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福片区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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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预案

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紧急医疗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1.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2.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3. 事故灾难:火灾、爆炸、交通事故、化学事故等;4. 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重大刑事案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卫生、公安、消防、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3. 指挥部职责:- 制定紧急医疗救援方案;- 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指挥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向上级报告救援情况。

四、救援力量及物资准备1. 救援力量:- 组建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队伍,包括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心理疏导队等;- 救援队伍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定期开展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

2. 救援物资:- 救援车辆、救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伤员转运设备、消毒防疫物资等;- 生活必需品、饮用水、食品等。

五、救援程序1. 信息报告:- 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现场救援:- 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伤员搜救、救治、转运等工作;- 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确保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对轻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必要时转送至医疗机构;- 对无生命体征的伤员进行现场确认,并做好遗体处理工作。

3. 卫生防疫:- 开展现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传播;- 对受灾地区进行消毒处理,保障水源安全;- 对受灾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一、灾前准备1.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确定地震发生的概率、强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建立完善地震灾害医疗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急救设备等。

3.加强地震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震灾害的风险认知和应对能力。

二、灾后响应1.开展地震灾区的人员搜救工作,确保被埋压人员尽快救出。

2.组织伤员转运和治疗工作,将伤员分发到不同的医疗机构,根据伤情优先级进行分类治疗。

3.设立流动医疗救治点,向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进行简单的急救和初步的伤病治疗。

4.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对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进行心理援助,帮助他们应对灾后创伤。

5.加强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三、医疗救援资源调配1.根据灾区需求,调动附近地区的医疗资源,加强对灾区的支援。

2.启动协调机制,协调医疗救援队伍的调配和任务分工,确保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组织医疗物资的调运和供应,确保灾区的医疗救援物资充足。

四、协调与合作机制1.建立地震灾害医疗救援协调指挥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个救援单位的工作。

2.加强与医疗机构、救援队伍、志愿者组织等的合作与协调,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开展救援工作。

3.与政府部门、媒体等进行及时沟通,及时传递灾情、救援进展和应对措施。

五、信息管理和科技支持1.建立健全地震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灾情数据的收集、整合和共享,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建立医疗救援指挥系统,实现灾区内外医疗资源、救援队伍的实时调度和监控。

3.利用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对灾区进行快速勘察和灾情评估,为医疗救援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

六、事后总结和改进1.根据地震灾害救援的经验教训,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进行示范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3.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加强医疗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

自然灾害救医疗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医疗助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伤病人员救治需求,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引发的伤病人员救治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市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协调、指挥全市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各部门及医疗机构的医疗救助工作。

3. 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根据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响应迅速启动。

2. 紧急响应:自然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力量。

3. 持续响应:根据灾害发展和救治需求,调整医疗救援力量,确保救治工作持续进行。

五、医疗救援1. 救援力量:根据灾害情况,调集医疗救援队伍、救护车辆、医疗物资等。

2. 救治措施:对伤病人员进行分类救治,确保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 医疗保障:保障医疗救治场所、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

六、救助保障1. 生活保障:为伤病人员提供基本生活必需品,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2. 心理援助: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度过心理难关。

3. 康复治疗:对伤病人员进行康复治疗,提高其生活质量。

七、信息报送与宣传1. 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送医疗救助工作情况。

2. 宣传引导: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自然灾害医疗救助的认识。

八、预案实施与评估1. 实施与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疗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2. 评估与改进: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不断完善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九、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与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政策法规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市政策法规为准。

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

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救援效率,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1.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2. 事故灾难:火灾、爆炸、化学泄漏等。

3.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灾害医疗救助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灾害医疗救助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信息收集与报送、物资调配等工作。

3. 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卫生健康部门、红十字会、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等。

四、响应程序1. 灾情报告:接到灾情报告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 灾情评估:根据灾情评估结果,确定响应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救援力量调配:根据救援需求,调配医疗救援队伍、医疗物资、药品等。

4. 医疗救援行动:组织开展医疗救援行动,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治。

5. 灾后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域进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五、救援措施1. 救援队伍:组织专业医疗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品。

