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聘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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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章条件层次第四章引进认定第五章使用培养第六章考核评价第七章薪酬福利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满足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创新型国际化企业公司人才需求和智力支撑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第十条培养引进条件,按第十三条规定程序经认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与公司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相适应的高、精、尖人才。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突出重点。

围绕公司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以开阔的视野,突出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多渠道、多方位网罗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

(二)以用为本。

坚持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作用贯穿于人才发展始终,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新体制机制、搭建事业平台、营造良好环境,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特事特办。

针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实行“一人一策”、“按人设岗”和“合同管理”。

(四)统筹兼顾。

坚持高层次人才内部培养和高端引进并重,以培养促成长,以引进带培养,发挥现有人才优先培养挖掘和高端人才引进的双重导向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管理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五条公司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分管党委组织、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小组在公司人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才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人才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具体指挥、统筹协调;(二)编制高层次人才工作规划,专项计划及实施方案,报人才委审定;(三)向人才委会报告高层次人才规划、专项计划的执行效果,接受人才工作委员审议;(四)制订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经人才委审批后组织实施;(五)对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重大问题,向人才委提出建议方案;(六)审核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确定引进过程中的关键事宜;(七)审核高层次人才考核结果,兑现奖励;(八)落实人才委授权或决议的其他事项。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双聘教授聘任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促进我院学科建设,加强院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聘任管理,充分发挥受聘人员的作用,避免滥聘现象,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1、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本人愿为我院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作贡献;2、曾与聘用科室有科研合作,并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已取得成绩,例如指导研究生、联合申请或完成科研项目或获奖、共同发表过SCI收录文章;3、双聘教授应具备学科带头人的学术或科研水平,有明确持续的研究方向且与受聘科室研究领域相交叉,能推动聘用学科科、教、研工作上一新台阶;4、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正高职称的博士生导师及国内外专家;(2)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重大科研项目 (如973,863项目等)的科研人才,可为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5、全院各专业有共同需求的特殊专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因具体情况可适当放宽;1、指导、参与学科建设,促进交叉学科发展;2、合作或指导科研工作;3、或联合申报国内外科研项目;4、以我院名义发表高水平文章(如SCI收录、中华系列杂志或B类文章等);5、指导聘用科室研究生工作;6、能够经常来我院作前沿讲座,以报告的形式介绍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7、以各种方式扩大我院在国内外的影响;8、双聘教授与聘用科室应直接参与科室的科研工作。

1、双聘教授的聘期为2年。

如取得合作业绩,可重新申请,经批准办理续聘手续;2、聘期满1年时进行中期考核。

1、聘用科室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及拟聘教授的工作业绩提出人选,填写《吉林大学双聘教授审批表》,签订聘任协议或合同;2、科教部审核,提请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3、特殊专业科技人员,由科教部提名审核,提请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1、工作任务可根据聘用学科的实际要求确定;2、聘期内至少合作完成如下工作目标之一:(1)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其署名要求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A. 双聘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时,署名吉林大学第一医院;B. 我院正式工作人员作为文章第一作者时,双聘教授应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C. 研究生作为文章第一作者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吉大一院,其指导教师或双聘教授应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2)发表中华系列杂志或B类杂志的论文2篇(署名要求同A、B、C);(3)成功申报省级科研项目1项(经费5万元,我院人员应为课题负责人, 双聘教授应为第二负责人);(4)指导科室或合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重大项目1项(我院人员应为课题负责人,若为第二负责人应拥有40%的可支配项目经费或20万元以上的项目基金);3、聘用学科在双聘教授聘期满2年时,根据双方签订的工作任务协议及其他要求对双聘教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的详细材料报科教部,经审核后,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凡贡献突出者,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工作需要可续聘;4、受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院方有权单方解除聘任协议或合同:(1)有违纪违规行为的;(2)损害医院利益的,或做出有损医院声誉事情的;(3)未能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强实验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技术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鼓励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履行相应的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为教学和科研做出应有的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技术队伍配置1.实验室人员配置必须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按教学大纲的实验时数和参加实验的学生人数计算其工作量,并以此来配置实验技术人员数,要严格按照定编办法合理定编,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2、实验技术人员配置要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按层次配置,并配备相应的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结构。

