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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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一、基本规定
1、本办法评选对象为硕、博二年级及以后学年(学校规定的资助期限内)的研究生。
奖助金只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研究生荣誉称号有学籍的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所有有学籍的研究生均必须参加学年总评并认真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
国家奖助金按学校文件执行,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5日(具体视学校文件定)
2、学校学年总评中测评数据的起止时间:2013-9-1至2014-8-31。
3、在上一学年中及学年总评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新学年的奖助金:
(1)、违反国家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机关或学校或学院处分者;
(2)、考试有作弊行为或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3)、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4)、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者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在规定的培养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
(6)、未按学校的规定报到和注册者;
(7)、本人未提出奖助金申请者。
4、学年总评工作小组
全院教授、院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数大于等于3人的副教授。
5、学年总评工作程序
(1)、导师根据学生表现在测评前给学生打出学术分。
(2)、各班成立学年总评小组,硕士班每个宿舍派一名代表,博士班由班长视本班具体情况决定总评小组成员。
班长任总评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班级的总评工作,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班干部原则上是总评小组成员。
班级QQ是学年总评工作期间班级发布学年总评信息的渠道。
(3)、学生向班学年总评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在班总评小组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向班总评小组提交完全部学年总评计分材料,超过规定期限后再提交的材料一律不接收不计分。
申报材料一旦提交不得修改。
在学年总评期间每个同学及时浏览班级QQ,若由于本人不上班级QQ,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个人负责。
(4)、班级学年总评小组在班级QQ上公告材料审核期间,同时根据本班具体情况公告本班评审操作办法。
在材料审核期任何人均可以向班学年总评工作小组提出自己的意见,班级总评小组应认真听取意见并及时召开小组会议讨论,及时在班级的QQ上向大家公告讨论决议。
超出材料审核期后不再接受任何人的意见和要求。
(5)、班级学年总评小组根据材料审核期核实的数据计算出每个同学的总评分并在班级QQ
上公告,此分值为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的最终得分。
(6)、班级学年总评小组根据导师的分值计算出学生个人的总分值并在班级QQ上公告,辅导员同时把学生的学年总评情况向各位导师公布。
(7)、辅导员根据学校给出的奖助金等级及指标和公示后的学生总评总成绩确定奖助金各等级名单。
(8)、按学校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测评模块及权重
1、模块
研究生综合测评模块分四个:思想道德素质(M1)、专业理论知识(M2)、科研能力(M3)和社会实践活动(M4)。
2、各模块权重
二年级硕士生第一学年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M=M1×0.05+M2×0.65+M3×0.2+M4×0.10
三年级硕士生第二学年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M=M1×0.05+M2×0.05+ M3×0.8+M4×0.10
二年级博士生第一学年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M=M1×0.05+M2×0.45+M3×0.4+M4×0.10
三年级博士生(含以上)第二学年(含以上)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M=M1×0.05+ M3×0.9+M4×0.05
3、模块成绩归100分
为保证各个模块的权重能落到实处,每个模块测评成绩后要按下述方法归到100分:本年级(本专业)此项成绩得分最高者获本年级(本专业)此项成绩满分100分,其他学生此项成绩的分值:(个人此项内容的测评成绩÷本年级此项成绩最高分)×100。
4、在测评总分相同时,按下列原则排序:
二年级硕士和二年级博士:M2模块成绩高者优先;
三年级硕士和三年级博士(含以上):M3模块成绩高者优先。
三、M1模块计分办法
1、M1模块计分原则
M1模块包括: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政治素质和法制素质四个子模块。
设基准分80分。
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当其分值低于60分时按学校规定取消该研究生的奖助金的参评资格。
M1模块成绩=80+加分-减分
2、加分
因做好人好事或其他品行高尚的行为被学院(含院办和分团委)公开表扬者加7分;被学校(含各行政部门)公开表扬者加10分;被市级(含各行政部门)公开表扬者加15分;被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含各行政部门)公开表扬者加20分;同一事件加分不可以重复计算,按最高分计算;不同事件加分可以重复计算。
3、减分
受到学院(含各行政部门)或受到学校(含各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每次减15分(以上情况
在宿舍内发生而又不能把责任明确到人时,则同一宿舍的每个人都减分)。
研究生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视情节可减5-15分。
4、取消本学年度奖助金评奖资格
(1)违反国家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机关或学校或学院处分者。
(2)考试有作弊行为或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未办理在校外住宿手续而在校外住宿者。
(4)未按学校的规定报到和注册者。
四、M2模块的计分办法
