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_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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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权与社会管理创新

司法行政权与社会管理创新

公 民” 系架 构 中分 析其 本质 属性 , 寻 司法行 关 探
政与 社会 管理 之 间 的 基本 性 问题 , 而对 发 挥 司 从
法 行 政职 能作 用 、 进 社 会 管 理创 新 提 出一 些 观 促
点, 以期 为理论 研讨 与 工作 实践作 出微薄 贡献 。

界 定 方式具 有 一定科 学 性 , 也存 在一 些不 足 , 但 突 出 的表现 就是 将 司法行 政权 放置 在 了司法 权与行
法制 宣传 与依 法 治理 之 间 的 关 系 , 分发 挥 司法 行 政 职 能 , 力 推进 中国特 色社 会 管 理 体 系 充 大
建设 。 关 键词 : 司法行政 权 ; 社会 管理创 新 ; 民社 会 ; 公 社会 权 力 中图分 类 号 : 9 6 3 文献标 识 码 : D 2.4 A 文章 编 号 :0 4 6 5 2 1 ) 8 0 —0 5 —0 1 0 —1 0 ( 0 1 0 / 9 1 9 4
唯 ・ 法制建 21 ・ — 设/01 8 9
司法行政权与社会管理创新
桑 先 军
( 苏 省 司法 厅 , 苏 南京 2 0 2 ) 江 江 10 4

要: 司法行政 权是 一 项行政 管理 权 , 包含 着培 育社 会 自治、 进 公 民 民主 法 治等 内容 。 促
加 强与创 新社 会 管理 不仅是 司法行 政机 关服 务 大局 、 务 群 众 的价 值 追 求 , 且 , 服 而 司法行 政 权 的特 殊性 也 决定 了它在 加 强与创 新社 会 管理 中不 可替 代 的 地位 。 当前 , 司法行 政机 关加 强 与 创 新 管理 体制 的基 本 矛盾是 : 社会 主义初 级 阶段 建设 中 国特 色社 会 管 理体 系的 需 求迅 速 增 长 与 司法行政 工 作科 学发 展相 对滞 后之 间的矛 盾 。为此 , 须重 点处理 好 几项 关 系: 政 管理 与 必 行 社 会 自治之 间的 关 系、 惩罚 ” 教 育” 间 的关 系、 “ 与“ 之 公权 执行 与社 会 力量 参与之 间的 关 系以及

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提出司法行政创新应抓住18个重点

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提出司法行政创新应抓住18个重点

吉林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提出司法行政创新应抓住18个重点02010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组部集中选派66名中央和国家机关中青年干部到地方交流任职。

作为这66名成员中的一员,从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局长到吉林省司法厅任厅长的王进义,按照中央和司法部提出的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发,提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关键是立足“8个方面”,针对“18个要求”,抓好“18个创新”。

他说,所谓创新,就是积极开拓思维,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动脑筋,在破解难题上想办法,在做好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抓好监狱劳教工作。

针对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着力抓好监管安全工作创新;针对减少社会对抗因素的要求,着力抓好教育改造工作的创新;针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着力抓好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工作的创新。

王进义厅长向记者介绍说,吉林省以开展“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加强五项机制、四道防线为主线,以监管安全竞赛活动为载体,以建党9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以细化管理责任为保障,大力加强监管安全,力争全省监狱、劳教所实现“六个零”和“四无”目标。

二是立足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着力抓好法律服务工作。

针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要求,着力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创新;针对提高服务社会能力的要求,着力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等法律服务工作创新;针对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着力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协会工作创新。

王进义厅长介绍,吉林省在已有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基础上,今年要着重拓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领域,实现省、市、县、乡的全覆盖,要推动法律顾问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体的高端群体延伸,年内选派优秀律师为省人大63名常委和省政协114名常委担当法律顾问。

通过提供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从根本上、制度上、长远上提高政府主导社会管理的能力和公信力。

“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社会,汉字本意是指特定土地上人的集合。

宏观上,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具体表现为国家等组织形式。

社会管理在狭义上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也同时强调,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同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

具体之于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好新时期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承担的历史所赋予的重大责任与使命。

近年来,清镇市司法局在贵阳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先进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整个工作始终,不断总结和完善切实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等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在摸索和总结中逐渐形成了以“32456”理念为基础,建设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理念。

数字“3”是指的是以“三个至上”为清镇市司法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最高原则。

马克思主义未来观认为,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全人类将最终走向共产主义,实现世界大同。

