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治癌医生假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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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假药案案例分析

山东聊城假药案案例分析

山东聊城假药案案例分析摘要:药品作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对维护人类健康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药品质量问题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同时我国法律对药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也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一经上映,各界人士对“境外药品”是否是假药的问题就争论不休。

近日,山东聊城发生了一起因医生推荐境外抗癌药品而被食药监局鉴定假药的案件,引起了医疗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通过对聊城假药案的争论焦点进行分析,探讨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认定问题,以期对未来的案件处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聊城假药案;境外仿制药;销售一、案情及争议点(一)案情回顾2018年4月,王合禹进入聊城市肿瘤医院治疗癌症。

7月份,王合禹的病情有所好转,但膀胱癌却愈发严重,王玉青多次找陈医生询问治疗办法。

于是陈医生推荐了一种印度仿制抗癌药“卡博替尼”,建议其可以试试服用。

王玉青找不到购买渠道,陈医生便将购买过此药的患者家属王清伟联系方式给她,让其自己联系购买。

王清伟曾经从段某处购买过印度仿制的“卡博替尼”治疗父亲的癌症,后父亲化疗效果好,一直没有用到此代购的药物,在陈宗祥的说清下,也为了病友互助,王清伟13000元把药让给了王玉青,多出的400元后来成了王清伟“卖”假药的证据。

8月份,王玉青的父亲开始服用“卡博替尼”,后来王玉青找段某购买了第二瓶,由于王合禹病情出现反复,于是停止服用此药,11月,王合禹死亡。

王玉青认为父亲的死亡与陈宗祥推荐的“卡博替尼”有关,要求追究陈宗祥与王清伟的责任。

(二)争议点聊城假药案一经发生就引发了法律学者的讨论,经过查阅资料,总结出案情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一、代购的印度公司生产的仿制药“卡博替尼”是否为“假药”。

二、陈医生推荐“假药”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三、王清伟转卖药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了销售假药罪?二、争议点分析(一)“卡博替尼”是否是“假药”?对于本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卡博替尼”,在今年1月14日,食药监局出具了《卡博替尼的认定意见书》:依据《药品管理法》认定,本案药品“卡博替尼”按假药论处。

2022假药案例沈玉法

2022假药案例沈玉法

2022假药案例沈玉法4.1万余套。

其间,牛某某与同案被告人张某某在山东省单县以向针管内灌装生理盐水的方式生产假冒九价疫苗,再通过商标粘贴、托盘塑封等工艺,共生产假冒九价疫苗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牛某某、张某某共同生产、销售假疫苗的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牛某某、张某某生产、销售金额达120余万元,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疫苗,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牛某某系主犯,张某某系从犯,对张某某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据此,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典型意义疫苗是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的生物制品,属于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人瘤病毒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居民自愿接种,目前市面上有三种,包括二价、四价和九价,其中九价疫苗是可预防人瘤病毒种类最多的疫苗,最佳接种年龄为16至26岁。

本案中,二被告人以针管灌装生理盐水的方式生产、销售假冒九价人瘤病毒疫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形,应认定为假药。

此类犯罪不仅使消费者支付高价却无法得到相应的免疫效果,部分消费者还因此错过了最佳接种年龄和时机,社会危害严重,应依法严惩。

对广大消费者而言,要到正规医疗机构接种疫苗,以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案例二:高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黑作坊”将中药和西药混合研磨成粉冒充纯中药销售简要案情2018年至2020年9月,被告人高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东省普宁市南亨里其住所内,用中药材首乌、甘草、大茴和西药溴已新、土霉素片、复方甘草片、磷酸氢钙咀嚼片、醋酸泼尼松、马来酸氯苯那敏等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研磨成粉,并雇佣被告人李某将药粉分包、包装为成品。

胡某良、张某红诈骗案

胡某良、张某红诈骗案

胡某良、张某红诈骗案
文章属性
•【案由】诈骗罪
•【审理法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一审
正文
胡某良、张某红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9年上半年起,被告人胡某良利用系血友病患者身份,伙同他人使用本人及其他血友病患者的医保卡,在多家医院以医保报销的方式虚开血友病治疗药物百因止,后在全国血友病群发布卖药广告,将药物以1折至2折左右不等的价格出售牟利。

张某红明知胡某良所出售药物系通过医保报销方式虚开所得,仍协助胡某良前往医院开药,并按照胡某良的要求将药物以快递方式邮寄给各地买家。

胡某良、张某红非法获利40万余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00万元以上。

胡某良、张某红退缴非法获利40万元。

【刑事诉讼过程】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胡某良、张某红犯诈骗罪提起公诉。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良、张某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在共同犯罪中,胡某良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某红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胡某良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胡某良、张某红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依法认定胡某良、张某红犯诈骗罪,判处胡某良有期徒刑十
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张某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判决已生效。

农村中突然出现了这么多传统医学假博士汇总之一

农村中突然出现了这么多传统医学假博士汇总之一

连张悟本都不如的另类猩猩人类假博士群落大曝台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CHINESE MEDICINE YAN JIU YUAN)是由香港政府批准(注册号:50441836-001-03-09-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综合中医药学研究院。

旨为弘扬中医药,造福全人类,提高中医药业务水平,使中医药学为人类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本院东南亚总部秘书处位于香港九龙旺角道33号凯途发展大厦7楼04室(根据上面提供的地址,记者以某专家的名义提出办理博士;电话:(852)27935511“您好!请问您是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吗?”“是的,”“请问贵院能办博士学位证吗?”“可以”,“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交照片4张,费用3万,论文一篇,十五个工作日发证。

