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基础与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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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税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决策部署,推动地税系统“两基”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特制定本考核验收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评估和考核地税系统“两基”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出具考核评级报告,为地税系统持续推进“两基”建设、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提供积极指导和参考。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内容:(1)地税系统数据中心建设情况;(2)基础网络建设情况;(3)硬件设备更新和维护情况;(4)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考核标准:(1)数据中心建设情况:按照规划目标,完成数据中心的建设,包括机房、服务器、数据存储和备份等;(2)基础网络建设情况:建设高速网络,保证系统稳定和畅通;(3)硬件设备更新和维护情况:按照更新计划,及时更换过时设备,并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4)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

2. 应用系统建设考核内容:(1)征管系统建设情况;(2)纳税服务系统建设情况;(3)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情况;(4)移动互联应用系统建设情况。

考核标准:(1)征管系统建设情况:按照需求,建设完善的征管系统,包括税收征管系统、发票管理系统等;(2)纳税服务系统建设情况:建设方便纳税人办税的服务系统,包括电子申报、在线咨询、个人中心等功能;(3)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建设风险监测和评估系统,帮助分析纳税人的风险水平和行为特征;(4)移动互联应用系统建设情况:建设移动端的应用系统,让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进行办税操作。

3. 人力资源建设考核内容:(1)人员编制和配置情况;(2)人才培养和培训情况;(3)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建设情况;(4)队伍稳定性和流动情况。

考核标准:(1)人员编制和配置情况:编制和配置合理,符合任务要求;(2)人才培养和培训情况:制定培养计划和培训方案,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水平较高的队伍;(3)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进行定期考核;(4)队伍稳定性和流动情况: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减少人员的大范围流动。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

税务考核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税务考核工作,提高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目的。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明确税务考核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确保税务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工作提供指导和保障。

三、原则。

1. 公正公平原则,税务考核应当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

2. 综合评价原则,税务考核应当综合考核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全面客观地评价其工作情况。

3. 激励约束原则,税务考核应当既要激励优秀,又要约束不良,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的给予惩处。

四、内容。

1. 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包括税收征管情况、税收征收情况、纳税人服务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价。

2. 纪律作风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纪律作风进行全面评价。

3.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法规掌握情况、税收政策理解情况、税收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考核,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全面评价。

五、程序。

1. 考核计划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每年制定税务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等,公布于众。

2. 考核实施,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考核计划,组织开展税务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 考核结果公布,税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奖惩。

六、方法。

1. 文件资料审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工作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了解其工作情况。

2. 现场检查,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其实际工作情况。

验收工作方案

验收工作方案
2.提交验收申请:项目组向验收组织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验收评审:验收组织对验收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确认验收条件;
4.验收实施: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方案开展验收工作;
5.整改反馈:验收小组将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进行整改;
6.整改复查: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7.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根据复查结果,形成验收结论;
4.验收实施:验收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方案开展验收工作;
5.验收反馈:验收小组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向项目组反馈;
6.整改落实:项目组针对验收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验收组织;
7.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根据验收结果,形成验收结论;
8.验收报告:验收组织根据验收结论,编制验收报告;
4.提高项目验收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合同约定的功能需求;
2.项目合同约定的性能需求;
3.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4.项目合同约定的安全性要求;
5.项目合同约定的易用性要求;
6.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
四、验收标准
1.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项目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档资料;
4.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变更需求。
五、验收流程
1.验收准备:项目组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整理验收资料、完善项目文档、进行自验收等;
2.验收申请:项目组向验收组织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验收评审:验收组织对项目组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确认验收条件是否具备;
-可用性与兼容性验收:验证系统在不同环境下的可用性与兼容性;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2篇)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2篇)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体制的改革,地方税务系统作为税收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在推进我国税收现代化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税务工作水平,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考核验收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本考核验收方案的目标是评估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的完成情况,核实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为后续的税收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本次考核的任务包括:1. 对地税系统“两基”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2. 对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3. 综合评估地税系统的工作效果和服务水平;4. 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为2025年的工作提供参考。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1. 基础设施建设考核指标:(1)办公场所:核实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的办公场所是否按照标准进行布局和装修;(2)设备设施:核实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的办公设备、通信设施和安全设施等是否齐全;(3)硬件维护:核实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的硬件设备是否良好维护,是否存在故障和异常问题。

