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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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试题及答案.doc
XXX法学专业民法学(1)期末模拟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按份共有:指共有人按份共享该物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2.房屋典权: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但仍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3.民事法律事实:指影响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事实。
4.监护: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和管理。
5.法定代理:指法律规定的代理关系,如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
6.法人: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拥有财产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单位。
二、填空(每空1分,共23分)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
实
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等
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客体、主体和法律关系。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
的法定代理人。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其活动。
7.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和代理的授权方式不明确的代理。
8.《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物权和债权。
10.以占有人主观上是否知道其占有属于非法为标准,可
将不法占有分为侵占和盗窃。
11.在我国共同共有的基本形式有共同所有和共有按份共
享两种。
12.《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和
谐相处、方便生活、互利共赢、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A.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既得权和期待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
债务承担B.无限清偿责任。
4.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A.物。
5.公民死亡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
法律后果:B.财产开始继承。
6.法人终止的原因有A.依法被撤销、B.解散、C.违约或侵权、D.依法宣告破产。
7.自阿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属要件,
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B.条件
是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8.《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9.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B.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0.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当符合的条件有B.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或者依照法律规定。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9.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
C.上级主管机关的意志
10.《民法通则》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基本原则,其涵义是在民事活动中要讲究诚实守信、信守承诺,遵守法律、公平交
易。
具体内容包括:诚实守信、信守承诺、公平交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2.滥用代理权的情况包括: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从事的行为、代理人利用代理权谋取私利、代理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
五.案例分析(13分)
1.甲乙的行为是买卖合同关系,但甲误将绞面机当成切面
机出售给乙,属于误解,因此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2.此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通过诉
讼解决。
甲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但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过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具体来说,任何当事人都应该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守诺言、讲信用。
当事人应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力,加害于他人。
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
滥用代理权的四种情况包括: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同一代理人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针对某个案例的分析结果是: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甲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
乙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回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