”“你们的博士的名誉而是荣誉,”“这要问院长,反正我们能办。

”“可是你们发的什么都没有只有“xxx博士”这能是博士吗?你们也不考试,也不评审?这么快就能办下了,比我们中国的身份证办理都快。

”“那你要什么办才好呢?你如果要办久的,就三月给你不就得了,可怕你们又着急的,”“你们是经过什么地方批准的呢?。

喂。

喂。

挂电话了”为了这我们又派人去了香港,根本没有什么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后来找政府一问,说我们上当了,是虚构的机构,是骗子贯用的手法。

现在我们来看看骗子的猎物吧!1:假博士余和平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传统医学博士:中国安徽省石台县余和平先生。

证书编号:2111153208100569(是个没有行医资格的乡村医生)2:假博士乐武平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传统医学博士:中国江西省东乡县乐武平先生。

证书编号:21111532081005663:假博士陈陶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传统医学博士: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春善堂诊所陈陶先生。

证书编号:21111532081005684:假博士张延祥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传统医学博士:中国广东省珠海市张延祥先生。

证书编号:2111153208100610(是个江湖郎中)5:假博士宋国宪世界中医药学研究院传统医学博士:中国湖北利川市宋国宪先生。

揭秘职业试药人:5天赚5000-但宁愿没有试过药

揭秘职业试药人:5天赚5000-但宁愿没有试过药

揭秘职业试药人:5天赚5000 但宁愿没有试过药10月31日,北京某三甲医院内,招募中介查看受试者身份证。

几乎很少有人知道,在我们的周围有一个似乎有些神秘的群体:他们中有的身体健康,却以身“试药”,换取每月数千甚至上万元的报酬;有的身患重病、经济拮据,为了多一份生的希望,从而成为新药试验的“小白鼠”。

“都把袖子撸上去,检查针眼”,11月3日,在北京某大型医院药物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外,二十余名受试者排成四队,等待护士检查。

“这是前两天入职体检抽血留下的针眼”,受试者杨雪(化名)非常紧张,害怕不被选中。

毕竟,“5天5000元”的药物试验很有吸引力。

我国每年都有大量新药上市,几乎每天都有药物临床试验进行。

这些药在动物身上试过毒性后,便开始在健康人身上测试安全性,之后在病人身上测试疗效。

试药不仅给他们带来了收入来源,同样也给新药的研制做出了巨大贡献。

试药的风险跟赔付保障缺失,让职业“试药人”面临着巨大的不安。

“不说话”的试药人26岁的高华(化名)没有想到,两年前那一车烂掉的香蕉,竟让他走上了“试药”的道路。

水果生意失败后,高华一直没有工作。

代办信用卡的人看他急需用钱,发给他一条药物临床试验信息。

住院一星期补贴2500元,尽管钱不多,却缓解了高华的燃眉之急。

高华开始频频试药,他想挣回水果生意的本钱。

他从去年来到北京就开始各地试药,哪里有去哪,两年下来参加了二十多次。

平日里,高华就玩微信红包。

这次玩红包欠了一千多元被拉黑,他就去了上海参加临床试验,准备赚点快钱。

住院8天,男士补贴5500元,女士6500元。

关于这次试验高华只记住了时间和金钱。

至于试什么药,他不知道,也不大在意。

按照规定,受试者在参加药物试验之前应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其中包括试验项目的内容、约定的各方责权利关系,以及药物试验的风险。

在业内,《知情同意书》被称为人权保障。

尽管如此,很多受试者认为“知情同意书根本没用”。

“作为受试者,你提出的任何意见都可能被忽略,你只能按照负责临床试验医生的话去照做。

假药劣药的案例

假药劣药的案例

假药劣药的案例
假药和劣药是指那些不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它们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在现实生活中,假药和劣药的案例屡见不鲜,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关于假药和劣药的案例,以警示大家警惕这些不法行为。

首先,2018年,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假药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假药200余种,案值高达数亿元。

这些假药冒充名贵药品销售,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给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

其次,劣药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

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一家医院因为使用劣质药品,导致多名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甚至有患者因此丧命。

这起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医疗安全的深刻反思。

此外,假药和劣药的案例还包括一些非法销售行为。

比如,一些小诊所、药店非法销售假药和劣药,他们为了牟取暴利,不惜冒险使用假药和劣药来欺骗患者。

这些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严重威胁。

针对这些案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严惩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非法销售渠道,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以免上当受骗。

综上所述,假药和劣药的案例屡见不鲜,给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我们应当警惕这些不法行为,加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共同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能够彻底杜绝假药和劣药的流入市场,让人民群众远离假药和劣药的危害。

吴英案始末

吴英案始末

吴英案始末:亿万富姐的“本色神话”2009年12月18日面对死刑宣判,吴英一脸平静时代周报记者陶喜年从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年12月18日下午一审被判死刑,28岁的吴英走过了极不平凡的3年。

吴英的罪名是“集资诈骗罪”,在民间金融极为活跃的浙江,尽管有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吴英的死刑判决结果依然引发了公众、包括法院内部人士在内对其罪是否至死的争议。

在浙江,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

显然,在吴英案上,吴英的罪与罚,死与非死,已不再只关乎个人。

正如财经专家吴晓波评论所言,这一案件是中国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背景下发生的制度性悲剧。

在被警方控制2年10个月零11天后,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28岁的吴英听到的是死刑的一审判决。

超乎很多人的想象,在长达近一小时的判决书宣读过程中,吴英一直镇定自若。

即使听到“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的最后结果,吴英脸上依然看不出异样的表情。

作为家中长女的她,反而在被带离法庭时嘱托家人“你们都保重”。

但刚走出审判庭,吴英即流下泪水。

对吴英来说,这是一个迟到许久的判决,结果近乎残酷。

尽管律师给她做的是无罪辩护,但在二审、终审判决公布前,吴英无法预知自己的命运能否出现转机。

自浙江东阳本色集团组建伊始,本报记者一直追踪报道本色集团的发展和陨落状况,全程见证了吴英纷繁复杂的3年人生轨迹。

起步美容业1981年5月20日出生,星座是金牛座,生长在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