2. 救援物资:储备充足的医疗物资,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

3. 救治场所:设立临时救治点,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治。

4. 医疗救护:对受伤群众进行现场救治,对重症患者进行转运救治。

5. 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防疫宣传等工作。

六、信息报送与发布1. 及时收集、整理灾情信息,向指挥部报告。

2. 指挥部将灾情信息上报上级部门,并对外发布。

3. 确保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确保灾害医疗救助资金及时到位。

2.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医疗物资,确保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3. 人员保障:加强对医疗救援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救援能力。

4. 技术保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救援效率。

八、预案实施与评估1. 预案实施: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开展灾害医疗救助工作。

地震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地震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一、灾情描述
本次地震发生在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地震震级为
x级,震中位于xx地区,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医疗救援困难。

二、医疗救援组织和指挥
1. 灾区医疗救援指挥部:
在灾害发生后,立即成立医疗救援指挥部,包括协调组织
各医疗救援队伍,指挥医疗救援活动。

2. 医疗救援队伍:
指挥部将根据灾情需要组织各级医疗救援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卫生技术人员等,前往灾区进行医疗救援工作。

三、医疗物资调度
1. 医疗物资调度:
灾区医疗救援指挥部将根据灾区实际需求,统一调配医疗
物资,确保物资运输到位。

2. 紧急医疗物资储备:
设立医疗物资储备点,以备灾情发生后立即投放医疗物资。

四、伤员救治
1. 伤员分类:
医疗救援队伍将伤员分为轻伤、重伤和危重伤,分类救治。

2. 首期救治:
对伤员进行首期救治,包括止血、包扎、输液等急救措施。

3. 重症救治:
将危重伤员送往医疗救援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救治。

五、医疗救援后勤保障
1. 医疗救援队伍后勤支援:
确保医疗救援队伍的后勤保障,包括食宿、医疗器材维护等。

2. 心理疏导:
对医疗救援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压力,保持工作状态。

六、其他事宜
1. 医疗救援工作总结:
灾后组织医疗救援工作总结,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医疗机构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医疗机构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医疗机构
一、灾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急预案的启动
灾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疗人员迅速开展救治工作,及时救治伤员,保障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并配合地方政府救灾工作。

二、灾情发生后医疗机构的应急资源调配
医疗机构应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和患者集中情况,合理调配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救治工作的有序开展,适时调配医疗器材和药品,提高医疗救治效率。

三、医疗机构人员的应急处置
医疗机构应组织医疗人员尽快赶赴灾区,进行伤员救治工作,同时加强医疗院所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医疗机构后勤保障措施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医疗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保障医疗物资的供应,保障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如地震、洪水、火灾、交通事故等)的医疗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卫生、公安、消防、交通、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2 指挥部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2)制定救援方案,明确救援任务和责任;(3)调度医疗救援资源,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4)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2.3 医疗救援小组职责(1)负责伤员救治、转运和康复;(2)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工作,确保伤员生命安全;(3)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搜救;(4)向上级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三、救援准备3.1 建立医疗救援体系(1)成立医疗救援队伍,包括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等专业人员;(2)储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3)建立伤员转运体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2 制定救援方案(1)根据灾害事故类型,制定针对性的救援方案;(2)明确救援任务、责任和时限;(3)制定伤员救治、转运和康复流程。

四、救援实施4.1 现场救援(1)医疗救援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开展伤员救治工作;(2)根据伤员情况,进行现场救治或转运;(3)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现场搜救。

4.2 伤员转运(1)根据伤员病情,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2)确保伤员在转运过程中得到及时救治;(3)加强转运过程中的医疗监护。

4.3 伤员救治(1)根据伤员病情,进行分类救治;(2)确保伤员得到最佳治疗效果;(3)加强伤员心理疏导,提高康复效果。

五、救援保障5.1 资金保障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5.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自然灾害事故医疗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医疗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高医疗卫生救援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如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导致的各类医疗救援行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包括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

组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医疗卫生、应急、公安、消防、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负责人2. 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制定具体医疗救援方案,组织实施医疗救援行动。

指挥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医疗卫生、应急、公安、消防、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负责人3. 医疗救援小组负责医疗救援现场的具体实施,包括伤员救治、转运、救治设施设备保障等。

组长:医疗卫生部门负责人副组长:医疗卫生部门相关专家成员: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四、预案启动条件1. 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伤员数量达到或超过本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承受能力。

