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与下一代互联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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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0与下一代互联网发展
作者:郭全中冷一鸣
来源:《新闻爱好者》2022年第08期
【摘要】现有互联网存在诸多缺陷,如难以传递价值,用户缺乏身份和数据自主权等,急需通过革命性的创新来推进互联网的跃迁式发展,Web3.0就是下一代互联网较好的路径选择。

Web3.0具有安全可信、传递价值、新型激励系统、全真互联等优势,其本质是全新的下一代互联网。

从本质上说,Web3.0与元宇宙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下一代互联网的底层技术和应用场景落地,其中Web3.0是元宇宙发展的底层技术,而元宇宙则是Web3.0的应用场景落地。

【关键词】Web3.0;用户权利;区块链;价值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
1989年万维网出现之后,互联网在技术、用户、市场、政策、创始人等因素的合成作用和快速迭代下,用户数量、市场规模、技术赋能、技术平权等都得到了极大发展,形成了互联网平台企业处于中心控制地位的市场格局,而這也导致互联网发展的内在动力衰竭,急需通过下一代互联网的源创新来推动互联网的继续向前创新发展,而Web3.0和元宇宙就是最有希望的下一代互联网的路径选择。

一、互联网现有缺陷呼唤下一代互联网
(一)现有互联网难以安全可信地传递价值
在3G、4G、5G等移动通信技术,短视频、直播等媒介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的协同创新推动下,互联网经过不长时间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的基础设施和操作系统,并创造了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网络广告等新应用、新业态和新模式,并在基本实现了数字产业化之后,通过赋能传统产业积极实现产业数字化。

互联网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依然存在其难以克服的技术难题,即难以安全可信地传递价值。

互联网从Web1.0时代的门户网站,到Web2.0时代的社交网站,再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带来的智能互联网,可以快速、便捷地把海量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传递给规模数以亿计的用户,但是却无法进行点对点的价值传递,只能借助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这些可以信赖的机构进行价值的登记、流转、清算与结算。

(二)现有互联网权利过度集中于互联网平台企业
在技术、资本、应用场景等因素的合力助推下,互联网不断迭代创新、高速发展,已经从门户网站发展到社交网站,再迭代到智能互联网,在技术平权的背景下,用户个人权利快速扩张。

尤其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大力加持下,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用户数量、平台生态、营收规模等急剧增加,平台生态中的用户获得更多权利以及更多的数字资产,而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平台基础设施方则掌控了海量用户的数据,同时作为平台治理方具有准公共权力协调处理平台生态内的各种事务。

第一,得益于互联网技术平权用户权利得到较大扩张。

在Web1.0阶段,虽然用户只能被动地浏览文本、图片以及简单的视频内容,但是用户可以在网上浏览到海量的、多样的信息,内容选择权大大增加。

到了Web2.0阶段,用户不仅具有了更多的内容选择权,而且成为产消合一者,可以通过Youtube、Facebook、博客、微博、微信等表达自我和展示自我,尤其是随着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即使不识字的用户群体也可以借助短视频来更好地表达和展示自己,而且少量的用户群体通过自身创造的优质内容赢得一定数量的粉丝,进而拥有一定的数字资产。

第二,用户缺乏数字身份、个人数据自主权。

虽然技术平权使得用户个人权利的范围与实质得到了较大扩张,但是由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平台生态的掌控者,互联网平台规则由互联网平台企业主导和治理,而用户则缺乏数字身份的自主权和用户个人数据的自主权。

一是在用户身份自主权缺失方面。

用户要使用某一家互联网企业的服务,就必须在相应的互联网平台上开通账户,进而具备在该平台的数字身份。

这就导致用户在使用不同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时,就必须按照各家平台的要求开通账户。

由于各家账户体系规则存在不同,导致每一个用户都要管理分属不同互联网企业的众多账号和密码,而且不同账号体系之间难以互联互通,导致用户的“身份孤岛”。

虽然近年来联邦化身份管理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用户身份自主权,减少用户重复开户次数,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互联网平台身份管理模式的问题。

二是在用户个人数据自主权缺失方面。

互联网平台在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如通信、社交、网购、信息、娱乐等各类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向互联网平台让渡了自身的数据自主权,结果是大量的用户数据集中在互联网平台。