据说在她只有十多岁的时候,有人欠了她父亲近百万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

吴英因此早早地领略到了社会上的人情世故。

或许是在东阳、义乌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太多的商业故事和机会,让吴英的心不安分起来。

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去姑姑的美容院学美容技术,后结识了丈夫周红波,一起开了家女子美容院(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做起了生意。

之后因发展需要在西街开设了贵族美容美体中心,当时几年“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不少钱。

倪海清假药案是扔向中医向界的一颗核弹

倪海清假药案是扔向中医向界的一颗核弹

倪海清假药案是扔向中医向界的一颗核弹浙江省金华市法院和法官出名了。

出名的原因是它们制造了震撼全国中医界和新闻界的倪海清假药案。

一个救了几百个晚期癌症病人的无行医资格的草药郎中。

现在金华法院以卖假药罪判他坐牢十年,这叫做从重量刑。

为什么从重?因为,他用假药救的人太多了,影响了旁边的金华艾克医院的生意,因此,被艾克医院检举。

检察院根据检举起诉,着公安部门不仅去抓人,还查封所有药物。

于是,有一些得不到药物治疗的重症病人死了。

金华检察院、公安局、法院,联合作战,被现代医学牵着鼻子,以查处假药为名,搞成倪海清冤案,实际是扔向中医学界的一枚核弹,目的是消灭整个中医学界。

因为,按此案对假药的定义,连累了所有的老中医,他们无不都是卖假药的。

因此,他们随时都可能以卖假的名义被抓判刑,只要法院的法官们觉得有需要。

无论哪个老中医,都因为看病时间久了,经验积累丰富了,都可能拥有一些单方验方的。

现在社会上谋生困难,为了下代谋生,因此,给下一代出些主意,想些方法,使之生活有路。

这些主意、方法,无不都是单方验方之类的。

它们可以提供谋生,但不能发财。

因此,就有许多老中医不愿意给社会做“贡献”,使自己的后代断了生活出路。

无论谁都会承认这样一个真实生活的写照:“一味单方,气死名医”。

这样的事在我国,是经常发生的。

一些病,找过多少有名的医生,就是看不好,但经常会有偶然,遇到了一位道士、和尚、尼姑甚至乞丐,厄运就到头了。

他得到了某个单方、验方,疾病就霍然了。

自以为是的名医不就气死了?民间中医的历史中,少不了单方、验方的地位。

但是,这些单方、验方,不可能由政府批准而产生。

因此,按金华法院的定义,中医的单方、验方,也就是假药,谁用它,谁就是卖假药,谁就得坐牢十年。

这不是想存心挖掉中医的根吗?一、病、药、医,哪个不是真的?人们去医院求医,是为了治好病。

于是医生给你开了检查单。

你拿着单子去给仪器检查后,拿单子回来,医生看单子开药方叫你去买药。

抗癌假药成不法分子“新宠”

抗癌假药成不法分子“新宠”

编辑/西捷****************家庭医药 2013.045元成本卖8500元抗癌假药成不法分子□ 本刊编辑部自来水加包装,5元一盒的成本,贴上“用于治疗乳腺癌”标签的假冒针剂,卖到患者手中达8500元;作为医疗垃圾处理的空药盒,却以最高700元一套的价格被回收。

过千倍的利润率超过贩卖毒品,抗癌假药正成为不法分子的“新宠”。

随着我国癌症发病率上升,抗癌药物的社会需求持续增大,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将目光转向价格高昂的抗癌药物,通过制假售假谋取“胜似贩毒”的暴利。

制售假药触目惊心对于抗癌药物的真假,患者通常只能通过外包装上的相关批准文号,并在药监部门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核实,但对抗癌药品本身,甚至连医生都难以辨别真伪,不法分子由此觊觎到其中的巨大“商机”。

于是——据某国际知名抗癌药物生产企业品牌保护经理透露,该公司曾经查获某号称可用于治疗乳腺癌的假冒针剂,每盒的零售价为8500元,但其实就是自来水,加上包装、人工,成本不过5元1盒。

广州市公安局曾在去年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抗癌疫苗案件,主犯在看守所供称,自己将假“加德士”抗癌疫苗以每盒约4000元的价格卖给代理商,代理商再以1万元左右的价格销售给美容院,最终美容院以23800元卖给顾客。

而此前在一起由海归博士后组织的特大制售抗癌假药案中,用于生产抗癌假药的原料竟是来自上海的一家化工厂生产的化工原料,这种化工原料的进货价格远低于正常制药的原料价格。

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有许多化工厂为假药生产商提供化学中间体作为原料,不法分子只需要通过简单提纯,就能得到原料药,再对药品进行压片、分装、包装,生产上几乎毫无门槛。

空药盒竟卖到700元本应按照医疗垃圾处理的抗癌药空盒瓶,却被不法分子以最高700元一套从医院护工处回收,往里面灌进一些“不治病也吃不死人”的生理盐水或淀粉丸子,欺骗患者,延误治疗。

曾是广州南方医院肿瘤科护理员的李某,因捡卖抗癌药品包装被判决生产销售假药罪。

刘某某、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某、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某、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0【案件字号】(2019)浙07民终71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宋文茹黄良飞盛伟【审理法官】宋文茹黄良飞盛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水仙;金华市中心医院【当事人】刘水仙金华市中心医院【当事人-个人】刘水仙【当事人-公司】金华市中心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叶晓明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方笋玉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叶晓明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方笋玉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叶晓明方笋玉【代理律所】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水仙【被告】金华市中心医院【本院观点】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有二,一、中心医院对刘水仙损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二、本案是否应适用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刘水仙的赔偿数额。

