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60项重点工作(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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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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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8月26日滁州市管行业必须管投资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进一步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形成全市抓好投资的强大合力,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全力以赴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发力,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全省前列,确保“十四五”发展迈好第一步、呈现新气象。

二、压实责任(一)强化牵头部门责任。

投资主管部门要定期召开全市投资形势分析会议,及时预警投资异常情况,牵头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培育发展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二)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抓项目稳投资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行业内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定期调度、确保按建设时序有序推进,及时入库入统。

(责任单位: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三)强化建设主体责任。

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全面责任,要加快办理项目审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切实加强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准确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责任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四)强化项目属地责任。

各地要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等全方位服务,开展全程帮办、代办、协办、跟办,推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大滁城”建设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大滁城”建设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大滁城”建设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2•【字号】滁[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大滁城”建设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滁〔2009〕5号)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强力推进“大滁城”重点项目建设,拉动内需,促进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大滁城”建设59个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见附件),特作如下通知:一、明确职责分工。

各重点项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联系有责任、协调有权威、责任单位抓落实、牵头领导抓督办”的原则,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项目快速推进机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大滁城”建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到人,倒排工期,严格奖惩,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三、定期协调调度。

“大滁城”建设指挥部负责对各重点项目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调度,按照指挥部会议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每月一调度,通报情况,研究问题,落实解决措施。

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主动向牵头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各重点项目牵头领导要加强对所负责项目的协调调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重点项目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查督办。

为促进项目快速、高效实施,市效能办和“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开展重点项目督查、督办,每周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指挥部根据督查情况迅即采取措施,强化调度,确保重点项目各项保障措施及时到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2009年“大滁城”建设重点项目领导分工表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1月22日附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场建设“万千百十”工程“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场建设“万千百十”工程“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场建设“万千百十”工程“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发文字号】滁政办[2011]13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08【实施日期】2011.03.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场建设“万千百十”工程“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市场建设“万千百十”工程“十二五”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滁州市市场建设“万千百十”工程“十二五”实施方案市场建设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加速推进我市市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十二五”时期的市场建设目标确定为“万千百十”,即:每年新增万户工商经营户,“十二五” 末商贸物流业销售额达千亿元,每年商贸物流业投资超百亿元,每个行业抓好十大重点项目建设。

二、重点工作(一)抓物流载体建设。

引进、培育大型物流企业,突出抓好为工业企业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和为城市配套的生活性服务业的产业链条延伸。

(二)抓商业综合体建设。

重点推进中环国际广场、城市星座、泰鑫现代城、长江财富广场、城南京亿、凯迪、禧徕乐商业综合体建设,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减少消费流失和吸引周边城市消费者入滁消费。

各县、市每年至少推进一个商业综合体建设。

(三)抓专业市场建设。

明确各县市区功能分工,统一规划,科学布点;加快推进大雄农贸食品城、瑶海农机大市场、滁州国际商城、奥特莱斯品牌折扣店、亚夏国际车城、锦福钢材大市场、乌衣三材市场、美笛龙家居广场、滁城鲜活农产品市场建设。

各县、市每年至少推进一个大型专业市场建设。

(四)抓农贸市场改造。

将农贸市场的分区布局、改造提升及管理运行与五城联创结合起来。

滁城重点推进扬子农贸市场、三里亭菜场、北湖蔬菜综合开发交易市场、十三里店菜场、湖心路农贸市场、同乐苑菜场、金煌菜场、凤凰大市场等市场改造。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9•【字号】滁政〔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了11个方面共196项重点工作。

市政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同时把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持续跟踪督查,强力推进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有关会议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打造长三角“四个地”、建设“七个强市”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主攻“新三样”,拼抢新赛道,加快打造全省“一二三”城,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牵头责任领导:邓继敢。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牵头责任领导:邓继敢。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2.28
•【字号】滁政办秘〔2017〕197号
•【施行日期】2017.1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通知
滁政办秘〔2017〕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49号)要求,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28日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21•【字号】滁政办秘〔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21日滁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民身心健康,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依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卫生素质,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

统筹好创建活动与保障改善民生的关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注重真抓实干、成果利用,让广大群众能切实体会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实际好处,激发全市人民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热情。

