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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道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保证铁路运输生产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为了维护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保护铁路运输企业的财产完整,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铁路运输企业要根据深化改革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运输生产的需要,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合理调整布局,充分挖掘运输生产设备的潜力,盘活资金,提高运输生产设备的利用率,逐步提高营运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随着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应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二)对本单位生产上多余、闲置和利用率低的设备应申请调出或出售给急需单位,以提高效率和经济效益。

但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严禁违法将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其他企业。

(三)各级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应负全面责任。

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下同)的总工程师和总会计(经济)师要组织领导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和核算工作。

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使用和保管责任制度,划清产权,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权责,认真组织落实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地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四)加强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统计工作,正确记载技术履历簿和设备台账,积累技术资料,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提供正确的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数据。

严格执行铁道部制定的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使固定资产处于日常良好状态,提高完好率。

(五)健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出售、报废、封存、启用、出租等动态要经严格审批,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 (2015)45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财 [2015]45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企业,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下同)有关文件等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所属企业包括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运输业务和非运输业务所用固定资产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 5000 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发挥效能,提高效率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及时处臵闲臵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效率。

(二)合理配臵,提高效益的原则。

所属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总公司制定的规划,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适量性,进行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贯彻投入产出原则,对利用率不高的固定资产,其功能可通过业务外包解决。

(三)明确责任,归口管理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各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

(四)统筹调控,强化监管的原则。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05]235号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列账单位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和折旧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和减值第七章固定资产的运用及动态管理第八章高价互换配件的管理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第十章固定资产的披露第十一章附则附件1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目录附件2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附件3 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对象附件4 固定资产凭证格式及填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运输生产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铁路运输企业主要的生产资料,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技术、核算、清查、审批等各项管理工作。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的责任,正确操作、使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有关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状态良好,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受损失。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

要建立固定资产技术履历簿和台账,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及时提供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

要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手续,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检查。

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要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合理预计固定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授权审批。

掌握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出售、报废、减值、封存、启用、出租、投资等动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和有关资产变更手续。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财[2015]45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企业,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下同)有关文件等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所属企业包括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运输业务和非运输业务所用固定资产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5000 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发挥效能,提高效率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及时处臵闲臵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效率。

(二)合理配臵, 提高效益的原则。

所属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总公司制定的规划,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适量性,进行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贯彻投入产出原则,对利用率不高的固定资产,其功能可通过业务外包解决。

(三)明确责任,归口管理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各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

(四)统筹调控,强化监管的原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铁总计统[2015]7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依法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国发〔2014〕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财政部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3〕202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铁总发展与法律〔2014〕9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新建或改建铁路及运输配套的基本建设投资,既有铁路运输经营、安全和服务设施设备等更新改造投资,非运输业务经营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合资合作的长期股权投资,铁路机车车辆等装备购置及加装改造和高价互换配件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第四条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规范投资行为、落实审批权责、明确审批程序,按照投资规模、用途、资金性质不同,实行分级和分类管理。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五条使用限额以上中央财政性资金的铁路项目,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

使用总公司或所属企业资金的新建(含增建)跨省(区、市)铁路项目和国家铁路网干线项目,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非铁路客货运输业务领域投资2亿元及以上项目报财政部审批。

第六条使用总公司资金、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以外的铁路项目;使用总公司资金2亿元以下的非铁路客货运输业务领域经营开发项目及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所属企业资金、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铁路项目;使用所属企业资金、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以及对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总公司审批。