不管道路多么曲折,岁月多么漫长,世界发展的这个大趋势是不会改变的。

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伟大事业的最终目标。

而同时,党的事业,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法的保障,法律是执行国家职能的工具,法律能够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家制度,有效地维护和巩固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制度不受破坏。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科学总结我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实践,全面分析当前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强化意识、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形成特色”,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深化平安鄞州、法治鄞州建设为载体,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着力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着力优化政策举措,着力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打造建设“三城三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牢固确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协商协调,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科学管理、提高效能的原则,确保我区社会管理各项工作走在前列。

(二)管理格局和工作目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调动一切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协依法履行职能,强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重视社会各方面协同配合,健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有效途径,全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到2012年,完成市委确定的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任务,基本形成具有鄞州特色、较为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

到2015年,努力使社会服务更加完备,社会关系更加协调,社会行为更加规范,社会秩序更加良好,社会环境更加文明,社会大局更加稳定,让全区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安康。

二、加强和创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系(一)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长效机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豫司文[2011]211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豫司文[2011]211号)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法院、司法局: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司发[201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

只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是做群众的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新的形势下,与时俱进做好群众各项工作,把群众工作渗透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就可以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人民调解是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的重要形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服务群众,人民调解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对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3篇

司法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3篇

司法所个⼈⼯作总结范⽂3篇司法所⼯作个⼈总结范⽂司法所是中国司法⾏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政各项业务⼯作的重要职能。

今天店铺给⼤家整理了司法所⼯作个⼈总结,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司法所⼯作个⼈总结范⽂⼀⼀年来,马安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局和马安镇中⼼⼯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职责,以满⾜群众法律需求为第⼀⽬标,以⼈民满意为第⼀标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副主任、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等⼯作,取得了⼀定的成效,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主要做法和成效总结如下:⼀、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

以党的⼗⼋⼤和⼗⼋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的⼯作部署,认真贯彻系列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把执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抓好五学五看。

⼀是学习理论,看思想武装强不强,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觉性。

⼆是学党章,看履⾏义务好不好。

通过研读党章,进⼀步明确党员应尽的义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

三是学党史,看⽴场信仰牢不牢。

通过区党史专家授课学习党史,不断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教育的⾃觉性和坚定性。

四是学党纪,看执⾏规定严不严。

通过学习中央⼋项规定和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教育⽚,开展警⽰教育,促使⼼灵受震撼、认识得到提⾼。

五是学典型,看联系群众紧不紧。

通过学习先进模范⼈物的事迹,教育党员⼲部照镜⼦,寻差距、改作风。

(⼆)深⼊基层,⼴泛听取意见。

⼀是下发征求意见表,就四风突出问题和加强作风建设,统⼀征求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对司法所的意见。

⼆是司法所⼯作⼈员之间采取谈⼼活动、个别访谈党员群众、到⽥间地头等⽅式听取意见。

领导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讲话

领导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讲话

领导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讲话重建各级司法行政机构,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

它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国家法律的切实实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四化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领导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领导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讲话篇1同志们: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贯彻落实孟加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要“抓住载体,围绕中心,提出更多的实体目标和实际措施”的批示和燕飞书记司法行政工作要“强化相关职能,特别是围绕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和服务的力度”的要求,开放奋进、加快发展,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亮点(一)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突破点,化解各类新型、热点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基础上、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纵深推进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立“交调委”7个,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976件,调解成功3761件,涉及赔偿金额6446.3万元,涉及人员死亡案件85件88人,无一例反弹。

二是探索建立林权纠纷调委会。

今年4月,荥经县成立“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成林权纠纷25件。

三是探索建立旅游纠纷调委会。

今年4月,宝兴县成立“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成旅游矛盾纠纷25件。

四是探索建立消费纠纷调委会。

今年4月,荥经县“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成消费纠纷25件,涉及消费金额12万元。

五是探索建立劳动纠纷调委会。

今年5月,宝兴县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委员会”,共调成劳动争议纠纷60件。

(二)以“促增长、惠民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切入点,落实市委市政府“思想解放与雅安开放”总要求。

一是发挥律师、公证等团队的专业优势,为党委政府招商引资、政务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等提供法律服务。

“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

“32456”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理念社会,汉字本意是指特定土地上人的集合。