3、要在专职和兼职的实验技术人员中,选拔学术水平高、技术能力强、政治思想好的作为实验教学与科学研究的业务带头人,要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

实验室主任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担任。

4、要鼓励教师参加实验室的建设。

教师在实验室工作中要保持相对稳定。

为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5、要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有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人员要和学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搞好管理工作。

6、实验室人员的学历原则上应在大专以上才能担任实验室工作。

教务处配合人事部门搞好实验室人员的定编、定岗、考核、调入、调出等工作。

二、实验室人员的任务1、实验室人员要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按岗位责任制完成本岗位承接教学、科研及管理任务。

2、实验室人员要能够讲实验课,批改实验报告。

3、实验室人员要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做到设备完好,损坏要及时维修,以满足教学要求。

4、实验室人员要管理好本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做到账物卡相符。

5、实验室人员要开展实验技术研究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6、实验室要开展科技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现有设备作用,提高使用效率。

7、实验室人员要负责在本室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实验室主任要及时填写实验室日志,使工作有计划、实施有记录、检查有依据、总结有材料。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一、目标及思路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科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实力,学校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五年的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省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团队。

二、指导思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以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项目资助相结合为原则,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师资队伍“人才高地”的形成。

三、遴选专业方向面向国家资源能源环境的重大需求,围绕低碳经济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徐州市六大千亿元工业产业(装备制造、食品、能源、冶金、建材、煤盐化工)、五大千亿元服务业产业(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的研究方向,向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等倾斜,同时兼顾其他学科专业,做到均衡发展。

四、遴选名额第一期选拔不超过10名。

第一期中期考核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下期选拔名额。

五、遴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受聘在教师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授,或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三)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省、市重大需求,具有创新性并在学术或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教风端正,治学严谨,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且无任何教学事故。

(六)2011年以来取得的科研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本学科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名)。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范文(4篇)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范文(4篇)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和人才引进培养的需要,制定本细则,规范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单位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等。

第三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

第五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应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条件和程序第六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条件:(一)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或者创新创业能力;(二)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学位;(三)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广泛的学科背景;(四)有良好的科研成果或者创新创业成果;(五)品德良好,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程序:(一)单位提出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二)上级主管部门对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批,确定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数量和条件;(三)单位通过人才招聘渠道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并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四)单位与被录用的优秀人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培养计划和待遇待遇;(五)单位按照培养计划,对优秀人才进行培养和考核;(六)优秀人才根据培养计划完成培养任务后,由单位评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或者升级。

第三章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支持政策第八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可以享受以下支持政策:(一)提供优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二)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实验设备;(三)优先享受项目资金支持和科研经费;(四)提供住房补贴和子女教育优惠;(五)提供职称评审和升级机会。

第九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支持政策应该根据人才的具体情况和单位需求进行灵活调整。

第四章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管理和考核第十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的管理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对人才的工作情况、创新能力、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吉林大学职员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教人[2011] 12号)和《吉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08〕7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学校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人员。

管理人员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和兼职管理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加强调控;2.优化结构,提高效益;3.按岗聘任,规范管理;4.遵循程序,依法办事;5.权力分解,权责结合。

第四条岗位设置1.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二到十级职员岗位。

2.四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由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实际统筹确定,一般不超过本校领导班子职数的60%。

3.六级及以上职员岗位数不超过职员总数的35%。

4.七级、八级职员的岗位数以2012年的管理编制数为基础进行核定。

各单位的七级职员岗位数按本单位管理编制数的40%核定。

各单位的八级职员岗位数按本单位管理编制数的20%核定。

5.九级、十级职员不确定岗位数。

第五条岗位职责1.四级及以上职员岗位职责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岗位职责执行。

2.五级、六级职员岗位职责主持或分管中层单位的管理工作,或者从事专门性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本职工作中的公文和文稿;承担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管理课题研究。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职责主持或分管中层单位内设机构的管理工作或专门的业务工作;独立起草本职工作中的公文和文稿。