数据高度集中于互联网平台,一方面当互联网平台数据安全出问题而导致数据泄露时,会严重损害被泄露用户的隐私;另一方面会出现滥用不对称的技术和信息优势,过度收集用户数据,甚至滥用自身的数据优势进行“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二、Web3.0的内涵、优势与本质
Web3.0是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与Web1.0、Web2.0存在着本质区别。

在技术层面,Web3.0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技术综合体;在控制权方面,Web3.0是用户和建设者共同享有各种权利;在激励系统方面,用户权利极大扩张。

从本质上来说,Web3.0代表着互联网的新方向,是名副其实的下一代互联网。

(一)Web3.0内涵的演进
Web3.0是相对于Web1.0和Web2.0来说的。

早在2006年11月,Yahoo创始人杨致远就在Technet峰会上从公共载体的角度上指出,“目前对Web2.0的归档和讨论很多。

借助网络级别所能达到的效能,网络的力量已经到达了一个临界点。

我们同时也看到最近4年出现了更高级的设备以及更高级的与网络互动的方法,不仅呈现在游戏机和移动设备这样的硬件层面,同时也呈现在软件层面。

你不一定得是计算机科学家才能创作出一段程序。

这种现象在Web2.0时代初现端倪,而Web3.0将更加深化,是一个真正的公共载体……专业、半专业和消费者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创造出一种商业和应用程序的网络效应”。

Netflix创始人ReedHastings在同一峰会上从带宽的角度阐述了Web3.0的定义,“Web1.0是拨号上网,50K平均带宽,Web2.0是1M平均带宽,那Web3.0就该是10M带宽,全视频的网络,这才感觉像Web3.0”。

而在2007年8月,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出席首尔数字论坛时从应用程序建立方法的角度表示,“(Web3.0)建立应用程序的方法将不同……对Web3.0,我的预测将是拼凑在一起的应用程序,带有一些主要特征:程式相对较小、数据处于网络中、程式可以在任何设备上运行(PC或者手机)、程式的速度非常快并能有很多自订功能、此外应用程序像病毒一样地扩散(社交网络、电子邮件等)”。

以上人们对Web3.0的认识多是从旧经验出发,而当下人们所讨论的Web3.0多从下一代互联网的角度来看。

2014年,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加文·伍德在《我们为什么需要Web3.0?》一文中,系统化地把Web3.0描述为“基于区块链技术体系搭建的去中心化网络系统,该系统包含一系列开源协议,能为应用开发者提供开发工具;Web3.0区别于Web2.0,将不再由传统的中心化企业所拥有,系统中的数字资产将归开发者和用户所有”。

科技创业者兼投资人克里斯·迪克森则从用户和建设者的角度,把Web3.0描述为一个建设者和用户的互联网,数字资产则是连接建设者和用户的纽带。

研究机构Messari研究员江下从Web1.0、Web2.0、Web3.0联系和区别的角度,把Web1.0到Web2.0再到Web3.0描述成为:Web1.0为“可读”(read),Web2.0为“可读+可写”(read+write),Web3.0则是“可读+可写+拥有”(read+write+own)。

维基百科则从技术演进的角度进行分析,将Web3.0的定义延伸至当前各大技术潮流迈向新的成熟阶段的具体体现,包括:无处不联网、网络计算、开放技术、开放身份、智能网络、分布式数据库、智能应用程序。

姚前在《Web3.0:渐行渐近的新一代互联网》一文中,从价值互联网、全息互联网等角度,认为Web3.0是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密码学技术实现价值点对点传递的“安全可信的价值互联网”,同时也是综合了5G、边缘计算、AI、虚拟现实技术的“立体的智能全息互联网”。

(二)Web3.0的优势与本质
Web3.0具有安全可信、传递价值、新型激励系统、全真互联等优势,其本质是全新的下一代互联网。

第一,安全可信地进行价值传递。

价值传递需要安全可信,但是由于Web1.0、Web2.0缺乏安全可信的价值传递系统,难以像邮件、短信传递一样点对点发送价值,只能借助第三方支
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背书进行价值的登记、流转、清算与结算。

Web3.0基于区块链技术,以密码学技术为基础,通过高度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共识机制,完整、不可篡改地、高度保护隐私地记录价值转移(交易)的全过程。

显而易见,Web1.0、Web2.0能够高效地传递信息,但是需要借助淘宝、京东、微信等中心化机构的担保来传递价值,而区块链则不需要借助中心化机构可以直接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和通证来完成价值的点对点的即时传递,使得互联网从Web1.0、Web2.0时代的信息互联网跃迁到Web3.0的价值互联网。

