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商贸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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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9.18•【字号】•【施行日期】2024.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商贸〔2024〕号,以下简称《省厅申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对企业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实施完成的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展会项目等费用给予支持。

二、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一)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企业海关编码。

(三)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四)以个人名义或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三、申报企业(单位)需提供的基础材料(一)项目单位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需填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网络管理系统”生成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四)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附件3)。

(五)根据项目类型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支持标准及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境外专利申请1.支持重点和标准: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并取得授权证书后,对申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关于收集信息资料的通知

关于收集信息资料的通知

关于收集信息资料的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关于收集信息资料的通知
省内外业务员:
我厂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平台已建立两年了,但其中的很多信息还没有建立起来。

今年厂部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客户数据库,为此,要求各业务员收集所辖片区的如下信息:
1、零售商档案:
省内:零售商档案已基本收集完毕,个别不齐的我们将另行通知。

省外:零售商档案大部分还没收集齐全。

要求于2004年4月底前全部收集完毕,以拷盘或打印稿的形式。

我们将于近期请专门录入人员录入。

2、客户信息:
要求各业务员按CRM的格式(如下格式)收集并修改保存。

编号、客户、地址、省份、邮编、地市、县区、网址、电话、传真、员工数、级别、
类型、年销量(箱)、龙烟年销量(箱)、省外年销量(箱)、注释。

说明:A编号、客户唯一,不可修改。

B其它各项如实填写,没有的空着。

C年销量(箱)、龙烟年销量(箱)、省外年销量(箱)为必填项。

3、联系人信息
因网站还没改好,要求先按如下格式收集:
客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主管、电子邮件、手机、工作电话、传真、
家庭电话、助手、助手电话。

市场部 2004-3-16。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3〕12号),现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郑州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郑州市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物流企业。

二、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须按照《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第三章第十三条关于“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完整、真实、及时提供各项材料,材料要装订成册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其中,“上两年度”指2022年、2023年。

申报第三方重点物流企业的,在规定材料的基础上,需增加提供企业自有或协议租赁期在2年以上的货运车辆载重量佐证材料(合同)或增加提供企业自有或协议租赁期在2年以上的仓储面积佐证材料(合同)。

如果企业自申请之日起的前两年(2022年、2023年)在营收方面满足超过50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15%的条件,需增加提交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申报第四方重点物流企业的,如果企业自申请之日起的前两年(2022年、2023年)在营收方面满足超过600万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20%的条件,需增加提交企业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认定程序(一)申报。

申报企业于2024年8月1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向企业所在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材料;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完整,于2024年8月14日前向市商务局出具推荐文件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由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发送至市商务局物流处邮箱*****************。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7.01•【字号】深商务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商务规〔2019〕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16〕48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商务局2019年7月1日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16〕480号)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采取因素法分配的用于支持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进出口和其他国家重点支持事项的资金。

第三条发展资金应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实行“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限额资助、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市商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牵头制定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行政收集信息通知公文模板

行政收集信息通知公文模板

行政收集信息通知公文模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向各位领导、同事们通报一项重要事项。

为了解全面了解我单位所需信息,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单位将进行一次行政收集信息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收集目的
本次行政收集信息工作旨在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工作需求以及存在的问题,为我单位的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持。

二、收集内容
1.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与计划;
2.各部门的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流动情况以及人力资源需求;
3.各部门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困难以及需求。

三、收集方式
1.在线调查表:我单位将通过在线调查表的形式收集信息,各部门负责人将收到调查表链接,各部门成员需及时填写相关信息;
2.面谈交流:为了更全面地了解各部门情况,我单位将安排面谈交流时间,各部门负责人需配合安排,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四、收集时间
本次行政收集信息工作将于即日起开始,为确保收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收集工作。

五、信息保密
我单位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请各位领导、同事们积极配合本次行政收集信息工作,及时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这次信息收集,我们将更好地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为下一步的工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谢谢大家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xx年xx月xx日。

采集信息通知怎么写范文

采集信息通知怎么写范文

采集信息通知怎么写范文一、引言信息采集在我们生活和工作中都是很常见的事情。

有时候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渠道收集到相关的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解决问题。

而为了能够高效地进行信息采集工作,我们需要了解如何合理地撰写采集信息通知。

本文将从通知的目的、格式、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通知的目的通知的目的是为了传达信息,使得被通知者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我们需要采集信息的事宜,并能够积极主动地提供这些信息。