4.九级、十级职员岗位职责承办具体的管理工作;起草本职工作中的公文和文稿。

第六条职级对应学校现行的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职员岗位二至十级职员。

第七条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学校职员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长由有关校领导担任,负责学校职员岗位聘用的组织领导工作。

(完整word版)吉林大学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聘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完整word版)吉林大学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聘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聘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及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推进高层次创新性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队伍,依据学校高层次人才选聘与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验技术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优势学科、高层次教学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拥有高精尖仪器设备的单位设置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

凡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人员均可应聘。

第二章职责与条件第三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职责:(一)负责制定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或国家级科研技术平台或校级以上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与发展规划;(二)负责高水平实验技术团队的建设与培养;(三)负责开展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重大技术改革研究;(四)负责高级实验技术的开发和先进技术的引进;(五)负责实验室高级实验技术的支持与服务。

第四条受聘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第五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任职的业务条件:(一)须为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或国家级科研平台或校级公共技术平台的技术带头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担任过国内外相关岗位技术带头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国内应聘人员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国外应聘人员应具有同等水平。

(三)主持过实验室建设规划或组织相关学科的重要实验技术工作,具有丰富的应聘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技术水平高,国内外同行知名度高,有相关领域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发展潜力,对应聘高端实验技术相应岗位工作发展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岗位技术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实验技术梯队建设,能带出一支实验技术创新团队。

(六)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具有应聘岗位相关的大型仪器设备丰富管理经验和高水平操作、维护能力,创新操作方法、解决某一领域特殊技术难题,共享成绩显著,在同行中知名度高。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柔性引进是“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一种新的吸纳人才的形式,也是加强学术交流,充分发挥校外优秀专家、学者和杰出人才的专长,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加强对我校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的管理,建立“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合同约束”的柔性引进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引进人员必须是对我校专业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学科研工作能产生重要作用的高水平专家、学者。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院(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机制,切实加强对人才柔性引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第一类:专业带头人。

其具备的条件为:具有教授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近5年来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或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出版有影响的著作2部以上。

第二类:教授。

其具备的条件为:具有教授职称,近5年来作为首位人员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二等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社会科学类);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作为首位人员在黉舍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黉舍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第三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其具备的前提为:近3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省级科技攻关项目或课题2项以上。

第四类:博士。

其具备的条件为:发展潜力大、专业方向与黉舍需求相符的博士,且作为首位人员在黉舍规定的核心A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作为首位人员在黉舍规定的核心A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作为首位作者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以上。

2024年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二篇)

2024年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二篇)

2024年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聘任方:_____聊城大学(简称甲方)受聘方:_____(简称乙方)为了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规范和完善人才引进程序,加强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_____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聊大校发[_____]____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岗位类别、服务期、聘期及试用期聘任岗位为:_____(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服务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予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出的辞聘、调动等申请,若个人坚持要求离开或擅自离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与协议处理。

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引进人才每一聘期时间为四____年,在聘期内实行聘约管理。

首任聘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首任聘期前____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时,由相关学院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对于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学校要求的引进人才,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条乙方首任聘期内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说明: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确保科学性、可行性)一、乙方在首任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一)做好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促进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配合甲方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的工作,使本学科成为甲方第一批申请到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任期内使本学科达到教育部(或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成为山东省强化建设重点学科。

(二)主持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推出高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使本学科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任期内以甲方为第一单位完成:1、申请到1项以上(含1项,下同)“86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973计划”(子课题)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科研项目(子课题)。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实用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精神,实施“人材强校”战略,加大专业带头人和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不断优化专任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我院高层次人材资源开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学院发展提供人材保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尊重人材、公开选拔。

人材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统筹规划、重点突出。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优先引进重点专业、新办专业急需的人材。

(三)能力为先、德才兼备。

人材引进既重身份(职称、学历),更重教学、科研、实践技术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

(四)积极谨慎、体现实效。

积极开展人材引进工作,谨慎选择优秀并在工作中能体现实际效果的高层次人材。

二、组织机构成立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高层次人材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人事处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党政办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组成。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引进对象须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并愿意长期在学院工作。