与地方政府合资项目,由总公司会同省级政府联合审批。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2020)96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2020)96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㊀总㊀则第一条㊀为全面规范物资管理ꎬ保障生产经营和建设所需物资供应㊁保证物资质量㊁提高整体经济效益ꎬ充分发挥物资管理在铁路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ꎬ制定本办法ꎮ第二条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物资管理工作ꎮ第三条㊀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生产经营和建设所需具备实物形态的资产ꎮ不包括线路㊁房屋㊁建筑物㊁土地等不动产ꎬ以及用于销售目的的原材料㊁在产品㊁半成品㊁产成品㊁委托代销品等ꎮ第四条㊀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ꎮ物资管理内容覆盖物资寿命周期ꎬ包括需求计划㊁采购组织㊁仓储供应和报废处置等管理环节ꎮ第五条㊀铁路物资实行归口管理ꎬ遵循分级负责㊁分类指导㊁管采分离的原则ꎮ按照管理权限ꎬ承担各自物资管理责任ꎬ对生产经营和建设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分类指导ꎮ按照管理㊁采购相分离模式ꎬ建立权力制衡㊁协调高效的物资管理机制ꎬ统筹2配置供应链资源ꎬ构建具有铁路特色的现代企业物资管理体系ꎮ第二章㊀物资管理职责第六条㊀国铁集团统筹组织物资管理ꎬ物资管理及相关部门㊁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物资管理工作ꎬ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ꎬ制定国铁集团物资管理制度ꎻ(二)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业物资管理工作ꎻ(三)制定㊁发布物资管理目录ꎻ(四)制定统一的物资采购规则ꎬ负责国铁集团直接管理物资的集中采购和供应管理ꎬ组织协调所属企业物资联合采购ꎻ(五)组织建设国铁采购平台ꎬ指导㊁监督国铁物资公司业务运行ꎻ(六)组织开展物资库存管理ꎬ组织协调所属企业间物资调剂ꎬ组织实施国铁集团报废物资处置工作ꎻ(七)制定物资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ꎬ统筹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㊁运用和网络安全管理ꎬ组织协调物资信息公开发布ꎻ(八)负责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ꎬ组织管理供应商信息ꎬ开展信用评价ꎻ(九)组织开展物资价格管理ꎬ建立统一的物资价格信息库ꎬ制定管理权限内的物资采购最高限价ꎻ(十)完善物资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ꎻ3(十一)完善物资管理绩效评价体系ꎬ组织开展物资管理工作绩效评价ꎮ第七条㊀所属企业负责实施本企业物资管理ꎬ根据职责范围和专业管理要求ꎬ健全物资管理机构ꎬ配齐与物资管理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人员ꎬ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铁集团管理规定ꎻ(二)完善物资管理制度ꎬ加强物资基础工作ꎻ(三)健全物资管理机构ꎬ明确物资管理职责分工ꎬ落实归口管理责任ꎻ(四)负责自主管理物资的采购供应和国铁集团集中采购物资的供应工作ꎻ(五)负责本企业物资库存管理ꎬ实施物资调剂ꎬ盘活闲置物资ꎬ处置本企业报废物资ꎻ(六)规范应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ꎻ(七)按规定实施供应商关系管理ꎻ(八)负责本企业物资价格管理ꎻ(九)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内部控制机制ꎬ落实物资管理廉政风险防范责任ꎻ(十)接受国铁集团物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ꎬ指导㊁监督下属单位规范开展物资管理工作ꎮ4第三章㊀预算管理第八条㊀物资预算是企业预算的组成部分ꎬ应与企业其他预算有机衔接ꎬ发挥对物资采购的导向和约束作用ꎬ提高整体效益ꎮ第九条㊀物资预算应根据企业投资㊁财务㊁其他预算和物资需求计划ꎬ结合库存占用等情况编制ꎮ第十条㊀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ꎬ结合投资预算㊁财务预算合理提出物资需求建议ꎬ经综合平衡后形成物资需求计划ꎮ物资需求计划确定过程中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物资库存㊁储备定额㊁消耗定额㊁市场价格等信息提出物资需求优化建议ꎮ第十一条㊀逐级分解落实物资预算ꎬ根据生产经营㊁建设的进度和采购供应周期ꎬ统筹整合同类需求ꎬ合理制定采购计划ꎬ科学组织采购㊁储备ꎮ第十二条㊀运用信息化手段ꎬ及时对物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