宏观上,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具体表现为国家等组织形式。

社会管理在狭义上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突出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胡锦涛总书记也同时强调,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同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

具体之于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好新时期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承担的历史所赋予的重大责任与使命。

近年来,清镇市司法局在贵阳市局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学习兄弟县区先进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整个工作始终,不断总结和完善切实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等作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领域,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在摸索和总结中逐渐形成了以“32456”理念为基础,建设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理念。

数字“3”是指的是以“三个至上”为清镇市司法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最高原则。

马克思主义未来观认为,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全人类将最终走向共产主义,实现世界大同。

不管道路多么曲折,岁月多么漫长,世界发展的这个大趋势是不会改变的。

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伟大事业的最终目标。

而同时,党的事业,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法的保障,法律是执行国家职能的工具,法律能够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国家制度,有效地维护和巩固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制度不受破坏。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1.07.11•【字号】浙司[2011]105号•【施行日期】2011.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浙司〔2011〕105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牢牢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作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提出要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

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水平的必然选择,对于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新的形势和任务,为司法行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司法行政部门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多项职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力量,对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有效运用理论和实践成果,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司法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经验材料

司法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经验材料

司法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经验材料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平安法治建设近年来,***司法局以“求创新、树特色、跨台阶、创一流”为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平安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市、全国前列。

一、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夯实平安建设法治根基。

创新开展了农村普法“千院万户”示范工程,创新启动了“培育新市民,助推城镇化”法治教育工程和“法制副校长大练兵活动”,打造了菜坝社区法制文化楼宇。

“千院万户”示范工程被市委法建办在全市推广实施为“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成为全国农村普法的重要典型;新市民法治教育工程着力于农转城群体素质的提升,被市社科联专家组评定为优秀项目;“大练兵”活动提质法制教育水平,受到全国《普法依法治理》杂志宣传报道;法制文化楼宇建设向市民开放一体化法律服务,成为市领导、市人大代表视察看点。

二、创新纠纷化解机制,筑牢平安建设法治防线。

创新司法介入信访,三年组织律师参加领导接访240人次、信访值班1120人次、处置突出信访168件。

创新调解“赶场”活动,自XX年8月起,组织“流动调解团”,深入全区58个集市赶场960场次,现场受理解决矛盾纠纷10200件,成为常态。

创新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了14个居民生活小区、25个规上民营企业调委会,有力拓展延伸了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创新调解激励机制,今年启动了“不空谈、扎实干,人民调解大比武”活动,定期评比调解总量、调解疑难案件量、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量三类冠、亚、季军,充分调动了调解积极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量从零突破到目前286件。

三、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优化平安建设法治环境。

全方位探索特殊人群管理方式,在全市创下了“六个率先”:一是深化劳动矫正,建设了“新生林”劳动基地;二是探索管理机制,形成了“十二化”工作模式,被司法部专报中央司改办及有关部门;三是强化心理矫治,建立了心理矫治中心;四是推行定位管控,制定了社区矫正定位管控办法;五是加强微罪管理,将微罪不诉人员纳入社区帮教,受到新华社内参关注;六是探索“一体化”机制,建设了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阳光温馨家园”。

树立法治意识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树立法治意识 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树立法治意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意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方针,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是我们追求的法治目标,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首要条件。

一、树立法治意识,是推动社会管理工作创新的前提1.树立法治意识,应成为政府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的本质要求一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培养是形成法治政府的前提。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就是实施宪法和法律,就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较强的法治精神和较高的法治水平,在工作中坚持一切以法律至上,自觉尊重、维护和遵守宪法和法律,就会树立起法律神圣的尊严和威信,并为全社会树立榜样,就能比较容易在全民中形成一种尊法、护法和守法的风气和习惯。

反之,则会助长人们对宪法和法律“可有可无”的虚无观念,导致百姓对宪法和法律的否定性评价,最终导致全社会对法律失去信仰。

因此,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精神是否明确、是否牢固,直接关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开展,应率先强化并形成风气。

二是执法部门的公正执法是树立法治意识并形成良好法治形象的关键。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

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就可能使公民在多次教育学习中建立起来的法治精神毁于一旦。

要让公正执法意识在人们的内心深处牢牢地固定发展起来,取决于人们对执法的信心。

因此,只有执法部门严格依照法律办案,独立办案,才能给公民树立起公信力,才会使“有问题找法律解决”成为人们一种自主选择和习惯,才可以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也才会使依法执政不成为空洞的口号。

