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政策指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ⅩⅩ银行授信政策指引
目录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2)
第二部分行业信贷政策 (4)
第三部分区域信贷政策 (62)
第四部分客户信贷政策 (65)
第五部分产品政策 (69)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ⅩⅩ年,我行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背景下,结合“十二五”规划要求,按照“有扶有控、有保有压”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有收有放”的差异化信贷政策,科学把握信贷节奏,通过市场改善和优化信贷结构,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重点向园区金融、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倾斜,向优势行业和优质客户倾斜,向“风险基本可控、资源消耗较少、综合贡献较高”的客户群体倾斜。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守风险底线,做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实现不良贷款双降和信贷质量提升。

准确把握创新和产业转型的特点,按照“一体两翼两中心”的战略构想努力抢占未来发展战略制高点。

准确把握小微企业、“三农”、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绿色环保和消费金融等领域的脉动。

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及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目标完成。

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此,总行制定了ⅩⅩ年授信政策指引,要求如下:
一、实施行业分类,执行差异信贷政策
本授信政策指引将行业分为积极支持类、适度支持类、维持类、谨慎进入类和禁止介入类等五类行业。

各分支行(各部门)对积极支持类行业要加大优质市场营销和开拓力度,努力扩大同业占比、增加综合收益,促进行业贷款较快增长;对适度支持类行业要在稳固市场份额的同时不断优化行业内部贷款结构,加大对行业内优质客户和未来有较大发展潜力客户的市场开拓力度,争取行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平均增幅;对维持类行业要适度控制贷款增速,重点拓展风险小、收益高、资本占用低的信贷业务,原则上整体贷款增速不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平均增幅;对谨慎进入类行业要优选行业内有竞争力的客户,抓紧退出行业内处于竞争劣势的客户,严格控制贷款增速;对禁止介入类行业原则上要严禁新增,压缩存量。

二、合理配置资源,推进信贷结构优化
各分支行(各部门)要根据全行信贷发展战略目标,不断挖掘和培育新的信贷业务增长点,推动全行信贷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和信贷结构调整。

在继续做好房地产、商贸流通等行业信贷结构调整工作的同时,积极培育和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传
统产业优化升级等信贷市场,充分挖掘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进程中的信贷市场机会,积极支持生态保护、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环保领域的信贷业务,加快退出环保不达标、环境违法和淘汰落后产能客户(项目)贷款。

三、强化信贷管理,推行环境风险全流程管理
对拟提供融资支持的企业客户,各分支行(各部门)应认真进行环境与社会问题评估,在实施尽职调查与内部审查时,应详细了解客户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现状、潜在影响以及历史信息;同时,在贷款调查、评级授信、项目评估、审查审批、合同签订、提款审核、贷后管理、质量分类等信贷环节中,要落实各环节责任制,提高抵押贷款占比,积极支持环境友好类客户,不断促进行业与客户信贷管理的“绿色”调整。

四、严守风险底线,提升高风险领域信贷管理质量
一是对钢铁、钢贸、光伏、焦炭、水泥、煤炭、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造纸和纸制品、船舶制造、风电设备、火电、纺织、煤化工、电解铝、平板玻璃、高档餐饮等产能过剩行业,要严格信贷管理,原则上禁止新增授信,存量逐步退出。

二是要密切关注国家(地方)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动态。

各分支行(各部门)对涉及落后产能或潜在落后产能的客户,要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我行债权不受政策影响;对主体产能被列入国家明确淘汰落后产能范围的客户,要尽快收回全部融资;对贷款已发生劣变的客户,要加大清收处置力度,最大限度保全我行信贷资产。

三是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应严防风险,园区金融所涉及的企业授信业务原则上要采取通过园区管委会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等方式作为信用增级措施,社区金融和小微金融要优选客户防范信用风险。

