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活性消费的实施意见-本政办发〔2016〕43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活性消费的实施意见
正文: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活性消费的实施意见
本政办发〔2016〕43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是推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途径,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举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

为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消费结构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促进生活性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以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性消费需求为主线,大力倡导崇尚绿色环保、讲求质量品质、注重文化内涵的生活性消费理念,创新政策支持,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生活性消费质量和效益,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

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更好发挥政府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的作用,营造生活性消费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创新发展。

大力推动新技术、新业态在生活性消费领域的应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模式创新,促进生活性消费结构升级、快速发展。

坚持质量为本。

建立健全生活性消费品和消费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标准体系,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提升生活性消费供给质量,打造辽宁特色消费品牌。

坚持绿色发展。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倡导崇尚绿色环保、重视文化内涵的生活性消费理念,引导人民群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转变,推动本溪生活性消费向高品质、绿色化发展。

坚持特色发展。

加强分类指导,优先发展基础条件好、产业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广阔的特色生活性消费业态和产品,探索建立具有本溪特色、符合本溪市情的生活性消费体系。

二、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促进生活性消费工作总体目标是: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详见附件)。

逐步形成信息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化消费、养老健康消费、家政消费等新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扩大住房消费。

在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定住房消费有关政策基础上,研究制定《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加强房地产调控,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开发布局和供应节奏,着力打通棚改安置房与待售商品房之间的通道。

加大去库存力度,继续举办好房交会促进商品房销售。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鼓励农民进城购房。

(二)扩大旅游消费。

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行业管理和综合协调的旅游管理体制,加快组建旅游集团步伐,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强化旅游市场营销,针对高铁旅游、自驾旅游和休闲度假的市场趋势,研究并推出适应性线路,建立与OTA的战略合作。

加大休闲业态开发,加大主题酒店、民宿、青旅、特色美食、文化娱乐等旅游休闲业态的供给,加大自驾营地、房车营地、城市绿道等目的地综合功能配套建设。

促进行业品质提升,继续开展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治理。

(三)扩大购物与餐饮消费。

推动传统商贸中心街区向高端服务转型升级,支持推进集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新型服务业态。

大力发展连锁社区超市、便利店、专卖店,方便群众生活,保证商品质量。

培育餐饮健康节俭的新菜品,创新经营方式,开展婚宴策划、电话订餐、预约送餐、送厨上门等服务。

推进特色购物、餐饮街区建设,发展专营店、特色店、老字号等面向大众的购物、餐饮企业,带动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四)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消费。

倡导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拥抱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

不断提升我市上网开店户数和人数,扩大网络消费额。

加快我市国家新型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初步建成智慧旅游、智能交通应用平台。

开展试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争创东北地区“两化”深度融合创新试点,信息消
费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

(五)大力促进农副产品消费。

加快推进长江农副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确保年内主体完工并力争投入运营。

抓住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带来的环境变化,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主动适应消费者新需求,促进消费增长。

(六)扩大居民和家庭消费。

继续以推进早餐便民工程为重点,争取早餐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对大众化美容美发、洗染、浴池等便民网点进社区的支持力度,力争实现居民居住地500延长米半径内,居民日常消费需求得到保障和满足。

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和市场空间,以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为重点,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扩大文化消费。

丰富文化消费内容,大力引进优秀剧目,创排重点剧目。

大力发展民营演艺娱乐产业,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文化活动。

培育和扶持群众文化发展,免费为群众文艺团体公益性演出服务。

抓好书店多元化经营,扩大图书销售。

(八)积极促进体育消费。

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产业,推动职业联盟发展模式,推动篮球、乒乓球等普及面广泛的体育运动项目发展。

承办好CBA赛事,积极发挥体育赛事牵动效应。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好群众性体育活动,引导群众健身消费。

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体育传播和体育赞助机构,大力开发赛事冠名权等无形资产。

(九)扩大养老消费。

新建集医疗、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市失能老人康复养护中心。

建设一批民办养老机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业中来。

实施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扩大养老机构与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全覆盖。

拓宽“智慧养老”居家服务项目覆盖面。

2016年底前,我市三个主城区实现市场化运作居家养老全覆盖。

(十)扩大健康消费。

以《辽宁省中医院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为纲领,大力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加强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重点专科建设。

积极培育壮大本溪健康产业服务与消费发展的辅助产业,落实好大健康产业有关现代中药健康旅游医疗结合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发展好健康医疗服务业,实施“医疗项目与健康服务业项目建设工程”。

(十一)扩大信息消费。

加快我市国家新型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初步建成智慧旅游、智能交通应用平台。

鼓励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触电”发展,实现“线下”与“线上”深度融合。

开展试点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丰富和完善政策、应用服务体系,争创东北地区“两化”深度融合创新试点。

在推动上述重点领域加快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强对生活性服务业其他领域的引导和支持,鼓励探索创新,营造包容氛围,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在融合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增加服务供给,丰富服务种类,提高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促进生活性消费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把每项指标、每项任务落到实处。

市直相关部门要把今年的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同时,要严格考核,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对完成好的要给予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约谈和问责。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创优促进生活性消费的发展环境。

(二)完善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实施地方配套,以政府贴息、担保、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的投入。

完善已出台的行业扶持政策,明确具体适用范围和实施细则。

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支持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功能区和集聚区的发展。

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生活性服务业投资体系。

(三)激发市场活力。

破除行业垄断,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生活消费市场体系。

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逐渐形成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深化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鼓励外资资本参与我市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的建设和发展。

简化审批流程,对重点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四)培育市场主体。

全力打造重点生活性消费功能区,与现有服务业集聚区相融合,努力承接一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化示范的重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和项目。

培育龙头企业发展。

努力提升生活性消费领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扶持壮大一批商贸零售企业、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打造旅游、文化产业集团。

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中小企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鼓励大个体转法人、限下企业转限上、限上企业转型升级,优化政策环境,提高个体和企业主动性。

(五)创新业态发展。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着力研究和扶持发展电商进农村、电商进社区等新业态,加快研究和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商业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扶持实体商业以电商增强实体竞争力,以电商带动城市物流配送。

拓展生活性消费新渠道,推广生态旅游、休闲养老、远程医疗、智慧社区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新模式。

(六)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良好消费环境。

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切实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形成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生活性消费市场秩序。

附件:2016年各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分解表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8日
附件
2016年各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分解表县(区)
2016年指标
绝对额(亿元)
增长(%)
本溪满族自治县
56.8
8
桓仁满族自治县
50.0
8.1
平山区
168.0
8.1
明山区
84.5
8.1
溪湖区
21.5
8.2
南芬区
5.2
8.2
本溪高新区
4.8
8.2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