ꎬ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ꎬ合理调整采购计划ꎬ强化对采购过程的预警和控制ꎮ第四章㊀采购管理第十三条㊀完善采购管理制度ꎬ优化业务流程ꎬ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采购ꎬ建立权责明晰㊁协同配合㊁有效控制的采购管理机制ꎮ5第十四条㊀全面推进公开采购ꎮ明确各种采购方式㊁评审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标准ꎬ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㊁评审方法ꎬ依法必须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ꎮ第十五条㊀全面公开物资采购信息ꎬ公开内容包括非保密的采购物资技术标准获取途径㊁物资采购信息和相关物资管理制度等ꎮ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ꎬ确保所公布信息及时㊁准确㊁规范ꎮ信息必须但不限于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公布ꎬ扩大信息受众面和市场影响力ꎮ第十六条㊀全面开放市场ꎬ发挥市场机制作用ꎬ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㊁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ꎬ吸引有能力的各类企业生产制造铁路专用物资ꎬ营造竞争充分的市场环境ꎮ第十七条㊀建设全路统一的国铁采购平台ꎬ各级物资采购应纳入平台管理ꎬ加快采购电子化进程ꎬ利用先进技术和规范业务流程ꎬ提高采购效率效益ꎮ第十八条㊀加大物资集中采购力度ꎬ建立国铁集团和所属企业两级集中采购为主的采购管理模式ꎮ协调同类需求ꎬ形成批量采购优势ꎬ实现规模效益ꎮ在保障生产经营和建设正常运行的基础上ꎬ严格控制小批量零星采购ꎮ第十九条㊀积极推进战略采购㊁国际采购ꎬ鼓励企业间自主联合采购ꎬ降低采购成本ꎮ第二十条㊀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ꎬ按规范程序审批和签订合同ꎬ完整准确体现采购需求ꎮ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履约责任ꎬ定6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ꎬ防范履约风险ꎮ第五章㊀仓储供应管理第二十一条㊀按照适度集中㊁分级储备㊁及时供应原则ꎬ优化仓储布局ꎬ根据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合理设置仓库ꎮ改善物资仓储条件ꎬ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具ꎬ采取科学合理的保管保养手段ꎬ保证库存物资的保管质量ꎮ第二十二条㊀完善各项仓储管理标准和业务规定ꎬ规范仓储作业流程和出入库管理程序ꎬ推进仓储作业标准化ꎮ提高安全管理意识ꎬ严格落实仓储安全责任ꎬ保障作业人员和仓储物资安全ꎮ第二十三条㊀建立物资分级分类接收查验机制ꎬ明确接收查验职责㊁依据㊁流程和标准ꎬ加强接收查验过程单据㊁合格证等资料归档管理ꎬ确保接收查验过程和管理责任可追溯ꎮ第二十四条㊀合理组织物资储备ꎬ优化储备定额ꎬ生产经营和建设急需㊁紧缺物资应适度储备ꎬ有效保障需求ꎮ强化利旧意识ꎬ在保障物资质量和安全前提下ꎬ对具有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坚持能修尽修ꎬ减少新增库存ꎮ优化库存结构ꎬ开展区域联合储备ꎬ控制储备规模ꎬ加快物资周转ꎬ降低资金占用ꎮ第二十五条㊀鼓励创新仓储供应组织形式ꎬ完善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保障体系ꎬ健全铁路企业自有库存和供应商管理库存的有效互补机制ꎬ深化供应合作ꎬ扩大供应商管理库存应用范围ꎬ充7分利用社会资源降低库存成本ꎮ第二十六条㊀发挥铁路运输优势ꎬ合理选择运输方式ꎬ科学组织配送ꎬ提高集中储备再配送能力ꎬ以最低综合配送成本ꎬ将适量的物资及时㊁安全送达需求地点ꎮ第二十七条㊀定期开展清仓查库ꎬ确保账㊁卡㊁物相符ꎮ完善物资调剂机制ꎬ动态掌握闲置物资信息ꎬ按照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ꎬ规范组织调剂ꎬ盘活库存物资ꎮ第六章㊀应急物资管理第二十八条㊀按照快速响应㊁保障有力㊁科学分布㊁资源共享的原则ꎬ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ꎬ建立快速反应机制ꎬ制定简单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审批程序ꎬ完善物资应急预案ꎬ提高应对自然灾害㊁事故灾难等铁路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保障能力ꎬ确保恢复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应急物资供应及时ꎮ第二十九条㊀建立统一共享的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库ꎬ准确反映应急储备状态ꎮ按规定的项目㊁数量和地点组织应急物资储备ꎬ合理选择储备方式ꎮ注重日常保管保养ꎬ满足应急物资供应要求ꎮ第三十条㊀规范应急状态下的物资采购ꎬ明确应急采购模式