(二)坚持上下联动。

建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创卫办公室统筹推进,创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市直各单位、南谯区、琅琊区、滁州经开区、苏滁高新区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发挥牵头单位抓总作用,根据创建工作的行业特点和具体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分头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目标导向。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05•【字号】滁政办电〔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的通知滁政办电〔2015〕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干三季度、实现新突破”要求,进一步加快全市亿元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和投产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三季度重点项目推进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定三季度推进的重点项目及目标任务全市三季度计划推进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原则上从各地报送的下半年计划新开工、竣工和投产项目中遴选,其中新开工项目86个、竣工项目79个、投产项目59个。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十大工程”为引领,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继续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势头。

一是加快新建项目开工,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努力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现场施工条件;二是加快续建项目,进一步倒排竣工时间节点,加强现场施工力量,强化建设资金保障;三是加快竣工项目投产,进一步解决用工需求,帮助开拓市场,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快储备项目转化,进一步夯实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投资建设主体,推进项目开工转化。

二、明确重点项目推进的联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三季度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均需确定1个责任单位,负责承担联系推进项目的相关具体工作,单位负责同志每月至少2次深入项目一线实地调研,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帮助解决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对重大难点问题,要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协调调度的相关准备工作,提请及时召开专题协调调度会议,调度会议纪要由责任单位整理印发。

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切实加强一线指挥、一线调度,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及人员分工,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0]18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0]18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0〕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任务的通知》(滁〔2010〕9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经“社会保障工程”牵头市级领导同意,现将《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一、2010年度目标任务(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万人。

(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1万人。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3.5万人。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8万人,力争达到60万人。

(五)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9万人。

(六)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7万人。

二、保障措施(一)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1. 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改制事业单位职工为重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1.04万人、0.5万人、1.2万人。

2. 以医院、学校职工为重点,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新增0.9万人。

3. 以矿山、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业农民工为重点,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6万人。

4. 以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含幼儿园)为重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力争达到60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1. 按时完成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滁政[2011]24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滁政[2011]24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滁政〔201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精神,更好地改善和保障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高标准实施省33项民生工程2011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退出2010年实施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农村公路“村村通”、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项,新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3项,调整完善6项,继续实施24项。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县市区财政根据农业人口落实奖补资金人均5元以上,开展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达到902个,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农业人口数达281万人。

2.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全市新开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40个,完成计划工期内的建设项目。

3. 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的家电普及率,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达到95%;适应家电产业升级发展和节能减排的要求,逐步建立完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体系,家电以旧换新销售补贴商务审核率达到95%。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实施“60项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实施“60项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实施“60项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6•【字号】滁政秘[2013]84号•【施行日期】2013.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实施“60项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滁政秘〔2013〕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围绕“661”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60项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圆满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天长市人民政府等20个先进集体和石天稳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奋力拼搏,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有效投入,为推进美好新滁城建设再立新功。

2013年5月16日附件:滁州市2012年度实施“60项重点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20个)天长市人民政府来安县人民政府定远县人民政府全椒县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局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滁州市城乡规划局滁州市交通运输局滁州市水利局滁州市统计局滁州市重点项目办公室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滁州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滁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先进个人(30名)石天稳滁州市能源局沈登乐滁州市水利局陈军滁州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张正强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张合玲滁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孟现斌滁州市“大滁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朱震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宋劲松滁州市卫生局孙宝斌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李奎滁州市交通运输局王童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胡明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陆海潮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耿权滁州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樊晓波天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董学文天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朱德满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夕同明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刘宗斌来安县畜牧兽医局李进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胡吕群全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王德彬全椒县旅游局唐全胜定远县水务渔业局刘道友定远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朱明明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张献松凤阳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李居中琅琊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XXX 琅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戴进南谯区腰铺镇人民政府张峰南谯工业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1•【字号】滁[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滁〔2009〕1号)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现将《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2月21日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目标绩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探索建立客观公正的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和争先创优、奖惩并重的激励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加权汇总的方式进行,包括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市领导评价、县(市、区)领导评价、社会测评。

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和干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类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考评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委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各直属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机关;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垂直管理的工作部门和行业。

第五条市直机关目标绩效考评单位共103个,分三个类别。

第一类(26个):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信访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档案局、市直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委党校、滁州日报社、市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接待处。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5•【字号】滁政办[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08〕1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方案,与市政府同步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46号)要求,为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和《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的要求,确定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滁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滁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滁城城市建设
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6.14
•【字号】滁政办电〔2024〕13号
•【施行日期】2024.06.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滁城城市建设重点项
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24年滁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2024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对照《2024年滁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根据项目分类,按照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原则,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按规范流程推进项目建设。

