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文件
山东师范大学生科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现代生物科学和教育科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生物科学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科学素养、创新思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中等教育师资及生物科学工作者。
基本规格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学习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备系统扎实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了解本专业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与适应相近专业工作的良好素质和能力;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一门外语。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二、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
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制为三至六年。
三、教学活动时间安排四、课程结构五、教学计划总表注:1、新生按学院招生,第一学年按生命科学类培养,于第二学期末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2、野外实习安排在第2学期末集中进行。
3、专业课(选修)至少选修17学分,其中在D组至少选修6学分。
4、《普通话》不占用课堂教学时间,获得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合格证书既可获得学分。
六、课程简介081300101 无机及分析化学54学时3学分内容提要:包括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两部分内容。
无机化学部分包括原子结构与周期律,化学键与晶体结构,化学热力学初步,反应速度,化学平衡,配位化学,重要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存在、制备、性质和用途,以及过渡元素、稀土元素、核化学等。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四条学校代码:10445。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七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学校2018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1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五章报名办法第十三条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18日第十四条报名条件: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第十五条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阅“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第十六条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
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10日,《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6〕1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1月1日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教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在山东省省属高校面向师范本科专业实行的,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费补助,学生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培养管理制度。
师范生公费教育重点培养一专多能的初中短缺学科教师、学有专长并胜任多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教师、擅长保教的幼儿教师。
第三条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以下简称培养高校)按照《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山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招生简章【模板】
**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8年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招生简章**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
建校68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先后入选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创新创业示范性高校、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和首届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现设有25个学院(部),84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数量居省属高校前列。
在英国自然出版集团2018年最新发布的全球自然指数排行榜中,学校位列中国内地高校排名第30位。
**大学是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早的主考院校之一,也是最早开展社会助学的高校之一。
从1984年到2017年,我校共培养了********名本专科自考毕业生,为社会各行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学校历次被评为“全国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了省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一、考核政策实施“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及“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重点工作。
主考院校根据学科优势及师资力量,从所主考的专业中遴选1/3的课程作为“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课程(简称“五五”),课程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占50%,实践部分由试点院校组织考核,成绩占50%,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该课程的总成绩。
其余2/3的课程作为“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简称“三七”),课程同样分为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部分参加国家统考,成绩占70%,实践部分由主考院校进行考核,成绩占30%,两项成绩合并计算为该课程的总成绩。
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既是“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的试点专业,也是“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的试点专业。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21研究生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2021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共计招收62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学科和专业如下:
(一)政治学、公共管理、教育学和心理学等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名;
政治学8名,公共管理15名,教育学22名,心理学25名;
(二)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20名、新闻传播学15名、外国语言文学(英语)20名、哲学15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名;
(三)历史学类
历史学15名;
(四)经济学类
经济学8名、经济管理8名、金融学8名、国际经济与贸易8名;
(五)法学类
法学12名;
(六)理学类
数学类2名、物理学类2名、化学类3名、生物科学类4名、地理科
学类4名;
(七)工学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8名、自动化类6名、
土木类6名、机械类5名、工业设计4名、电气类4名、车辆工程类2名、材料类2名、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名。
(八)管理学类
工商管理(MBA)24名;
(九)教育学类
教育学8名、体育教育类6名。
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工作暂行办法。
下面,店铺为大家提供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全文如下:一、开展专业有一届以上博士毕业生,具有较丰富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的学科专业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
二、选拔时间及名额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末进行,名额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由学校确定。
三、选拔对象与条件选拔对象为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并具备下列条件: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德、智、体全面发展;2.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合格课程;3.通过CET六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5分以上;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四、选拔程序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单位成立以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拟招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参加的不少于3人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学习、科研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名单,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学院。