此外,Web3.0既可以有效保护和传递链上数字资产,还可以保护链下实物资产,即通过射频识别标签(RFID)、传感器、二维码等数据识别传感技术以及全球定位系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从源头上降低虚假数据上链的可能性,实现链上数字资产和链下实物资产的价值映射。

第二,用户拥有强大的自主权。

不同于Web1.0、Web2.0时代的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中心,Web3.0高度重视用户权利的保护,以用户为中心,账户归用户真正拥有,赋予了用户强大的自主权。

一是用户身份自主管理权。

在Web3.0时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用户通过公私钥的签名与验签机制相互识别数字身份,而无需在互联网平台上开户。

分布式账本是一个严防篡改的可信计算范式,Web3.0可以利用该技术构建其全新的可信分布式数字身份管理系统,发证方、持证方和验证方之间可以端到端地传递信任,从而在没有互联网平台账户的条件下可信地验证身份。

二是用户数据自主权。

分布式账本技术可提供一种全新的自主可控数据隐私保护方案,用户数据经密码算法保护后在分布式账本上存储,用户直接决定数据可以被谁使用、使用用途和范围。

此外,由于分布式账本上的智能合约具有透明可信、自动执行、强制履约等优势,用户可以更好地防范算法滥用、算法风险。

用户自主权的增强也使得自身能在互联网上积累更多的数字资产。

此外,Web3.0上的任何一种服务都有多家提供者,而不是由单一的平台进行控制,平台通过分布式协议连起来,用户可以以极小的代价从一个服务商转移到另一个服务商,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用户与建设者之间的平权。

[1]
第三,构建全新的新型激励系统。

Web1.0、Web2.0时代,虽然用户的权利得到了较大扩张,少数粉丝数量较多的自媒体也获得了一定的数字资产,但是互联网平台借助其先进的技术和掌控的海量用户数据,获得了平台经济的绝大部分收益。

而Web3.0则基于区块链技术,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构建起激励相容的开放式环境,本质上是用户与建设者共建共享的新型经济系统,将彻底重构互联网经济的组织形式和商业模式。

在新型经济系統中,众多互不认识的个体通过“去中心”的分布式协同工作,共同进行投资、运营、管理项目,项目决策由参与者共同投票决定,而决策后的事项采用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并共同拥有权益(Stake)和资产。

可以看出,这种新型经济系统是真正的用户共创共建、共享共治,用户既是网络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也是网络的投资者、拥有者以及价值分享者。

[2]Web3.0毫无疑问地代表着新技术和更为先进的生产力,但是将带来生产关系的更深刻变革,主要体现在激励机制的重构和新型经济系统的构建。

在Web1.0、Web2.0时代,互联网平台获取主要份额,少数能力很强的自媒体能够获得一定的份额;而在Web3.0时代,绝大多数用户都将得到激励和收益,应用建设者和运营方虽然依然能够获得较高的份额,但是相比于之前其份额将大幅度下降。

第四,立体的、智能化的全真互联。

一是基于语义网络的智能互联网。

在Web1.0、
Web2.0时代,万维网通过标准机器语言把信息组织起来,其底层是机器语言,而浏览器并不理解网页内容的真正含义。

而Web3.0从网络角度来看本质上是语义网络,即能够根据语义进行判断的智能网络,其既能组合信息,又能像人类一样读懂信息,更能以类似人类的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和知识推理。

显而易见,基于语义网络的Web3.0更加智能化、自动化和人性化,也能够提供更为精准、智能的信息。

二是立体的全息互联网。

Web3.0需要为用户提供前所未有的交互性以及高度的沉浸感和参与感,这就要求利用VR、AR、MR、XR等技术,5G、人工智能、渲染等技术,以及基层的芯片等技术来打造立体化的全息互联网。

以上人们对Web3.0的认识多是从旧经验出发,而当下人们所讨论的Web3.0多从下一代互联网的角度来看。

2014年,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加文·伍德在《我们为什么需要Web3.0?》一文中,系统化地把Web3.0描述为“基于区块链技术体系搭建的去中心化网络系统,该系统包含一系列开源协议,能为应用开发者提供开发工具;Web3.0区别于Web2.0,将不再由传统的中心化企业所拥有,系统中的数字资产将归开发者和用户所有”。