项目要素保障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对接、主动服务,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及时解决前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落实到位。

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市规建管办要加强过程管控,坚持用好重点项目督查督办推进工作机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重点项目高质高效推进。

附件:2024年滁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148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148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重点项目是实现我市“冲刺全省第三”目标的重要支撑。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全省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92号)要求,为确保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在我市落地生根、发挥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工作机制通知如下:一、抓台账管理,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建账、查账、报账”工作,通过台账管理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各方责任。

(一)建账。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每年10月份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明确建设规模和内容、年度目标、节点进度、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等,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形成重点项目计划台账。

(二)查账。

根据计划台账,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重点项目网上管理系统,实施在线监测和动态管理。

各地和市直相关单位要按月报送进展情况,定期赴项目现场核实了解进展情况,与台账节点进度核查比对,(三)报账。

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地和市直相关单位上报情况和实地核查结果,按月分析汇总后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末在《滁州日报》上公布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抓统筹调度,实施强力推进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依法依规、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分级分层联系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有效推进。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2•【字号】皖政秘〔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滁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批准〈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滁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滁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滁州市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地区,是国家园林城市、长三角中心区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落实打造“三地一区”战略定位、建设“七个强省”奋斗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滁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79.2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66.7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56.6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超过847.87平方千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4.37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不少于60%;水域空间保有量不低于314.33万亩。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以三条控制线为刚性约束条件,构建“两区三脉五中心”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等战略要求,积极推动与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推动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和跨省合作共建园区落地实施,推进定远—长丰园区合作。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1•【字号】滁政[2011]144号•【施行日期】2011.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滁政〔2011〕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11〕93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突出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强化政府监管、企业主体、属地管理“三个责任”落实,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一)突出预防为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预防为主的必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控机制,加大现场隐患排查力度,彻查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明查暗访,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立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做到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7•【字号】滁[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的通知(滁〔2009〕12号)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22号),市委、市政府研究制订了《滁州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2月17日滁州市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从我市实际出发,制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小岗村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弘扬“大包干”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先行改革创新;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以“百亿粮仓”建设为抓手,发展现代农业;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方向,提升城镇化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2、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40亿斤,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三、工作重点(一)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3、完善镇村体系规划。

市域范围内,重点规划“一主三副多点”的大滁城建设,到2020年建成以滁城为中心,全椒、来安、乌衣为副中心,以省道312、206来安-滁城-全椒为交通联络线,容纳180万人(滁城95万人,全椒、来安分别为20万人,乌衣约15万人)左右的城镇带。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滁城2017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12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滁城2017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12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滁城2017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滁城2017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12号南谯区、琅琊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项目建设是滁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根据市政府51次常务会议研究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计划任务滁城2017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共273个(含续建项目70个、计划开工项目163个,争取开工项目40个),总建设投资估算约为295亿元,今年计划完成177亿元(见附件2)。

二、加快项目建设(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组建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的专门班子,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推动项目建设工作力量。

对照重点项目计划,进一步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项目推进措施,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责任分工,认真履行重大项目推进职责。

琅琊区、南谯区、琅管委、滁州经开区、苏滁产业园负责实施本区域重点项目。

明湖办、市重点局、市规划建设委等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好各自承担的重点项目。

市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制订年度项目工作计划,拟订项目工作经费申报方案,负责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市财政部门、城投公司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可行性的审查,落实项目经费和相关资金承诺事宜;市国土房产部门负责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年保障和房屋征迁等工作。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滁政[2010]27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3.25【实施日期】2010.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6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滁政〔2010〕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逐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省政府《关于201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实施好省33项民生工程按照“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的要求,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不断抓出成效。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0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

(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制度。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

(四)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五)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及时、准确、足额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个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继续对移民村实行项目扶持。

(六)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到2010年底,全市在建廉租住房竣工套数不少于4260套,2010年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对现有4346户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总户数不低于8500户。

(七)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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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2010年60项重点工程(工作)涉及全椒事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市委办、市政府办:2010年全市60项重点工程(工作)中涉及全椒事项18个,县委、县政府对照任务要求,及时进行梳理,并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拟定具体推进方案,快速组织实施。

