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法运算定律的综合运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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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法运算定律的综合使用》案例
在数学课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四则运算中的简便计算,那必然会涉及运算定律。而我们教师则在学生实行简便计算时每次会问到:“你这样做的依据是什么?”时,往往知之所以然者甚少。事实上,要问简便计算的依据是什么?有时在一道题中不但仅是一种依据。如:77+255+45+23,它必然要用到加法交换律和加法结合律。而对于刚接触这个新知识的小学生来说,单个拿出一种依据来实行简便计算,显然是很容易接受的。若要混合使用的话做起来容易却要学生说个明白那是难为他们了。如今正逢新课程改革,我想问:“简便计算的依据真的非要说个明,道个白吗?”学生学知识,最终的目的不就是会应用!而学生会使用了又何必强求说个为什么呢?
与此同时,这几天我刚好又碰上小数的乘法简算。教材上安排了在上完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后,紧接着要求学生使用运算定律实行简算。英国教育家斯宾塞说过“应该引导学生实行探讨,自己去推论,对他们讲的应该尽量少一些,而引导和让他们说出自己的发现应该尽量多一些。”实践证明,举例验证法最有利于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有利于师生沟通情感和交流信息,也有利于思维的撞击和智慧火花的迸发。所以,在综合使用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实行简便计算一课中,我作了很大的改革:先出示生活实例(如小明爸爸去年在粮食市场卖了8次大米,每次25袋,每袋重50千克。他一共卖出大米多少千克?得到:25*8*50或25*50*8或8*25*50),学生从中去发现问题,接着从数学角度去探讨问题,然后再通过举例验证,让学生直观感知乘法中的一些变化规律——任意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因数位置不变,改变计算顺序,积也不变。学生参与面非常广,在验证的过程中学生把乘法中的这种变化规律,心领神会。由此,学生在实行简算过程中,得心应手,不但学得愉快,而且用得灵活,效果特好。在使用过程中,我也不追问为什么。所谓“一切尽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