启动条件和审批权限ꎬ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手续可后置办理ꎮ严格履行事后审查程序ꎬ不得以应急采购名义规避正常的采购程序ꎮ第三十一条㊀规范应急物资调拨管理ꎬ建立应急物资分级调8拨机制ꎬ完善应急物资调拨预案ꎬ优化物资调拨组织流程ꎬ协调跨单位应急物资调拨ꎮ第七章㊀报废物资管理第三十二条㊀规范报废物资管理程序ꎬ明确分级处置权限ꎮ报废处置方式以竞价销售方式为主ꎮ第三十三条㊀完善报废物资管理激励约束机制ꎬ加大报废物资回收力度ꎬ坚持能收尽收ꎮ及时组织报废物资回收ꎬ规范回收归集程序ꎬ强化回收物资保管安全ꎮ第三十四条㊀加强报废物资的开发创效ꎬ对接市场需求ꎬ挖掘报废物资潜在价值ꎬ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ꎮ第三十五条㊀强化处置底价形成㊁检斤计重㊁监装发货等关键环节管控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ꎮ第八章㊀质量管理第三十六条㊀完善物资质量管理体系ꎬ注重物资质量源头把关ꎬ强化使用过程追踪ꎬ落实结果反馈ꎬ明确从需求提出到物资报废各环节相关单位㊁部门的质量责任ꎬ形成分工明确㊁协调有序的质量控制体系ꎮ第三十七条㊀严把物资采购质量技术条件关口ꎬ落实从需求提出到采购合同签订各环节相关单位㊁部门的质量责任ꎬ加强对合同质量条款的管理和审查ꎬ按规定执行或运用国家㊁行业和国9铁集团有关物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ꎮ第三十八条㊀规范物资质量接收查验管理ꎬ落实各相关单位㊁部门接收查验责任ꎬ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到货物资进行接收查验及抽检ꎬ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验ꎬ严禁接收㊁使用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物资ꎮ第三十九条㊀建立物资质量信息跟踪㊁反馈及追溯机制ꎬ加强对物资使用情况的跟踪ꎬ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ꎬ作为质量索赔㊁责任追究㊁供应商信用评价的依据ꎮ第四十条㊀规范物资质量问题分析和认定ꎬ追究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责任ꎮ因供应商物资质量责任影响生产经营和建设质量安全㊁造成经济损失的ꎬ应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ꎮ第九章㊀价格管理第四十一条㊀加强对物资价格工作的组织管理ꎬ完善价格形成㊁监测分析㊁信息共享等机制ꎬ规范价格管理业务流程ꎬ开展价格信息共享ꎬ提高价格管理水平ꎮ第四十二条㊀健全交易价格归集和分析机制ꎬ及时采集重点物资的交易价格ꎬ分析交易价格变化规律ꎮ调查㊁监测市场主要材料价格变化情况ꎬ分析价格变化趋势ꎮ根据生产经营和建设需要ꎬ开展成本写实ꎬ对不合理价格因素进行分析ꎬ采取有针对性措施ꎬ引导价格回归合理区间ꎮ01第四十三条㊀根据市场情况㊁技术条件等因素ꎬ制定物资采购最高限价ꎬ发挥价格指导㊁控制作用ꎮ第四十四条㊀国铁集团建立统一的物资采购价格信息库ꎬ规范价格源头信息采集和价格信息发布ꎬ形成价格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ꎬ为物资交易提供参考依据ꎮ第十章㊀信息管理第四十五条㊀统筹规划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ꎮ国铁集团构建标准统一㊁覆盖全面㊁功能完善㊁架构灵活㊁安全可靠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ꎮ推进与计划㊁财务㊁生产㊁建设㊁统计等内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ꎬ实现业务流程对接和管理信息共享ꎮ加强与外部市场的信息交互ꎬ形成对外物资信息发布的权威窗口ꎮ第四十六条㊀规范信息系统应用ꎬ按规定实施信息系统及其重要敏感信息㊁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ꎬ加强物资目录编制使用等基础工作ꎬ推动物资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ꎮ第四十七条㊀建立物资信息分析与报告机制ꎮ规范报告程序ꎬ明确报告范围ꎬ落实信息报告责任ꎬ统一报表格式和指标口径ꎬ及时全面反映物资管理情况ꎮ第四十八条㊀规范物资信息原始记录ꎬ建立报表台账ꎬ改进分析方法ꎬ提高分析效率和质量ꎮ加大物资信息稽核力度ꎬ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ꎮ第四十九条㊀注重物资信息分析结果运用ꎬ总结规律ꎬ查找11问题ꎬ不断改进物资管理工作ꎬ重要物资分析应纳入各级经济活动分析体系ꎮ第十一章㊀供应商关系管理第五十条㊀国铁集团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关系管理体系ꎬ运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管理供应商合作关系ꎬ促进供应商信守合同㊁保证质量㊁改善服务ꎬ营造统一规范㊁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ꎮ第五十一条㊀国铁集团建立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ꎬ有效利用政府㊁行业权威信息ꎬ对供应商信息实行集中管理㊁内部共享ꎮ明确管理信息内容ꎬ严格审核信息资料ꎬ保证供应商信息真实㊁准确ꎮ第五十二条㊀完善供应商信用评价指标㊁方法和标准ꎬ明确信用评价程序ꎬ落实评价责任ꎬ按规范程序进行评价ꎬ及时反馈评价信息ꎬ严格执行评价结果ꎮ第五十三条㊀完善 