截至目前,18项工程(工作)均做到按时序推进。

根据滁办电…2010‟104号文件要求,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启动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工作我县及时召开了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任指挥长的“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出台了《全椒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意见》,拟定了《全县承接产业转移具体政策初步意见》。

同时,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开发区、建设局、国土局和相关镇对县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摸底。

根据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要求,启动了土地利用总规、城市总体规划、县开发区扩容升级规划的修编工作。

4月20日,土地利用总规修编已获市批准,扩区规划已编制,报市委市政府待批,其他规划修编正在进行。

为打牢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支撑点,县政府加快了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开发区建设“十大”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二、工业企业“三上”工程和央企合作工程为推动企业上台阶、上规模、上水平,我县大力实施“百亿全柴”战略,成立高规格的“百亿全柴”建设指挥部,全力推进。

全柴集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一方面加快产能提升,加强质量提升,攒足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加强与央企对接,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与恒天集团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5月23日,全柴应邀参加了恒天集团在北京举行的转子发动机与K发动机项目的技术论证会。

1-5月份,全柴实现系列多缸柴油机销售21.3万台,同比增长45.9 %;四缸机产销量继续稳居国内柴油机行业第一位;实现销售收入144487万元,同比增长51%。

三、新型产业园建设工程今年以来,我县围绕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新型产业园建设。

一是做好扩区规划。

开发区将规划面积扩大至47平方公里,正在进行规划设计,6月中旬完成方案修改定稿、评审。

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已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初步提出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和BT模式两种方式建设,预计6月底前可开工建设。

道路建设工程中,经四路正在实施路基工程,纬五、经一、纬一、金帅西路工程已完成招投标。

科技创业中心和职工公寓选址、设计方案已确定,已明确按“BT”方式寻求合作。

三是做好产业发展规划。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正在进一步开展开发区产业规划修编工作,并积极跟踪产业发展新趋势,大力引进培育低碳经济、电子通信、科教等新兴产业,增强开发区发展的整体竞争力。

目前,县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台湾工业园已获批,低碳产业园成为全省首家县级低碳产业园,已联系低碳光伏项目1个,正在跟踪洽谈,有望于6月底入驻。

还将针对各类产业园出台更加灵活的招商政策。

四是积极推进合作共建。

年初与上海永冠经济开发区结成友好开发区,签订了合作协议。

五是组织好集中开工月活动。

1-5月份,我县加大对新开工项目的帮扶力度,全县集中开工活动共开工项目40个,总投资22.33亿元。

其中滁州博爵服饰有限公司、苏州中网科技有限公司等7个项目总投资均在亿元以上。

五、招大引强“1121”攻坚行动为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春季攻势”、“夏季鏖战”行动,县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对全县重点跟踪项目和已签约项目进行摸排,共摸排了36个重点意向项目、19个已签约重点项目,由县领导牵头跟踪、帮办。

1-5月份,全县累计引进新、续建项目125个,其中新建项目68个;项目合同投资132.1亿元,其中新建项目合同投资32.3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1.2亿元,同比增长74%,完成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48%,高出序时进度。

投资规模5000万元-1亿元项目23个,同比增长77%;亿元以上项目31个,同比增长94%。

六、“百亿粮仓”建设工程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百亿粮仓”战略,继续推进“生态粮仓”建设,制定了《全椒县2010年生态粮仓建设工作方案》,县财政拨出100万元“生态粮仓”建设专款,强力推进“生态粮仓”建设工作。

全县共落实万亩优质水稻核心示范区10个,面积13.1万亩;高产攻关田10个,面积2080亩;500亩机插秧示范片15片,面积1.6万亩;水稻订单13.1万亩;超级稻示范推广辐射区15万亩;1个集成技术示范区1.2万亩、1个核心试验区1000亩、1个试验田200亩。

目前全县生态粮仓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中,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栽插和田间管理等工作,组建10个植保专业合作社,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

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业态创新工程(一)实施畜牧强农工程我县成立了“全椒县畜牧强农工程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全椒县畜牧强农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推进“百区千场”示范工程建设,按照每个畜牧科技人员至少建立2个标准化养殖示范点、联系5个规模养殖场户、每年进村入户指导不少于10次的标准,建立定点帮扶制度。

二是重新调整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一村一员”配备了107名村级防疫员,建立动物标识和可追溯体系、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和饲料加工体系。