1、二年级硕士生:该模块是上一学年选定的参加测评的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值。
选定的学位课有七门:英语基础1、英语基础2、中国特色、自然辩证法、专业基础课一、专业基础课二(具体请查看培养方案)、一门专业课(两门专业课取低者)。
计算方法如下:
加权平均值=[3×英语基础1+3×英语基础2+2×中国特色+1×自然辩证法+3×专业基础课一+3×专业基础课二+3×专业课(两门专业课取低分者)]/18
注:英语基础1免修的是76分(76分是11年的,具体分值视研究生院网上免考通知而定),英语基础2免修的是80分
2、三年级硕士生和博士二年级以上学生均取上一学年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值,不分专业。
学位课成绩一律以研究生院提供的成绩为准,重修课程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3、取消本学年度奖助金评奖资格:参评学年所有课程考试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五、M3模块的计分办法
1、M3模块计分原则
M3模块包括学术论文(M3-1)、科技创新(M3-2)、科研业绩(M3-3)、创新精神(M3-4)和学术活动(M3-5)共五个子模块。
硕士研究生的M3模块成绩:由学生计分的有(M3-1)、(M3-2)和(M3-5);由导师打分的有(M3-3)和(M3-4)。
博士研究生只计算M3-1、M3-2和M3-5三部分成绩。
导师和学生M3模块上的权重比例如下:
研二学生M3模块导师和学生的权重比例是2比8;研三学生M3模块导师和学生的权重比例是:3比7。
硕士研究生的M3模块的总成绩=学生计算出的成绩×学生的权重+导师打出的成绩×导师的权重。
博士研究生的M3模块的总成绩=M3-1+M3-2+M3-5
2、取消本学年度奖助金评奖资格情况:
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者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上一学年度记过的分值在本学年度重复申报者。
3、由学生打分的M3模块测评计分细则:
M3-1:学术论文发表及获奖
考虑到在国内期刊展示本院成果的需要,现将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数学学报、应用数学学报、数学年刊、计算数学、系统科学与数学、数学物理学报8个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按JCR分区四区发表计分。
应用概率统计、工程数学学报、运筹学学报、高校计算数学学报、高校应用数学学报、应用数学6个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按中文核心期刊计分。
学术论文获奖:市级计8分,省级计12分,国家级计15分,国际级计18分。
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同一篇学术论文在同一测评学年度获得发表和获奖,上述两项分值可以累加;若分在不同学年度发表及获奖,则分别计分。
上一学年度计过的分值不能在本学年度重复计分,重复提交者取消本年度奖助金。
以上各条计分均是针对第一作者而言,第二作者减半计分。
M3-2:科技创新
以上各条的相关规定:
一、以上各条获奖人数由著作或证书或证明材料决定,个人计分方法如下:排序时依次减半,不排序时每个人获得相同的分值,。
二、各种获奖以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为准,各种获奖得分可以累加。
若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则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值计分。
三、国家级竞赛:由教育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以及由教育部委托各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研究生参加的竞赛活动。
四、省部级竞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除教育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以及由教育部委托其他部门代管的专业性较强的竞赛等以外的其他部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下属二级分会主办的各类研究生参加的竞赛活动。
五、由学校(含各部门)、企业主办的各类科技竞赛不管规模大小均按校级奖计分。
六、以上各条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M3-5: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M3-5)是指与学生本人从事的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学术年会等。
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计2分,参加国内学术活动计1.5分;此两项均需提供参会证据(如照片或发票复印件或其它)。
参加由校研究生院(含校研究生会)或学院(含院研究生会)或班级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均计1分,此类活动由各学生班组织专人记录。
班级可根据上级的要求自主确定哪些活动计分,但是必须提前在班级QQ上予以公告。
每次计分的参加人员名单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在班级QQ 上予以公布,若有差错应及时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名单及时予以公布。
导师组织的学术活动不在本统计范围内。
学生计算出的成绩=学术论文成绩(M3-1)+科技创新成绩(M3-2)+学术活动成绩(M3-5),然后再归到100分。
4、由导师打分的M3模块测评计分细则:
M3-3:科研业绩,科研业绩是指研究生在横向和纵向科研工作中完成的科研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和获奖情况等。
M3-4:指创新精神,创新精神是指研究生在学习、科研过程中表现出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学术道德及其团队精神等。
学生为导师所做的所有工作均包含在这两个模块中。
导师打分:从90分起,将90到98分成5个等级(90,92,94、96,98),导师可以任意在五个等级上打分,但要保证该年度所有学生的导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94分
导师分不归100。
六、M4模块的计分办法
M4模块由奖项和荣誉(M4-1)、各类活动(M4-2)及学生干部(M4-3)三个子模块组成。
M4模块设臵基础分(动态):基础分取所有同学活动得分的最大值(例如,此模块中总分最高者为60分,则将60分设臵为基础分),所有同学的得分=基础分+个人实际得分,再归一。
1、M4-1:奖项和荣誉
由学校组织或主办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类竞赛如研究生英语竞赛、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辩论赛和大型文体比赛等。
