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制度
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留宿行为,维护校园安全秩序,建立留宿
登记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第二条留宿登记管理制度包括留宿申请、登记、审批、监督
和违规处理等综合管理措施。
第三条凡在校学生,无论男女、年级、专业,均须遵守留宿
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生宿舍以及其他提供留宿条件的场所,必须经过学
校安全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条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委员会负责留宿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留宿申请
第六条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或楼主任所在的教师部门递交留
宿申请。
第七条留宿申请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年级、性别、联系方式、留宿时间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学生需提前两天申请留宿,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周向教师部门请假。
第九条学生留宿时,必须填写离校申请表,并在留宿期间保持联系畅通,在离校前主动向辅导员或楼主任报告。
第十条学生如需长期留宿,需提前一周向辅导员或楼主任提出长期留宿申请,并注明留宿期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留宿登记
第十一条辅导员或楼主任负责学生留宿登记的录入和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留宿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身份确认,辅导员或楼主任负责查验身份证件的真实性。
第十三条学生留宿登记须包括姓名、学号、留宿时间、留宿地点等信息,并指明是否长期留宿。
第十四条学生登记留宿前,需签署《留宿管理告知书》,明确自己的留宿责任和义务,并承诺遵守校规校纪。
第十五条学生留宿次数累计满五次,则为长期留宿,需要重新申请长期留宿,并经过教师部门审批。
第四章留宿审批
第十六条教师部门收到学生留宿申请后,按照留宿登记管理制度进行审批。
第十七条教师部门应按照留宿时间、申请理由、学生表现等综合因素进行审批,并对学生申请进行筛选。
第十八条教师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及时通知学生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如申请被拒绝,可向辅导员申请复查,辅导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复查完毕,并向学生说明理由。
第五章留宿监督
第二十条教师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留宿的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学生留宿情况。
第二十一条学生留宿期间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宿舍或留宿地点从事违法活动或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辅导员或楼主任应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留宿情况,并及时反馈至教师部门。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如有未经登记留宿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记过或纪律处分等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如有违反留宿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制度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
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报学校领导同意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我校学校留宿登记管理制度,凡在校学生必须遵守。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希望同学们自觉遵守留宿登记管理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