三是建立了重大疫病防控政企技企联系制度,落实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责任制,积极开展饲料、兽药、生鲜乳和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实施渔业富民工程今年,我县多措并举,大力开展渔业富民工程。

一是加快推进渔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养殖,拓展渔业二、三产业,重点建设十字金坝虾蟹、六镇鳜鱼、赤镇稻虾连作等4个健康养殖标准化小区;二是积极组建水产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对部分规模较大的水产合作社实行政策倾斜,重点扶持;三是依托水产良种场,大力推广渔业养殖新技术,确保今年优良苗种覆盖率达90%;四是加大渔业质量监管,采取投放符合标准的优质品种、投喂绿色环保饲料、杜绝使用违禁药物等综合措施,实现水产品的生产无公害,同时对渔药实行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养殖品种发病率控制在10%以内,全面提升水产品的质量水平。

八、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紧紧抓住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关键环节,依照结构调整和产业不断升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加工能耗显著降低的要求,正在积极组织申报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2-3家省级龙头企业、4-5家市级龙头企业。

九、商贸物流提升工程2010年,我县针对大中型的重点商贸企业较少,年销售额在千万元以上商贸企业仅30家的现状,加大了商贸物流产业建设力度。

一是按照“服务现有工业、集聚要素资源、带动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了《全椒县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加快物流资源整合,努力培育通用设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商贸等专业物流园区;二是加大商贸物流企业建设。

全面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全县已建成农家店326个,乡级店58个,村级店268个;“千村百镇”示范村镇级农家店覆盖率达100%,村级农家店覆盖55%,解决农村就业人口2000多人;加强“家电下乡”工程建设,截止6月5日,全县各镇共设83家销售网点,已实现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电销售总额5371.2731万元,已发放补贴671.836万元。

三是加快商贸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商贸企业入驻。

投资5亿元的奥康商业步行街已完成工程总量85%;意大利普拉托省对华经济交流的重点项目意大利名品商贸中心已开工建设;设计建筑高达24层的南屏农贸市场主体已封顶;大型专业建材市场盛大装饰城一期工程主体已完工;城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汉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仪邦物流中心等一批大型商贸物流市场建设也正在积极筹备中。

十、文化体制改革工程根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我县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4月20日,召开了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拟定了《全椒县文化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

截止6月初,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十一、建设用地置换工程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置换计划申报13个批次和2个挂钩批次,涉及10个镇、75个村,220个项目区,拟置换建设用地11594亩。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制定了《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用地置换工作任务、职责、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房建设、奖惩与问责办法及工作推进的具体时间节点;组织近500人分两次参加全县镇村规划建设暨土地置换工作培训班,切实提高镇村干部建设用地置换工作水平。

1-5月,已上报建设用地置换基础材料15批次,面积11594亩(含挂钩2个批次839亩),其中7个批次(含挂钩2个)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截止目前,拆迁工作已完成50%,复垦工作已完成20%。

十二、节能减排推进工程2010年,我县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减排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县污水处理厂的功能。

一方面,加强对污染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县污水处理厂自3月份试运行以来,各类设备运转正常,进出水浓度和水量稳定,日处理水量在1.6万吨左右,截至5月底已减排COD146吨;另一方面,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加大污水收集率,5月份,我县启动了全长5.2公里的城市东线污水配套管网敷设工程,目前,已累计开挖沟槽2538米,敷设管网2128米,预计8月份投入使用。

建成后,日处理污水量将会提高到2万吨,可确保完成全年减排COD540吨的目标。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关闭一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

三是加大排污企业治理力度,全面实行达标排放。

四是严把项目准入关,明确所有新、改、扩、技改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在开工建设前必须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通过努力,1~5月份,我县已实现COD减排237吨,SO2减排70吨,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31%、41%。

十三、“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规划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已确定,6月初,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就主要经济指标安排进行了研讨,初步拟定了“十二五”经济指标和增速。

十四、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全椒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待批;全椒新城规划编制工作已确定东南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为设计单位,正在进行深度规划设计;集镇总规修编:全县10个镇均已启动总规修编工作,其中古河、武岗两镇总规修编已完成,石沛镇总规修编已通过专家评审,其余各镇正在紧张进行。

十五、“丰乐杯”城镇建设竞赛活动(一)城市道路管网建设山湖景观大道已完成征地、拆迁和“三杆”迁移任务,路基清整、路面清表和整理工作全面完成,道路工程建设完成总工程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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