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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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灾害,保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企业的基本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第四条国家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
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广先
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和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建设,推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第八条国家发展安全生产科技,推动科技进步与安全生产工
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研究。
第九条国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
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
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贯彻。
第十一条国家提倡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安
全生产经验交流,重点推广安全典型和先进经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交流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
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任务,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灾害防范和事故应
急救援的组织,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监测工作,有关单
位要对安全生产监测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便利。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配
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十八条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需要的
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专
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素质。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规划和设计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经
过安全评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发起人、建设单位和工程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规划和设计。
第二十三条已经竣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项目和其他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应当编
制施工方案。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六条重大危险源应当依法落实投资方、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七条事故多发、特种劳动密集的企业,以及其他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