因此,在撰写通知时我们需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1. 清晰明了地阐述我们的目的和意图;2. 提供明确的时间和地点,方便被通知者参与;3. 语气友好,并表达对被通知者的期望。

三、通知的格式通知的格式需要简洁明了,便于被通知者阅读和理解。

一般情况下,通知的格式包含以下几个部分:1. 标题:简明扼要地概括通知的内容;2. 时间和地点:明确告知被通知者何时何地需要采集信息;3. 正文:详细阐述采集信息的目的和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要求和指导;4. 联系方式:提供可以联系到的人或组织,方便被通知者在需要时进行沟通。

四、通知的内容通知的内容需要包含具体的信息采集需求和要求,以便被通知者能够清楚地了解到我们的期望。

以下是通知内容的建议:1. 信息采集目的:简要介绍采集信息的背景和目的,让被通知者了解到为何需要采集这些信息;2. 信息采集要求:明确告知被通知者需要提供的信息种类、形式和数量等方面的要求,使其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采集;3. 信息提交方式:指导被通知者如何提供采集到的信息,可以是电子邮件、在线表格、纸质文件等多种方式;4. 截止时间:明确告知被通知者需要在何时前完成信息采集,并提醒其按时提交。

五、范文示例尊敬的各位团队成员:大家好!为了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以及客户的反馈意见,我们计划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特向大家发出本次信息采集通知,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地点:公司办公室本次客户满意度调查旨在收集客户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评价和反馈。

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哈尔滨市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项目的通知

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哈尔滨市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项目的通知

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哈尔滨市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3.03.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哈尔滨市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项目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哈商务发〔2022〕12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外贸稳中提质,现开始受理2022年度哈尔滨市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一)支持进出口贸易发展支持培育引进大型外贸主体,支持境外种植企业回运,支持离岸贸易。

(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支持我市加工贸易企业扩大进出口额。

(三)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在哈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分销中心、结算中心等,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商方式扩大外贸进出口业务;支持海外仓建设(含跨境电商);支持哈尔滨市内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进出口产品仓储分拨中心建设;支持跨境电商海关监管场所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线下(O2O)体验店建设。

(四)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开展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给予贴息支持。

二、支持范围、支持方式、项目实施期限(一)支持范围在哈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进出口额已经入统我市的企业。

近五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未拖欠应缴财政性资金,经“信用黑龙江”平台()查询,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支持方式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下达的资金规模和项目申报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补贴资金。

除了政策明确规定的项目,可同时享受省、市两级同类的政策;其它未明确说明的款项,原则上不能同时享受省市两级同类的政策,如省相关政策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高于我市政策的,按照省政策执行;低于我市政策的,优先执行省政策,与我市政策差额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本政策补齐;本政策符合两条(含)以上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5万元起付。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9.04.09•【文号】商办商贸函[2009]16号•【施行日期】2009.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商贸函[2009]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2009年1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商务部制发了《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报表制度》(商商贸发[2009]8号,以下简称《制度》),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

经过多方努力,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快商贸服务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行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有效开展商贸服务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行业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全面掌握商贸服务行业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行业发展政策和措施,推动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将对搞活流通和扩大消费产生积极作用。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将行业统计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行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制度保障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本着业务与统计不相分离的原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明确由商贸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处室承担行业统计工作任务,牵头做好本部门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

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行业统计工作联络员制度,将建立联络员制度作为行业统计首要工作来抓,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部门到典型企业纵横连接的联系网络,保障各项行业统计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当务之急是要抓紧完成《制度》中8张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催报力度,充分调动典型企业的积极性,督促企业尽快从网上直报(如无条件,可传真或发电子邮件)。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商贸流通业统计数据试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商贸流通业统计数据试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商贸流通业统计数据试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2.10.29•【文号】商办流通函[2012]1117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商贸流通业统计数据试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1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商贸流通行业典型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824号)下发以来,各地按照要求开展了大量基础工作,目前典型企业名录报送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下一步将开展统计数据试报工作。

为确保2012年商贸流通业统计数据报送任务如期保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确定典型企业名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典型企业名录审核、确认,并将确定后的典型企业名录报我部(流通发展司)备案。

二、开展数据试报从2012年11月1日起启动数据试报工作。

商贸流通行业统计信息平台已投入试运行(登录网址:http://),登录用户名、密码将在商贸统计工作群里公布(QQ群号:261653569),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登录使用。