校级奖一等计6分、二等计4分、三等计3分;市级一等计10分、二等计6分、三等计5分;省部级一等计15分二等计10分、三等计8分;国家和国际级一等计20分、二等计15分、三等计12分。
由学校各部门或由数统学院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由校团委或校研究生会授予)(学年总评中授予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计分)。
院级计3分、校级奖计6分、市级10分、省部级15分、国家和国际级20分。
M4-1计分均以获奖证书为准,团体获奖:(a)不排序每人获得相同的级别分值,(b)排序时个人的分值=该奖分值-(n-1)×(该奖分值÷N),其中N是获奖证书或批准文件上的总人数,n是计奖的学生在总人数中的排名名次;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各种获奖得分可以累加。
说明:研究生英语竞赛的特等奖视为国家奖、一等奖为省部级奖、二等奖为市级奖、三等级奖为校级奖;荣誉类校级奖必须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公章,学校各级部门的公章只能认定为院级奖;竞赛类校级奖可以是学校的各级部门公章;学年总评中授予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计分。
2、M4-2社会活动
由学院(含院研究生会和班级)组织或主办的各类非科技类无报酬的思想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等集体活动,其他组织或导师组织的活动均不计分。
计分依据由各班召开会议定方案执行
3、
在俱乐部或爱好者协会性质的学生团体担任职务不计分。
七、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
1、基本规定
所有有学籍的研究生均可参加研究生荣誉称号的评选。
获得荣誉称号的基本条件是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按规定及时缴纳各种费用。
凡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法规受到处分者。
(2)、无故旷课者或擅自离校者。
(3)、学位课、必选课成绩不合格者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修完规定的学分者。
(4)、不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5)、存在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者。
荣誉称号的种类和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标兵 5%
(2)、优秀研究生 30%(博士研究生评选比例为15%)
(3)、优秀研究生干部 5%
(4)、优秀毕业生 4%
(5)、优秀毕业生干部 2%
(6)、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20%
2、具体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
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第一学年获得特等奖助金和全部课程的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对三年级研究生第二学年要求如下:
硕士生
首先获得特等奖助金,其次按时完成开题报告且中期检查合格,再次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至少发表一篇论文、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的科技学术活动获奖。
博士生
首先获得特等奖助金,其次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本人是第二作者至少有两篇论文发表、其中有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或参加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的科技学术活动获二等奖及以上。
(2)、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第一学年获得一等或以上奖助金和全部课程的单科成绩不得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低于70分。
对三年级研究生第二学年要求如下:
硕士生
首先获得一等或以上奖助金,其次按时完成开题报告且中期检查合格,再次至少发表一篇论文、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的科技学术活动获得奖励。
博士生
首先获得一等或以上奖助金,其次有一篇论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或有两篇论文发表、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的科技学术活动获奖励。
(3)、优秀研究生干部
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和在综合测评中获得学生民主评议的优秀分。
(4)、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两次被授予“优秀研究生”或以上荣誉称号和毕业论文成绩优良或能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或艰苦地区工作。
同等条件下能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或艰苦地区工作者优先。
(5)、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条件
至少获得一次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成绩优良或能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或艰苦地区工作。
同等条件下能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或艰苦地区工作者优先。
(6)、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应符合如下条件:
班级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活动;
班委会的核心作用和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都能充分发挥,班级安全稳定;
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同学学习成绩、科研或论文完成情况良好;
全班学生遵纪守法,“文明宿舍”活动开展良好,年度内无违纪和无受处分情况。
本办法在理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2013秋试行)基础上于2013年12月30日经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小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