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河北张北回应争议草原天路收费完全合法合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文地址:河北张北回应争议:草原天路收费完全合法合规作者:王乔鹤不群
原标题:张北旅游局:草原天路收费合法合规门票收入归县财政
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张北县“草原天路”五一开始收门票,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争议。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刚接受新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收费程序完全合法合规,而且收费主体是张北县政府,所有门票收入进入县财政,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严格收支两条线。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慕名前往天路的游客暴增,考虑到便于环境保护和景区管理,“草原天路”转为风景名胜区。
“这个程序有合法的行政审批文件。
”他介绍,天路收费主体并不是什么公司,而是政府。
2015年曾经进行过一次收费尝试,但那时候条件并不完备。
他说,经过一年的准备,今年通过了听证开始实施。
“所有收费进入县财政。
这些钱全部用于景区的维护和服务设施建设。
”他说,去年开始已经在景区做了垃圾处理、观景等设施,也加强了交通维护疏导。
至于为何定价五十元每人而不是论车收费,上述负责人表示,“草原天路”是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收费,并不是公路通行费,所以按照景区门票的收费形式收取。
门票的成本构成已经在听证会时公布过。
延伸阅读:
新华网三问草原天路收费:公路还是景区?凭啥收费?
韩家慧
位于河北张家口张北县和崇礼县交界处的草原天路,沿途蓝天、草原、风车,风景旖旎,自2012年建成通车以来,吸引了大批自驾游发烧友,被誉为“中国66号公路”。
5月1日,张家口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这并非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2015年6月,张家口物价部门就曾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
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大部分听证代表赞同收费,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
几天后,官方给出结果:“根据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鉴于目前草原天路景区正在建设当中,各项服务设施尚未完善,经研究,暂不制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
虽然去年的收费计划搁浅,但自今年4月30日起,132公里的草原天路正式进入收费时代。
一问:草原天路凭什么收费?
张北县物价局副局长候卫军表示,拟定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为五十元每人次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运营成本、游客接受程度,并参考有关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得来的。
张北县旅游局局长杨亮表示,草原天路自建成以来,游客数量的增加带来很多问题,包括环境卫生、车辆拥堵、绿化植被破坏等,管理成本逐年增加。
今年3月,草原天路被评为市级风景名胜区,对生态资源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不得不考虑收费。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门票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用于草原天路的环境资源的维护和管理。
同时今年在草原天路又加大安交人员力度,交警队抽调专门力量,补充到天路容易堵地段指挥。
今年计划新建4处停车场,同时又新增十条旅游小环线,达到分流的目的。
同时增加环保厕所,以方便游客如厕需求。
据媒体报道,虽然张北县官方表示草原天路已被评为市级风景名胜区,但在张家口A级景区名录名单中并未找到草原天路。
如果草原天路尚未被认证为景区,那么让游客留下“买路钱”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此外,参照国家其他A级景区收费标准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一人50元,如果一车坐4人就是200元的收费标准是否定价过高?
二问:草原天路到底是公路还是景区?
草原天路是否应该收费关键是看它的性质。
如果界定为一条公路,二级公路以下都是不能收费的;如果界定为景区,性质就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当游客突破一般通行的需要,在这里参观游
览从而形成大量客流,会对基础设施有非常大的需求。
对于县级道路,任何缴纳了交通税费的人均可使用,其道路上可能提供的某些便利观赏的设施
或许可以成为收费的对象,但公路本身除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外,是无法成为设卡收费的对象的。
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公路是一个基础设施,草原天路属于公路,应该
是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但现在它确实有了旅游的功能,如果想让这段公路风景保存得更好,
提升游客舒适度,收取门票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根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只有省级物价部门才有
权制定风景区门票价格,张北县物价局无权决定,同时该县又交给企业来做,会成为企业谋利
的工具。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学系主任申海恩表示,公路首先是服务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
这个需要首先是通行需要,如果以牺牲公路满足人民群众通行需要,来换取旅游门票,是属于
舍本逐末。
地方政府的收费理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景区环境,这个可以从世界著名的自驾公路
1号公路和66号公路上汲取经验,它们都没有采取划界收费的方法。
而从法律角度而言,《公路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
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因此,利用新设景区收取门票,从而突破
《公路法》禁止性规定的做法,值得商榷。
三问:只有收门票才能保护草原天路?
草原天路收费消息甫出,网络骂声一片。
一些网友吐槽,好像国内哪儿风景火了,哪儿就该收
门票了。
甚至有网友调侃,为什么不把整个省域都设成风景名胜区来收费呢?“铁老大”该学学
张北县,把青藏铁路那真正“天路”的沿线都设成风景名胜区,直接在火车票里加卖一个“门票”。
草原天路收费确实能解决部分问题,缓解景区压力。
但同时,景区一旦收门票必然引发游客不
满情绪,降低品牌满意度。
另一方面,门票绝非是解决问题和带来经济收益唯一和最佳的方案。
游客在草原天路游览时,食住行甚至包括特产购买都是重点消费领域,如果景区能在食宿、汽
车周边以及旅游商品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有特色的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那么不管是经济效益、品牌效益都极有可能远远超过单纯的门票经济。
五一之前,严重依赖门票收入的凤凰古城取消
了148元的“进城费”,小长假期间游客人数明显上升,古城内商家也表示生意有所好转,票改
成效显著。
因此,到底如何平衡景区发展和游客满意度,景区管理方还需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