对完善统计信息平台的建议请于11月5日前反馈我部(流通发展司)。

纳入名录库的典型企业数据请于11月20日前上报,各地商贸流通28个行业和商贸流通业汇总数据以及简明分析请于12月5日前报送。

联系人:胡迪章斌电话:010-******** 85093746传真:************邮箱:********************.cn商务部办公厅2012年10月29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口岸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口岸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口岸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津商岸服〔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口岸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的通知津商岸服〔2024〕2号各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在试点城市集中开展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和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商务局、天津海关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天津口岸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市商务局天津海关2024年5月31日天津口岸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关于开展2024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天津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特制定如下措施:一、进一步创新提升进出口全链条货物通关效率1.进一步压缩检疫审批许可时长。

持续压缩进口食品检疫审批许可的办理时长,做好服务前置,预先为企业审核申报材料,指导企业规范申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实行“即报即批”。

加快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速度,实行“即报即审”。

对于进境动物及其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快办理检疫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即来即办”,无特殊情况的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单位:天津海关)2.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通关效率。

对符合监管要求的鲜活农产品报关单做好日清、日结,实施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

设立“进出口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依申请对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优先安排查验。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

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宁商法〔2016〕710号•【施行日期】201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通知宁商法〔2016〕710号机关各处室、商务综合执法支队:为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和优化行政执法重要制度的意见》(宁府法〔2016〕20 号)的要求,现将《南京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南京市商务局2016年10月17日南京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在行使国家行政执法管理权的过程中,应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或行政相对人公开,对行政执法权实行监督。

第三条实施行政执法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监督的原则,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联系的事项为重点,力求全面详实,讲究实效。

第四条对本局的行政执法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均应当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一)商务局职能、局领导分工、处室设置及职责权限;(二)与商务局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它规定;(三)商务局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程序以及自由裁量权基准;(四)商务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费用等;(五)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投诉举报的方式、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六)商务局行政执法结果;(七)其它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属于权力清单范畴的,按权力清单要求进行公示。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8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8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9日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营造依法治税环境,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提高税源管理水平和征管质效,发挥好税收在保障财力、调控经济、助推发展上的职能作用,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105号)和《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涉税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吉财税〔2014〕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税收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部门涉税信息散、税收征管力量单一问题,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的社会综合治税良好局面,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促进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四平赶超隆起、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四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召开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建立社会综合治税有关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制定社会综合治税奖惩及考核办法并组织落实。

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城市商贸流通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城市商贸流通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城市商贸流通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9.11•【字号】•【施行日期】2024.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城市商贸流通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城市商贸流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86号),为做好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方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及标准(一)商贸流通智慧化改造项目支持重点商圈街区智慧化升级改造,通过建设或运用大数据平台,建立面向消费者、企业、运用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智慧应用服务体系。

智慧化升级改造需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达3个月以上。

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获评福建省智慧商圈的单位,给与智慧化升级改造的软件、硬件投资额给予最高50%补助,单家企业(单位)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首店首发经济发展项目打造一批特色商圈、步行街区,对商圈、步行街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三明市区域内注册并纳统的相关企业,开设福建首店、三明首店(含品牌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等)给予支持。