2. 自然灾害事故导致伤员救治需求紧急,需要跨地区、跨部门支援。

3. 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无法满足伤员救治需求。

五、医疗救援工作流程1. 报告与响应(1)灾害发生地医疗卫生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2)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援指挥部开展工作。

2. 医疗救援现场(1)医疗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对伤员进行初步评估,确定伤员救治等级。

(2)对重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体征稳定。

(3)对轻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做好转运准备。

3. 伤员转运(1)根据伤员救治等级,合理调配医疗救援资源,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优先保障重伤员转运,确保伤员得到最佳救治条件。

(3)做好伤员转运过程中的医疗救治和护理工作。

4. 医疗救治(1)根据伤员救治需求,合理调配医疗救治资源,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自然灾害事故医疗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医疗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中的医疗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医疗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火灾、塌方、山体滑坡等事故中的医疗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1. 指挥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担任;2. 副指挥长: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3. 成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职责1.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2. 制定和实施医疗救援方案;3. 调集医疗救援力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4. 对医疗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相关部门职责1.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援工作,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救援;2.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确保救援物资和设备及时到位;3. 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医疗救援工作;4. 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参与医疗救援,保障救援现场医疗救治工作。

四、医疗救援工作流程(一)灾情报告1. 各级医疗机构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2.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

(二)医疗救援力量调集1.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灾情报告,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参与医疗救援;2.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需要,协调应急救援力量,确保救援物资和设备及时到位。

(三)医疗救治1. 医疗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立即开展现场医疗救治工作;2. 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优先救治危重病人;3. 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确保伤员生命安全;4. 对伤员进行转运,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四)卫生防疫1. 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蔓延;2. 对灾区水源、食品进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3. 对灾区环境进行消毒,减少疾病传播。

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自然灾害是指在自然条件下,由于自然现象或人为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事件。

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受灾地区的医疗资源往往受到严重影响,为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救援效率,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医疗救援体系,确保受灾群众在灾害发生后的医疗需求得到及时、有效、有序的救治。

2. 提高医疗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与其他救援力量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救援效率。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资源调配等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安置。

(2)医疗支援组:负责医疗资源的调配、医疗设备的保障和医疗人员的培训。

(3)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后勤补给、车辆调度等工作。

(4)宣传协调组:负责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救援流程1. 信息收集与报告:灾害发生后,各级医疗机构迅速收集灾情信息,及时上报至指挥部。

2. 启动预案:接到灾情报告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 现场救援:现场救援组根据灾情,迅速展开伤员救治、转运和安置工作。

4. 医疗支援:医疗支援组根据现场需求,调配医疗资源,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5.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后勤补给、车辆调度等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 信息发布与协调:宣传协调组负责信息发布、舆论引导、沟通协调等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7. 救援结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组织救援力量有序撤离,进行总结评估。

六、应急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医疗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加强医疗设备的储备和更新,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医疗救助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医疗救助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救助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救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医疗救助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由院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院长、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小组负责医疗救助事故的具体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等。

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法律事务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组成。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1. 事故预防(1)加强医疗救助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2)完善医疗救助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救助流程;(3)定期开展医疗救助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纠纷。

2. 事故预警(1)建立医疗救助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2)对医疗救助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警措施;(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四、事故应急处理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 事故调查(1)应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2)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2)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3)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后期处置1. 事故总结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 事故报告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救医疗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医疗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提高我国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规范自然灾害医疗救助行为,提高医疗救助效率,为受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部委制定的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政策。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导致伤病人员增多,医疗机构无法正常开展医疗服务,需要进行医疗救助的情况。

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台风、干旱、泥石流等。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2)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加强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能力,综合运用医疗、预防、康复等多种措施,全面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健康。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管理体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确保医疗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协同配合,资源共享。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共同应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医疗困难。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国家级应急指挥部设立国家级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指挥部,由卫生健康委员会、外交部、财政部、国防部、交通运输部、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全国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工作。

2.2 地方级应急指挥部各级地方政府应设立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指挥部,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财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组成。

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医院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医院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医院救助应急预案一、预案目的为确保医院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患者和医院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医院稳定运行,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水、地震、台风、火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医院进行的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三、预案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救援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部门协作、明确职责的原则,全面提升医院自然灾害救援能力。