2. 信息化建设考核指标:(1)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核实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是否建立和健全了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功能测试;(2)数据共享和交换:核实地税系统与其他税务部门之间是否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对接;(3)电子税务局:核实地税系统是否顺利建立和运营了电子税务局,对其功能进行测试;(4)信息安全保障:核实地税系统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信息安全措施,保障税务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3. 工作效果和服务水平考核指标:(1)征管效果:核实地税系统对纳税人的征收管理情况,包括征收质量、征期监管和征纳整体水平;(2)服务质量:核实地税系统提供的服务质量,包括工作响应速度、服务态度和服务内容;(3)政策宣传:核实地税系统的政策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是否主动回应纳税人关切;(4)纳税人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纳税人对地税系统工作的满意度。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模板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模板

2024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模板一、背景介绍在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任务中,为了确保任务的准确完成,需要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是对地税系统“两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旨在评估各个单位在完成任务中所展现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的地税系统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方案旨在制定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二、考核目标1.完成地税系统“两基”建设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2.评估地税系统各个单位在“两基”建设任务中的完成情况和能力水平。

3.总结地税系统“两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三、考核内容1.数据建设考核(1)数据质量:对各个单位所提交的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评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数据安全:对各个单位的数据安全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数据在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数据更新:对各个单位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频率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数据能够及时更新。

2.系统建设考核(1)系统功能:对各个单位所建设的系统功能进行评估,评估系统是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

(2)系统性能:对各个单位的系统性能进行评估,评估系统的稳定性、响应速度等指标。

(3)系统使用:对各个单位的系统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系统的易用性和用户满意度。

3.人员培训考核(1)培训计划:对各个单位的人员培训计划进行评估,评估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2)培训内容:对各个单位的培训内容进行评估,评估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培训效果:对各个单位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培训效果的达到程度和人员满意度。

四、考核方法1.文件审查:对各个单位所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各项数据文件、系统建设文件和培训文件等。

2.现场检查:对各个单位的系统和数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数据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调研访谈:对各个单位的负责人和参与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两基”建设任务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是为了保证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的质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提高基层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 基础设施建设- 办公场所:是否提供适宜的办公场所,包括办公房屋和办公家具设备等。

- 网络设施:是否建立稳定、高效的网络系统,包括电脑、服务器、网络设备等。

- 通信设备:是否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保证信息传输的顺畅。

2. 人员配置和能力- 人员配备:是否配置适当的工作人员,保证基层单位的正常运转。

- 员工素质:员工是否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3. 运营管理- 内部管理:是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单位的正常运营。

- 业务处理:是否具备规范和高效的业务处理流程,保证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 数据管理:是否建立科学合理的数据管理体系,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考核方法和流程1. 面试调研:对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面试,了解其对基础建设的理解和实施情况。

2. 现场查看:对基层单位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查看,确保其满足基础建设的要求。

3. 业务模拟:模拟基层单位的业务处理流程,测试其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4. 数据核实:核实基层单位的数据管理情况,包括数据安全保障和准确性验证。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基层单位的基础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给出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 奖惩措施:对于合格的基层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基层单位,将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参与主体和责任分工1. 地税系统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和决定奖惩措施。

2. 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配合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确保基础建设的质量和符合要求。

3. 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对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建筑企业税务考核方案

建筑企业税务考核方案

建筑企业税务考核方案建筑企业税务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建筑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率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建筑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常常面临挑战,包括合规性风险、税收遗漏、虚假账务和非法逃税等问题。

为了规范建筑企业税务行为,保证税收的全面征收,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税务考核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建筑企业税务考核机制,促进税务合规,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确保税收的全面征收和合理使用。

2. 原则:2.1 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对待所有建筑企业,确保税务考核的公平和公正。

2.2 鼓励奖励原则:对于遵守税收法规的建筑企业予以奖励,激励其主动履行税务义务。

2.3 惩罚约束原则:对于违反税收法规的建筑企业予以惩罚,约束其违规行为。

2.4 风险分级原则:将建筑企业按照税务合规风险等级划分,分类管理和考核。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1. 建筑企业合规指标(权重30%):1.1 税务登记是否准确、及时;1.2 税金申报是否按规定缴纳;1.3 发票管理是否规范;1.4 税务审计是否配合、积极;1.5 是否存在虚假账务、非法避税等违规行为。