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品牌首店的店面装修(含装修设计费、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投资额,按50%标准给与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项目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高社区商业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数字化、品质化水平,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获评福建省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且构建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规范有序、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给予支持,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软件、硬件投资额,按50%标准给与补助,每个便民生活圈最高不超过5万元,(四)“福品”“老字号嘉年华”“国货潮品”等宣传推介项目鼓励支持各地利用商圈、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城市消费载体开展地方特色“福品”“老字号嘉年华”“国货潮品”等宣传推介活动,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对单个项目(活动)按照50%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7.04.09•【文号】商建字[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7〕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建立和完善二手车交易信息统计平台,进一步做好二手车信息统计工作,商务部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负责全国二手车流通行业信息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一、掌握二手车市场信息是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前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二手车流通信息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二手车市场发展情况,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区域的二手车市场发展情况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向政府部门报送有关信息是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企业应尽的义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填报《商务部二手车信息统计工作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于2007年4月20日前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汇总后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组织并督促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认真做好月度统计报表(见附件2-4)的填报工作,于每月5日前报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三、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应进一步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报送机制,加强与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的联系,指派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统计汇总和分析,及时全面反映我国二手车流通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将信息汇总情况报送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统计数据统一由商务部对外发布。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联系人:刘雅蔡勇电话:010-******** 85226393传真:************电子邮箱:****************.cn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联系人:李鑫沈荣电话:************/2585/2501-16或22传真:************-20电子邮件:*************************************附件:1:商务部二手车信息统计工作备案登记表2:二手车购销情况月度报表3:二手车拍卖情况月度报表4:二手车交易情况月度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二○○七年四月九日附件1:商务部二手车信息统计工作备案登记表┌─────┬────────────────────────────────────────┐│企业名称││├─────┼────────────────────────────────────────┤│企业类型│1.二手车经销企业□│││ 2.二手车拍卖企业□│││ 3.二手车交易市场□│├─────┼─────────────────────────┬─────────┬────┤│注册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人员数量││├─────┴────┴────────────────┴───┴─────────┴────┤│主管信息统计人员情况│├─────┬──────────┬────┬─────────┬───┬──────────┤│负责人姓名││所属部门││职务││├─────┼──────────┴────┴─────────┼───┼──────────┤│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电话││传真││├─────┼──────────┴────┴─────────┴───┴──────────┤│邮箱地址││├─────┼─────────────────────────┬───┬──────────┤│信息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话││├─────┼───────────────┼─────────┼──────────────┤│邮箱地址││传真││├─────┼───────────────┴─────────┴──────────────┤│备注││└─────┴────────────────────────────────────────┘说明:1.请填写字迹清楚并加盖公章于4月20日之前传送于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7.04•【字号】•【施行日期】2019.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及时、准确把握我市服务贸易发展新特点、新趋势,进一步探索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方法,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机制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质量完成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证辖区相关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服务贸易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并引导和督促企业坚持零报送制度。

于7月9日(周二)前完成上半年业务数据填报工作。

若本辖区内存在上半年无相关业务的重点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需提供企业无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及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并于7月10日(周三)12点前报送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

二、加强服务贸易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国际服务贸易监测制度》、《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操作指南》以及国家、省、市服务贸易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加强自身和企业对服务贸易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指导企业熟练掌握商务部相关统计系统的业务流程与操作步骤,为企业业务数据填报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商务局将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季通度制度,并计划将服务贸易重点企业统计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与评优评先、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统计及时、准确。

联系人:高思雨曹亚威联系电话:67175579附件: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名单2019年7月4日。

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1. 项目背景近期,公司计划开展一项重要的信息采集工作,旨在收集和整理相关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数据,以支持公司市场分析和决策制定。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将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2. 目标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获取有效的市场和竞争对手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用于市场分析和决策制定。

通过全面、准确和及时地采集信息,帮助公司了解市场动态、优化业务策略,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3. 实施方案为了顺利实施信息采集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步骤:3.1 确定信息采集需求根据公司的市场分析和决策制定需求,明确所需要采集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数据内容和范围。

与相关部门沟通,明确信息采集的重点和优先级。

3.2 制定信息采集计划根据信息采集需求,制定详细的信息采集计划。

确定采集频率、采集方式和采集工具,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

同时,要确保信息采集计划与其他项目任务和工作进度的协调。

3.3 确定信息来源确定信息采集的主要来源,可以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对手的官方网站、行业资讯网站、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等。

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避免使用未经验证的信息。

3.4 建立信息采集流程建立清晰的信息采集流程,包括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更新等环节。

确保采集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并保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3.5 培训信息采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培训,包括了解采集工具的使用方法、掌握有效的信息采集技巧、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等。

培训的目的是提高信息采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3.6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检查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展和质量。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信息采集策略和流程,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效果和可持续性。

4. 工作安排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按以下工作安排进行操作:4.1 第一阶段:确定信息采集需求和制定采集计划 - 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 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4.2 第二阶段:建立信息采集流程和培训信息采集人员 -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 负责人:信息采集工作组负责人4.3 第三阶段:监督和评估 - 时间:XX月XX日起,每月定期进行 - 负责人:信息采集工作组负责人5. 项目预算根据信息采集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预计需要投入一定的预算用于采购信息采集工具和培训人员。

商务工作会议通知怎么写(精选9篇)

商务工作会议通知怎么写(精选9篇)