第二部分行业信贷政策
第一章商贸流通行业信贷政策
第二章装备制造业信贷政策
第三章汽车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第四章医药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第五章建筑行业信贷政策
第六章房地产行业信贷政策
第七章文化产业信贷政策
第八章住宿行业信贷政策
第九章交通运输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章开发区领域信贷政策
第十一章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二章电力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三章医院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四章教育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五章现代物流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六章农副食品加工业信贷政策
第十七章食品饮料行业信贷政策
第十八章两高一剩等禁止介入类行业信贷政策
第一章商贸流通行业信贷政策
第一节商贸流通行业总体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所称商贸流通业包括批发业和零售业。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商贸流通业是我国服务业的主体部分,具有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容量及资金流量巨大,新兴业态发展迅速等特点。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批发业发展面临商品流通速度放缓、存货价格大幅波动、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等风险;零售业面临业态升级、竞争加剧、收入增速放缓和盈利能力下降等风险。

我行商贸流通业融资应重点投向全国性及区域性龙头企业,适度提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业务办理条件。

高度关注商品价格下跌对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影响,防范企业涉足房地产、期货、民间借贷等领域可能引发的资金风险,防范虚假交易、重复质押等操作性风险。

三、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一)高度关注经济环境变化引发商贸企业经营风险。

受整体经济环境变化影响,钢材、煤炭、棉花、有色等批发企业经营困难,零售企业增速放缓,盈利能力下降,各分支行要高度关注辖内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变化情况,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二)防范企业涉足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引发资金风险。

加强对企业及股东关联关系和整体资金情况的调查及跟踪,防范因投资房地产、期货、高利贷等高风险领域引发的资金风险。

(三)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业务模式及经营稳定性的分析,防范新业态冲击风险。

对商贸流通企业,要深入研究把握企业业务模式,把握企业规避存货及应收账款风险的机制;关注电子商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生产企业扩大直营等业态发展对商贸流通企业生存空间影响。

(四)防范企业快速扩张及杠杆率过高风险。

对批发企业,要防范过度利用银行融资扩大流通规模风险;对零售企业,要防范企业利用负债融资,快速增加自持物业及扩张门店风险。

第二节批发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主要对批发业进行政策引导。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批发业为我行信贷维持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提高标准、把握模式、依托物权、控制总量。

批发业能提高商品交易效率,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及资金流量,我国批发业呈现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趋势。

但批发企业数量众多,普遍存在利润薄、轻资产、负债率高等特点,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受下游需求下降、商品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虚假交易、重复质押等风险事件频发。

我行批发业融资应重点投向全国性及区域性龙头企业,在合理控制融资总量的前提下,依托其与上游大型生产企业或下游稳定客户的供应链以及对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控制,重点发展贸易融资业务。

要提高中小商贸企业业务办理条件,高度关注商品价格下跌对批发企业经营影响,防范企业投资房地产、期货、民间借贷等领域引发的资金风险,防范虚假交易、重复质押等操作风险。

各分支行原则上严禁介入钢贸流通企业、新建钢贸市场等项目融资,原则上严禁新增钢贸行业授信;对存量授信要有计划地压缩、转化,要通过提高抵质押率等方式防范信贷风险。

三、国家产业政策
(一)提高生产资料流通现代化水平。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提高行业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强化商贸物流服务功能,拓展增值服务范围;鼓励流通企业向上下游及相关产业链延伸,促进产业整合发展,降低流通成本;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

(二)提高行业集中度。

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大中型流通企业销售占比;扶持和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

四、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一)高度关注大宗商品贸易流通行业系统性风险。

近年来,钢材、煤炭、棉花、建材等大宗商品整体呈价格下跌态势,大宗商品贸易流通企业尤其是钢贸企业整体经营困难,部分企业出现经营亏损。

对大宗商品贸易流通企业,各分支行要提高新客户准入标准,高度关注企业经营变化状况,关注存货跌价及应收款回收情况,防范经营风险。

(二)切实加强动产质押类业务管理,防范重复质押、虚假质押等风险。

由于我国缺乏动产质押登记公示制度,且仓单无统一标准,贸易企业利用虚构交易、多头开具仓单等方式骗取银行融资事件频发。

各分支行要加强对质押商品独立检查的频率,对履职
不力的物流监管企业应停止业务合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资金运作情况及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加强对资金流及物流的监控,防范企业进入民间借贷、期货、房地产等领域风险。