2. 建筑企业纳税贡献指标(权重30%):2.1 纳税额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2.2 纳税额是否存在遗漏或少缴;2.3 是否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4 是否存在虚报纳税额等违规行为。

3. 建筑企业诚信管理指标(权重20%):3.1 是否履行税务行政许可义务;3.2 是否具备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3.3 是否存在上缴发票的违规行为。

4. 建筑企业税务管理能力指标(权重20%):4.1 是否界定并完善内部税务管理制度;4.2 是否建立健全税务内控体系;4.3 是否对涉税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理;4.4 是否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和配合。

四、考核周期和流程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评定和通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考核流程:2.1 建筑企业自愿申请考核,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纳税资料和申请表;2.2 税务机关对申请企业进行事前审查,确定考核范围和时间表;2.3 税务机关组织开展税务检查、现场核查等工作;2.4 税务机关编制考核报告,将考核结果向建筑企业反馈;2.5 建筑企业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整改,税务机关配合跟进,确保问题得到解决;2.6 税务机关制定奖惩措施,对于优秀表现的建筑企业予以奖励,对于违规行为的建筑企业予以处罚;2.7 考核结果公示,加强企业间的互相监督。

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地税系统的不断发展,各地税局普遍开展了“两基”建设,即地方税收征管基础信息库和综合性税收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为了全面评估“两基”建设的成果和效果,提高地税局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了本考核验收方案。

二、考核目的1. 评估地税系统在“两基”建设方面的工作成果。

2. 发现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

3. 激励地税系统在“两基”建设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考核内容1. 地方税收征管基础信息库建设(1)信息库建设情况:根据计划要求,评估信息库的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

(2)数据完整性:核实信息库中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比对信息库数据与其他系统的一致性。

(3)信息共享和应用:评估信息库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情况,是否能够为其他相关系统提供支撑。

2. 综合性税收服务平台建设(1)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计划要求,评估平台的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

(2)功能完善性:核实平台功能是否完备,包括查询、申报、审批、开票等方面的功能。

(3)用户满意度:通过用户调查等方式,评估用户对平台的满意度和使用体验。

3. 工作成果(1)政策宣传:评估地税局在“两基”建设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材料的制作和宣传渠道的选择。

(2)工作效率:评估地税局在“两基”建设中的工作效率,包括办税时间的缩短和办税便利度的提高。

(3)督导检查:评估地税局对“两基”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是否存在监督不力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1. 资料审查:对地税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包括建设计划、完成情况报告、用户调查报告等。

2. 现场检查:对地税局的“两基”建设工作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相关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

3. 用户测评:对部分地税局的纳税人或征收对象进行调查,了解其对“两基”建设工作的体验和反馈。

五、考核指标与评分1. 地方税收征管基础信息库建设(1)信息库建设情况:根据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评分。

(2)数据完整性:根据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评分。

全面的税务合规验收计划

全面的税务合规验收计划

全面的税务合规验收计划简介税务合规是指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和规定的前提下,合理避免税收风险、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保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

为确保企业税务合规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制定全面的税务合规验收计划至关重要。

目标本税务合规验收计划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降低税收风险,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通过全面的验收,确保企业在税务合规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验收内容1. 税务政策及法规合规性- 检查企业是否全面了解并遵守国家税务政策及法规要求。

- 验证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 纳税申报合规性- 验证企业的纳税申报是否准确、及时,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纳税申报流程,包括数据收集、审核、申报和备案等环节。

3. 税务风险管理- 评估企业是否对潜在的税务风险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并进行有效的风险监测和应对措施。

4. 税务合规培训与宣传- 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开展税务合规培训,并确保员工了解税务合规的重要性和要求。

- 评估企业的税务合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材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 税务合规监督与评估- 验证企业是否建立了内部税务合规监督机制,并进行定期的内部评估。

- 检查企业是否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外部监督,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验收步骤1. 确定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2. 收集相关的税务合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归档整理。

3. 根据验收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和现场核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4.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5. 完成整改后,进行二次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 撰写验收报告,总结验收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7. 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进行最终确认并报备相关领导。

验收成果- 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情况、问题和建议的总结。

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考核验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近年来,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考核验收工作,提高员工绩效水平,制定本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二、考核验收目的。

1. 规范员工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2. 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团队发展,激励员工积极性;3. 为企业提供科学、客观的数据支持,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考核验收内容。