2.加大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形成全社会法治风尚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2020年(创新管理)年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继续教育考试标准答案

2020年(创新管理)年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继续教育考试标准答案

(创新管理)年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继续教育考试标准答案《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继续教育考试答案一、单选题(共20 题/总40 分)1、广义的公众参与不包括()。

示威游行2、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提出谴责性意见的权利是指()。

批评权3、下列不属于公民监督的特点的是()。

监督后果具有直接性4、信息收集系统中的核心内容是()。

民意调查制度5、信息对称指的是政府与公众之间通过信息交流实现双向互动式信息流通,包括“上向沟通”和“下向沟通”,其中“上向沟通”是指()。

信息收集系统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时间是()。

2008年7、首部《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发布的时间是()。

2010年8、“知情权”一词率先使用者是()。

肯特?库伯9、西安、昆明、乌鲁木齐、哈尔滨等中西部中心城市,位列未来我国流动人口分布格局的()。

第三层11、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在()。

一亿左右13、与传统管理模式相比,下列不属于流动人口社区化管理特征的是()。

差别化管理14、从“单位”到“社区”的转变,表明社会管理的重心从“工作场所”转移到了()。

“居住场所”15、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指()。

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16、民生之本是指()。

就业17、下列不属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的是()。

对薪酬的要求比普通农民工要高18、做好“零距离”社区服务的前提是()。

在服务感情上的距离为“零”19、为保证全员信息采集的准确和全面,实行推进的方式是()。

地毯式二、多选题(共10 题/总20 分)1、加强社会管理应急体系建设,主要的做法包括()。

要加强应急管理法律建设(该项是标准答案)要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该项是标准答案)要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该项是标准答案)要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该项是标准答案)要加强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该项是标准答案)2、实现政府职能的行政手段具有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无偿性(该项是标准答案)稳定性(该项是标准答案)垂直性(该项是标准答案)强制性(该项是标准答案)具体性(该项是标准答案)3、政府的基本职能主要包括()。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

东司发[2012] 号关于印发《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司法局:现将《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日主题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意见通知报: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发: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有关科室,存档。

东营市司法局办公室2012年5月日印发(共印份)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规范司法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服务“黄蓝”国家战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09〕19号)和《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建设“平安东营”和实施“黄蓝”国家战略这条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从今年起,集中3至5年时间,按照“五化”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构建一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作用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一个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司法行政工作平台,达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作风能力明显改善的目标,使司法所业务工作更加活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2.07.25•【字号】浙司[2012]10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仲裁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浙司〔2012〕109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1年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展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经济困难人群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根据陈加元副省长今年7月6日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必要性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丰富和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的重要措施,是人力社保部门进一步延伸工作职能、深化便民服务的创新举措,对于司法行政机关和人力社保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合力,进一步便利劳动者寻求法律帮助、提高劳动维权质量与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试点工作表明,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畅通劳动者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良性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将建站工作做实、做好,在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中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作用。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程序及主要职责设立劳动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向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经法律援助机构报司法行政机关发文设立,并逐级上报省法律援助中心备案。

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考

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考

完善 相应 的法 律 、 制 度体 系 , 形 成相 应 法律 规范 和制 度 约束机 制 . 提高社 会 管理法 治化 水平 , 具 有极 大 的
推 动作用 。较 长 时 间以来我 们一 直将 领导 干 部 和公
“ 反 目成仇 ” , 实 现长期 和 睦相处 。 又如 法制 宣传教 育
工作 , 通过 开展 全 民法律 法规 的宣传 教育 , 使 社会 成
大, 社会 管理 的难度 加 大 ; 六 是 当今世 界 正处 在 大发
力 的新 思考 , 是促 进 政府 职 能转 变 、 管理创 新 的新要 求, 是 实现 社会 良性 互 动 、 共 同治 理 的新 路 径 , 为社
展 大变革 大 调整 时期 , 随着 国际 经济 、 政 治格 局 的深
理 指 明 了方 向 。基 层 司 法行 政 机 关 如 何 在 加 强和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中有 所 作 为 , 不仅 是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 也 是 职 能 转 变应
对 挑 战 的需 要 。
关 键词 : 创 新社 会 管理 ; 司法行政机关; 作 用 和 路 径 中 图分 类号 : D 6 3 0 .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1 — 7 5 2 X( 2 0 1 3 ) 0 1 - 0 0 0 1 - 0 3
会协同、 公众 参 与 、 法 治 保 障的社 会 管理 体 制 。这是
新 形 势下 深 化 党 的执政 理 念 和 执 政方 式 的新 探 索 ,
是 提升 党 的领导 能力 、组 织 动员 能力 和 社会 管 理能
现 实社会 的影 响越 来越 大 :五是 随着 我 国人 口总量 继续 增 多 ,流动人 口、老龄 人 口和 特殊 人群 不 断扩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描述“司法行政职能优势”
司法行政职能的优势体现在其独立、快捷、透明的执法特色上,贯彻
落实宪法和法律,为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首先,司法行政职能具有独立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
法律,坚持行政独立的原则,执行依法施政,无论是处理行政决定还是行
政复议,都完全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并且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其次,司法行政职能具有快捷性,司法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行政
行为,以提高行政效率。