【权责关键词】过错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重新鉴定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认定。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有二,一、中心医院对刘某某损害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二、本案是否应适用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刘某某的赔偿数额。

关于争议焦点一,刘某某对涉案鉴定意见等无异议,中心医院虽有异议,但二审中并未申请重新鉴定,鉴于该意见系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双方对鉴定机构的资质均未提出异议,且未发现鉴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等足以推翻鉴定意见等问题,故该鉴定意见可作为本案定案依据。

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结合该鉴定意见中认定中心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的情况,酌情确定中心医院应承担刘某某损失的30%责任,并无不当。

刘某某主张一审责任比例认定错误,但未提供充分依据,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假药的案例

假药的案例

假药的案例假药的案例假药,指的是在市场上销售的药品中含有或全部是无效成分的药品。

假药的出现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并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个关于假药的真实案例。

2004年,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发生了一起被称为“葛某系列案件”的窝点制售假药案。

该案是当时中国打击假药犯罪的重要案例之一。

据警方披露,犯罪嫌疑人葛某是一名药品销售商,他注册了多家假冒的公司并接管了原本正规的药品公司。

葛某利用自己注册的公司和假冒的公司名义,联系药品生产企业,订购大量药品,然后在这些药品上伪造别的药品的商标和批准文号,再转手以较低价格卖给批发和零售商。

这些药品实际上都是假冒的或没有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

2014年,警方终于成功抓获了葛某,并在他的窝点搜出了大量的假药以及用来制造假药的原料和工具。

该案的影响是巨大的。

依靠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葛某获得了巨额利润,但是公众却因为购买和使用了假药而承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这些假药的成分未经过严格检验,可能无效也可能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

如果患者在重病时频繁使用假药,可能会延误病情和治疗时机,导致病情恶化。

此外,购买了这些假药的人们也因为无效药物的使用而浪费了时间和金钱。

此案的曝光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8年,中国发布了《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草案)》,对制售假药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力度的加大。

此外,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药品市场的巡查力度,打击了假药生产和销售的犯罪行为。

这起假药案例使人们对假药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加深。

假药不仅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更是对公众健康的一种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健康安全,各国政府需要加大对假药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药品监管的效果。

同时,公众也需要加强对药品的辨别能力,购买药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购买和使用假药。

总之,假药的案例是一个典型的违法犯罪案件,对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很大威胁。

通过打击假药犯罪,加强药品监管,可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稳定。

药事案例素材陆勇

药事案例素材陆勇

本案折射出的关键问题是普遍性的制度困境。

如果不解决进口药价格虚高问题,不能拓宽医保统筹的适用范围,很可能还会产生类似情法冲突博得舆论广泛同情的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在被检察机关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后,于近日获释。

其代理律师表示沅江市检察院已撤回对陆勇的起诉,法院也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

按照法定程序,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检察机关就将对陆勇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样的结局,或许体现出司法机关化解情法冲突的善意,也契合了公共舆论的期许。

因为在普通民众的道德评判标准中,无偿帮助病友代购廉价抗癌药,不失为救苦救难的慈悲行为。

如此善举却遭到刑事起诉,无怪乎300多名白血病患者会联名写信,请求司法机关免予刑事处罚。

其实从本质上看,该案的情法冲突并没有舆论渲染得那么强烈。

所谓国法不外乎人情,良法本身体现着生活中的常识、常理、常情,只要从立法目的和法律规范的整体进行把握,很多看似情法冲突的个案,在法律的框架内都不难找到化解之道。

本案中,对于代购行为的违法性,即便是同情者也心中有数。

根据刑法第141条和《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而无需产生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后果。

如果仅限于刑法这一条文,便很可能得出构成犯罪的结论。

但是,行为违法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一定要定罪科刑。

代购是否构成“销售”本身存疑,何况本案中嫌疑人并无谋利证据。

即便构成销售,我国刑法在总则第13条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样的条文,对分则的各个罪名都有效力。

去年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据此,司法机关不难在综合适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作出与人情伦理相一致的判断。

所以,本案折射出的关键问题,并非个案司法中的情法冲突,而是一种普遍性的制度困境。

团伙谎称神医行医卖药实施诈骗被一窝端

团伙谎称神医行医卖药实施诈骗被一窝端

龙源期刊网
团伙谎称神医行医卖药实施诈骗被一窝端
作者:
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7年第12期
大多数村民心中医者之印象,医者仁心、救死扶伤,妙手回春、悬壶济世,青阳县陵阳镇更有“医者”,上门送医嘘寒问暖,施以灵药,十里八乡的村民们奔走相告,纷纷主动求医问诊,然而最后知道真相的乡亲们,眼泪差点流下来。

11月26日,3名外地人自称是中医院“医生”,驾车在陵阳镇兰溪村,沿途吆喝,行医卖药,吹嘘精于“望、闻、问、切”,辅于微电脑探测仪等“高科技”产品,善于对症下药,因人施术,精准治疗,包治百病。

这几名江湖术士一番自我吹嘘之后,以免费给乡亲们检查身体为幌子,检查后,术士们往往脸色凝重,煞有其事,言之凿凿的表示,村民甲患有颈椎、村民乙患有脑血栓,不治疗会危及生命,连哄带骗之后,开始强力推介自己的“特效”药―― 热敷贴。