五、培养方式与管理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整个培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不超过二年;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的作用,指导小组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3-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3.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在第四学期进行博士资格考试。
资格考核通过者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对于没有通过博士资格考试、但符合硕士生培养条件者,可继续按硕士生进行培养,学制和待遇同硕士研究生。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作者:————————————————————————————————日期: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师大校字【2005】117号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经本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诊断,认为经过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取得学籍的学生待遇,并应在被通知后三天之内离校回家医疗,逾期不回者,取消保留的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者,可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持县(市)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报教务处批准后,随下一年级新生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准时到校并办理缴费注册手续。
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学生证在盖注册章后方始有效。
凡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学习学生手册》
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学习学生手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前言 (1)一、平台系统登录 (2)二、学生工作室功能介绍 (3)(一)通知公告 (3)(二)个人信息 (4)(三)班级工作室 (5)(四)课程表 (7)(五)费用管理 (8)(六)教学计划 (9)(七)课程学习 (9)(八)成绩管理 (20)(九)学籍异动 (21)(十)留言板 (21)(十一)注销退出 (22)三、网络学习步骤 (23)四、考核办法与成绩查询 (24)(一)考核办法 (24)(二)成绩查询 (24)五、常见问题 (26)(一)忘记密码 (26)(二)课件打不开或显示异常、观看不流畅及相关问题 (26)(三)下载问题 (27)附录一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 (28)附录二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44)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在互联网基础上构建,为全省学员提供非实时多媒体交互教学服务,为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学院及各函授站点提供全方位信息化管理服务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学院办公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所依托的重要基础设施。
平台界面简洁、友好,易于操作。
学员只需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会使用浏览器,就能够正常使用。
为了帮助学员能够更快更好地掌握通过平台实现网上学习、个人信息管理及完成学习过程,特编写了此手册。
学员在正式开始学习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手册。
本网络平台运行环境如下:硬件环境:●内存1024M(推荐)以上●多媒体电脑●配备声卡●网速2M以上软件环境:●Window XP/Window 7操作系统●推荐使用IE浏览器,浏览器IE8.0以上版本,●Macromedia Flash Player 7.0及以上●推荐分辨率:1024×768以上●需安装Windows Media Player 播放器一、平台系统登录首先,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网址,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如图1-1所示。
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山东省《关于严格掌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等,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任职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遵守学术纪律。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从下年起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职称考试舞弊,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5年以上。
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 1 —严重者,取消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四条外语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
(二)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及《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文件规定者,提供证明办理手续可予免试。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运用计算机的能力和获取、运用网络信息方面能力。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规定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符合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者,提供证明办理手续可予免试。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门类:文学一级学科代码:0502 一级学科名称:外国语言文学)(二级学科代码:050202 二级学科名称:俄语语言文学)一、培养目标1、基本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坚实的俄语语言文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严谨、求实的学风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和其它需要较高俄语语言文学水平的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应有新见解,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所学语言。
3、具有一定的第二外国语的口、笔语言能力及阅读本专业有关书刊和资料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运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
4、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二、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士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1、俄语语言与文化研究2、俄罗斯文学四、课程设置与考试要求组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时间授课方式考试方式备注A S000004基础英语2163.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S00002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 2.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S00002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 1.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C S006003外国语言文学研究方法论54 3.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S006101专业外语36 2.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S006040俄罗斯文学54 3.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S006041俄语语言文化学54 3.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S006042俄语修辞学54 3.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S006043翻译理论与实践54 3.0秋季面授讲课笔试D S0060俄语词汇学36 2.0秋季面授讲考查45 0 课S0060 46 俄罗斯作家作品赏析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0 47 当代俄语发展动态分析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0 49 俄语语义学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0 50 影视评析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0 51 现代俄语概论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0 52 俄罗斯社会与文化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0 53 俄国诗歌史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1 02 社会语言学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61 03 现代语言学流派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E S000009英语听说36 1.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0010英语翻译与写作36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0011计算机应用72 2.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S000015网络资源的检索与获取36 1.0秋季面授讲课考查备注:A公共基础课程B专业基础课程C专业必修课程D专业选修课程E公共选修课程F补修课程五、培养环节1、综合考核:研究生综合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规范校内各项补贴等经费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师大校字〔2015〕79号山 东 师 范 大 学关于印发规范校内各项补贴等经费发 放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校内各单位:《山东师范大学规范校内各项补贴等经费发放的工作方案》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5月26日— 1 —山 东 师 范 大 学规范校内各项补贴等经费发放的工作方案为加强学校绩效工资管理,规范校内加班费、劳务费等各项补贴经费发放工作,根据《山东省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22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师大校字〔2015〕16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各项补贴的发放范围 (一)学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内的工作报酬由奖励性绩效工资体现,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补贴。
