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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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问题及发展策略
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专业学位教育填补了我国继续教育形式上的空白,并在教育规模、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简单的规模效应不能掩盖教育体制的缺失,专业学位与其他教育形式相比,在教育的系统性、培养方向的明确性以及学术定位的准确性等方面还存在较多问题。
本文从分析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生存现状入手,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发展策略。
[标签]专业学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发展策略
与学术型学位不同,专业学位是一种特殊的学位类别,其自身具有特定的内涵和属性。
目前对专业学位内涵的界定有两种主要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专业学位是基于“职业性”这一本质属性而产生的,国内研究生教育界多赞同这种观点。
从教育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来看,“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或称职业学位,是相对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
从学术界的普遍观点来看,“职业性”也被视为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
如季峰等指出专业学位“是以某种特定职业为背景的学位”,邓光平等认为“专业学位实质是职业学位,它具有鲜明的职业性”。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专业性”是专业学位的基本性质。
石中英教授支持此观点,他说:“将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理解为‘职业性’已严重影响了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对专业学位基本性质的表述上建议直接使用‘专业性’,不宜再使用‘职业性’。
”笔者认为,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都不完整。
对于从国外引进不久的我国专业学位教育来说,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和创新。
一、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
由于发展时间短暂和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对于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特征还存在着严重的认识和实践差异,致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定位不清、缺乏特色。
专业学位教育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设置第一个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始,经过20余年的发展,到2010年年末已经拥有了39种专业学位,涵盖了管理、法律、教育、体育、艺术、建筑、工程技术、农业、兽医、医学、军事等行业领域,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专业的不断增多,我国专业学位招生试点学校也在逐渐增多,招生规模快速增长。
到2011年3月,我国具有研究生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培养单位达50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达267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6个,累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万人以上。
二、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定位不够准确
首先,我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于1980年,1981年起开始实施,虽然经过2004年的修改,但其中并未列入专业学位的相关内容。
其次,攻读在职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居多,致使社会产生认知误区,将专业学位教育理解为在职人员进修的另一种说法,更有甚者把专业学位教育视为当权者在位过程中实现学位提升的“镀金”策略,导致专业学位所获得的社会认可度和承担的社会教育责任并未达到预期。
第三,我国学术界“重学轻术”的传统及专业学位教育较短的发展历程,致使民众对于专业学位的认可度不够高,存在轻视情绪,视其
与学术型研究生之间有较大差距;有些高校也把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区别对待,甚至有一部分培养单位把专业学位教育视为创收途径,重数量轻质量,重招生轻培养。
种种对专业学位的错误认识和倾向严重影响了其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学位层级结构单一
我国专业学位发展20年来主要培养硕士层次的学生。
在学位教育的初始探索阶段,保持科学谨慎的发展态度有利于避免过度扩张带来的相关问题,但在专业学位教育已经具备了一定数量规模的当前阶段,这种单一层次的发展模式使专业学位教育暴露出发展张力不足的问题,层级比例的严重失衡对于“专业性”所强调的专业化知识结构与职业技能向更高层次发展并无益处。
层级结构单一逐渐成为制约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三)生源工作年限限制不合理
目前部分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单位要求报考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有具体工作年限的限制,这一规定不符合“专业性”特点的要求。
专业学位教育是要通过科学有效的培养过程来造就专业学位人才,并非依赖其入学前的相关经历,这是“专业性”对培养环节提出的要求,也是开办专业学位教育的目的所在,有相关职业经历的学生虽然可以在专业化技能的获得与形成上占据一定的优势,但绝非必要条件。
此外,这一规定将部分应届毕业生排除在自己理想的职业生涯规划之外,严重限制了专业学位教育生源规模的扩大,对优质生源的获得有相当不利的影响。
(四)培养体系特性缺失
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体系应该更多地注重自身的本质特征——“专业性”的体现,而就目前来看,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体系大多是对学术性教育的培养要素和模式略加修改就简单地套用,专业学位的“专业性”并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导致所培养的人才只能是应用实践技能训练不足、理论研究能力又没有得到较大的提升,从而造就了一批批无甚特色的专业硕士。
(五)职业优势不甚明显
虽然从国家到培养单位的各类文件中都明确强调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目标在于特定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但是无论从培养的结果还是从就业情况的总结来看,专业学位的获得者与学术性学位获得者相比,职业上并无优势可言,相反却存在着先天的不足,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之间缺乏衔接,对专业学位获得者而言,职业准入的制度障碍依然存在。
职业优势关乎着专业学位教育存在的意义。
(六)评估体系不完善
科学的、健全的评估体系应是一个能充分强调和体现专业学位教育“专业性”的体系。
“专业性”要求专业学位的设置要与特定的职业技能相匹配,强调对受教育者专业化技能的培养与提高。
因此,专业学位教育的评估体系必须引入相关职业领域的专业技能标准,这样才能使培养出来的人才更能符合职业需要。
当前的评估体系正是由于相关标准的缺失,才导致对专业技能的要求空洞泛化,对专业学位和学术性学位的要求趋同。
三、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策略
(一)逐步推行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结构改造
从近期看,改造和试点并举是比较可行的理性选择。
短时期内,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完全回归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并不现实。
鉴于当下社会急需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现实,在对现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予以保留的同时,可在部分高等院
校开展改造试点工作。
尽管现在普通高校举办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着很多不完善之处,但不应全盘推翻、另起炉灶。
在确保现有体制的同时,在部分院校试点改革,按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要求对思想观念、教师队伍、培养模式等各个方面进行革新,以充分彰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色的做法是可行的。
普通高校是否能举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既存在实力问题,也存在观念因素的影响。
开展试点可以用试点的成功经验带动更大规模的改革,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使优秀高校自觉地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标杆靠拢。
(二)逐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下的专业学士教育
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是以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教育为起点,并以其为绝对主体,而底层教育——专业学位学士教育极其弱小,呈现出两头极端细小、中间过度膨胀的畸形状态,目前我国只有建筑学专业设立学位学士教育。
从长远来看,有必要建立健全专业学位学士教育,并以此为纽带,逐步实现专业学位教育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良好衔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专业教育体系,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與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双赢。
(三)实现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任职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专业学位教育与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制度双轨运行制约着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专业学位发展比较早的国家和地区,专业学位教育的制度已经相当完善、成熟,其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标准和职业界的用人标准基本上能够协调统一,专业学位教育内容和相应的职业资格基本接轨,专业学位成为从事相应职业的必备或先决条件,实现了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在美国,获得法律博士学位是报考律师的先决条件,而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则是参加职业医师培训的必备条件。
在我国,除获得建筑师从业资格需要拥有专业学位以外,其他专业学位与职业任职资格之间无任何联系,只要达到一定学历就可以报考想要报考的资格考试,拿到相应的资格证书就可以从事相关职业,大大削弱了专业学位教育的推动力。
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应不断向西方学习,借鉴西方成功经验,把专业学位的获得作为进入特定职业、岗位的准人证或先决条件之一,与职业任职资格进行充分衔接,提高专业学位教育的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使专业学位名至实归。
(四)加强应用能力的培养
专业学位应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从培养目的来看,专业学位教育设立伊始就是和学术性学位教育有区别的——适应更多的人不需要搞科研而需要更深层次了解学习相关知识,因此,专业学位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学环节都应该做到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学位教育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成熟度相比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但这种差距并不是不可弥补的,美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时间与普通高等教育也有着相当大的时间差距,但现在已经做出了很大的成绩。
因此,中国的学位教育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紧迫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