具体条件如下:(一)高学位人材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

(二)双师型人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两年以上 (可累计) 企业(或者社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3、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辟,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

4、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或者主要参预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5、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并在高校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6、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中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者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吸引和管理高端人才,促进国家的科技和经济发展,制定了本《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二、引进资格1.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相关领域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的;- 在相关领域取得硕士学位,并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 在相关领域具备显著的创新能力和成果的。

2. 申请人应在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等单位工作。

三、申请程序1. 申请人应向所在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2. 所在机构应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行评估,并出具评审意见。

3. 经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所在机构将申请材料和评审意见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

4.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资质和单位需求,做出最终决定。

5. 批准引进的申请人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和优惠政策。

四、待遇和保障1. 引进高端人才应享受与其能力和贡献相匹配的经济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住房等。

2. 引进高端人才的子女可享受就学倾斜政策,包括入学随迁、学费减免等。

3. 引进高端人才应享受协助配偶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就业、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

五、监管和评估1. 所在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引进高端人才的工作情况评估和管理监督。

2. 对于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引进高端人才,可取消相关待遇和优惠政策。

3. 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之前相关规定。

以上为《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内容,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3篇)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3篇)

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国家战略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促进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力,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是高校的重要任务,必须按照科学性、公正性、及时性的原则加以实施,旨在培养出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的学术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高校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发展规划,在制定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时,充分考虑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合理安排和分配人才资源。

第四条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细则的修订,应按照中央和省级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引进优秀人才第五条高校应积极引进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优秀人才,包括海内外的优秀人才。

优秀人才的引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根据高校的需要和专业特点,设立相应的引进计划,包括引进教授、研究员、客座教授等职务。

(二)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三)设立优秀人才引进专项基金,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四)在国内外进行广泛的招聘宣传,并在高校的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才报名。

(五)与相关部门合作,优化政策环境,为引进优秀人才提供相关便利和支持。

第六条引进优秀人才的条件和标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能存在任何歧视和偏见。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在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能够给予学生良好的指导和培养。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与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

(四)无不良记录和违纪现象,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引进优秀人才的程序和流程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高校发布引进优秀人才的通知,并明确招聘要求和条件。

(二)优秀人才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教学经验等。

(三)高校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确定面试人选。

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吉发[2003]13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要求、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队伍,促进吉林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决定实施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适应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和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凝聚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拔尖创新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工程”总体目标任务是:围绕工业省、生态省和科教省建设的目标,根据我省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经过5年努力,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与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起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

在我省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里按不同层次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

第一层次:10名左右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业绩突出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社会科学专家;第二层次:10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第三层次:1000名左右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

三、领域、条件和对象(一)选拔领域:具有战略性意义、代表当代科技前沿的基础研究领域;具有科技先导性意义的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先进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具有科技产业化意义的支柱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适应经济国际化需要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领域等。

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

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

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是指针对实验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所设立的一种评定职称的制度。

随着科技发展的迅猛,实验技术在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健全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对于促进实验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专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背景、现状和展望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实验技术是科研实验和工程技术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实验技术人才是保障科学研究和技术实践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

在职称制度方面,普遍存在职称评审标准不统一、职称评审程序不透明、职称评审标准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等种种问题。

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现状目前,我国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评审程序。

很多实验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普遍感到困惑和不公平,这对实验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由于实验技术领域的特殊性,很多实验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上面临诸多困难,这也制约了实验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提升。

三、展望在未来,应建立健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从制度和政策上给予实验技术人才更多的支持和保障,推动实验技术人员的成长和发展。

应建立明确的职称评审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应根据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和专业特点,科学界定职称评定的标准与水平,以保证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真实性;应加强实验技术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岗位晋升机制建设,以提高实验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和专业素养。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励实验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验技术领域的发展和科技创新注入强大动力。

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应是适应实验技术领域特点的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定制度,其建立有利于推动实验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专业素养,有利于促进实验技术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为实验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和成就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引进优秀人才管理规定