成本仅3元一张,极尽其能地忽悠,最后以200元每张,一个疗程十张的“套餐”价格,卖给当地百姓,骗取群众的血汗钱,后有群众发现端倪,到青阳县公安局陵阳派出所报警。

民警通过了解事情始末,研判车辆作案情况,以车找人,视频跟踪,将其锁定,并将嫌疑车辆当场控制,抓获3名嫌疑人。

民警顺藤摸瓜,进行深度挖掘,发现此团伙有9名成员,三人一组,以蓉城镇为中心向周边机动行骗,涉案资金数万元。

11月28日,青阳县公安局调度警力,将剩余6人全部抓捕归案。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杭州开审特大非法经营药品案涉案金额近3000万

杭州开审特大非法经营药品案涉案金额近3000万

杭州开审特大非法经营药品案涉案金额近3000万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特大非法经营药品案今天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该案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曾被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上午10点15分,随着法官一声槌响,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几名穿着黄色看守所马甲的男人被带上被告人席,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瘦瘦的中年人,身形比较修长,颧骨略高,眼神显得沧桑,但讲话儒雅低婉。

他就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丁佳逸————国内某名校医学、哲学双料博士,留学于美国某著名医科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并获绿卡,还曾经担任某全球著名制药企业高级研究员、首席科学家。

与他一同站上被告人席的,还有他的外甥高一丁及另外两名同案被告人杜博、胡秀波。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11月间,丁佳逸结伙王某(在逃)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预谋,指令胡秀波在江苏省宜兴市生产ELOTI(埃罗体)、EMATI(依玛体)、SORENIC(索伦尼克)等治疗肿瘤用药,并进行直销或者邮寄给深圳的杜博进行非法分销,销售金额共计687.5057万元。

去年11月24日上午,公安机关在杭州市滨江区某快递公司当场查获ELOTI、SORENIC等药品23620片。

丁佳逸等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经查,从丁佳逸、杜博处扣押的药品均为处方药,均未取得药品生产批文,经鉴定价值2781.0751万元(丁佳逸对外实际销售价约为其10%),有效成份含量达到同类药正品标准。

在法庭上,丁佳逸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犯罪数额存在异议,称很大一部分药品是同学、同事、亲戚、朋友等直接购买的,有些甚至是直接赠送给对方的,并未收钱。

丁佳逸、高一丁等人的辩护人同时指出,丁佳逸等人所制造、销售的药品在国外某国家是经过官方认证和严格检测过的,只因在国内受专利限制等因素无法获取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才进行非法生产,且其药品的效用是经过患者共识的,社会危害性极小,请求予以轻判。

抗癌假药5元成本卖8500元

抗癌假药5元成本卖8500元
受记者采访 时说 , “ 不 同药 物 、 不 同的新 旧程度 卖 的价格 也不一
1 5 0 0块钱条件有 限的癌症 患者家庭 , 一 边是 足以令他们 “ 倾
家荡产 ” 的昂贵进 口抗癌 药 , 一 边是亲人减轻病 痛 、 延 长生命 的
“ 水货” 药, 也是属于药监部门和公安 机关严厉 打击 的对象 。 这类 药有一定疗效 , 甚至堪 比一些 正品药物 , 价格却相 对低很多 , 成 为一些患者的“ 救命药” 。 记者调查发现 , 治疗 肺癌的常用正 品药 “ 易瑞沙” 每瓶 5 0 0 0 多元 , 患者单月药费通常高达 1 . 5 万 多元 。 一些人利用在境外工
提供 化学 中间体作 为原料 , 不法分子只需要通过简单提纯 , 就 能
得到原料药 , 再对药 品进行压 片、 分装 、 包装 , 生产上几乎毫无 门
槛。
药监部 门的执法人员告诉 记者 , 当前对制药原 料 的监管 采 取 的是“ 自报制 ” , 企业 自报是用于 医药原料生产 的, 就会 受到药 监部 门的监管 ; 对 于企业 不上报 的 , 事实 上无法进行监 管 ; 而对 于化工厂生产原料药 的, 查 办起来受理 案件难 , 往往无法追究生 产原料药 的化工厂 的问题 。 某 国际知名抗癌药物 生产企业 品牌 保护经理告诉 记者 , 该 公 司曾经查获某号称 可用于治疗乳 腺癌 的假 冒针 剂 , 每盒的零
大 医院 , 找到在 医院工作 的清洁工 、 护工 , 告诉他们 可以高价 收
购一些药盒 ,并 留给他们纸条。纸条中有药盒 的名称及 收购价 格 ,让他们在 工作 中留意病 人 留下 的比较完 整干净 的药 盒 、 药
瓶 。”
“ 水 货药 ” 陷 道 德 与 法 律 困境

对“马鞍山药神”秦才东事件的评论

对“马鞍山药神”秦才东事件的评论

对“马鞍山药神”秦才东事件的评论
马鞍山药神秦才东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时间,但仍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在这一事件中,秦才东的言行表明,他以“药神”的身份,在治疗癌症病人时,不仅
采取奉献行为,同时也参与了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操作,让患者购买非法药品并且销售
禁药。

而这种行为,得到不少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大量的“无证”药品,从而让秦才东
拥有了巨额的财富,短短的几年时间,他从一个普通的药房小贩,成为了当地的药神。

这桩事件反映出,就医人们的被动、无助和无奈,他们只能仰望“药神”,并付出高
昂的医药费用来求治疗,而秦才东的“模仿行为”,更是利用了这种“治病致富”的潜在
商机,从而获取了大量利益,毫无私心和负责任。

虽然秦才东在为病患者治疗癌症时表现出良好的医疗道德,也尽量减少其病患的痛苦,但是他也参与了一些非法买卖药品,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戒。

在法治社会,违反法律就要付
出相应的代价,即使是为了帮助更多的患者,也不能违法买卖药品,违反法律的任何人,
都要严格依法受到惩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秦才东的非法贩卖药品,非法转售非法药品,夸大疗效,销售假
药等行为,尽管是无意的,但仍然应当受到法律的惩治,以正规化和规范当地的药市场。

