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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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修改)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共同来学习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方面存在的原因及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外两方面的原因,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同样青少年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

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教育不当;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游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具体的剖析了!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主观上原因即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如果心理不健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原因:(一)厌恶学习
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兴趣,上课不认真听讲,交头接耳,注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容反映迟钝,情绪消极,学习成绩差,大部分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

他们走上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厌恶学习——扰乱课堂——师生、生生间关系紧——逃学、旷课——结交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寻求刺激)等等——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

案例:我校现初三两个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厌恶学习,学习成绩很差,经常旷课,在校外结交了一伙朋友,依仗这伙朋友,多次
向学校的学生收保护费,累计人民币800多元,后来被强行收保护费的学生由于不堪重负,向家长说明了情况,家长到派出所报案。

这里我要提醒所有的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向家长、学校反映这个情况,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千万不要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要多少给多少,如果这样的话,你的全法权益不仅不能得到保障,而且也助长了这问题学生的嚣气焰,希望同学们吸取经验教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同学们要记住。

幸福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

”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取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

(二)逆反心理
主要表现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与常态背离的心理反应,如对家长、老师的批评教育根本不听,甚至进行顶撞,家长、老师要求做的他不做,家长、老师不允许的,反倒产生强烈的好奇,非去体验不可。

尤其是对老师的帮助教育也不愿意接受,抱怀疑的态度,认为老师的批评帮助是老师看不上自己,所以就和老师对着干,在班级、在学校称王称霸,比谁厉害,谁能气老师,顶撞老师。

最后,严重扰乱学校秩序,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例:我校初二级学生,不好好学习,经常顶撞老师,扰乱课堂秩序,辱骂班主任老师,老师根本教育不了,破坏灭火器,赔偿3个。

同学们,这种逆反心理好还是不好呢?如果同学们现在出现了这种心理,是不是应该克服?其实,我们的家长、老师,谁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学习好,行为好,品德好。

有谁希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犯罪呢?同学们一定要一颗感恩的心去正视家长、老师善意的批评和教育。

家长、老师的社会经验比你们丰富,你们应该积极的接受家长、老师的批评和帮助,不能用敌意、反抗的思想和行为与家长和老师对抗,如果这样的话,最终受害的就是那些不接受老师家长批评教育的同学,他们一定自食恶果,到那个时候,就悔之晚矣。

古训说的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勿以善
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盲目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还处于不定型期,那么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的模仿心理,往往与逆反心理相伴随,主要表现为不能正确的判断是非曲直,对正面英雄
的行为表现不以为然,但对一些影视或者中报道的反面人物的行为却十分赞赏并盲目模仿:如模仿影片中的黑社会老大,拜把子、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的模仿成人犯罪手段,从中寻求,体会刺激;有的模仿成人的生活方式,满足自己的不良需求。

这些心理都是不可取的。

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悬崖勒马,那么你就会走入甚至犯罪的深渊。

案例:打群架,谈恋爱
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盲目的崇拜影片里面的那些黑社会老大会使我们失去学习的动力,生活的方向,做人的准则。

如果一意狐行,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不良嗜好
未成年人过早模仿成年人的生活方式,容易养成一些不良嗜好,如吸烟、酗酒、赌博、玩电子游戏机,特别是迷恋网吧等等。

同学们,如果我们一旦被网络或游戏所控制,重度成瘾者就如同吸鸦片一样,会对你的身体、精神造成严重损害,甚至会使你走上犯罪的道路。

科学研究发现,上网或游戏成瘾危害极大。

首先,电脑游戏阻碍了青少年大脑的正常发育。

其次,上网对青少年的行为发展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

研究表明,经常上网的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更有侵犯性,行为粗野,对人冷淡、挑剔,缺乏助人行为,对自己不负责任。

网上容对青少年的毒害尤为严重,青少年处于青春萌动期,上网容易造成青少年思想道德败坏,走上邪路,甚至引发犯罪,更可怕的是,未成年人由于长期迷恋网络游戏,造成精神恍惚,最后失去自己的宝贵生命!我这里有这样一个案例:
这个是震惊全国的邵东学生杀害老师的案例。

去年10月18日,三人一同坐车到廉桥镇一网吧上网。

某、某、某3人预谋到新廉小学
对在校教师实施抢劫。

中午12时许,年纪较大的某、某两人提出到新廉小学玩耍。

因为周末,学校大门锁着,三人便从学校东侧围墙爬入。

三人发现学校只有一名姓的女老师守校,于是将被害人老师叫出宿舍,持木棒对老师进行殴打,并拖至卫生间用布堵住老师的嘴巴,致被害人老师死亡。

后某、某、某将老师的手机及2000余元现金抢走。

在三人杀害老师后,拿着抢劫来的钱,他们首先就是到县城打网游。

等着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五)虚荣心理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往往与虚荣心理联系在一起。

他们往往没有足够的自律自控能力,经不起不良诱惑。

他们对学习没有足够的兴趣,在学习上往往向学习差的学生看齐,他们的兴趣指向出现偏差。

不是注意哪些学生学习好,品德好,行为好。

而是注意哪些学生吃的好、穿的好、用的好。

他们首先是向家长索取,在家长那里得不到满足以后,自己的心理出现更加强烈的占有欲,想方设法将别人的好东西据为己有。

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手机,骑摩托车、电动车
由于以上五个主观方面的原因,导致青少年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产生,所以我国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破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于未成年人身上存在的,出现的“不良行为”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和学校有权进行教育和矫治。

这是法律赋予家长和学校的权利。

该法还要求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

同学们可以根据法律列出“不良行为”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检查,有则改之。

同时还要积极听从家长,学校的教育。

配合学校、班主任的要求予以矫治。

二、我再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学好三年难,学坏一天易”,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案犯舒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其他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喜欢读书的某等人,与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煅炼各种能力,才能对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时候,切实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

不提倡你们去同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
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常常遇到的情况。

举一个案例说明:去年,初二有三个平时都比较要好的同学,三个平时经常一起玩,有一天,其中一个同学提出去偷同学的财物,另外两个本来不想去,可是大家又很要好,为了帮助哥们,只好答应了,中午放学后,他们就在一起,等其他同学都走了,就开门进入各班教室,…………
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
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偷去抢,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

因此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

所以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犯罪行为做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我就讲到这里,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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