四、预案组织结构1. 成立自然灾害救援指挥部,由院长担任指挥长,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负责对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 设立救援办公室,负责日常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办公室设在医务部门,医务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 成立救援梯队,分为内科、外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手术室、护理部等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救援力量。

五、预案响应流程1. 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发生前,医院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救援准备。

主要包括:储备救援物资、检查医疗设备、组织救援人员培训等。

2. 灾情发生: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医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救援指挥部组织救援梯队开展救援工作。

3. 伤员救治:救援梯队负责接收、救治伤员。

各科室严格按照诊疗规范,确保救治质量。

对重伤员,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支援。

4. 后勤保障:后勤部门负责保障医院救援期间的水、电、食物、药品等供应,确保医院正常运行。

5. 信息上报:救援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援进展、灾情及需求等信息。

6. 救援结束:灾情得到控制后,医院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逐步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六、预案培训与演练1. 医院定期组织自然灾害救援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救援意识和技能。

2. 医院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救援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院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救援演练,提高协同救援能力。

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

灾害医疗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灾害医疗救助能力,保障受灾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3)《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4)《XX省(市、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组织体系1. 成立灾害医疗救助指挥部灾害医疗救助指挥部负责灾害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其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决定灾害医疗救助工作的重大问题;(2)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灾害医疗救助工作;(3)负责灾害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4)负责灾害医疗救助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2. 设立灾害医疗救助领导小组灾害医疗救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灾害医疗救助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灾害医疗救助工作方案;(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灾害医疗救助工作;(3)监督灾害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4)负责灾害医疗救助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3. 成立灾害医疗救助专家组灾害医疗救助专家组负责为灾害医疗救助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其主要职责如下:(1)对灾害医疗救助工作进行技术指导;(2)对灾害医疗救助工作进行评估;(3)为灾害医疗救助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应急响应1. 预警响应(1)接到灾害预警信息后,灾害医疗救助指挥部立即启动预警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

(2)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地区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医疗救助预案。

2. 应急响应(1)灾害发生后,灾害医疗救助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2)根据灾害规模和受灾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事故灾害医院救治应急预案

事故灾害医院救治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提高医院应对事故灾害的救治能力,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事故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事故灾害的医院救治工作:1.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等;2. 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爆发、食物中毒等;3. 医疗事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设备故障等;4. 其他事故灾害: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事故灾害救治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 医院救治专家组:负责制定救治方案,指导救治工作。

3. 医院救治小组:负责现场救治、转运、消毒等工作。

4. 医院信息报送组: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灾害救治情况。

四、救治流程1. 紧急启动:事故灾害发生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小组开展救治工作。

2. 现场救治:救治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对伤员进行初步评估,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3. 转运伤员:根据伤员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将伤员转运至医院。

4. 医院救治:伤员到达医院后,救治专家组根据伤员病情制定救治方案,进行针对性治疗。

5. 信息报告:救治小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治情况,包括伤员数量、救治进展等。

五、保障措施1. 建立完善的救治物资储备:医院应储备足够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确保事故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2.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灾害救治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应对事故灾害的能力。

3. 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事故灾害救治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4. 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作: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共同应对事故灾害。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自然灾害事故医疗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医疗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1. 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2. 化学事故、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3.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组织体系1. 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指导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2. 设立医疗救援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医疗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确保救援工作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提高医疗救援能力。

3. 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形成合力。

五、应急响应1. 预警阶段(1)密切关注自然灾害事故动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工作。

(2)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 应急响应阶段(1)医疗救援小组接到救援指令后,迅速组织医疗队伍、医疗物资、医疗设备等前往灾区。

(2)根据灾区实际情况,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站,开展现场救治工作。

(3)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优先救治危重伤员。

(4)对伤员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心理创伤。

3. 救援后期(1)对伤员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确保伤员得到全面救治。

(2)对灾区卫生状况进行监测,防止疫情蔓延。

(3)总结救援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选拔具备专业素质的医疗人员,组建医疗救援队伍。

2.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医疗物资、药品、设备等,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车辆保障:配备足够的救护车辆,确保伤员及时转运。

4. 信息保障: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传递救援信息。

七、附则1. 本预案由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预案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灾害事故医疗救援能力,确保在灾害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如地震、洪水、火灾、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等)的医疗救援工作。