对不能有效控制资金流及物流的业务,应按照流动资金类贷款条件办理贸易融资业务。

(四)合理控制批发企业融资总量,防范过度融资。

批发企业资金流量大,利润薄,对银行融资依赖度高,各分支行应根据年销售收入与资金周转情况,合理控制客户融资总量及同业占比,切实防范过度融资及杠杆率过高风险。

(五)从严控制对上下游均为贸易商的贸易流通企业融资,其全部非低风险银行融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最近12个月累计销售收入的25%。

第三节零售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主要对零售业进行政策引导。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零售业为我行信贷适度支持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优选客户、适度进入、落实抵押、控制总量。

百货、连锁超市、家电、家居建材等综合零售企业一般持有不断增值的商业物业及稳定现金流,在产业链中处于较强势地位,我国百货零售业扩张重点向二、三线城市延伸,购物中心等业态发展较快。

但零售业发展面临网络购物等新业态冲击、一线城市竞争激烈导致盈利下降、连锁企业过度扩张、零供关系紧张等风险。

我行对零售业融资应重点投向具有品牌及规模优势的百货、连锁超市、家电等零售领域全国及区域龙头企业,谨慎进入以租赁物业为主的便利店及单体零售企业等融资。

重点拓展已建成并稳定运营零售企业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适度支持全国及区域龙头零售企业兼并重组、自建物流设施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谨慎进入一线城市区域竞争过热、地价等成本过高的新开门店融资。

审慎评估并有效监控零售企业现金流,落实物业抵押,防范信贷风险。

三、国家产业政策
(一)优化零售网点布局。

适度发展大型商业网点,加强社区配套商业设施建设,形成以城市中心商业区为核心、城市区域商业中心为骨干、社区商业为基础的商业格局。

(二)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鼓励连锁经营,稳步推进无店铺销售,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支持大型连锁企业建设自有物流配送中心,并面向社会提供配送服
务。

(三)培育市场主体。

支持大企业跨地区整合商业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经营、特许连锁经营和自愿连锁经营。

四、行业信贷准入标准
(一)新建扩建零售物业项目贷款
对以零售业客户作为承贷主体的新建、扩建、并购零售物业等项目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客户或股东具有零售业运营经验,综合实力与项目规模匹配。

2.项目处于城市核心商圈,辐射范围较广,紧邻城市主干道,一般应有充足的停车位。

3.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新建物业的,项目规划、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齐全。

4.落实本项目或已投入运营的其他物业抵押及收入账户监管,且账户现金流与评估预期收入基本匹配。

5.采用租赁物业模式的,评估项目盈利期一般不超过3年;采用自持物业模式的,评估项目盈利期一般不超过5年。

(二)已建成零售物业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
对于已建成零售物业的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物业经营情况良好。

2.在物业权属、资产抵押等方面符合我行经营性物业支持贷款相关管理规定。

五、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一)对民营背景的零售企业,要加强对股东及企业资金运作情况的核查,对参与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的零售企业,要及时收回我行融资。

(二)加强资金账户监管。

对综合零售企业,应控制客户销售款,销售归行率不低于我行融资占比。

对于租赁物业为主的零售企业,可按客户日均货款回笼金额的一定倍数控制融资额度。

(三)关注客户过度扩张风险,对综合零售客户,应重点防范因扩张过度、自建物业投资额高且回收期长、盈利情况未达预期等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

(四)关注零供关系风险。

对综合零售客户,应调查客户向供应商收取各类通道费用等情况,防范零供关系紧张引发经营风险。

(五)对家居卖场领域,关注一、二线城市卖场数量过剩,房地产调控以及电子商务替代等因素对家居销售的影响,对出租率和销售收入快速下降的客户应压降融资。

(六)对汽车贸易流通(包括汽车批发和零售)客户办理业务,应以品牌汽车产业链贸易融资业务为主。

关注经销商销售放缓、利润下降、资金链紧张以及部分经销商多元化投资等风险,加强对信贷资金用途和销售回款的监管,切实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对资产负债率超过85%(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大型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可除外)、库存周转天数超过90天的汽车经销商应逐步压缩融资。

(七)近几年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物流体系和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

各分支行可在深入研究把握企业资金运作特点及业务模式,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步介入已运营成熟的大型优质电商平台企业融资。

