行正常;2、消防栓证其运行正常;2、消防栓证其运行正常;2、消防栓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共用正常;4、每年试验一次探正常;4、每年试验一次探各种配件完好;3、每半年各种配件完好;3、每半年各种配件完好;3、每半年部消防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位、系统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共用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材能随时有效使用;4、按材能随时有效使用;5、按材能随时有效使用;6、按设施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一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一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一设备当调换;5、每半年检查一当调换;5、每半年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新或充压新或充压新或充压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6、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6、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18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19避雷设施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每年二次检查避雷装置层以上的楼宇应每年测试层以上的楼宇应每年测试一次一次不定期检查、保养,保持使不定期检查、保养,保持使不定期检查、保养,保持使电子防盗门用正常用正常用正常区别项目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不定期进行调试和保养,保不定期进行调试和保养,保证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证25小时运行正常,对讲楼宇对讲系统主机选呼功能正常,语音清主机选呼功能正常,语音清晰,各功能正常晰,各功能正常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周界报警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各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各功能正常功能正常弱电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共用证25小时正常运行,清楚证24小时正常运行,清楚部监视系统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和显示出入人员和车辆,图象位、车辆的车牌号,录象功能正保留一周以上共用常设施设备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间,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电子巡更养,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养,巡更时间、地点、人员等数据的显示、归档等功能等数据的显示、归档等功能正常正常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等附属设施,损坏及时水泵等附属设施,损坏及时其他水景(动力) 修复,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修复,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价服字〔2014〕67号 2014年5月16日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12〕215、并价服字〔201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三: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附件四: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五: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项目(一)基本要求等级内容与标准五级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10小时,其它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做到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广州市物价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穗价〔2022〕101 号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引导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形成公平、合理的商议定价机制以及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满足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多样性需求,我们制定了《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将住宅物业服务分为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等五项服务,并根据服务内容、要求不同分为五个服务等级。

各项服务可以选择相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

物业服务费为五项服务收费的总和。

二、《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供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商议确定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商议约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时,结合本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三、本通知从 202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二○一○年七月十三日服务内容参考分级服务收费标准参考 (元/平方米 ·月) 有电 无电 梯 梯收费构成参考基本服务项 目(一)综合管理服务1. 服务与被服务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 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3. 有完善的管理方案,员工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0.8 0.55 业主(用户)资料保密制度、员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等制度健全;4. 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5. 管理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行为规范。

1. 设置管理处,办公地点有专门的业主或者使用人接待场所,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2. 周一至周日每天不少于 12 小时在管理处或者专门的接待场所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 24 小时热线电话服务;3. 对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的投诉在 24 小时内答复;4. 物业服务经理具备上岗资格,并有 2 年以上物业服务经理任职经历;5. 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6. 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 4 次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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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深价规〔2007〕1号
各物价分局、各区建设局(住宅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284号)以及《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精神,结合深圳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宅物业(不含别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制定应依据《指导标准》。

别墅(包括独立别墅、连体别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制定收费标准时可参考《指导标准》。

二、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分为综合管理、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维护等五项;各项目的收费等级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级,等级从高到低,最高为一级,最低为五级。

具体见《指导标准》(附件1)。

三、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各服务项目的一个等级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所选等级收费标准的总和。

在选择服务项目等级时,综合管理项目所选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清洁卫生项目及公共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指导标准》中各项目的收费标准,由各项目管理成本、税金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或利润构成。

计价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住宅物业(不含别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建设单位与其所选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指导标准》协商确定并与物业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如提供《指导标准》中最高服务等级未涵盖的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收费标准需突破《指导标准》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的(高层3.9元/m2.月,多层1.3元/m2.月),物业建设单位应在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前3个月,向市物价局提出核定价格的申请,市物价局审核论证后核定该物业的收费标准,作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或协议的最高收费标准。

未经市物价局核定的,不得超出《指导标准》的最高收费标准。

建设单位提出核定价格的申请报告,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物业基本情况;
(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拟定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成本测算资料。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交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价分局备案。

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超出《指导标准》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的,应提交市物价局的审核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各物价分局应建立物业服务收费的电子文档,对已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录入电子文档,并将电子数据每年年底前汇总上报市物价局。

六、本通知实施后开始物业服务并收费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实施前,物业建设单位已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

本通知实施时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但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约定收费标准前,可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本指导标准调整收费标准。

七、对于因物业本身的法律地位或业主的法律身份或业主长期无法联系等问题,无法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如老住宅区、原农村物业等,需确定、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可由区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参考指导标准协商确定。

八、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2年。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住宅局《关于下达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深物价[1997]141号)、《关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深价[2000]41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深价联字[2006]18号)中有关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形式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
1.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2.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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