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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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5.08.21
•【字号】甘教督〔2015〕17号
•【施行日期】2015.08.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甘教督〔2015〕17号各市(州)教育局:
2015年是省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教育管理,推进全省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根据省教育厅年初重点工作安排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今年秋季开学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学前教育、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情况、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突出问题治理情况、中小学生减负为主
要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以下简称“五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目的
围绕全省教育中心任务,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以查促改,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推进教育重点任务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督导检查的范围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和农村教学点),重点是义务教育学校。
三、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前教育。
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制定落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39所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学前教师招录情况,贫困家庭幼儿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情况。
(二)全面改薄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进展情况,市级、县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学生课桌凳、寄宿生床位落实情况,D级危房消除情况。
(三)教育信息化工作。
贯彻落实全省教育信息化会议精神情况,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评估情况。
(四)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开展治理活动的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小学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情况,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
(五)中小学生减负工作。
出台的减负政策,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督导检查的步骤
督导检查从8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校自查。
秋季开学后,各学校对照五项督导检查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建立台账,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自查报告。
(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责任督学全程参与学校自查过程,帮助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向上级教育督导部门上报《责任督学督查情况记载表》。
(三)县级初查。
县级初查分两方面,一是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按照督导检查提纲,逐校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对照督导检查提纲中涉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身管理的内容,如学前教育项目的组织实施、改薄项目的组织实施等,认真进行自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行整改。
最终形成县级督查报告,上报市(州)教育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市级复查。
县级初查结束后,市(州)教育局组织人员逐县(市、区)进行督查。
重点督查涉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的相关内容,同时抽查部分学校。
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同类学校的1/5。
复查结束后,各市(州)形成市级督查报告,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并向社会公布。
(五)省级督查。
10月20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各市(州)教育局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市(州)交叉检查。
每个市州交叉检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每县(市区)不少于8所学校。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向省教育厅提交督查报告,省教育厅向社会通报全省五项督查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此次五项督查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紧密围绕全省教育发展中心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推进全年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促进全省教育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做好此项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五项督查领导小组,由王嘉毅厅长任组长,李晶总督学任副组长,督导、基教一、基教二、师范、科技、改薄办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全省五项督查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督导部门牵头,相关处室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组织开展五项督查活动。
(二)周密制定工作方案。
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五项督查内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细化各个环节、时间节点的工作要
求。
工作方案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具有可操作性。
各市(州)工作方案要抄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步骤,逐级开展自查、初查、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查促改,务求实效。
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按时上报自查报告,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四)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州)、县(市、区)要主动向社会宣传五项督查的重要意义、督查内容,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项认真核查,及时反馈。
市级、县级督查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督查活动中,各级督查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级廉政工作纪律,不搞形式主义,不接受地方宴请和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
(六)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全省督查活动统一进行。
9月25日前,各市(州)将市级督查报告及附件上报省教育厅(包括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
联系人:宋伟刚李政
电话:0931-******* 0931-*******
电子邮件:****************
附件:
1.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提纲
2.2015年基础教育五项督查相关数据统计表
3.2015年基础教育五项督查责任督学工作用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