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士人”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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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士人”的变迁
一、明清以来嘉兴的商风与习俗
宋代以来江南经济在全国居领先地位,到了明代中后期嘉兴一带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并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商业的繁盛是明清嘉兴经济的一大特点。这时,嘉兴东门甪里街成为著名的商业大街,其热闹拥挤的程度,人们用“肩相摩而趾相错”来形容。此外还出现如王江泾、王店、濮院、魏塘、乌青等工商业市镇,也涌现不少专事经商的商人。现据《檇李丛书》、《古禾杂识》、《嘉兴府城镇经济史科类纂》略举若干有代表性的事例。
“孙鄘,秀水人,业商。永乐中往南阳行次襄阳江口登岸”。商人孙鄘在明代永乐年间至河南南阳经商。另外居住在王江镇南小港去处的瞿溪吾“一向贩绸走汴梁生理”,贩绸到河南开封。
“沈兴,海盐人,家世豪富。正统七年九月诣阙漆一万筋。礼部请给半值,上沼曰:小民不远数千里效勤,宜照时价给之,不可更减。”沈兴为朝廷进漆一万斤,可谓了不起的大商人了。
当然也有经商海外的。“赖五,嘉兴人,不知其名,市中贩儿也”,只是名不为人知的小商贩。他在一次赌博中被官府抓获,后逃脱不知去向。“后五年有邑人私人海为贾,至红毛国。”当时中国人称荷兰人为红毛,红毛国即是荷兰的殖民地,可能是南洋群岛的爪哇。“其国王召见,问其乡里,云浙江嘉兴人。王语侍臣,趋召贵人。良久,贵人至,王志语略不可晓。有顷贵人下殿,谓之曰,王以我与公有香火情,故特令相见,公亦识我乎?邑人谛视之未遽言。贵人曰,我博徒赖五郎也,今为海外贵婿,不得复还乡矣。邑人唯唯,王为置酒道款。”讲的是嘉兴商人在红毛国王宫里遇到同乡的故事。
无独有偶,我们在《温陵陈氏分支海盐宗谱》里,发现海盐陈姓与荷属爪哇做生意的事例。温陵陈氏最初居住福建沿海,为泉州望族,因清康熙帝海禁,迁入海盐。其始迁祖玉升公与到了爪哇的长兄,联
手做起外洋贸易了。
也有与日本通商的。据石门县志记载,在明代,石门庙弄人叶麻,是丝商,“往海岛与倭为市。”至于嘉靖年间倭寇人侵中,不少中国商人,由于不满朝廷不许商人出海的禁令,勾结倭寇作乱,为数更不在少数。
在阵阵商风的浸淫下,嘉兴的社会风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积极的方面,改变了人们封闭保守的意识。清代的嘉兴县志说道,过去商人不愿离开故土,“今亦间有远出者,......而安土之情轻也。”消极的影响是,风气由淳厚转而奢侈,讲求排场。让人看不惯的是,居于下层士绅的生员(一般称为秀才),居然也藏起只有做官才能戴的金帽(镀铜),以显示荣耀。原来清代的服饰衣帽都有极严格的等级规定的,雍正皇帝对此也颁发衣饰不得僭越的禁令,但是禁而不止。更有用生银打制成帽子,即使“屠沽皂隶”一类社会最底层的人,也无不混戴。至于女子,有剃眉高髻的怪习,有的发髻高达一尺,就连村姑也学起城里人的打扮来了,真是“民风孔俗之变迁,月异而岁不同。大率由俭而奢,由拙而巧,波颓草偃,靡靡然不知其所自。”既反映人们对美感的追求,也表现了风气的奢华。
二、嘉兴士人之从商