引进优秀人才管理规定

XXXXX有限公司引进优秀人才管理办法2018012号公司的发展壮大,必须做好人力资源全方位引进、开发、利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拘一格引进、聚集各类高素质的人才并使之发挥最大的潜能,谋求与公司共同发展,共图科易伟业;为达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办法;一、优秀人才引进对象及范围选拔对象是在科技研究开发、企业管理、市场销售、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投资分析、生产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被选拔人员不受年龄、学历、资历、地域等条件的限制;二、优秀人才引进条件优秀人才必须德才兼备、热爱公司文化、敬业爱岗、愿尽心尽职为公司服务,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科研开发方面的重大创造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经论证投入生产有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国家级科学奖的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对公司的研发将有重大促进作用;2、在生产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国内或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控制、经济效益的提高将有重大作用者;3、在生命科学、生物制药、动植物合成药、化学专用产品、日用化学产品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大科学技术攻关或技术改进,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国内或同行业领先地位,并取得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效益;4、长期在企业第一线工作,为推动生产技术的改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在科研成果的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优异成绩,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者;5、长期在市场销售一线工作,在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形成一套有效方法经实施后,能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者;6、在企业或公司财务、人力资源、行政、企划、生产管理、投资分析等管理领域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管理科学的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管理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着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国内企业管理的领先地位者;7、在其它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特别优异的成绩,对企业的发展、经济效益的提高有重大贡献,具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三、优秀人才引进办法1、公司各级经理都要将引进人才、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公司各级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竭力协助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并将对优秀人才的招募作为重要日常工作来做;2、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由专人负责并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更换公司网页招聘信息,保证公司招聘信息准确、快速地向外界发布;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定期在大型公用网或国内重要宣传媒体发布公司人才招聘信息及引进、激励优秀人才的措施,宣传公司文化,提升公司的形象;4、公司将对成功引介、推荐高级人才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在吸引优秀人才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5、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筹建全国范围的优秀企业、重大科研机构、重大科技项目的骨干及负责人人才库;6、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高等院校联系网络,建立获得优秀奖学金学生人才库;7、加强与着名猎头公司、知名咨询管理公司的联络,并根据公司的需要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8、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及实际情况,储备一批优秀人才,并进行系统的培训,使之成为能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实用型人才;四、优秀人才待遇1、优秀人才可采用谈判月薪或年薪制;2、优秀人才享受公司提供的保健医疗照顾,公司将有计划地安排优秀人才进行定期疗养休假和身体检查;3、带有科研项目或特殊性人才,公司视情况将给予配备小车、住房或其他现代化交通及通讯工具;4、优秀人才人事档案、户籍、与配偶两地分居、孩子上学等问题,如其要求解决,公司予以尽快解决;5、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其业绩结合实际情况和持股计划书要求,优先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同时公司并适当配送股票以资鼓励;6、公司尽量保持优秀人才工作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性,优秀人才的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统筹安排,对使用不当应及时予以调整;7、公司要制定资金安排计划对科研人员急需的科研经费、图书、仪器设备、办公室等,应给予支持;8、对优秀人才可根据公司的需要安排国内外有价值的对口学术或考察活动,或业务旅游研讨会;多为其创造向外学习交流的机会;五、其他事项人力资源管理部对优秀人才实行统筹管理,建立优秀人才职员考核档案,及时了解他们在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和出现的新情况,对优秀人才的事迹,公司将及时通过公共媒体向外界宣传、报道;优秀人才工作调动、健康变化等重大情况,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报批或备案;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要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优秀人才开发、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XXXXX有限公司。

特聘人员管理办法

特聘人员管理办法

特聘人员管理办法特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聚集一批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带动我校重点和急需发展的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进一步提升我校的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岭学者”特聘岗位计划设“南岭学者”杰出人才岗位、“南岭学者”领军人才岗位和“南岭学者”青年拔尖人才岗位,是学校为引进和培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实施的特殊人才政策。

“南岭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四年。

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原则。

第三条学校成立“南岭学者”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南岭学者”特聘岗位的设置、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

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人事和科研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组织部、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设置原则(一)“南岭学者”特聘岗位设置应以国家、省人才发展规划和科学研究规划为导向,与高校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注重实效。