超出岗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需要发放补贴的,须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范围进行发放。
(二)凡由上级或外来经费支持的劳务费如监考费、阅卷费等,按有关规定标准发放,不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二、各项补贴的申请程序 学校各单位超出岗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需要发放补贴的(如加班费、误餐费、评审费等),应按规定进行申报。
教学科研单位和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直属单位,— 2 —各项补贴的发放由单位研究办法报学校备案,计入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职能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性分配的直属单位各项补贴需由单位(或牵头单位)拟定发放范围、标准和依据,由校长办公室、监察室、人事处、审计处、财务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发放。
三、严格规范程序和纪律约束 规范各项补贴等经费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强、纪律严明的工作。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
凡违反规定,对所发补贴一律追回,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山东师大校字〔2016〕147号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普通本科学生校区分布安排的通知
山东师大校字〔2016〕147号
山东师范大学
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
本科学生校区分布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校区分布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全局意识,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搬迁入住、学生管理、教学运行、
—1—
后勤保障、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员工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山东师范大学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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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
本科学生校区分布方案(千佛山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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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
本科学生校区分布方案(长清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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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培养方案要求,2014级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与开发方向)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浪潮软件服务外包方向)2013、2014两个年级学生本学年要到企业合作方学习生活,学校
不提供住宿。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7月14日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 教育部关于共建山东师范大学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山东师范大学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4(000)013
【摘要】<正>鲁政字[2014]71号山东师范大学:为推进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战略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等三部委《关【总页数】3页(P15-17)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河北省教育部联合印发意见将共建河北农业大学 [J], ;
2.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共建济南大学的意见 [J],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J], ;
4.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关于共建首都医科大学的意见 [J], ;;;
5.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山东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期第2周时,因校内原因仍有缺供教材,所缺教材占本学期所
用教材种数或本数:
Ⅲ
C1O 1、1--10%;
Ⅱ
1、11--20%;
Ⅰ
3、20%以上。
C11 未经教务处同意,向学生派购或推销书刊、资料。
Ⅱ/Ⅲ
三、教学保障类(D)
序号
事故
级别
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微机室、实验室及器材保
D1
Ⅲ
管室等而影响教学。
一学期内遗失试卷{试卷保存至学生毕业}:
B8
1、成绩已登录;
2、成绩未登录。
B9 教师评卷徇私舞弊,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B10 考试后教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B11 徇私舞弊更改学生成绩。
B12 未通知或通知不及时,导致应补考学生未能参加正常补考。
因管理不善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
B13
1、一个班以内;
Ⅲ Ⅱ/Ⅲ
(山东师范大学二○○○年十二月发布)
B1
Ⅲ
进行。
B2 试题严重出错或错发试卷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Ⅱ
监考教师迟到、早退或监考时出现看报纸、睡觉等监考不力现象,
B3
Ⅲ
影响考场秩序。
B4 监考教师无故缺席影响考场秩序。
Ⅱ/Ⅲ
B5 考毕回收试卷数与参考学生数不相符。
考试命题及试卷印制、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
B6
1、工作失误泄密;
2、故意泄密。
B7 复习考试期间,任课教师有意泄露考试内容。
山东师范大学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山东师大校字【2000】73号
为减少及有效地处理教学工作中的各种事故,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 量,特制定本办法。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
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
山东师大校字【2008】88号
为适应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需要,加速培养合格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鼓励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条件要求
1.政治表现合格,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在学期间无违纪行为;
2.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及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3.在学期间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2篇(不包括增刊、专刊、论文集),其中至少1篇必须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杂志;或者在我校规定的D 类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4.已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经指导教师审查,认为论文质量优良。
二、申请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推荐,培养单位审查同意,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培养单位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原件等)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3.经研究生学院审核,主管校长批准,上报省教育厅同意后,方可进入毕业程序。
三、申请时间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至少应提前一学期向所在单位提出毕业申请。
学校只受理提前一年或一个学期毕业的申请,每年3月或9月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四、论文评阅
