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爱作文6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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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600字
春夏秋冬,各有各的好处,也各有各的特色。

有的人爱春天,对,春天是绿色的,很好看,生机勃勃;有的人爱夏天,譬如周敦颐,想必他是爱夏的,因为可以一睹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

香远益清,亭亭净植。

〞;还有些人爱冬,爱它的银装素裹,它的苍苍茫茫。

而我,却独爱这金色的秋天。

——题记
金——秋
如果要用一种颜色来描绘一个你喜欢的季节你会怎样说?春,绿意盎然;夏,花团锦簇,所以是红色;冬,银装素裹;那秋呢——自然是那一片单调的金色。

而我却独爱这单调的金色。

可能是我生在冬天的缘故吧,冬天是银色,秋天是金色,所以秋冬是好友。

自然,我也是把秋当做了我的好友。

秋天的金色单调却又不单调。

虽说落叶是金色,可这是一种不同于菊花的金色。

经过春夏的洗礼,六个多月的成长,风吹雨打的考验。

使这金色显得更加的鲜艳,更加的成熟。

并且,它还具有更护花的意味在里面:春夏的努力,只为有朝一日告老还乡,化进泥土,哺育后代成长。

为这金,我爱秋天。

丰收——秋
我爱这秋天,还有一个自私的意义在里面。

秋,是一个收获的季
节,我们一年以来的劳苦工作,耕耘,都只为这一刻丰收的喜悦只为来年的每一天都有饭吃,能温饱。

所以,我夸赞秋还为了讨好它,给我们一个好收成,让那些穷苦的百姓吃饱饭。

丰收的秋,也不同于夏季的小收。

夏天的收成,只够一家勉强度日,连空余的闲钱也没有。

孩子上学的钱没有着落,家里也省吃俭用。

完全看不到喜悦之感。

秋天的收成就不一样了,那粮食是多种多样:小白菜、萝卜玉米小麦大豆,地瓜,水稻。

玉米,谷子黄豆高粱芝麻……不仅可以大大的吃上一顿,还可以卖出许多,换来钱,买酒买肉,过年也有着落了。

这是何等的喜悦!
为这丰收,我爱秋天。

德国诗人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的爱好便是读书。

指尖划过一页页纸张留下了淡淡的书香,看着那一个个优雅的字文,心就这样慢慢地静下来。

翻阅一部又一部名著,一个个故事在脑海中串联,浏览一本又一本散文集,一段段如画的句子在脑海中盘旋。

它们就如同小溪淌过我甘固的心田,如同粮食填满我饥饿的精神。

它是我的益友,是我的良师。

我读到过许多优美的字句,我将它们一一整理,无聊时就把这些字句拿出来读。

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过去,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言喻的感动,第一次是对这些句子的欣赏,的二次是对这些句子的领会,第三次那么是对写下这些文字的作者的理解……每一次翻阅都会给我带来别样的启示,在我失落时它给我勇气,在我迷茫时它给我方向,在我急躁是它让我警醒,我喜欢读书,时间一久它便成了我生活的必须
品,就如同空气,如同水,如同一日三餐一般不可缺少。

周末回家我走到书架边看了看,看着那一本本熟悉的书,一阵风吹来,抚过书面,书香在空气中缭绕,我伸手拿出一本,目送,我不禁愣了一下,又是这本书,这已经是我第五次拿起这本书了,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似乎还是读不腻,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寓意,喜欢它的风格,更加喜欢作者带给我的体会,书上有这么一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句读罢,我的眼眶又一次红了,我不禁感慨作者能够用如此平实的文字来将父女母子之情娓娓道来,以及给人留下深思的空间。

我沉默着思考,一份感动涌上心头。

书籍就是那么神奇,总会在不经意间触动到自己的软肋。

我爱读书,不仅仅只是走马观花,而是用心去感受,我喜欢这种心与心的交流,喜欢这种无言便能知其意的感觉。

读书,便是我的最爱。

我很喜欢饲养蜘蛛,现在养的蜘蛛叫莫迪。

它的腹部是红色的,头、胸部和足那么是黑色的。

它身长差不多10厘米,上面布满了细毛,看上去威风凛凛。

莫迪喜欢吃蚂蚱、蟋蟀、面包虫等小昆虫,而且吃的速度特别惊人,用“迅雷不及掩耳〞来形容也不为过,因此我一直没看清楚它是怎么进食的。

于是,每次莫迪吃东西,我都会仔细盯着。

因为莫迪的大食量,饲料经常会供应不上。

有一天晚上,莫迪的面包虫又吃完了,而花鸟市场没开门,所以我只好去楼下给它捉蚂蚱。

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黑蚂蚱,刚放进盒子里,莫迪立刻两眼放光,还没等大家反响过来,它就像箭一样射过去,用八条又粗又短的足抱住了蚂蚱,并把毒牙刺向了蚂蚱的颈部。