由此可见,秦才东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影响了当地药市场
的健康发展,其受到的惩戒应当严格依法,以维护社会公正和司法公平。

此外,有必要重新强化对于药物道德的教育提醒,以减少因为药品价格高位以及“药神”类似秦才东的出现而出现的滥用拿购买药物的现象,更要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管理和监管,以净化药品市场,才能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生产、销售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假药”如何定性——以“倪某生产销售假药案”为例

生产、销售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假药”如何定性——以“倪某生产销售假药案”为例

目录引言 (1)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一)案由 (2)(二)案情介绍 (2)(三)分歧意见 (3)(四)本案的焦点 (4)二、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 (4)(一)关于假药的认定标准问题 (4)(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因果关系认定问题 (12)(三)非法行医行为的认定 (19)(四)《刑法》第13条的“但书”条款与犯罪的关系 (21)三、本案的分析与结论 (25)(一)倪某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25)(二)倪某的行为不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27)(三)倪某的行为不应定为犯罪 (27)四、本案研究启示 (28)参考文献 (30)引言古人云: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和药品安全是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切身利益的大事。

然而不法生产者、销售者却漠不关心,近年来,药品问题、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药品问题不断被爆出。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药监部门侦破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4万余起;2012年上半年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的收案数比2011年全年的收案数高出69.88%,结案数高出41.86%。

同时,2012年至今,我国发生了二十多起典型药品安全案件,如铬超标胶囊系列案、福建厦门刘某等跨境销售假药案、江苏淮安张某等生产销售假降糖药案、山东济南“2·24”生产销售假抗癌药案、河北毒胶囊案等等1。

针对如此严峻的药品安全形式,药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受到国家很大重视,其打击药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也有所加大。

但是,随着国家对药品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尤其在《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修改后,降低了本罪犯罪门槛,犯罪圈也随着扩大化。

同时,“同罪不同罚”的现象在各地出现,即有的地方认为是犯罪,而有的地方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现象,在对中药行业的违法处理方面,表现较为突出。

由于打击面的扩大,从而导致许多有医疗效果的民间中草药因生产或销售不符合规定列为假药,进而影响了中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金华市第二医院、黄根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金华市第二医院、黄根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金华市第二医院、黄根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1【案件字号】(2019)浙07民终70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应倩周俊梅金佳卉【审理法官】应倩周俊梅金佳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金华市第二医院;黄根花;吴惠灵【当事人】金华市第二医院黄根花吴惠灵【当事人-个人】黄根花吴惠灵【当事人-公司】金华市第二医院【代理律师/律所】叶晓明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王聪颖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朱毓灵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叶晓明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王聪颖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朱毓灵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叶晓明王聪颖朱毓灵【代理律所】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金华市第二医院【被告】黄根花;吴惠灵【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系金华市第二医院对黄根花所受损害是否应承担责任及一审确认金华市第二医院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否过高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过错无过错第三人法定代理人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系金华市第二医院对黄根花所受损害是否应承担责任及一审确认金华市第二医院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否过高的问题。

金华市第二医院作为治疗××患者的医院,收治的病人均为特殊人群,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采取不同于普通医院的管理措施。

从本案的监控录像显示,众多××患者均在活动室进行体检,黄根花在体检后边走边穿棉上衣,而吴惠灵从旁走过碰撞黄根花导致其摔倒在地,期间缺少医务人员的引导及看护。

且从吴惠灵的病程记录单来看,吴惠灵在此之前存在兴奋话多、爬窗户、与病友发生矛盾等情况,作为专业的××医院应对吴惠灵给予更严格的看护。

-个药盒揭开20亿假药案

-个药盒揭开20亿假药案

-个药盒揭开20亿假药案作者:暂无来源:《农家科技·城乡统筹》 2012年第1期文/张洋“各单位准备,出发!” 前不久,随着公安部经济侦查局局长孟庆丰的一声令下,公安部打击“7·20”系列特大制售假药案件集群战役在全国29个省区市170余个城市全面打响。

此次行动共出动16000余名警力,破获案件12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70余名,打掉制售假药犯罪团伙350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0余个,缴获假药3亿余片(粒、支),按照正品价值计算超过20亿元。

回收药盒灌制假药假药已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供销链2011年7月20日,浙江金华市义乌出租车管理站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乘客李某携带有大量的回收处方药盒、说明书和防伪标签。

这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经调查,浙江金华警方发现,浙江杭州以李某及其家人为主的药品包装材料回收团伙,通过物色当地及浙江省其他地区三甲医院的保洁人员,利用该人群的工作之便,向他们收购各种使用过的处方药包装盒。

通过对李某收购药品包装流向的跟踪,警方发现,这些药盒通过汇总和分类之后,主要流向北京的刘某和上海的陈某。

而北京的刘某在收集药盒的同时,还通过网络大量出售药品。

这一调查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蒋益群介绍说,“收到包装材料的人,同时有大量的药品流出。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这些药品是不允许私人销售的,从价格上来说也是不正常的。

所以,我们怀疑这些收到药盒的人也在制售假药。

”随着调查的层层深入,警方发现,活跃在北京的刘某及其团伙在购买包装材料后,通过改批号、换包装、灌装低档原料药、注水勾兑等方法生产假药。

此外,他们往往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刊登广告,诱骗患者直接邮购假药。

其中,利用互联网兜售假药情况突出,竞价排名、论坛、广告等往往成为他们的犯罪工具和平台,一些网站、网页上假药信息充斥。

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小药店、保健品店、私人诊所、乡村诊室则是假药流入的重点区域。