其有效借助协调机制,加快行政审批流程,减少
行政拖拉,推动行政决策的实施,促进行政效率的提升。

此外,司法行政职能具有透明性,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公开、公正、公
平的原则,要求对行政行为信息和行政文书开放,透明行政审批制度可以
促进当事人及时了解行政行为的结果,促进行政过程的改善和公平。

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还可以参照社会诉讼制度,为行政诉讼提供有效的行政保护
机制,以保障普通大众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司法行政职能拥有独立、快捷、透明的执法特色,是实现
治理效率、政务公开和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论司法行政与社会管理创新——以司法行政权的剖析为切入点

论司法行政与社会管理创新——以司法行政权的剖析为切入点
泛性 等 八种 外 在特 征 ,】 杂而 难 以把握 , 实 践 [复 2 对
认 为 : 司法 行 政 权 是 指 国 家权 力 系 统 中以 管 理 “ 司 法行 政 事务 为 主 的 ,兼 容 部 分 司法 权 性质 , 具
缺 乏 足够 的指 导 价 值 。为 此 , 者认 为 虽然 此 分 笔 析具 有科 学性 . 它是 静态 的、 但 不全 面 的。黑格 尔
加 强 与创 新 社 会 管 理 是 新 时 期 党 中 央作 出
的重 要 战 略部 署 。是 司法 行政 机 关 的 重点 工 作 。 作 为 司法行 政 机 关 。 足 自身 工 作特 质 是 做好 社 立 会 管 理创新 的前提 。司 法行政 权是 司法 行政 理论
中 的核 心 问题 之 一 。可 以将 之 放 置在 “ 国家— —
有 复 合性 、 相对 独 立性 、 广泛 性 、 行 性 、 务 性 、 执 服 管 理 性 、 会 性 和 政 策 性 的一 种 行 政 权 , 司法 社 是 行 政 机 关 依 法 行 使 的 司 法行 政 管 理 权 及 相 关 职
权 . 司法 活动 中的 和 与 司法 活 动有 关 的 一种 行 是
政 管理 权 。” 入分 析此 界定 , [深 1 3 我们 不难 看 出 , 它 是 以司 法 行 政 权 的系 统 归 宿 与作 用 对 象 两 个 维 度 组 合 而成 的结 果 。司法 行 政 权 属 于行 政 权 , 而 权 力行 使 中又涉 及 了众 多 的 司法 活动 , 以致 兼 容 了司 法权 和行 政 权 的双重 属 性 , 既具 有 准 司法 色 彩。 又不 能离 开行 政权 的属性 。笔者认 为 , 这种 界 定方 式 具 有 一定 的科 学性 ,但 又存 在 一 些 不 足 , 突 出 的表 现 就 是 将 司 法 行 政 权 放 置 在 司 法 权 与 行 政 权 之 间 。 得 难 以 把 握 其 准 确 “ 置 ” 并 且 显 位 , 没 有 解 决 司法 行 政 工 作 “ 广 、 多 ” 困惑 , 点 线 的 而

在全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省委、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非常及时,非常重要。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怀臣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深化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要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目标,深入推进“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带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在组织形式上有所突破。

针对不断增多的新型矛盾,大胆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灵活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深化医患纠纷、房产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

二是在调解人员的选拔机制上有所突破。

采用民主选举、聘任、竞争上岗等方法,拓宽人民调解员的选拔渠道,广泛动员律师、法学教师,退休法官、检察官担任调解员。

实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调解员人才库,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三是在动力机制上有所突破。

