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指导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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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细则
机电工程学院(2010)1101号
根据焦作大学关于毕业设计和论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细则。
一、教学目标
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是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的预演,对培养学生的职业思想和工作作风,提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学生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训练和提高:
1、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以及新知识获取的能力;
3、专业设备系统的使用,维护,营销,设计以及开发能力;
4、书面和口头的表达能力;
5、相互配合,协助工作的能力。
二、组织原则
1、根据学校规定,毕业设计和论文的指导教师按以下原则选派:
(1)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开设课题符合我校和我院规定,与同届无雷同,与近3届无雷同;
(3)按规定填写教学文件,并经过批准;
(4)思想品德端正,教学作风严谨,理论和实践教学能力强,近3年没有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指导环节出现教学事故;
(5)按16号文件要求,各专业应当聘请院外校外教师参与指导毕业设计和
论文。
2、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工作内容和标准是:
3、时间要求;
按照校历规定,全体合格毕业生应该在2011年元月二日前完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并上交,2011年1月4日开始毕业答辩。
4、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课题确定,任务分配程序是:
(1)本专业教师(其他合格专业教师或特聘教师)上交题目。
(2)教研室初审。
(3)综合调整和确定任务和题目。
(4)下达指导教学任务,分配学生。
5、专业教研室根据校、院有关规定,负责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开题初审,提出任务分配计划和指导教师的选定。
6、课题经院领导审查批准后,由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学生专业和在校情况,分配毕业设计课题或论文题目。
7、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参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资格,协调和汇总各个教研室落实情况并对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教研室予以配合。
8、指导教师既是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指导着,又是相关教学工作的组织者。
指导教师应该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安排除顶岗实习外的学生毕业实习地点和内容,并指导全体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全过程。
9、指导教师应按学校和我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大纲履行职责,
按照各项教学要求和进程完成指导任务,规范填写和上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鉴定意见以及各项教学文件。
三、工作量规定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按两档控制:
第1档:每名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5000字;折算1号设计图纸2张以上,或按批准的课题撰写毕业论文5000字以上。
第2档:每名学生按批准的课题撰写毕业论文3000字以上
2、成绩评定范围控制
学生通过答辩评定成绩,标准按照学校和我院关于毕业设计和论文的有关规定执行,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区别。
3、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和论文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不能按时完成的,学生成绩按不及格评定,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按低一档计算。
学生与教师失去联系超过2周的,指导教师应当及时报告院办公室取消学生的毕业设计和论文资格。
4、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总数为:中级以下职称不超过15名,副教授职称不超过20名,教授职称不超过25名。
上级有特殊规定:减少工作量的,按2倍人数计算。
四、毕业设计指导大纲
1、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参照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电工卷。
2、应用电子技术专业。
参照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电子信息卷。
3、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专业。
参照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年《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机械卷。
五、安全教育和管理
由于毕业实习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同于课堂教学。
因此,学生在实习实践教学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必须受到高度重视。
为贯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切实将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因忽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而给学校或老师生活造成损失,我院要求各有关人员在毕业实习实践活动中全力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报避免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进行实习实践教学的重要前提,并贯彻于始终,常抓不懈。
在毕业实习实践开始之前,指导教师必须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提出纪律要求。
需要学生直接操作的,教师必须先进行操作的示范,并事先讲清安全规章制度,使所指导的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每一个要求都有明确的认识。
2、学生在毕业实习实践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如交通安全、设施操作安全等,要遵守电力、电子、机械以及特殊工具的安全操作和管理规定。
3、学生要听从现场指导老师的安排,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和辅导员、学校指导教师保持联系。
从实习开始到毕业设计工作结束,指导教师负全部教学责任。
4、有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进行毕业实习的,指导教师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小组负责人,要对实习的全过程,包括实习内容、方法、时间、交通、食宿等各方面进行妥善周密的组织安排,不得对学生放任自流。
5、学生在毕业实习实践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
理。
如果属于教师失职引起的责任事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6、顶岗实习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和实施,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离校。
六、附则
1、本指导细则适用于机电工程系2011届各专业毕业生,其内容解释由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2、本指导细则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矛盾,以及本指导细则未明确规范的事项,均以上级规定为准。
机电工程学院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