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职业素养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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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评价依据和指导思想
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为全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红安县职教中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评价的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
(二)引导性原则。
将相关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实施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可操作性原则。
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公开透明原则。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将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领导小组、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布,对所有学生公开、对家长公开、对所有教师公开、对社会公开,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组长:阮祥坤
副组长:霍佳
组员:全体班主任、技能教师,音体美教师.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
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每学期的《成长档案》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档案装入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德育处主管。
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一定时期和阶段学生在各方面进步与取得的各方面成绩或存在的各方面严重问题的信息库、材料库。
(三)评价、公示程序.
1、音体美组向年级统一提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或D等学生名单。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和《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填写《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
3、学生互评:小组讨论《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并由小组长签署意见。
4、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5、班主任评价:班主任根据学生、学生小组、班主任意见填写。
6、学校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主任填写的表格、政教处签署意见。
7、公示: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各评价内容得A等级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8、申诉或复议: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
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