(二)“南岭学者”特聘岗位设置应紧紧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学校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进行。

第五条设置范围(一)省级重点学科。

(二)省市级及以上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实验室。

(三)学校重点发展和重点培育的学科。

第六条学校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南岭学者”。

“南岭学者”杰出人才、“南岭学者”领军人才特聘岗位分别纳入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级岗位管理,并由学校分别推荐申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

第三章岗位条件第七条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科技和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高尚, 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三)身体和心理健康,胜任应聘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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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聘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及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推进高层次创新性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队伍,依据学校高层次人才选聘与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验技术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优势学科、高层次教学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拥有高精尖仪器设备的单位设置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

凡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人员均可应聘。

第二章职责与条件
第三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职责:
(一)负责制定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或国家级科研技术平台或校级以上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与发展规划;
(二)负责高水平实验技术团队的建设与培养;
(三)负责开展实验室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重大技术改革研究;
(四)负责高级实验技术的开发和先进技术的引进;
(五)负责实验室高级实验技术的支持与服务。

第四条受聘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第五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任职的业务条件:
(一)须为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或国家级科研平台或校级公共技术平台的
技术带头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担任过国内外相关岗位技术带头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国内应聘人员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国外应聘人员应具有同等水平。

(三)主持过实验室建设规划或组织相关学科的重要实验技术工作,具有丰富的应聘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技术水平高,国内外同行知名度高,有相关领域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发展潜力,对应聘高端实验技术相应岗位工作发展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岗位技术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实验技术梯队建设,能带出一支实验技术创新团队。

(六)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应聘岗位相关的大型仪器设备丰富管理经验和高水平操作、维护能力,创新操作方法、解决某一领域特殊技术难题,共享成绩显著,在同行中知名度高。

2.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重大技术研究项目,或国家重大仪器开发项目,或国家教育教学研究重点项目2项以上。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的教育或技术研究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或教材,且在所属学科具有较高影响力。

4.作为前三名完成人,获得应聘岗位相关的国外职务发明专利授权1项以上,或国家职务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或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

5.作为前三完成人,获得应聘岗位相关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中国专利奖;或研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大型应用系统
或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获一级专业性行业协会奖励一等奖,并推广应用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近5年来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做出过重大或重要贡献的实验技术人员,可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通过表决者可聘以相应的高端岗位。

第七条续聘的,前一任(聘)期的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

第三章聘任程序与要求
第八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聘任与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聘任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

根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个人申请。

根据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向岗位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个人填写递交《**大学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校内教师编制人员申报须同时办理转编手续。

(三)单位审核。

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所在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和技术能力、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所在中层单位党委审核评议申请人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情况。

(四)同行评议。

学校按照实际情况,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中层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通讯评议。

(五)学校评定。

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按照规定条件,对通过同行评议的应聘人员进行评审,确定高端实验技术人才拟聘任结果。

(六)结果公示。

学校对评审通过的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聘任。

校长或其委托人及受聘人员所在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及工作任务书。

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须明确学校、中层单位、受聘人的责任、权利、利益关系。

第十条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取消其应聘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的资格;如已受聘,由学校解除其高端岗位的聘任,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重要岗位津贴;同时,3年内不得申报高端岗位。

(一)在工作中公开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二)在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
(三)违反学术规范,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的成果;
(四)伪造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其他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任(聘)期为3年。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二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实行任(聘)期目标管理。

学校及其所在中层单位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高端实验技术人才进行跟踪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聘)期考核。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遵照《**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工作实施办法》进行。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任合同,且3年内不得申请应聘高端岗位。

第十四条任(聘)期考核,在参考年度考核结果基础上,主要依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进行。

第十五条任(聘)期结束,学校与高端实验技术人才之间的合同自动解除。

对于业绩突出,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可续聘。

第十六条高端实验技术人才岗位受聘人员,职务定为正高级实验技术职务;年岗位津贴、一次性支持技术研究经费、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等事项,依据学校高端人才相关政策,由学校人才与学术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审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文中“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附属医院及其他独立法人单位,由各单位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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