将人民调解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所在地人口数量依一定比例计算经费标准,提高和统一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发展职业化调解员队伍,严格选拔考核,实行基本报酬加绩效的合同制管理。

四是在考核机制上有所突破。

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把人民调解作为“大调解”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考核考评。

五是在“大调解”工作衔接机制上有所突破。

继续开展“三联两进”,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全面有效对接。

配合“检调对接”在刑事和解中引入人民调解。

主动联系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深化与社会调解的衔接,推进矛盾纠纷调解。

二、加强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帮教管理创新“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狱所社会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构建五大工作体系,做好各项帮教工作。

一是构建社会帮教工作体系。

开展向服刑人员家属寄送《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活动,延伸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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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主题,也是法治建设领域的重大命题,是司法行政领域的重大课题。

在新形势下,要重新探求司法行政的功能作用,真正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律,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创新,努力提高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才能为更好地推动南开区社会管理创新、加快全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动司法行政”理念,为司法行政更有效地参与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面对当前全市、全区大发展的新形势,司法行政机关想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期,关键在于要树立“主动司法行政”理念。

具体而言,在指导思想上,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

在精神状态上,要求具备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勇气、智慧和胆识,主动作为,提前作为。

在工作举措上,要找准工作切入点,融入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设计行之有效的工作载体。

在工作实效上,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事业,为社会增加更多的和谐因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为优良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服务作用,满足全社会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法律需求
为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社会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司法行政服务性的重要内涵。

一是要切实转变职能。

对于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要从理顺关系、提高效能、改变作风着手,加快从“管理型服务”向“人性化管理”、“服务型管理”的转变,
将服务为先的理念渗透到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中,在服务中提升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引导全区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切实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心系民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

二是要提高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效能。

找准律师、公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开拓业务思路,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到服务党和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创新之中。

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促进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等民生问题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门槛低、起点低的特点,满足基层群众对一般法律服务“请得起、请得到、服务好”的需求。

在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快审批、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使更多的贫困人群、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能够平等及时地获得法律帮助。

三是提升人民调解做好群众工作。

要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的特点通过运用人民调解特有的柔性手段化解民间矛盾,促进社会管理由堵控型向疏导型转变。

建立完善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为重要工作机制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诉调、访调、律调、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调解与法律援助的“五调对接”。

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物业纠纷调解、医疗纠纷调解、交通事故调解等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率、调解的成功率和
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切实为区域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认真把握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实现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效能的最大化
相比较司法行政的传统职能而言,社会管理创新还是个新生事物,为此司法行政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以服务为中心。

它体现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符合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取向。

胡锦涛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社会管理以及创新研讨班上讲到: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

应该说,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立身之本,守土之责。

只有行使好服务的职能,司法行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有立足点和工作基础。

要自觉坚持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

要自觉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领导服务、为社会服务。

二是要注重方法创新。

创新的根本要求是新颖,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方式方法上要区别于过去、高于过去,工作必须要有创新点。

必须深入分析当前的国情、市情、区情特征和当地的具体情况,掌握社会结构和管理模式的新变化,了解社会各阶层对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真正的需求,在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寻找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切入点,不断寻找新的思路和方法,只有这样,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才会真正收到各方认可的社会效果。

三是要关注长期效果。

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要快速反应,又不能操之过急,必须慎重决策,稳妥推进,注重长期效果。

在采取一项新的方法手段前,必须进行扎实的前期调研和必要的理论准备,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要有长远眼光,对工作部署落实动作要快,但不能仓促上阵;要有长远规划,与司法行政近年来的体制改革、
队伍建设、基层建设等长远发展思路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关注长效,不能拿一些短期的、临时的常规做法去应付,要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要注重科技手段的运用。

要加强科技及信息化手段在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中的运用,包括继续运用好全区司法行政办公网络平台,实现局机关与各律师事务所、司法所甚至下一步包括各街道法律服务所和社区网络、信息、资源的共享。

同时以列入全市民心工程为契机,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建成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24小时提供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全区法律援助科学管理水平的提升。

建设好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公证网络平台、法律援助工作平台、法制宣传工作平台和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全面实现系统内信息交互、经验交流、公文流转、档案存储、工作部署、网络视频、数字统计等功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精细化、高效化、数字化水平。

总之,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它对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在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中,我们将挖掘潜力,鼓足动力,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对司法行政部门社会管理创新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努力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进程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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