科技创业者兼投资人克里斯·迪克森则从用户和建设者的角度,把Web3.0描述为一个建设者和用户的互联网,数字资产则是连接建设者和用户的纽带。

研究机构Messari研究员江下从Web1.0、Web2.0、Web3.0联系和区别的角度,把Web1.0到Web2.0再到Web3.0描述成为:Web1.0为“可读”(read),Web2.0为“可读+可写”(read+write),Web3.0则是“可读+可写+拥有”(read+write+own)。

维基百科则从技术演进的角度进行分析,将Web3.0的定义延伸至当前各大技术潮流迈向新的成熟阶段的具体体现,包括:无处不联网、网络计算、开放技术、开放身份、智能网络、分布式数据库、智能应用程序。

姚前在《Web3.0:渐行渐近的新一代互联网》一文中,从价值互联网、全息互联网等角度,认为Web3.0是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密码学技术实现价值点对点传递的“安全可信的价值互联网”,同时也是综合了5G、边缘计算、AI、虚拟现实技术的“立体的智能全息互联网”。

(二)Web3.0的优势与本质
Web3.0具有安全可信、传递价值、新型激励系统、全真互联等优势,其本质是全新的下一代互联网。

第一,安全可信地进行价值传递。

价值传递需要安全可信,但是由于Web1.0、Web2.0缺乏安全可信的价值传递系统,难以像邮件、短信传递一样点对点发送价值,只能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背书进行价值的登记、流转、清算与结算。

Web3.0基于区块链技术,以密码学技术为基础,通过高度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共识机制,完整、不可篡改地、高度保护隐私地记录价值转移(交易)的全过程。

显而易见,Web1.0、Web2.0能够高效地传递信息,但是需要借助淘宝、京东、微信等中心化机构的担保来传递价值,而区块链则不需要借助中心化机构可以直接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和通证来完成价值的点对点的即时传递,使得互联网从Web1.0、Web2.0时代的信息互联网跃迁到Web3.0的价值互联网。

此外,Web3.0既
可以有效保护和传递链上数字资产,还可以保护链下实物资产,即通过射频识别标签(RFID)、传感器、二维码等数据识别传感技术以及全球定位系统,实现数据自动采集,从源头上降低虚假数据上链的可能性,实现链上数字资产和链下实物资产的价值映射。

第二,用户拥有强大的自主权。

不同于Web1.0、Web2.0时代的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中心,Web3.0高度重视用户权利的保护,以用户为中心,账户归用户真正拥有,赋予了用户强大的自主权。

一是用户身份自主管理权。

在Web3.0时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用户通过公私钥的签名与验签机制相互识别数字身份,而无需在互联网平台上开户。

分布式账本是一个严防篡改的可信计算范式,Web3.0可以利用该技术构建其全新的可信分布式数字身份管理系统,发证方、持证方和验证方之间可以端到端地传递信任,从而在没有互联网平台账户的条件下可信地验证身份。

二是用户数据自主权。

分布式账本技术可提供一种全新的自主可控数据隐私保护方案,用户数据经密码算法保护后在分布式账本上存储,用户直接决定数据可以被谁使用、使用用途和范围。

此外,由于分布式账本上的智能合约具有透明可信、自动执行、强制履约等优势,用户可以更好地防范算法滥用、算法风险。

用户自主权的增强也使得自身能在互联网上积累更多的数字资产。

此外,Web3.0上的任何一种服务都有多家提供者,而不是由单一的平台进行控制,平台通过分布式协议连起来,用户可以以极小的代价从一个服务商转移到另一个服务商,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用户与建设者之间的平权。

[1]
第三,构建全新的新型激励系统。

Web1.0、Web2.0时代,虽然用户的权利得到了较大扩张,少数粉丝数量较多的自媒体也获得了一定的数字资产,但是互联网平台借助其先进的技术和掌控的海量用户数据,获得了平台经济的绝大部分收益。

而Web3.0则基于区块链技术,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构建起激励相容的开放式环境,本质上是用户与建设者共建共享的新型经济系统,将彻底重构互联网经济的组织形式和商业模式。

在新型经济系统中,众多互不认识的个体通过“去中心”的分布式协同工作,共同进行投资、运营、管理项目,项目决策由参与者共同投票决定,而决策后的事项采用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并共同拥有权益(Stake)和资产。