1. 考核对象,全体员工;2. 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3. 考核方式,采用360度全方位考核,包括自评、上级评定、下级评定、同事评定等;4.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考核。

四、考核验收流程。

1. 制定考核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和流程;2. 考核目标设定,上级与下级共同商定考核目标,明确责任和任务;3. 考核数据收集,采用多种方式收集考核数据,包括问卷调查、面谈记录、工作成绩等;4. 考核结果汇总,由人力资源部门对考核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绩效报告;5. 考核结果通报,将考核结果通报给被考核人员,进行结果解释和讨论;6. 考核结果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五、验收标准。

1. 考核结果合理性,考核结果需符合被考核人员的实际表现,客观公正;2. 考核数据完整性,考核数据需真实完整,不得有造假行为;3. 考核流程规范性,考核流程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有违规操作。

六、考核验收责任。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核计划制定和数据汇总分析;2. 直接上级负责考核目标设定和结果通报;3. 被考核人员负责配合考核工作,提供真实数据。

七、考核验收效果评估。

1. 定期对考核验收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2. 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辅导,提高绩效水平。

八、总结。

通过本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提高员工绩效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023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2023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2023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一、考核背景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部署,加强地税系统“两基”建设工作,提高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制定本考核验收方案。

本考核验收方案旨在对2023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验收,为地税系统提供合理和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和标准,评估各级地税机关在“两基”建设方面的成效,推动地税系统的现代化转型和发展。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考核对象为全国各省级地税机关及其下属各级地税部门。

考核范围包括地税系统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税收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

三、考核指标和标准1. 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办公场所的建设情况。

标准:a. 地税机关办公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b. 办公场所设有必要的设施和设备,能满足工作需要;c. 办公场所安全、卫生、环保等达到相关标准。

2. 信息化建设指标:地税系统信息化水平和技术设备的配备情况。

标准:a. 拥有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b. 信息化设备和软件应用更新及时,能满足工作需求;c. 公民个人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和一体化监管系统等基础信息系统应正常运行。

3. 税收服务水平提升指标:地税系统税收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情况。

标准:a. 完善的税收服务机制和流程,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b. 减少办税环节和时间,提高纳税人满意度;c. 良好的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和纳税信用服务。

四、考核流程和方法1. 考核流程(1) 考核前期准备:确定考核对象和范围,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

(2) 考核实施:各省级地税机关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并按照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数据统计和准备相关报告。

(3) 考核评估:由中央税务总局组织专家对各省级地税机关进行实地考核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 考核反馈:中央税务总局根据评估结果,向各省级地税机关发放考核反馈意见和相关建议。

国税三基建设实施方案

国税三基建设实施方案

国税三基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国税三基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国家税务工作现代化,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国税三基建设包括税收基础信息库、税收征管风险库和税收征管规则库三个方面,是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征管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税收基础信息库建设。

税收基础信息库是国家税务总局收集、整理、管理全国税收基础信息的重要平台,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税收收入信息、税收征管信息等。

通过建设税收基础信息库,可以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全面管理和动态监测,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同时,税收基础信息库还可以为税收政策制定、税收风险评估、税收大数据分析提供重要支撑。

三、税收征管风险库建设。

税收征管风险库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风险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工具,包括纳税人信用信息、风险评估模型、风险预警指标等。

通过建设税收征管风险库,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纳税人的风险行为,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针对性,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维护税收秩序。

四、税收征管规则库建设。

税收征管规则库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征管业务规则和流程进行集中管理和优化的重要平台,包括税收征管政策、法律法规、业务流程等。

通过建设税收征管规则库,可以统一规范税收征管业务规则,提高税收征管的规范化水平,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便利性。

五、总结。

国税三基建设实施方案的推进,将为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重大变革和提升。

通过建设税收基础信息库、税收征管风险库和税收征管规则库,可以实现税收征管的精准化、智能化和便捷化,为国家税收工作的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国税三基建设实施方案的推进,也将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税收征管服务,促进税收征管和纳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税收工作向着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

税务征管档案资料验收流程及内容

税务征管档案资料验收流程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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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考核验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质量,保证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公司决定制定并实施考核验收方案,以便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

二、目的和意义。

1. 目的,通过考核验收,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整体发展。

2. 意义,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考核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

2. 考核计划安排,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计划和安排,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考核对象确定,确定需要进行考核验收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