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双盲”评审。
评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未通过评审者,本次申请无效,按正常毕业年限继续学习。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山东师范大学竞赛认定
山东师范大学竞赛认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学员刻苦学习、锐意进取,提高学员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师范大学科研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校字〔2021〕67-69号)、《山东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类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校字〔2021〕70号)和《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字〔2019〕63号),结合商学院和梅谷学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山东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参加学科竞赛、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奖项和科研成果,以及本科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师范大学梅谷学堂所有中期、结业考核合格学员。
第二章评审条件第四条大众·梅谷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没有不及格科目,中期考核合格;(五)在学堂期间科研成绩优异,积极参与学堂课程、学术报告以及拓展活动,至少取得一项学堂认可的高水平成果,没有学术不端行为。
第五条大众·梅谷奖学金评审具体条件:(一)学生竞赛认定标准1.学生竞赛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B类、C类竞赛的认定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类成果、项目及获奖等级认定办法》(校字〔2021〕70号)执行。
2.学生竞赛获奖得分认定标准为:A1:10分,A2:6分,A3:4分;B1:5分,B2:3分,B3:2分;C1:3分,C2:2分,C3:1分。
一般一等奖为最高奖,如有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金、银、铜奖分别等同于一、二、三等奖。
同一项目参加同一赛事不累计加分,按照最高值计分。
若成果为多人合作完成,则按照成果的署名顺序的权重分配相应得分。
若为2人合作,则按照7:3的权重计分;若为3人以上合作(不超过6人),则按照6:3:1的权重计分,第3位至最后一位都按照10%的权重计分。
山东2023年优师计划招生简章
山东2023年优师计划招生简章一、引言本招生简章是山东2023年优师计划招生的官方文件,旨在向广大考生和家长介绍优师计划的背景、目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等,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信息,帮助考生科学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和学校。
二、背景介绍山东作为我国的教育大省,一直致力于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教师。
优师计划作为一项特殊招生计划,旨在为定向县培养一批热爱农村教育、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
通过实施优师计划,能够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三、招生计划1. 招生学校:山东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
2. 招生专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和教育类专业。
3. 招生人数:共计约200人。
4. 招生区域:面向山东省内及部分周边省份的定向县招生。
四、报名条件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师范类毕业生;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 参加过山东省统一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五、录取原则1. 实行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达到本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2. 依据考生志愿和填报范围,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 对于在招生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优势与特点1. 定向就业:优师计划毕业生必须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服务,确保农村地区师资的稳定和提升;2. 优惠待遇:优师计划学生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免除学费和住宿费等;3. 专业针对性强:优师计划的专业设置紧密结合农村教育实际,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4. 培养目标明确:优师计划旨在培养一批热爱农村教育、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
七、申请流程1.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2.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高考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等;3. 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将收到录取通知书。
教育部关于同意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的函
教育部关于同意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9.06.10•【文号】教发函〔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19〕5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山东科技学院的函》(鲁政字〔2019〕2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7013379;同时撤销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建制。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潍坊理工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为12000人。
五、山东师范大学与山东禄禧置业有限公司应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转设后终止合同暨过渡期协议书》条款,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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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文件山东师大校字〔2012〕145号山东师范大学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内各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2〕4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对我校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和客观—1—公正的职称评审机制为目标,以重品行、重业绩、重水平、重创新为导向。
要在政策设计上体现有利于推进学校改革发展、有利于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学校稳定;在学术上体现追求真实、追求卓越、追求创新的价值取向。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开拓创新,加强管理,为全面实施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设高水平山东省重点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评审岗位要求和评审推荐数额(一)岗位设置类别按照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包括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为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工程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
学校只受理上述系列的申报和推荐评审,申报人员应按所在岗位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二)按岗位性质进行评审申报人员的岗位应为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系列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
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仅限于同系列申报。
(三)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兼做教学工作的,申报教师系列职务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近一年来至少系统讲授一门36学时以—2—上(即周二学时)的课程,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学科专业一线教师的一半以上。
二是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四)在省人社厅、教育厅下达的晋升数额内评审教师系列晋升数额待各高校学术检索工作结束后下达。
教师外系列正高晋升数2名、副高晋升数8名。
(五)学院推荐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及破例申报教授职务人员不受数额限制凡符合《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的,均可推荐。
没有符合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的学院,可从接近教授、副教授任职条件的申报人员中最多推荐申报教授、副教授人选各1人。
(六)其他系列职务评审数额教师外其他系列职务评审数额依据申报人员情况确定。
三、评审范围及评审申报条件(一)评审范围。
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均可申报。
2012年10月31日以前办理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审条件。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不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规定要求的不得申报和推荐评审。