可以看出,这种新型经济系统是真正的用户共创共建、共享共治,用户既是网络的参与者和建设者,也是网络的投资者、拥有者以及价值分享者。

[2]Web3.0毫无疑问地代表着新技术和更为先进的生产力,但是将带来生产关系的更深刻变革,主要体现在激励机制的重构和新型经济系统的构建。

在Web1.0、Web2.0時代,互联网平台获取主要份额,少数能力很强的自媒体能够获得一定的份额;而在Web3.0时代,绝大多数用户都将得到激励和收益,应用建设者和运营方虽然依然能够获得较高的份额,但是相比于之前其份额将大幅度下降。

第四,立体的、智能化的全真互联。

一是基于语义网络的智能互联网。

在Web1.0、
Web2.0时代,万维网通过标准机器语言把信息组织起来,其底层是机器语言,而浏览器并不理解网页内容的真正含义。

而Web3.0从网络角度来看本质上是语义网络,即能够根据语义进行判断的智能网络,其既能组合信息,又能像人类一样读懂信息,更能以类似人类的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和知识推理。

显而易见,基于语义网络的Web3.0更加智能化、自动化和人性化,也能够提供更为精准、智能的信息。

二是立体的全息互联网。

Web3.0需要为用户提供前所未有
的交互性以及高度的沉浸感和参与感,这就要求利用VR、AR、MR、XR等技术,5G、人工智能、渲染等技术,以及基层的芯片等技术来打造立体化的全息互联网。

以上人们对Web3.0的认识多是从旧经验出发,而当下人们所讨论的Web3.0多从下一代互联网的角度来看。

2014年,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加文·伍德在《我们为什么需要Web3.0?》一文中,系统化地把Web3.0描述为“基于区块链技术体系搭建的去中心化网络系统,该系统包含一系列开源协议,能为应用开发者提供开发工具;Web3.0区别于Web2.0,将不再由传统的中心化企业所拥有,系统中的数字资产将归开发者和用户所有”。

科技创业者兼投资人克里斯·迪克森则从用户和建设者的角度,把Web3.0描述为一个建设者和用户的互联网,数字资产则是连接建设者和用户的纽带。

研究机构Messari研究员江下从Web1.0、Web2.0、Web3.0联系和区别的角度,把Web1.0到Web2.0再到Web3.0描述成为:Web1.0为“可读”(read),Web2.0为“可读+可写”(read+write),Web3.0则是“可读+可写+拥有”(read+write+own)。

维基百科则从技术演进的角度进行分析,将Web3.0的定义延伸至当前各大技术潮流迈向新的成熟阶段的具体体现,包括:无处不联网、网络计算、开放技术、开放身份、智能网络、分布式数据库、智能应用程序。

姚前在《Web3.0:渐行渐近的新一代互联网》一文中,从价值互联网、全息互联网等角度,认为Web3.0是基于分布式账本技术、密码学技术实现价值点对点传递的“安全可信的价值互联网”,同时也是综合了5G、边缘计算、AI、虚拟现实技术的“立体的智能全息互联网”。

(二)Web3.0的优势与本质
Web3.0具有安全可信、传递价值、新型激励系统、全真互联等优势,其本质是全新的下一代互联网。

第一,安全可信地进行价值传递。

价值传递需要安全可信,但是由于Web1.0、Web2.0缺乏安全可信的价值传递系统,难以像邮件、短信传递一样点对点发送价值,只能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背书进行价值的登记、流转、清算与结算。

Web3.0基于区块链技术,以密码学技术为基础,通过高度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共识机制,完整、不可篡改地、高度保护隐私地记录价值转移(交易)的全过程。

显而易见,Web1.0、Web2.0能够高效地传递信息,但是需要借助淘宝、京东、微信等中心化机构的担保来传递价值,而区块链则不需要借助中心化机构可以直接通过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和通证来完成价值的点对点的即时传递,使得互联网从Web1.0、Web2.0时代的信息互联网跃迁到Web3.0的价值互联网。

此外,Web3.0既可以有效保护和传递链上数字资产,还可以保护链下实物资产,即通过射频识别标签(RFID)、传感器、二维码等数据识别传感技术以及全球定位系統,实现数据自动采集,从源头上降低虚假数据上链的可能性,实现链上数字资产和链下实物资产的价值映射。

第二,用户拥有强大的自主权。

不同于Web1.0、Web2.0时代的以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中心,Web3.0高度重视用户权利的保护,以用户为中心,账户归用户真正拥有,赋予了用户强大的自主权。

一是用户身份自主管理权。

在Web3.0时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用户通过公私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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