4. 考核方式选择,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包括定期考核、临时抽查、360度评估等,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5.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明确工作表现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 考核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措施,激励优秀员工,督促不足员工改进。

四、考核内容。

1.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等。

2. 工作效率,包括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

3. 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学习能力等。

4. 团队合作,包括团队协作、沟通协调、团队精神等。

5. 服务态度,包括对客户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奖励措施,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

2. 培训改进,对考核结果不足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改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3. 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影响员工的晋升和薪酬调整。

六、考核验收的监督和评估。

1. 监督机制,建立考核验收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客观。

2. 评估效果,定期对考核验收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和改进考核制度和方法。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

税务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国家税务部门不断加大对纳税人的考核力度,旨在促进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为了进一步完善税务考核制度,提高考核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明确税务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科学和有效。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所有涉税单位和纳税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纳税人等。

四、税务考核内容1. 纳税申报及时性:考核纳税人按规定时间申报纳税的情况,包括税款的申报和缴纳。

2. 税务合规性:考核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开展纳税活动,包括报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纳税信息报送质量:考核纳税人报送纳税信息的质量,包括报送的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4. 纳税服务满意度:考核纳税人对税务部门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包括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以及简化税收流程等方面。

5. 反避税能力:考核纳税人是否存在逃避税收的行为或者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

6. 税收风险管理:考核纳税人是否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并及时履行税收申报和缴纳义务。

五、考核评估方法1. 指标评分法: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和得分,综合评估纳税人的综合考核成绩。

2. 月度、季度和年度评估:对纳税人进行周期性的考核评估,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个别考核:对于特定的纳税人,可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个别考核,确保特殊情况下的考核公正和公平。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1. 优秀:综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纳税人,视为优秀,并享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2. 良好:综合考核得分在70-89分的纳税人,视为良好,并继续享受一般的税收待遇。

3. 达标:综合考核得分在50-69分的纳税人,视为达标,需要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整改,改进税务合规的表现。

4. 不达标:综合考核得分在50分以下的纳税人,视为不达标,需要进行严格的税收监管,包括增加税务稽查力度等。

2023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2023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2023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体制的改革完善,地税系统的职责越来越重要。

为了适应和支持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需要,地税系统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建设水平和工作能力。

为此,地税系统要加强对“两基”的建设,即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业务能力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动地税系统“两基”建设,制定了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二、目标和任务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的目标是,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业务能力的提升,为地税系统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具体任务包括:1. 完成地税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包括办公场所、通信网络、信息系统等。

2. 加强基本业务能力建设,包括征管能力、征收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等。

3. 加强地税系统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4. 加强对地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提高地税系统在税收政策制定中的能力和影响力。

三、考核和评价体系____年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业务能力建设。

考核主要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 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基础设施建设考核主要评价地税系统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通信网络和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

评价指标包括建设规划的制定情况、实际建设的进展情况、建设质量的达标情况等。

评价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2. 基本业务能力建设考核基本业务能力建设考核主要评价地税系统的征管能力、征收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指标包括征纳税人数的增长情况、征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情况、征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等。

评价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及格四个等级。

3. 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考核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考核主要评价地税系统的组织机构设置、工作流程、队伍建设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评价指标包括组织机构的合理性、工作流程的规范性、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和激励机制的有效性等。

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地税系统“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优化税收服务
通过“两基”建设,能够 优化税收服务,提升纳税 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增 强地方税收的可持续性。
“两基”建设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地税系统“两基”建设始于上世纪90 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 显著成效。
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管理的需 要,“两基”建设将不断深化和创新 ,以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考核验收人员的资质与要求
专业背景
01
具备税务、财务、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准
确评估地税系统“两基”建设的完成度和质量。
培训经历
02
参与过地税系统“两基”建设相关的培训,了解其建设目标、
内容和方法。
职业道德
03
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性,能够客观、准确地完成考核验收
工作。
考核验收组织的架构与职责
审核与评估
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 现场评估。
结果反馈与整改
根据评估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要求进行整改 。
考核验收时间安排
申请与自评阶段
地税系统需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自我评价,并 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与评估阶段
上级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于次年2月底 前完成审核和现场评估工作。
02
考核验收标准与流程
考核验收标准制定
基础工作考核标准
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确保地税系统具备扎实的基础工作能力。
基层建设考核标准
针对基层税务所的办公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水平等方面制定标准,提升基层税务所的服 务质量和效率。
考核验收流程设计
申请与自评
地税系统根据考核验收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申 请材料。