黑名单 制度ꎬ明确 黑名单 认定标准ꎬ对纳入 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ꎬ停止与其合作关系ꎬ限制其进入国铁集团各级物资市场ꎬ并依法追究其责任ꎮ第五十四条㊀根据市场情况和物资特性ꎬ有针对性地实施供应商合作策略ꎮ对垄断和竞争不充分以及铁路新技术㊁新装备领域的物资ꎬ引导㊁鼓励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物资市场活动ꎮ对生产安全和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物资ꎬ国铁集团推进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ꎮ21第十二章㊀监督管理第五十五条㊀统筹各级企业㊁各部门监管力量ꎬ构建内外结合的物资监管体系ꎮ督促下属单位健全管理机构㊁完善管理制度㊁规范管理程序㊁落实管理职责ꎬ实现对物资管理全过程的闭环监督ꎮ第五十六条㊀健全物资监督检查机制ꎬ建立监督检查队伍ꎬ规范监督检查程序ꎬ丰富监督检查手段ꎬ严明监督检查纪律ꎬ通过各类检查形式ꎬ不断强化内部监督ꎮ注重监督检查的内外结合ꎬ建立公开畅通的监督渠道ꎬ自觉接受行政和社会监督ꎮ第五十七条㊀开展物资管理工作绩效评价ꎬ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ꎬ发挥绩效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ꎬ促进物资管理水平的提高ꎮ第五十八条㊀完善物资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ꎬ加强相关人员的廉洁自律和行为规范教育ꎬ强化廉洁从业和风险防范意识ꎮ梳理排查物资管理廉政风险点ꎬ突出重点环节防范ꎬ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ꎮ第五十九条㊀严格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ꎬ对物资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㊁滥用权力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ꎬ依纪依规对责任单位实施考核评价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ꎮ第六十条㊀物资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受理对物资管理业务工31作的异议事项ꎬ配合对物资管理相关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ꎮ第十三章㊀附㊀则第六十一条㊀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应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办法ꎮ第六十二条㊀各铁路公司参照本办法ꎬ履行内部决策程序ꎬ健全物资管理制度ꎮ第六十三条㊀国铁集团及所属企业负责的境外项目ꎬ在境外实施的物资管理活动ꎬ应在执行所在地法律法规基础上ꎬ结合项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ꎮ在境内实施的物资管理活动ꎬ应执行本办法ꎮ第六十四条㊀利用外资项目ꎬ贷款方㊁资金提供方对物资管理有不同规定的ꎬ可以适用其规定ꎬ但违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ꎮ第六十五条㊀涉及国家秘密㊁国家安全及其他国家另有规定的物资ꎬ从其管理规定ꎮ第六十六条㊀本办法由国铁集团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ꎮ第六十七条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ꎬ«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4 332号)同时废止ꎮ。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总财[2015]4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企业,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下同)有关文件等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所属企业包括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运输业务和非运输业务所用固定资产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5000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关系到企业的运营与发展。

