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流程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拨款流程
财政部如何进行拨款?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财政拨款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财政拨款流程如下
1、预算人员支出和运转经费由财政局按进度直接拨付,社会保障资金按需配套拨付社保专户。
2、专项事业费拨付。
事业费预算中的教育事业费、政法工作保障经费、农业事业费等切块资金实行由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政府常务会审定,财政审核拨付。
其他事业费由单位申请,财政直接审核拨付。
3、专项业务费拨付。
预算专项业务费由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审核后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实行专项业务费项目化管理。
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属项目资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财政拿出资金统筹安排意见,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属经费补助资金的由财政直接拨付用款单位。
5、会议费拨付。
由单位会前拿出会议预算,报政府审批后财政审核监督,费用拨付实行直接支付。
6、项目资金拨付。
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项目按规定完成招标后,由单位提出项目年度支出预算,报分管领导和项目主管领导审批,政府常务会审定,财政按进度拨付。
对以前年度项目,由项目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批,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7、政府采购资金拨付。
由采购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报政府常务会审定,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财政按采购价拨付资金。
单批2万元以下采购由单位自行办理。
列入预算的其他资金由财政部门按要求报政府审批。
未预算到单位资金、预备费和预算调整资金,50万元以上需经县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