等蚂蚱不再动弹,就吸干它的体液。

没过多久,盒子里就只剩下一些蚂蚱残骸了。

看似强壮的蚂蚱,遇到了莫迪也成了一只纸老虎了。

平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和莫迪一起玩。

我会把它捉起来放在手上,毛茸茸的莫迪很不安分地在我手上爬来爬去,那种触感,就像是和一个相处很久的老朋友握手,让我觉得很快乐。

但是妈妈总是被吓得哇哇大叫。

我只好把它放进盒子里,等妈妈不注意时,再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和它来个亲密接触。

我时时刻刻都关注着莫迪。

有一次,我发现莫迪的盒子空空如也。

难道它跑出来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盒盖开着,在开口处还有细细的蛛丝。

哎呀,它还真的跑出来了,这可怎么办呢?不过很快我就想到了方法,只要跟着蛛丝就能找到它了。

于是我顺着蛛丝细细搜索,果然在沙发底下发现了它。

“啊,终于找到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把淘气的莫迪放进盒子里。

莫迪总是隔几天就和我玩一次“躲猫猫〞,家里经常上演“猫捉老鼠〞的好戏。

不过,每一次我都能循着“蛛丝马迹〞把它带回家。

我家的蜘蛛就是这么可爱啊!
小学时,我最喜欢的是数学,不是语文。

可自从上初中以来,我
的想法被彻底改变了。

现在,语文课成了我的最爱。

因为现在的语文课非常生动有趣,每节课都充满了无限的欢乐。

小学时,我感觉语文课沉闷极了。

老师只是给课文分段,总结中心思想,填鸭式的教法,让人昏昏欲睡,远不如数学容易有趣。

现在完全不一样了。

老师上课时,总是鼓励我们大胆地质疑课文,他强调“学贵有疑〞,援引了孟子的“尽信书那么不如无书〞和爱因斯坦的“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来说明提问的重要性。

他还列举了著名语文特级教师李镇西的例子,教我们读课文时要“读出问题〞“读出自己〞。

老师的这种教学方式让我们对课文的理解更清晰、有效。

重质疑精神、重思考方法,此之谓“沉静语文〞。

此外,他还提倡“书声语文〞。

每个星期,他都会教我们一篇诗文,古今中外的全有。

余光中的碧潭满月下,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日记,于坚的尚义街六号远方的朋友,罗素的我为何而生,爱因斯坦的我的世界观……都在选择之内。

他常跟我们说,仅凭课本是学不好语文的,要扩大阅读面;课本只是语文海洋里的一滴水,你怎么能为这一滴水而放弃了整个语文海洋呢?再说了,课本编得好,它只是晶莹剔透的一滴;编得不好,那就是污浊的一滴。

所以,要精选古今中外诗文来增加我们的知识营养。

他总是身先士卒,在我们背诵之前,先背诵给我们听。

当此之际,我们受了感染,于是都大声读起来了。

对古诗文、现当代诗歌、抒情散文,他都强调朗读背诵。

在他的课上,经常书声琅琅。

上课时,老师总是把课文编成一个故事讲给我们听,如此幽默、生动的课,总是让人兴趣盎然。

不到两年,他教的内容、教的方法,让语文变得生动、有趣起来,从而彻底改变了我对语文的看法。

他,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余凤云。

是他,让语文变成了我的最爱。

时光飞逝,眨眼间,我已从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变成了一个即将毕业的六年级学生。

然而即将辞别童年的我,心中却别样的留恋那天真又充满稚气的欢声笑语……
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小伙伴闲着没事干,游魂儿似的在村口转悠着。

突然,一个小伙伴拿着一根棍子,从水沟里挑起了一条一尺来长的死水蛇,差点儿把其他伙伴吓得“失魂落魄〞。

可善于出鬼点子的我,却发出了一阵充满诡诈的“奸笑〞。

在我的提议下,我们来到黄沙堆前,挖了个坑,把蛇埋了进去,然后我们又用石块写了一块牌子插在了黄沙堆上。

随后我发号司令,带着神秘兮兮的口气说:“开始行动!〞
我们共分成三队,想去找一个“实验品〞。

没过多久,“小江北〞被我们拉来了。

因为“小江北〞觉得太唐突了,所以没进我们的“埋伏圈〞。

吸取了教训,我们又施行了“第二套方案〞——“守株待兔〞。

我们耐心地等着,等着……
“啪、啪……〞几声擦炮的爆炸声伴来了薛风那瘦小的身影,我们的嘴角边顿时露出了丝丝的笑颜。

只见薛风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来到黄沙堆前,锐利的眼睛一下就看见了沙堆上的牌子。