考核验收方案

考核验收方案

考核验收方案考核验收方案是指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对成果进行评估与确认的一系列活动和步骤。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考核验收方案的步骤:1. 确定验收标准:明确工作任务的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具体、可衡量、可实施,并得到相关方的认可。

2.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工作任务的复杂程度和时限,制定相应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3. 进行验收过程:根据验收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过程中要对工作成果进行逐项评估,检查是否符合预期要求和验收标准。

4. 记录验收结果:记录每一项成果的验收结果,包括通过与未通过的项目,以及通过项目的评估得分等。

同时记录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5.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验收结果,对未通过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同时,对通过的项目也可以提出优化或增强的建议,以提高整体质量。

6. 形成验收报告:根据验收结果和改进建议,形成验收报告,并向相关方进行反馈。

验收报告应准确、完整地反映工作成果的情况,以及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7. 实施改进措施:根据验收报告中的建议和方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改进工作。

对未通过的项目进行整改,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8. 进行最终验收:根据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整个工作成果进行最终验收。

确保所有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并且符合预期要求和验收标准。

9. 完成验收报告:根据最终验收结果,更新验收报告,并进行最终的整理和备份。

同时,将验收报告交付给相关方,作为工作成果的最终确认。

总之,考核验收方案是确保工作成果符合预期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重要手段和步骤。

通过科学、系统地进行考核验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市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为加强辽阳市地税系统“两基”建设,把直接负责税费征收管理的县(市)、区、直属局(以下简称基层局)和税务所(分局)建设纳入科学、规范的发展轨道,依据省局《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基层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基础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和《辽阳市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立足基层,贴近实际,注重基础,强化管理,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基层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和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干部综合素质,推进“两基”建设沿着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的方向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把全市地税系统各基层单位打造成运转高效、服务规范、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环境优美、和谐统一的坚强集体,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1、立足基层,固本强基。

围绕税收中心,立足基层,打牢基础,按照省局要求和市局“两基”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坚持软件、硬件一起抓,切实检验各级基层局所的真实状况和真实水平。

2、科学规划,合理制约。

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严密组织,提高效率;实行党组统一领导,“两基”建设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分级管理,下管一级。

不搞“终身制”。

3、明确目标,三年显效。

按照市局党组“两基”建设的总体部署, 2008年末,全市地税系统要有50%以上基层单位达到标准;2009年末,基层单位全部达到标准,提前一年完成省局下达的“两基”建设任务;2010年,基层单位要在达标的基础上,巩固达标成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4、求真务实,注重实绩。

要认真组织好“两基”建设达标单位的考核工作,提供全面翔实的工作汇报和相关资料,确保此项活动健康、有效的开展。

5、坚持原则,严格标准。

要严格执行同类单位,同一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考核,不搞平衡照顾。

税务专项工作考核方案

税务专项工作考核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提高税务工作效率,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的1. 评估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政策执行、服务纳税人等方面的整体工作情况;2. 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3. 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4. 为制定税收工作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三、考核范围1. 各级税务局;2. 各税务分局、税务所;3. 税务干部个人。

四、考核内容1. 税收征管工作:包括税收政策执行、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税收征管质量等;2. 政策执行情况: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减免审核、税收政策宣传等;3. 服务纳税人工作:包括纳税咨询、纳税辅导、税收争议处理等;4. 内部管理: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税务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5. 其他工作:根据国家税务局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税务部门的其他工作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法1. 目标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 过程考核:对税收征管、政策执行、服务纳税人等工作过程进行考核;3. 评议考核:组织税务干部对上级领导和同事进行民主评议;4. 案例考核:选取典型案例,对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行考核。

六、考核步骤1. 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2. 确定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考核指标;3. 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步骤,对税务部门及个人进行考核;4. 结果汇总: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5. 反馈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对税务部门及个人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七、考核结果运用1. 考核结果作为税务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2. 对考核不合格的税务部门及个人,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3. 对考核优秀的税务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方案由市税务局负责解释;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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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税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1)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12)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3)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2%、14%、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税法采用的是“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3)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兴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13)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14)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5)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10)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现在减按10%的税率征收。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9)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
法定扣除项目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7)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暂免征收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16)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减免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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