商务工作会议通知怎么写商务工作会议通知怎么写(精选9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

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务工作会议通知怎么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务工作会议通知怎么写篇1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商务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召开xxx年全市商务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xxx年2月9日(星期四)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市商务委四楼会议中心(xx区xx路162号,xxx大桥南桥头市商务委新办公楼)。

三、参会人员(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

(三)市级大型商贸企业及商贸行业协会代表(名单见附件2)。

(四)市商务委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含专项办、驻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委属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xx电视台、xx日报、xx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

四、会议议程主持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唐英瑜(一)市商务委主任熊雪作工作报告;(二)桂平副市长讲话。

五、有关事项(一)请参会单位于xxx年2月7日15:00前将参会回执反馈市商务委办公室。

(二)远郊区县需住宿参会人员于2月8日18:00前到xx滨江皇冠假日酒店报到。

报到地点:xx区南坪东路587号xx滨江皇冠假日酒店报到;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三)请参会人员提前15 分钟进入会场,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状态。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xx年2月6日商务工作会议通知怎么写篇2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总结xxx 年及“十二五”时期商务工作,安排部署xxx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决定召开全省商务工作会议。

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9.10•【字号】•【施行日期】2024.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10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一)支持开展“闽货华夏行”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根据本行政区域行业发展和优势特色产业,组织开展“闽货华夏行”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大市场,不断提升闽货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支持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美好生活嘉年华”等活动。

鼓励县(市、区)依托平台载体或结合省内外重点展会、节庆活动,组织本地特色闽菜、小吃等美食集中展示展销,组织家政等生活服务业集中展示体验,宣传推广新闽菜、餐饮文化和美好生活服务。

(三)支持举办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业行业技能竞赛。

支持举办全国、全省性或本地区域的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行业技能竞赛活动。

(四)支持新闽菜创新发展。

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新闽菜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支持引进国内外权威餐饮评价体系并在三明开展活动,对入选榜单的三明市餐饮企业给予扶持。

支持县(市、区)在省内外举办“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

鼓励各县(市、区)拓展“一菜一品一产业”预制菜行业发展。

二、资金拨付本通知所使用的资金为2024年度商贸服务业方向相关商务发展资金,支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备拟申报资金项目,以便统筹使用。

关于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决定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本次资料收集工作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大家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一、资料收集的目的1、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帮助管理层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市场环境。

2、便于对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建立公司的知识库,方便员工查询和学习,促进知识共享和传承。

二、资料收集的范围1、公司内部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项目文档、会议纪要等。

2、业务相关的市场调研报告、客户信息、竞争对手分析等。

3、财务报表、预算报告、成本核算等财务资料。

4、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履历、培训记录等人力资源资料。

三、资料收集的方式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分类和归档。

2、对于电子资料,统一存放在指定的网络文件夹中,并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

3、纸质资料需进行装订和编号,存放在专门的文件柜中,并建立相应的目录索引。

四、资料收集的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各部门完成资料的初步整理和分类,形成清单。

2、第二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对初步整理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完善,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第三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将审核通过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归档和存储。

五、资料收集的质量要求1、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遗漏或错误的信息。

2、格式规范统一,文件命名清晰易懂,便于查找和使用。

3、对于重要的资料,需提供相关的说明和解释,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利用。

六、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公司机密的资料,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

2、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及时与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沟通协调,共同解决。

3、本次资料收集工作将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对于未按时完成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启用政务短信平台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启用政务短信平台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启用政务短信平台的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启用政务短信平台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推进我局办公自动化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启用联通短信平台作为我局的政务短信平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务短信平台的作用政务短信平台是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和移动通信设备(手机)相结合的信息发布、信息采集系统。

使用政务短信平台,不但可以节约办公纸张,而且不受时空、地域限制,能快速、准确地把信息传递给相关人员,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二、政务短信平台的主要功能为全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收发短信的服务,如会议通知、事项告知、工作安排、节日问候、工作信息等。

三、政务短信平台的管理(一)局办公室负责政务短信平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发布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政务短信平台上的法律责任采取“谁发布、谁负责”,确保信息发布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请各部门领导加强对短信平台的使用管理,不要发送与工作无关的短信。

四、政务短信平台登录地址见附件根据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业务情况进行帐号分配,请按照分配的帐号登录,发送短信。

帐号和密码见附件。

五、试用期限及启用日期1月28日至2月28日为政务短信平台的试用期,3月1日起正式启用。

使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

附件:政务短信平台账号一览表(略)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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