(三)教师系列的推荐评审按照《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职—3—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四、评审申报程序、推荐办法和材料审查(一)评审推荐机构学校组织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和推荐组,负责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推荐程序1.个人申报;2.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3.各单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推荐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按照职称工作有关文件和学校关于本年度职称改革的基本精神,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4.确定推荐人选、排定顺序,将申报人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5.按要求向学校呈报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正常申报、破例申报、破格申报分别排定顺序。
(三)评审材料审查的要求各单位负责仔细甄别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种证书、证件和评审材料的真伪。
对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要通过官方(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ISBN号及CIP著录信息与原件登载的是否相符,确保真实无伪。
各单—4—位为每位晋升副高级职务以上人员提供论文、著作的查验证明,填写《查验证明表》。
如在评审中发现假材料、假证书,按相关规定除取消当事人五年内申报资格外,还将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查验人员的责任。
有关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获奖等材料,由呈报单位、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查;反映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获奖等材料,由呈报单位、科技处、社科处分别进行严格审查。
对申报材料的综合审查,由人事处组织审核把关。
对因审查不严出现不实的申报材料,学校还将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严格标准条件,严肃评审纪律(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组织申报和评审要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向一线人员倾斜。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坚持“六公开”原则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开岗位数额、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推荐人员名单。
—5—按规定进行异议期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上报。
(三)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关于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鲁人职〔1997〕23号)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严肃查处。
(四)实行回避制度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晋升职务,本人担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推荐委员会),但必须实行现场回避,不得参加投票;不担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推荐委员会),也不得参加学校评委会或推荐组。
六、评审组织工作(一)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评审、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
(二)经上级部门授权,我校组建高校教师高、中级评—6—审委员会和实验技术中级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审副教授、讲师、实验师职务资格;成立中学教师职务中评委,负责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成立小学教师高评委,负责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成立推荐组推荐晋升教授、破格晋升副教授和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学校成立人文社科、理工两个学科组,负责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初审。
申报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报。
(四)为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赵彦修商志晓副组长:戚万学成员:向来生于涛钟读仁唐波王少华初乐娟王焕斌张文新孔祥云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主任:戚万学(兼)副主任:孔祥云(兼)张慧各单位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党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专家推荐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7—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少于7人。
七、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一)关于网上申报及成果提交省教育厅要求自今年起,申报教师及教师外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全部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待各单位推荐工作结束,学校职称材料审查小组审核申报人材料无误后进行。
申报人员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自今年起,申报教师系列人员参加学校推荐和评审时,可将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有代表性论文、著作填入一览表,申报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职务的参评人员所报送学校审核的论文、著作数量分别不超过8件、5件和3件。
(二)关于学术检索申报教师及教师外系列高级职务人员须将本人提交的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重合率(相似性)的检测(以下简称学术检索)。
学术检索结果作为学校评审和推荐的重要依据。
申报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的三件学术成果(论文或著作)进行学术检索,其中申报教授职务人员提供的论文、著作(著和译著),均应为独立或第一作者;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应至少提供一件独立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代表性成果确认提交后不再允许更换,申报人员须慎—8—重选择。
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由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系统随机匹配至学术检索机构进行检索,三件成果中单件成果的累计重合率超过30%(含30%),学校不再受理该申报人员本年度推荐和评审资格。
(三)关于破格申报1.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不满任职年限均为破格。
2.教师破格申报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鲁人发〔2005〕18号)及《山东师范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其他系列破格申报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鲁人发〔2005〕15号)执行。
3.破格晋升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务人员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其他系列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按相应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4.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严格控制,推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评审数额的10%。
(四)关于学历问题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填写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取得干函大或党校学历如要填写只能填在进修栏内)。
申报教师系列,必须取得符合《教师法》中所要求的国民教育学历;申报其他系列职务,按照各系列主管部—9—门的要求执行。
2.取得后学历且后学历符合相应职务条例规定要求的,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取得后学历后工作3年以上(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除外),否则按破格申报。
3.申请晋升副教授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满40岁晋升教授须取得博士学位。
对不具备硕士学位晋升副教授和40岁及以下不具备博士学位人员晋升教授的,均按破格条件掌握。
(五)关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问题1.严格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和《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309号)规定。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60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规定的,外语成绩要求放宽至50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符合免试条件者,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2.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10—〔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