二、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指挥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2.2 指挥机构灾害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下设办公室、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2.3 专业队伍组建灾害事故医疗救援专业队伍,包括医疗救援队、卫生防疫队、心理救援队等。

三、救援准备3.1 人员培训对医疗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救援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2 设备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救护车辆、通讯设备等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3 医疗机构支援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联系,明确支援范围和责任,确保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四、救援程序4.1 报告与启动4.1.1 发生灾害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4.1.2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救援队伍和医疗机构。

4.2 救援行动4.2.1 医疗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救治和伤员转运工作。

4.2.2 卫生防疫队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工作。

4.2.3 心理救援队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

4.3 伤员救治4.3.1 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确保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3.2 对轻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做好伤员转运工作。

4.4 信息报送4.4.1 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4.2 信息宣传组对救援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救援工作的了解。

五、善后处理5.1 伤员救治5.1.1 对伤员进行后续治疗,确保伤员康复。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医疗救助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救助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救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护理事故、药品事故、医疗器械事故、医疗废物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指挥部(1)成立医疗救助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医疗救助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a. 医疗救助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b. 医疗救助事故应急处理组: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等工作。

c. 医疗救助事故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

d. 医疗救助事故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保障、交通疏导、人员疏散等工作。

2. 医疗机构(1)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救助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负责本机构的医疗救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救助事故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医疗救助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事故分类及应急响应1. 事故分类(1)一般医疗事故:对病人造成轻微伤害或不良后果的事故。

(2)较大医疗事故:对病人造成重伤或中度以上不良后果的事故。

(3)重大医疗事故:对病人造成死亡或严重不良后果的事故。

2. 应急响应(1)一般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责人立即组织应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较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重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调查(1)医疗救助事故调查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

(2)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后果等。

2. 事故处理(1)医疗机构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自然灾害医院救援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医院救援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医院救援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部门协作、明确职责。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医院救灾工作。

组长:医院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保卫处处长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后勤部门负责人2.2 领导小组职责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

三、应急响应流程3.1 预防预警3.1.1 监测预警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自然灾害动态,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警。

3.1.2 预防措施根据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

3.2 应急响应3.2.1 自然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救治伤员、保护医院财产。

3.2.2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救护组: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准备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

2)疏散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提高救援效率,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灾害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灾害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医疗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医疗救援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物资保障、医疗资源调度等工作。

(2)后勤保障组:负责医疗物资储备、运输、分发等工作。

(3)信息联络组: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发布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负责宣传报道医疗救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预案响应级别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划分为四个响应级别:1. 一级响应:适用于重大灾害事故,如地震、洪水、火灾等。

2. 二级响应:适用于较大灾害事故,如山体滑坡、交通事故等。

3. 三级响应:适用于一般灾害事故,如轻微火灾、交通事故等。

4. 四级响应:适用于较小灾害事故,如个别伤员救治等。

五、预案响应流程1. 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响应级别。

2. 信息联络组收集灾害事故相关信息,上报指挥部。

3. 指挥部根据灾害事故情况,下达救援指令。

4. 医疗救援组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救治。

5. 后勤保障组调配医疗物资,确保医疗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 信息联络组及时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做好舆论引导。

7. 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下达救援结束指令。

六、医疗救援措施1. 伤员救治:根据伤员病情,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包括现场急救、转运、救治等。

2. 医疗资源调度:根据灾害事故情况,调度周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物资等资源。

3. 医疗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医疗物资,确保伤员救治需求。

4. 医疗信息管理:建立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伤员救治情况。

5. 心理疏导:对伤员及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七、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织医护人员、志愿者等参加医疗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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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福片区抗洪救灾医疗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我片区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保证医疗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江县《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预案》[江卫业(2002)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江卫业(2005)2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水、地震、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及因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化学毒剂泄露和工伤等人为事故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时对人群伤亡进行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护活动。

二、灾害事故预报发布后或灾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照本预案紧急救援措施。

三、抗洪救灾医疗救护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广福中心卫生院成立“广福片区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调遣各医疗救护队进行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医疗急救工作,并向当地政府或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求得支援,接受指令。