夫妻制售假药 双双落入法网

夫妻制售假药 双双落入法网

夫妻制售假药双双落入法网
周旭东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1(000)024
【摘要】日前,龙井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制售假药窝点,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总页数】1页(P49-49)
【作者】周旭东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63
【相关文献】
1.公安部破特大制售假药案查获假药1.6万余瓶 [J],
2.是生产、销售假药罪还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王志强等制售假药案评析[J], ;
3.诊所提防制售假药情节聊城\"假药门\"反思: [J], 刘洁
4.聊城“假药门”反思:诊所提防制售假药情节 [J], 刘洁;
5.夫妻制售假药双双落入法网 [J], 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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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中药(特别是癌症试验阶段的中药),都经过国家药监局批准,等于中国几十万中医医生,每天不同的组合处方都要报国家药监局审批,忙得过来吗?国家药监局有统一的超高水平中医医生能统领把关全国几十万中医医生吗?
中医的特点就是辨证施治,千人千方,也可以是一方治多病。
你们用西医的有关规定来乱抓乱罚中医医生,按你们今天的所作所为,中国历史上所有人民尊敬爱戴的名中医:如先秦的扁鹊、东汉的张仲景、三国的华佗、明朝的李时珍都没有经过当时国家药监局检验,他们都应该被拘捕起来了。如果这样,中国古代的老百姓将悲惨到何等地步。可见这是何等的荒唐,荒谬,无知!
显然,来倪海清这里来治病的癌症病人,绝大所数都是大医院判了死刑的晚期、超晚期病人;有了上述的效果,应是相当难能可贵了。
在倪海清被金华婺城区公检法拘捕后,曾有很多治疗效果较好的病人去省市信访办上访,还有十个效果明显的病人,如张淑华、郑明霞、张兆焰等,愿意出来作证,但被当地法院严辞拒绝,竟称疗效与本案无关。据悉甚至有公安人员说:你就是把全世界的癌症病人都治好了,你也犯了贩假药罪。——有这种观念的人,还有良心吗?还有人性吗?还有起码的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吗?
其帮助他打杂的妻子、儿子、亲友也均被以同样罪行判刑:
如董小军,判6年,罚50万元;
如倪志俊,判5年,罚20万元;
如邵少华,判5年,罚15万元;
如蔡华,判5年,罚15万元;
如洪晓君,判3年,缓刑5年,罚25万元;
如黄小琴,判3年,缓刑5年,罚5万元;
如郑桂红,判3年,缓刑5年,罚5万元;
而一旦一家有一人得了癌症,本人及家庭就如晴天霹雳,痛不欲生,在身体上,心理上,以及经济上打击极大。多少人为了治病,而欠下了几十万上百万的债务。多少人刚刚富起来却又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的同事中,有的老父亲70多岁得了咽喉部淋巴瘤,进行了化疗和靶向治疗,花了五十多万元,方才控制住。还有珠海的青年女教师,好不容易家里多年存了12万元,在哈尔滨仅做了个大小便瘘管,就花去了全部积蓄,母亲几个月后就去世了,打击极大……
我们强烈希望金华法院及浙江法院慎对此案,尽快放人。
再说一遍,两年前几十个上访及有效证人中,有5人因无法继续服用倪海清之药而痛苦死亡,你们难道还要看着另外的同胞去死亡吗?(婺城区公检法的大人们,你们还有人的良心和社会责任感吗?)即使是为了救这些治了一半的病人,也应尽快放倪海清出来,治病救人。
在各大中城市的三甲医院,在中国三大肿瘤医院,癌症病人真多啊,到处人满为患,很多医院甚至要清晨四五点排队挂号。人们畏癌如虎。四川大中学生为防治癌症,强烈反对在本地开设有严重污染的工厂,打出了“我们可以牺牲,我们是九〇后”的标语,令人泪下。中国人民渴望中西医学界早日对此有一个大的突破!
(二) 浙江金华出了个治癌的民间郎中,效果较好
相反,十个有显效病人要到法庭作证,却被法院无理拒绝了,理由是“与本案无关”。显然该法庭在取旁证时采取了双重标准,严酷打击从重惩罚的情绪化办案倾向一目了然。
请问:这是什么人民的法院呢?
(七)作证病人因无药可服,两年来已有五人去世。难道还要让其他病人也因无药而死吗?
出来到省、市信访办申诉、作证的几十有效病人中,2年来渴望继续服药,但倪的药已被公安局查封,现已有5人不幸离世,现在其他的人还在非常焦急地等待倪海清出来治病,继续服药。他们现在非常非常担心草药无以为继,担心自己病情复发,加重,离世。金华婺城区公检法中的少数人竟然不顾病人死活,硬要判他10年。
浙江金华出了个叫倪海清的民间郎中,他1964年出生,据悉早年曾从一位九旬山林老人中传得一秘方,可以治痔疮和一些百姓常见病,但后来他发现,这个药方竟然对治疗癌症也有较好疗效;于是他就开始试验,后来接受外来癌症病人,并自己成立了“金华市婺城区海清民间草药研究所”,业务范围为有关草药的采集,人工培植及药理研究,自己担任了研究所法人代表。其妻、儿及亲戚为其的试制、治疗做些具体工作。
请记住,这是金城婺城区人民法院,2013年4月9日判的。审判长的大名叫郑艳。(现在本案正在上诉期间,等待金华法院的判决。)
(四)此案一出,舆论哗然;其药有明显疗效,何来假药?明显错案!
此案经香港及北京媒体报道后,舆论哗然。中国生癌症的病人太多了啊!人们关心此案进展,不仅病人及亲属、朋友,都极度关心此事。人们认为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又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大的冤假错案。
② 为什么抓倪海清又抓其亲属呢?连扫地的都抓,都是卖假药团伙,如果是真药呢?