第二章装备制造业信贷政策
第一节装备制造行业总体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所称装备制造业是指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产业,行业范围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与仪器仪表制造业,但不包括金属船舶制造。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装备制造业为我行适度支持类行业。

总体信贷原则是:支持先进装备,培育优质客户,拓展供应链融资,加强风险防控。

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装备工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但整体仍存在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等深层次问题。

在市场因素驱动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引导下,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将会加快,发展前景总体向好;但近期受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行业面临发展增速趋缓、盈利空间缩小、低端装备淘汰加快等问题和困难。

各分支行(各部门)要认真把握当前我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信贷市场机遇,重点拓展以高端装备制造业和传统装备制造业改造提升为重点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信贷市场;优先支持优质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主导产品为重大或高端装备、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力突出的装备制造企业;谨慎介入主导产品为一般常规装备、产品壁垒和技术含量较低、市场竞争激烈的低端装备制造企业,加快退出传统落后装备制造
企业;依托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力拓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积极拓展上下游客户群,优先以贸易融资业务满足企业短期融资需求,逐步提高贸易融资业务比重,进一步优化贷款品种结构;加强对客户信贷风险的前瞻性预判,重点关注经营亏损、销售收入和订单大幅下降、存货和应收账款快速增长、裁员欠薪等劳资矛盾突出企业的融资风险,落实有效风险防控措施。

三、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一)发展重大技术装备。

《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发展重大技术装备的16项主要任务(含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

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将19个领域、260项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纳入优先享受国家政策支持范围。

(二)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以干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为主的航空装备,积极推进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

《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高端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超过6万亿元,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占比提高到15%。

(三)推动装备工业改造提升。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下同)明确了60项机械、9项城市轨道交通装备和14项航空航天鼓励类目录,57项机械限制类目录,26项机械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和65项机械淘汰类落后产品。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1]47号)指出装备制造业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并明确了发展导向。

(四)提高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发展水平。

《机械基础件、基础制造工艺和基础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高速、精密、重载轴承等11类机械基础件、铸造等6类基础制造工艺、以及结构材料等2类基础材料。

四、信贷投向
(一)行业信贷投向
1.优先支持国家积极振兴和发展的重大装备制造业。

根据装备制造业产业政策导向,优先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以高效清洁发电设备和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为重点的电工电气装备企业;以大型新型施工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工程机械企业;以大型石油化工设备及天然气输送液化设备为重点的石化设备企业;以铁路车辆、动车组和轨道交通设备为重
点的铁路运输设备企业;以高档数控机床为重点的机床企业;以污水污泥处理和脱硝脱硫设备为重点的环保设备企业;以大功率拖拉机等耕作机械和通用型谷物联合收割机等收获机械为重点的农业机械企业。

2.稳妥支持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业。

按照“有序推进、区别对待”原则,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当前积极支持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前景较好的轨道交通装备行业,适度支持政策扶持力度较大、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航空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谨慎进入技术水平处于研发示范阶段、尚未完全市场化运营或产业发展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其他子行业。

3.适度支持传统装备制造业的改造升级。

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支持、对产业升级和重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传统装备制造业的改造提升,在优选客户的基础上,可通过综合化金融服务给予适度支持。

4.谨慎介入内燃机制造、文化办公设备制造、食品包装机械制造等经营状况不佳的子行业,以及其他行业壁垒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市场竞争激烈、发展前景一般的传统装备制造业。

(二)区域信贷投向
1. 优先支持辖内装备制造业重点优质客户,重点支持产业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江苏、广东等地区装备制造业。

2.优先支持具备显著辐射能力和集聚效应、综合竞争力较强、核心企业突出、产业规划积极扶持的优势产业集群。

积极支持在产业集群内具备核心主导地位、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主导产品为重大先进装备的行业龙头客户。

五、客户管理
(一)客户选择
装备制造业客户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总体要求:
1.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导向,具有市场和规模优势,具备可持续发展前景。

2.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较好,拥有自主核心生产技术和良好产品质量检测水平,具备完善的设备监测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

3.主导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导向要求(如《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12年版)》、《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等)及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等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或淘汰类产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