他好奇极了,想看
看牌子底下有什么。

于是,他迫不及待,连木棍也不拿,直接用手去挖。

如果不是我强忍着的话,早就扑哧一声笑出来了。

只见薛风甩着两只乌黑的手使劲地扒,黄沙堆上的坑也越来越大,越来越深。

刹那间,他好象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利索地把双手直插入黄沙堆,笑容满面地把那条水蛇从黄沙堆里拉了出来。

“蛇!蛇!〞他惊叫起来,吓得把蛇扔到了八丈之外。

因为害怕脸白得像张纸,起初的'喜乐已完全消失在他的心扉。

我们呢?却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全都捧腹大笑。

再看薛风满脸气乎乎的,却又拿我们没方法,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
童年就是这样天真顽皮、充满恶作剧,在无忧无虑中我们欢笑,我们成长。

啊!童年我的最爱!
一圈银白或淡黄,把黑暗的天空照亮,然后又飘落到了地上,让黑暗的世界微微明亮。

它像精灵的翅膀,像从天空中撒下的密密的荧光粉,像触碰不到的、微凉的流水。

而它,就是我最爱的--月光。

每次沐浴在月光下,我都会感慨万千。

记得童年时的月光,也是这样的吧。

乡下比城市里要好,因为它的那份安静。

其实世界安静下来时,才是最美的吧。

夏天的晚上,我们一般都会把凉床从家里搬出来,在星空下睡觉。

星空中的每一颗星星看起来都是一样的形状和几近相同的色彩--它们看起来那么普通;而月亮却又那么大,那么亮--月光比星光更耀眼。

我明白了‘群星映月’的含义。

在月光下,我听着妈妈
给我讲了很多遍的熊家婆的故事:“从前有一对姐弟,他们……〞在月光下,我还想着嫦娥奔月的情景,也依旧天真地想,要是吴刚砍下的月桂树上的金叶子能掉到我这儿该多好啊。

在月光下,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星星,盼望着要是能像古代的天文家一样也能观察出什么规律啊就好了。

在月光下,我也很傻地想,要是月光可以被收集在瓶子里的话,我就一定要装几大瓶,因为它真的很美,比仙女还美。

要是月光能变成人类样子就好了呢,我也曾这样想。

然而童年已经逝去了。

我离开了那个可以很好地沐浴月光的地方,我失去了很多很多的天真和快乐。

然而庆幸的是,月光还在。

我可以偶尔站在阳台上,凭空地去抚摸它。

我爱上了很多月光有关的东西,像诗歌和歌曲。

我最爱的是月光。

因为它承载了太多的美,像自然之美,往事之美,岁月之美。

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一些文人墨客会认为,月亮和月光是代表离别和忧愁的东西。

在我的眼里它却是快乐安静的象征。

啊,又一抹月光要在今晚降临啦?
你喜欢读书吗,我喜欢!
书,有丰富多彩的内容,一见到书我就忘记吃饭。

坐在沙发上,顺手抄起一本书,非要看完不可,要不我就在书的世界里走不出来。

把一本书读完就像玩一样,就像看了一部电影,还想继续玩下去、看下去。

书真是好东西,一天晚上,我在床上迷起了意林,一看就过了头,把书读了一大半,妈妈一觉醒来看到我的卧室灯亮着,过来喊我,我
才想起了意识到太晚了,一抬头,时钟迈着轻盈的步伐已指向了12点。

读起书来,完不成作业也是常有的事,为此,挨了爸爸好多批评。

朋友对我说,老妈整天让她我看书,都快烦死了。

我却不以为然,视书为生命。

其实以前我也不爱看书,作文都得“B〞,好似是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看完第一本,我想看第二本,看完第二本,我又让妈妈把一套剩下的全部买下来。

整个暑假我天天和马小跳“见面〞。

书读完了,马小跳好似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我也不由自主的爱上了杨红樱阿姨、郑渊洁叔叔。

经过这件事,我总结出了一个经验:读书,先读你喜欢的,这样,你就会爱屋及乌的爱上书的世界。

书成了我生命中的一局部,读书,其乐无穷!
慢慢的,再也听不到老妈嫌我不看书的唠叨,倒是经常看到我着迷的看书忘记时间的时候,提醒我:宝贝,吃点水果吧、跳会儿皮筋吧、找个小朋友去玩吧┉┉哈哈,你说多有趣。