③ 他收费的问题:据说他每个月的药收费几千元。知道吗,金华公检法的大人们,在西医大医院中,一个淋巴瘤病人,打一支化疗药要三四千元,打一支进口靶向药要2万元,一月要打四次,近乎10万元。
适当收费,他有专利,是应该的。当然,我们希望越便宜越好,但我们认为这并不是有,冒充几千、几万元一支的化疗药与进口的靶向药。倪海清的中药试剂,冒了什么名牌药吗?明明有效为什么是假药呢?
(五)中药不是西药,可以是千人千方,也可以是一方治多病。中西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医疗体系与理念,不能拿西医西药的规定来整中医,否则华佗、张仲景、李时珍是否也判十年?
希望到此为止,从倪海清案开始,堵住纠正这又一个明显的冤假错案。从此开一个新的局面,给人民一个期望和好梦。切切。
(附:本案有较好疗效的几例。下文另叙。)
2013/7/22 于上海 复旦大学
④ 至于倪海清在其四种药中的A1(一种)中,放了比正常医院少得多的微量的“强的松”,给癌症晚期剧痛病人服用。(另三种药中是没有的。)我们专门请教了上海公安局有关人士;他们回答,“强的松”是很常见的处方药,药量如少于正常医院服用量的,即使测出有,也不能定为假药。何况,他们也是从仙琚某药厂买来的。
(八)建议和请求:立即放人,组织专家学者帮他搞研究,以拯救更多病人。
① 立即释放倪海清及其家属。
原因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勇: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现在明显是错判。
原因②:倪海清本身患有肾癌、高血压等重病,多次被拘,多次取保候审,在他自己用自己的草药控制其肾癌病情后,公检法又以他病已好转,又拘捕起来。这种做法何等荒唐:如认为其有肾癌,就应取保候审;如认为他的病情被自己的药控制住了,那就不是假药,是真药啊,抓他还有什么理由呢?
(六)没有一个病人因无效,效差来举报倪海清,反而有十个有显效的病人来正面作证,被法院拒绝作证。
我们仔细看了法院判决书及律师辩护词及病人证词。判决书说,违法所得要追缴并返还受害人。请问哪些人受害,哪些人的钱你们返还了?
判决书中讲茅为民和陈华林二人的死亡证明书附在本案定案证据书中,但此二证据在起诉书中未出现,是从天而降的?晚期癌症部分病人治不好死亡是各大医院中常有的事,他们的死是吃了倪海清的中草药死的,还是本身发病严重而死的呢?你们的证明中没有讲明死因与服他草药的关系。
治癌百人,判刑十年,浙江金华,又出冤案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博士生导师 谢百三 教授
(一) 中国已成癌症大国
众所周知,由于工业污染及农药,食品污染(地沟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种种原因,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已成了世界上的癌症大国,每年死于癌症约为180万人,平均每天4930人,而且目前发病率和死亡率还呈加速发展的凶险态势……
甚至了解到被倪海清治疗的癌症患者的反映后,找倪海清合作联合就诊联合办医的金华协和医院院长陆东明,也以同样罪名被判刑3年,罚款10万元。
一共被抓、判了九人,罚款九人,共计245万元。——这真是一个从重从严打击的典型案例。而他们恰恰是是许多病人心中的救命恩人。
判决书上还明令:禁止洪晓君,黄小琴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为病人治病,制药卖药。(这等于是将几百上千个如饥似渴地盼望着继续吃倪海清草药,治疗缓解自己重病绝症的癌症病人推向死地绝境。金华婺城区公检法的少数人,你们还有起码的人的同情心和良心吗?你们还是为群众着想的共产党人吗?)
(三) 治癌几百人,疗效较好,竟被全家判刑,重判十年,罚款两百万!
就是这么一个握有较好偏方,能有较好疗效治病救人的土郎中,竟于2011年10月被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刑事拘留,后被该区法院以制造、贩卖假药,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款100万元。(据查,这是此类案件中判得最重的。)
那么多真正的假药,坏药不去查打,却盯住一个有明显疗效的中草药制剂的郎中打,金华婺城区公检法中少部分人能分清正义与邪恶吗?
你们中的少数人是共产党员吗?怎么盯住对社会无害有功的人在狠整呢?
倪海清一案,没有被害人,却有治愈人奋起上访,作证的。
判断事物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而不是几个跟不上形势和时代发展的中西医规定的条文。
应该组织学者帮助他搞研究,这其实也是为了几百万上千万病人着想,以造福于我中华民族。
(九)浙江省的冤假错案应该从此案停止,就此告一段落,给浙江人民一个希望和好梦。
浙江近来被发现的冤假错案累累:①金华吴英案错判,经全国人民关注,温总理亲自关心,改判为死缓;②叔侄二人10年前奸杀冤案,2013年3月25日被无罪释放(已坐牢十多年);③浙江萧山田伟东等五人,1997年12月被错判无期徒刑。田伟东22岁判后,无辜入狱服刑十七年,现已39岁才被释放——天理昭昭,公道何在;浙江省过去冤假错案何其多,令人痛心万分。
据不完全统计,倪海清治过的癌症病人在500人以上,有病例档案的有370多人。(被公安局查封,拿走的病例有200余份,至今查封不还,也不给律师记者进一步追访查证。)他治疗的患者遍布全国,还有台湾,香港,菲律宾,韩国等周边国家和地区。据悉,截至2010年9月30日,在他申报专利时统计,临床188个病例中,显效的92例(占48%),有效的59例(占31%),改善的35例,无效的10例,总有效率达93.6%。
为什么认定它是冤假错案?
这不是假药,这是真药,能治病的真药啊!对晚期癌症病人,不要说有48%的人有显效,93%有效,就是有20%的人有显效,50%的人有效,也都是真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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