企业科学管理和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定资产的整体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的责任,正确操作、使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和检修规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状态良好,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受损失。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

要建立固定资产技术履历簿和台账,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及时提供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权证管理。

建立相关权证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权属清晰、完整,防范产权风险。

(四)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

要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手续,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检查。

(管理制度)铁路固资管理办法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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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铁路固资管理办法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05]235号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5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6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列账单位7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和折旧8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和减值11第七章固定资产的运用及动态管理12第八章高价互换配件的管理15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清查18第十章固定资产的披露18第十一章附则19附件1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目录20 附件2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38附件3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对象40附件4固定资产凭证格式及填制说明44一、固定资产凭证编号、名称和格式44二、固定资产凭证填制说明44(一)固定资产卡片(财固-1)44(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财固-2)45(三)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及动态登记表(财固-3)46 (四)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保管地点变更申请表(财固-4)46 (五)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财固-5)46 (六)固定资产接收、移交记录(财固-6)47(七)固定资产投资转入、转出记录(财固-7)47(八)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47(九)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47(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48 (十一)固定资产出租申请表(财固-11)48(十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表(财固-12)48固定资产卡片49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大修及折旧5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51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及动态登记表52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保管地点变更申请表53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54固定资产接收、移交记录55固定资产投资转入、转出记录56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58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60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61 固定资产出租申请表63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表6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运输生产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道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保证铁路运输生产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为了维护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保护铁路运输企业的财产完整,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铁路运输企业要根据深化改革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运输生产的需要,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合理调整布局,充分挖掘运输生产设备的潜力,盘活资金,提高运输生产设备的利用率,逐步提高营运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随着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应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二)对本单位生产上多余、闲置和利用率低的设备应申请调出或出售给急需单位,以提高效率和经济效益。

但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严禁违法将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其他企业。

(三)各级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应负全面责任。

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下同)的总工程师和总会计(经济)师要组织领导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和核算工作。

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使用和保管责任制度,划清产权,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权责,认真组织落实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地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四)加强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统计工作,正确记载技术履历簿和设备台账,积累技术资料,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提供正确的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数据。

严格执行铁道部制定的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使固定资产处于日常良好状态,提高完好率。

(五)健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出售、报废、封存、启用、出租等动态要经严格审批,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上,单位价值在 2000 元及以上(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节录).doc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节录).doc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节录) -
(1996年6月24日铁道部发布)
第二十九条租人、租出固定资产的手续:
(二)在部、局规定可以出租的固定资产范围内出租固定资产,应首先填制“固定资产出租申请表”(财固一11),经批准后,与租赁单位订立租用合同。

合同中必须明确租用期限、租用金额,规定承租单位不能擅自拆除、改装及任意改变固定资产的原来状态。

经出租单位同意而进行技术改造所发生的固定资产增值部分,租赁期满应按合同规定有偿或无偿交给出租单位。

固定资产在出租期损坏,由租用单位负责修复或负担全部修复费用,不能修复的应按价赔偿。

出租给路外单位,合同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出租的固定资产,由出租单位照提折旧。

出租收入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具有原材料性质的旧轨料等固定资产一律不准出租。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道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保证铁路运输生产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完成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为了维护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保护铁路运输企业的财产完整,更好地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运输企业财务制度》、《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铁路运输企业要根据深化改革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运输生产的需要,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合理调整布局,充分挖掘运输生产设备的潜力,盘活资金,提高运输生产设备的利用率,逐步提高营运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随着固定资产数量的增加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应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二)对本单位生产上多余、闲置和利用率低的设备应申请调出或出售给急需单位,以提高效率和经济效益。

但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严禁违法将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其他企业。