更值得一提的是,我的作文也由原先的“B〞,现在都成了红红的“A﹢〞,无形中除去了老妈、我的一块心病,因为我喜欢作文课了,喜欢写作文了。

读书,使人身心愉快,使人收获颇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沙漠里救命的源泉,只有读书才能使人进步,使人茁壮成长。

去外婆家的航班是晚上的,每次到达都是深夜,尤其寒冬腊月的夜晚,街上没什么人,寒风无孔不入地灌进衣领,车穿行在斑驳地树影中,路灯孤伶伶地伫立在路的两边,昏黄的光影影绰绰投进车窗,让我想起在家中等待着我的外婆还有她最拿手的馄饨。

“外婆!〞“哎呀,终于回来了!“外婆从厨房探出头来,脸上的皱纹拥抱在一起,〞快去洗手,馄饨马上就好。

“油烟机〞轰轰“地响着,屋里腾腾地热气驱散了我周身的寒气。

“来喽!“外婆眼角的鱼尾纹粘在了一起,眼晴里闪烁着期待地光,睫毛快乐地颤抖着,“呐,尝尝外婆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只见薄如蝉翼的皮包裹着丰富地馅,在浅金色的汤底浸润下,显得晶莹透亮,混着紫菜与虾米的骨汤,香气四溢,让我迫不及待地咬下了第一口:霎时,口腔被青菜的清甜、鸡蛋的醇香和脂渣的香脆填满。

繁复交织的味道,唤醒了童年的记忆:她曾搂着我,大手包小手地教我包馄饨;曾守在锅边一下午,用大棒骨为我熬制馄饨汤底;曾在我回青之即,连夜为我包上一袋又一袋馄饨,让我带回家作早餐吃她的馄饨,伴随着我从天真的小女孩长成比她还高的大姑娘,每逢过年过节,我最最想吃的,最美味的食物,便是外婆包的馄饨,在北方出生长大的我,第一道学会做的食物,不是饺子,而是馄饨。

眼泪在眼眶翻滚了几圈,终于还是落进了汤汁里,我埋头搅动着馄饨。

“不好吃?〞外婆觉察到我的异样,皱起了眉头。

“好吃!外婆的馄饨是我的最爱!〞外婆扬起嘴角,开心和满足填满了她脸上的沟壑,仿佛年轻了许多。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具特色,多种多样的爱好。

也许你爱看电视,或者你爱画画。

但是我的最爱却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一本充满知识的海洋书。

从小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书;两岁时我看图画书;四岁时我看小人
书;六岁时我看童话书;十岁时看小说,科普书;现在我看科幻,小说书。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书就如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因为有了它我收获了很多很多。

有一次,我在书店看到了一本奇妙多彩,让我爱不释手的科幻小说,爸爸妈妈又不在身边,爷爷奶奶挣钱又不容易,我怎能让他们给我买呢?无奈的我只好制定了一个赚钱方案干活。

哈!这一招果然管用。

不一会我就找到了许多活,帮邻家的大爷扫扫园中的树叶;帮楼上的小朋友辅导功课,帮小卖铺的大叔溜溜狗都能赚的一笔不错的报酬。

于是大清早我便出门干活,直到下午才回到家中。

去时我干干净净,回来却来了个大变身,一只小泥猴回家了。

于是扫把成了我的伙伴;拖把成了我的朋友。

但是为了我心爱的书,我不怕!终于,在我辛苦劳累了几周后,钱终于够了,如愿以偿的买回了我心爱的书,书中那精美的语言,多种多样的修辞方法,好的出神的词语都让我流连忘返,赞不绝口。

为了看书我市绞尽脑汁,不知死了我多少脑细胞,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把书藏到了厕所纸卷的下面。

每当我想看书时便躲进厕所。

有一次我又躲在厕所看书,妈妈关心的问:没事吧,一早上了十几次厕所啊?我赶紧回应说没事,就是肚子有些疼,看完就!无意间我说漏了嘴,但是妈妈并没有生气而是语重心长的说你真是爱书爱疯了,那就出来看会吧!书我终于能舒舒服服的看咯!
书你是我一生的朋友!书我爱你!
写作,在我的印象中是最完美的,我喜欢写作。

虽然,我的作文
写的不是那么个性的好,但是我认为写作是语文中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了。

你们明白为什么吗因为在写作时,世界才是安静的,大家才会让你默默地思考,你也能够发表自我的想法,不受任何人打搅。

记得有一次,我情绪很糟糕,回到家后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火。

我气得从床上跳了下来。

突然,有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袋——写作。

老师不是说过吗,写作能够发表自我的感受又能够不让人明白。

对,写作!说写就写,我立即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在作文纸上写了起来,把我的一切怨恨都发泄在纸上了。