在封建时代,人们若按职业划分,则为“士、农、工、商”四民士为四民之首,经商则被视为市井小人之“末业”,士与商的地位不可僭越。士人以读书做官为本业,世人亦以功名、学衔、官职去衡量一个人地位的高低。可是到了清代,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大量增另,恶化了士人的生存环境,“治生”(谋取生计)成为士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处于下层士绅的一般生员(国家学校学生)的仅有的身份地位,已不象金钱具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一些不甘心寒窗苦读的士人,也不顾世俗观念的限制,转向经商,这就引起社会变动下社会角色的混乱,角色混乱的特点是四民不分,弃儒从商。
起初士人从商,大多由于环境所迫。或是明清间改朝换代的社会变动,或是清朝前期文字狱的打击,读书人对科举功名感到灰心厌倦,或是由于年幼丧父等家庭环境的恶化。
清初石门人吕留良,除著述外,不顾旁人有关“市廛污行的闲言碎语,从事行医和刻书业。他死了以后,受曾静—案(文字狱)的牵连,惨遭戮尸之刑。其孙辈则流放宁古塔(吉林宁安府)为奴,后来他们因贩卖米、盐及东北特产貂皮、人参,而成为富有的商人。有位后裔叫吕重轩的,隐居黑龙江的齐齐哈尔,“世为商贸,不敢自言其家世。”
王店朱彝尊在给他的文友周筼撰写的墓表中写道,周筼虽知书达理,但“遭乱,乃弃举子业不治,就市廛卖米”,而成为米商。
周筼的故友范路,也是个商人,“自兰溪迁长水。经乱,卖药于市”。其药店称为“范布衣灵兰馆”。
“吕元声,…嘉善人。父被诬谪戍闽中,独与母居以孝闻。家被火,母又老,疾衣食,或不给,乃弃诸生卖药于市。”因家受灾而成药商。
在平湖大族经商的例子是很多的,有葛氏、金氏、叶氏、胡氏等。如葛氏,葛寿芝自23岁就到福建经商,达30年之久,后来回平湖购田千余亩,建庄园于平湖城关南河头,在莫氏庄园的对面。金家“南北两支都以经商起家”,到了民国,“小康者厌乡居之鄙阻,慕城廓之繁华,迁于当湖者十余家。”叶氏,则是从上虞到平湖经商的,“魁六支派下族姓,服贾于平湖者亦复不少。”胡氏经商起家颇具典型。胡氏家族在明代由徽州迁人平湖,以读书务农为业,但逐渐贫乏,“四世祖荡冀公,赘于张氏。闻泰山(岳父)有毁言,遂偕太孺人(其妻)
归家。其时已置芦沥荡租十石,稍有积蓄,弃农为贾。”在虎啸桥镇港北,开豆腐店,兼营酒米瓷器。一百多年来,经几代人努力,“共置田地荡产三万三千数百亩,典当六,平乍及本镇市房住宅不可胜数。”家产增加数千倍,颇具徽商遗风。可以说,几乎所有大族都依靠经商致富而后兴盛的。
三、士人婚配观念的变化
随着经济因素在社会所占比重的增加,商人的社会地位逐渐得到社会承认,这一价值观的转变也深刻地反映在士人婚姻观念的变化上。我国社会学家潘光旦在其名作《明清两代的嘉兴望族》中,引证了平湖清溪沈氏家族择婿的例子,原来是为了说明士大夫婚配范围的扩大、婚配对象上的良好选择,在遗传学上与家族兴衰的关系。然而这些例子正好为本文说明士人择婿由士人转向商人提供旁证。
一是沈琮与包姓布商联姻,直接从商人的后代中为女儿寻找配偶。当时布商之子包鼎在作竹马游戏,即被他慧眼识中,即主动提出成亲。虽然包鼎的父亲以“齐大非偶”,门户不当,不敢高攀为由,而婉言谢绝。但是沈琮不改初衷,认定自己的女儿非包鼎不嫁。他还对人张扬说,“他时名位爵禄悉与吾似”,预见包鼎长大之后,与自己一样做大官。当然这话当时他说设说过,很难证实。很可能是以后沈琮当广州知府,包鼎官至池州知府时,他才对人说我早料到有今天,意思是当年我不是将女儿下嫁商人,而是一门真正门当户对的婚事。他一面从利益上考虑,与商人联姻,同时又要顾及家族的名声,怕触犯祖宗的规矩,辱没先人,微妙地反映士人在社会转型中的矛盾心态。士人婚姻观念因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其变化是比较缓慢的,但毕竟开始将择婿对象转移到商人阶层上来了。
另一个例子是从士人后代中经商者中择婿。沈棨将女儿嫁与屠熙之子屠尧。屠熙“以孝廉起家,仕府同知,大有清声”,而且还是明代刑部尚书屠勲的后代,此可谓门当户对了,可是他的儿子屠尧年少时却是做卖布生意的。这件事本身已足以说明当时士人对从商已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