中心卫生院和片区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抗洪救灾医疗救援专业应急队”,并做好医疗急救、药品器械准备和
后勤保障工作,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一旦接到救援指令或呼叫,10分钟以内出车,奔赴现场,完成现场医疗急救、院前急救和伤病员后送等任务。

防保科(站)接到疫情报告要立即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疫源地进行处理和管理,做好登记。

四、灾害报告
凡较大灾害事故发生地及接到呼叫的医疗卫生单位或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6小时内)将灾情报告县卫生局及当地政府。

报告内容包括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卫生问题;卫生系统受损情况。

疫情的报告和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

五、现场医疗救护
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片区所有医护人员必须接受“广福片区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救援指令,都要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并积极参加医疗救护。

参加医疗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统一指挥和调遣。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现场指挥部的任务为:
(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二)对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估;
(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四)向当地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现场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为标志(伤病卡以5—3cm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部)。

要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后治轻的原则,要将经治的伤员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检伤目的是判断伤情轻重,决定救治和转运缓急及送往医院的关键环节,应按如下原则进行;
一类:轻伤员,包括Ⅰ度烧伤,皮肤擦伤,一般外伤,腰肌扭伤、,Ⅰ度脑震荡等,这类伤员一般均可步行。

如无特殊情况,可在现场作对证处理后嘱回家或到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留察24小时。

二类:中、重伤员,病情不稳定,但未影响心、肺、脑功能,在一定时间内不致引起死亡的单纯性骨伤、Ⅱ度烧伤、一般挤压伤、眼伤、中度脑震荡等。

经适当处理后,原则上送县二级医院,个别病情较重者亦可送上级医院。

三类:病情危重,已危及心、肺、脑功能,Ⅲ度烧伤,
严重创伤(颅外伤、多发性骨折、内脏破裂等),大出血休克等。

这类患者先在现场临时治疗点进行抢救,待病情稍稳定即送专科医院或抢救设备较好的上级医院。

中毒病人按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六、伤病员后送
伤员后送须经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现场指挥部决定,在经过现场验伤分类、处置后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市、县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分流,其应掌握的原则为:
(一)当地医疗结构有能力收治全部伤员的,由灾害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有关单位后送到就近的医院;
(二)伤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一份留现场指挥部汇总,一份向接纳后送伤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三)后送途中需要监护的伤员,由灾害事故医疗救护现场指挥部派医护人员护送;
(四)灾害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委后送的伤员。

七、加强急诊科建设和管理:
1、急救网络建设:
(1)中心卫生院和片区乡(镇)卫生院设急救站,并按规定进行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中心卫生院和片区乡(镇)卫生院急救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各医疗卫生单位急诊科人员必须是具备毕业三年以上的医务人员,有医师资格以上人员领班,配备科主任和护士长,视工作量及观察床的多少按比例配备足量的医护人员;
3、“抗洪救灾医疗救援专业应急队”的设立要求:是队长必须由业务院长或熟悉业务的院领导担任。

队员中应由包括内外科医师、护理、药剂、后勤等有关人员9-10名组成。

“抗洪救灾医疗救援专业应急队”基本装备严格按要求办理(中心卫生院按照一级医院急诊室标准准备)。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医疗救护人员及急诊工作人员的培训。

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伤固定、止血、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清创、缝合、饮用水消毒等基本技能,并定期举行模拟演习达到实战要求。

同时要利用报刊、广播、影视、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灾害事故、医疗救护、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基本技术。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各级医疗单位急诊科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杜绝以任何理由脱岗、溜岗现象发生。

6、各医疗机构必须做到急诊急救标志醒目,凡急诊抢救病人一律实行医院科室、医生急诊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医院间、科室间、医生间相互推委病人现象发生。

中江县广福中心卫生院
附1
中江县广福片区抗洪救灾
医疗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方发(院长)
副组长:邓甲敏(副院长)
邓俊(副院长)
成员:袁柏安(支部书记、住院部主任)
邓玉梅(护士长)
唐丽华(药剂师)
曾金明(防疫医生)
办公室设在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7801009
7802396
附2
广福片区抗洪救灾医疗救援专业应急队
组长:李方发(院长)
副组长:邓甲敏(副院长)
成员:袁柏安(住院部主任)
邓玉梅(护士长)
肖德勇(内科医生)
李成清(主管护师)
唐丽华(西药剂师)
曾金明(防疫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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