(三)各级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应负全面责任。

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下同)的总工程师和总会计(经济)师要组织领导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和核算工作。

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使用和保管责任制度,划清产权,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维修部门的权责,认真组织落实各业务部门的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地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四)加强固定资产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统计工作,正确记载技术履历簿和设备台账,积累技术资料,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提供正确的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数据。

严格执行铁道部制定的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使固定资产处于日常良好状态,提高完好率。

(五)健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出售、报废、封存、启用、出租等动态要经严格审批,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2015)45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总财 (2015)45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财 [2015]45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企业,总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总公司,下同)有关文件等规定,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本办法所称所属企业包括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运输业务和非运输业务所用固定资产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 5000 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发挥效能,提高效率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及时处臵闲臵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效率。

(二)合理配臵,提高效益的原则。

所属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总公司制定的规划,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适量性,进行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贯彻投入产出原则,对利用率不高的固定资产,其功能可通过业务外包解决。

(三)明确责任,归口管理的原则。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各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

(四)统筹调控,强化监管的原则。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05]235号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列账单位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和折旧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和减值第七章固定资产的运用及动态管理第八章高价互换配件的管理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清查第十章固定资产的披露第十一章附则附件1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目录附件2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附件3 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对象附件4 固定资产凭证格式及填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运输生产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铁路运输企业主要的生产资料,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技术、核算、清查、审批等各项管理工作。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的责任,正确操作、使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有关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状态良好,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受损失。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

要建立固定资产技术履历簿和台账,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及时提供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

要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手续,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检查。

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要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合理预计固定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授权审批。

掌握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出售、报废、减值、封存、启用、出租、投资等动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和有关资产变更手续。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4)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4)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4)【发文字号】铁财〔1996〕65号【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6.24【实施日期】1996.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续(3)第十三类:工具及器具第十四类:土地第十五类:其他附录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附录三: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对象第一类:机车车辆——指各种类型的机车、客车、货车和其他专用车辆。

1.机车、轻油车:按每台为一登记对象。

2.客车:按每辆为一登记对象。

3.客车的发电机、电扇、蓄电池、空调发电机组、单元空调机、滚动轴承,按各种相同的类型为一登记对象。

4.货车:按车种、规格、吨位综合为一登记对象。

5.渡轮:以每艘为一登记对象。

第二类:集装箱——指铁路运输专用的各种类型的集装箱。

集装箱:按集装箱的规格、吨位综合为一登记对象。

第三类:线路——指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特别用途线和其他线路。

包括路基、线路上部建筑、线路附属设备、桥隧建筑物、道口和线路固定防护设备。

1.路基(1)正线:按管内每一线名为一登记对象。

(2)站段岔特线:站线按每一站综合站场路基为一登记对象,段岔特线按每一条线综合路基为一登记对象。

(3)排水设备:按管内每处为一登记对象。

(4)防护加固设备:按管内每处为一登记对象。

2.轨道轨道包括道床、钢轨(分75kg及其以上、60kg及其以上、50kg及其以上、43kg及其以上、43kg以下五组),轨枕(分木枕、钢枕、混凝土枕、宽轨枕四种)及连结零件。

均应在固定资产卡片中注明型号、数量及价值。

(1)正线:按管内每一线名为登记对象。

(2)到发线:按每一个站名为一登记对象。

(3)其他站段岔特线:站线按每一站综合站场为一登记对象,段岔特线按每一条线为一登记对象。

3.道岔道岔按每组为一登记对象。

4.道口道口包括有人看守和无人看守,按每处为一登记对象(不包括房屋、信号自动显示等非工务固定资产)。

5.桥梁应分别钢梁桥、圬工桥、混合桥、深水特大桥、框构桥,按每座为一登记对象。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运输生产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铁路运输企业主要的生产资料,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技术、核算、清查、审批等各项管理工作。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的责任,正确操作、使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有关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状态良好,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受损失。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

要建立固定资产技术履历簿和台账,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及时提供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

要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手续,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检查。

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要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合理预计固定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授权审批。