虽然那张纸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的情绪好了许多。

似乎那张纸会把我的一半怒火带进了垃圾桶,让我情绪好许多。

自从那次以后,我就迷恋上了这种方式,这样,既能够减少喧闹,又能够发泄情感,真是一举两得啊!每次我在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舒服时,我总会拿出纸和笔,狠狠地在纸上写下自我的想法;每次成绩考不好时,我总会在日记上写下“下次必须要努力,不会再考成这样〞;
写作既能够帮助我们发泄痛苦,又能够让我们把快乐讲出来。

我和同学之间原本不和的关系此刻又渐渐的好了起来,我会把它告诉我的日记本,它仿佛会把快乐传递;我这次考了一个好成绩,我也能够说出来,分享快乐
所有的纸像是一个会聆听你痛苦与快乐的人,它不会说任何一句怨言,而写作,就是控制纸,讲出痛苦,分享快乐的最好指挥师。

你一切的快乐与痛苦都会透过而讲述,发泄,我爱写作,我爱有
这种方式讲述。

写作,我的最爱!
从小我就爱吃红烧肉,妈妈说我嗜肉如命,像爸爸。

因而红烧肉是我们家的常客,尽管这样,我还是百吃不厌。

今天放学回来,我照例在房间里做作业,做着做着,感觉一股熟悉的香味飘进了我的房间,我问外婆:“外婆,晚上烧的什么菜呀?怎么这么香呀?〞外婆说:“小馋猫,是你最爱吃的菜呀。

〞外婆一说完我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一盆香喷喷的红烧肉。

在红烧肉的作用下,我很快就做完了作业。

过了一会儿,妈妈就回来了,我拉着妈妈赶紧去洗手。

外婆还在厨房里盛饭时,我和妈妈早已坐在饭桌前,四只眼睛直刷刷地盯着红烧肉。

红烧肉的颜色真好看,增之一分那么嫌红,减之一分那么嫌淡,红得恰到好处。

每一块红烧肉上都均匀的粘了一层淡淡的酱油,在灯光的照耀下油亮亮的格外诱人。

伴着阵阵肉香我和妈妈禁不住唾津的潜溢了。

我赶紧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入嘴中,嘴轻轻一抿肥肉就化了,瘦肉嚼起来也很酥软。

妈妈禁不住诱惑也夹了一块放入嘴中,一边吃一边说:“嗯嗯……太好吃啦,真是人间美味呀!真是天下一绝呀!〞当外婆端上饭时,我和妈妈已经偷吃了好多块红烧肉了。

因为有红烧肉的缘故,一碗饭一会儿就被我吃得干干净净,我还想吃,妈妈怕我吃撑了不让我吃。

我只好抹抹嘴,很不情愿地放下筷子,对外婆说:“外婆,明天还烧红烧肉,好不好?〞外婆笑着说:“好的。

只要你爱吃,天天烧给你吃。

〞听了外婆的话,我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饭桌。

红烧肉里是外婆对我满满地爱,我爱红烧肉,更爱外婆!但愿永远能吃到外婆烧的红烧肉。

初上初中,经历了数学、地理分数的残酷,我发现“语文〞才是我的最爱。

我当数学老师让我做题时,我都很苦恼,每次都是同学们做完题了,我才会写完一道题。

在数学式子中随处可见的方程,等式,总是马虎不得,代错一个式,整题分数就没了。

相比,我发现了,语文是多么的“可爱〞,并在其中发现了许多乐趣。

步入初中,我读了许多本课外书,例如吴承恩的西游记,曹雪芹的红楼梦,四大名著我都通篇全读,也乐在其中。

虽然他们都很好,不过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笔下那栩栩如生的孙悟空。

他是那样的聪明,无畏,坚持,吃苦耐劳等很多精神品质吸引了我,似乎他的优点太多了,以至于我想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他,不过,这可能就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并且因为他的那种独特的精神。

才有了展现在人们眼前最完美的西天取经的结局。

我感谢语文,让我认识了他,并且也会向他学习。

记得一位名人曾说过“所有的天才都是1%的智商,99%的汗水,才会收得果实〞,所以我相信,只要我如孙悟空一样坚持,吃苦耐劳,付出辛勤的汗水,也会收获果实。

每次做阅读,我都很认真的分析标题,审题,理清线索与思路。

当然,我知道我每经历的数次考试优分,是我收获的果实,也是我吃苦耐劳取得的“真经〞,但是我也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所以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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