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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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典型违
法案件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12.01
•【字号】冀建执法函〔2021〕91号
•【施行日期】2021.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2021年第十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为充分发挥典型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有效维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市场秩序,决定对2021年第十一批10起典型违法案件予以通报。

一、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
该企业在承德市施工建设的德润庄园二期项目中,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承德铂源山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

依据《建筑法》第67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2条的规定,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
216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王友宏作出罚款2160元的行政处罚。

二、昌黎县舟群贸易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案
该企业在昌黎县建设的年冷藏水果6000吨冷库项目(一期)工程中,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其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7条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作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第73条的规定,昌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13291.5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负责人谭春梅、韩志伟各作出罚款664.58元的行政处罚。

三、承德市碧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预售案
该企业在承德市开发建设的承德碧桂园崇德府(一期)项目中,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其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2条的规定,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中海油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案
该企业在迁安市建设的太平庄镇LNG加气站工程项目中,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11条的规定。

依据《消防法》第58条的规定,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唐山高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
该企业在唐山市开发建设的禹州·凤凰府项目中,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61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第73条的规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9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主管人员冯闯、直接责任人周堃各作出罚款6600元的行政处罚。

六、保定置宝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规清运建筑垃圾案
该企业在保定市竞秀区纸厂路604厂门口违规清运建筑垃圾,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3条的规定。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2条的规定,保定市竞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唐山民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案
该企业在唐山市施工建设的凤凰新城停车场项目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12条的规定。

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40条的规定,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石家庄坤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案
该企业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施工建设的市府路与廉东大街交口道路改造工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其行为违反了《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10条、第11条的规定。

依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22条的规定,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菏泽市立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
该企业在保定市主城区二期城中村改造大车辛庄村安置区项目中,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绿化条例》第33条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绿化条例》第66条的规定,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罚款56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邯郸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案
该企业在邢台沙河市施工建设的缔景城小区1#、11#楼项目未编制并审核11#楼物料提升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其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10条的规定。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
32条的规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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