掌握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出售、报废、减值、封存、启用、出租、投资等动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和有关资产变更手续。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统筹调控,强化监管的原则铁道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统筹调控,并加强固定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二)明确责任,归口管理的原则铁路运输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铁路运输企业内部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职责分工制度,授权批准制度,预算控制制度,验收控制制度,日常保管控制制度,处置与转移控制制度,定期盘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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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铁财[2005]235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列账单位.......................................................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和折旧.................................................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和减值................................................. 第七章固定资产的运用及动态管理................................................. 第八章高价互换配件的管理.......................................................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十章固定资产的披露........................................................... 第十一章附则................................................................... 附件1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统一分类目录........................................... 附件2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 附件3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对象....................................................... 附件4固定资产凭证格式及填制说明.................................................一、固定资产凭证编号、名称和格式.............................................二、固定资产凭证填制说明.....................................................(一)固定资产卡片(财固-1)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财固-2) ...............................(三)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及动态登记表(财固-3) .........................(四)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保管地点变更申请表(财固-4) .................(五)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财固-5) .....................(六)固定资产接收、移交记录(财固-6) ...............................(七)固定资产投资转入、转出记录(财固-7) ...........................(八)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财固-8) .............................(九)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财固-9) .............................(十)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财固-10)....................(十一)固定资产出租申请表(财固-11)................................(十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表(财固-12)................................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大修及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批表.............................................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及动态登记表....................................... 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保管地点变更申请表............................... 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 固定资产接收、移交记录............................................. 固定资产投资转入、转出记录......................................... 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理由书................................... 固定资产出租申请表.................................................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运输生产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是铁路运输企业主要的生产资料,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实物、技术、核算、清查、审批等各项管理工作。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要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的责任,正确操作、使用固定资产,严格按照有关技术管理和检修规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状态良好,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而遭受损失。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

要建立固定资产技术履历簿和台账,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固定资产性能和状态,及时提供固定资产的有关资料。

(三)加强固定资产的核算。

要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手续,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和检查。

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要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合理预计固定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五)加强固定资产的授权审批。

掌握固定资产的购建、调拨、出售、报废、减值、封存、启用、出租、投资等动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和有关资产变更手续。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统筹调控,强化监管的原则铁道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进行统筹调控,并加强固定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二)明确责任,归口管理的原则铁路运输企业作为企业法人,对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铁路运输企业内部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职责分工制度,授权批准制度,预算控制制度,验收控制制度,日常保管控制制度,处置与转移控制制度,定期盘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各有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

(三)合理配置、兼顾效益的原则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运输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据铁道部制定的规划,合理规划、调整生产布局和资产结构,正确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贯彻投入产出原则,讲求投资效益,避免重复投资。

(四)盘活资产,提高质量的原则铁路运输企业应科学、合理地组织运输生产,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及时处置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质量。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第四条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铁道部作为铁路运输企业的管理部门,对铁路运输企业实施以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为基础,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核心,以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为目的的资产管理方式。

国家铁路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物质表现形式,铁道部根据统筹调控和强化监管的原则,对固定资产管理行使职权。

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拥有的固定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据相关法规和铁道部规定行使占有、使用、处置和取得收益的权利,并负有维护出资人权益、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的责任。

第五条铁道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铁路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对固定资产运用及管理采取改进措施;(二)根据铁路发展和调整生产布局、提高使用效率的要求,制定铁路固定资产总体配置规划和部定项目的技术改造规划,对重要固定资产在全路统筹配置;(三)按铁道部规定属于铁道部审批范围的固定资产处置(含报废、出租、转让等);(四)对铁路固定资产和使用情况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第六条铁道部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的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二)按规定及时办理规定范围内固定资产的处置(含报废、出租、转让等)批复手续;(三)制定对各铁路运输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运用的考核办法,并进行检查考核;(四)对所负责投资的固定资产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权限:(一)有权根据运输生产的需要配置、调配企业内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享有固定资产处置权,即铁路运输企业可根据部颁标准,自行决定除铁道部审批权限范围以外的固定资产的报废、出租和转让等;(三)享有在铁道部规定的范围内对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抵押、担保、更新改造及大修理支出自主权;(四)根据运输生产需要,合理核定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需用量,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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