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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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第一篇: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从广义上讲,依法行政作为我们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完备的法制,依法行政的标志是实现行政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目标是实现行政权的法治化、民主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而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则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治安管理法规,运用警察行政管理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以公开的治安管理活动为主,辅以秘密手段,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查处治安灾害事故,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简而言之,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就是要实现公安行政活动的法治状态。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已历时五年,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上的巨大进步有目共睹。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个别地方,尤其是极个别基层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的推进实施上仍然存在一些障碍。

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障碍的原因分析
影响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因较为复杂,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障碍。

主要表现为家长制、等级制和法律虚无主义。

在工作中表现为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行政指令办事,存在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内部传阅文件),白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笔头不如口头(领导口指示)的不正常状态,严重地影响了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利益驱动的障碍。

对于市场经济的误解,甚至曲解,导致有
些人崇尚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受利益驱动去执法。

对于要不要执法,怎样执法,首先考虑的是本地区、本部门甚至个人的经济利益,严重地冲击着公安机关依法行政。

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搞地方保护、部门保护;有的乱收费、乱罚款,以此搞“创收”,来解决办公费;有的将案件降格处理,以罚代拘;有的部门干业务“人手不够”,对有“收入”的事,调集人马加班干。

三是环境条件的影响。

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

但目前有些行政法律规范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制定的,同当前户籍管理的实际脱节;有的本身有疏漏,规定不够明确,不够合理,相互交叉重复甚至于相互矛盾。

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某些规定的贯彻实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如监所中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与普通人犯分开,但有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房屋就不得不“违法”。

法律中关于时间期限的规定,由于交通不便或通讯闭塞等因素,往往难以办到,也不得不“违法”。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的缺陷。

所谓监督,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施加的一种外部力量。

这种监督主体应是监督对象以外的组织,并且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在财务和人事上应当适度分离。

自己不能监督自己,如果将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合为一体,监督主体将不得不依附、受制于监督对象,无论该种监督在具体内容上设计的多么全面、多么合理,都形同虚设。

公安机关内部督察、监察体制恰恰存在这种缺陷。

在这种情况下,内部监督很难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首长进行监督,也很难违背本地区、本部门首长对于查处或者不准查处某一案件的命令。

二、公安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对策
一是公安机关要转变“行政中心”观念,纠正特权思想,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自觉依法行政。

公安机关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应该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及时转变“行政中心”观念,重视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重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尊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

在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上,要从主要依靠政策和领导人命令办事,逐步转变到依靠宪法和法律办事上来,反对任何形式上的特权思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要在广大民警心目中牢
固树立起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用法律作为评判公安工作最有力的标准。

公安机关在依法行政运行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树立正义、自由、权利、平等的理念,既保障打击违法犯罪,也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执法中变生硬的强制性管理为主动、热情的服务。

二是行政权力要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保证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社会实施管理,其执行公务,依法收取的费用、处罚的款项应该真正、全部、彻底纳入财政管理,其实现的有效方法是行政权力必须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以根除利益驱动的条件。

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安机关自觉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管理服务于社会。

三是提高民警素质,促进依法行政。

要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公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利用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培养和造就人民警察的公仆意识、廉政爱民意识,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意识。

要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和政治、业务以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之成为一支素质高、纪律严明、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与公安行政
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使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

要坚持执法资格考试制度。

进一步提高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监督意识和人权意识,增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熟悉乃至精通本行业的法律、法规是严肃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效率的重要条件。

不断学习、运用和总结,是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必由之路,培训、考核则是其推动力,要把法制观念的强弱、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程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任职和晋升相结合。

贯彻依法治
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切实加强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这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证。

四是建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确保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与权力制约和监督联系在一起的。

公安机关作为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拥有重要的职权,如果对这些权力不予以严格制约,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违法越权,滥用职权的现象,甚至滋生各种腐败现象。

因此,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把行政权力科学分解,合理组织,将会极大地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消除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依附关系,对现有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体制进行改革,这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保证。

应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的整体效能,通过法律将行政机关自身监督、司法机关监督、权力机关监督的对象及其范围予以科学划分,使其各自发挥职能,促进行政执法监督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从根本上革除“人治”的弊端。

再有,明确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责任。

监督的实质是以权力制约权力,由此决定必须赋予监督主体以足够的权力,使监督主体拥有的权力大于监督对象手中的权力,具体包括调查取证权、法律制裁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等。

公安机关还要依法建立健全督察制度,并将警务督察的程序逐步完善。

将内部执法监督与党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统一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严密、完善的公安行政监督体系,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二篇:南阳市规划局推进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1年9月)
南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近一年来,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强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普法工作力度,逐步形成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为促进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一、领导机制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

成立了由局长张德宝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领导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建立了目标考核机制。

各县级规划主管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同时结合实际,制订了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有计划,把《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

进一步完善了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业务办公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集体决策机制。

同时根据形势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规划业务工作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逐步健全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

将城乡规划委员会决策作为重大问题决策的必要程序。

凡是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段详细规划、全局性的专项规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要通过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充分讨论,集体决定,确保集体决策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的基础和前提。

我们逐步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建立综合的、行业的和法律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参谋作用。

对涉及全局性城乡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通过综合的或者行业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主动进行协商沟通;涉及系统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座谈会、听证会或者媒体公示等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如有关国道改线、农运会场馆建设等重大项目决策,我们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研究,最后提出实施方案,经上级机关批准同意后实
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省厅法规处开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定期清理和汇编工作,并及时做好立法建议工作。

对于已出台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发现有与上位法不一致、被新的立法所取代、不适应现实需要等情形的,及时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议。

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工作机构对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备案。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吸收了政府法制部门的审查意见。

规范性文件制定后,我局法制工作机构依据《规定》按时报送备案。

建立了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的受理制度,有关部门、组织或者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有异议的,我局法制工作机构向其做出解释、说明,提出处理意见。

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客观情况变化,及时地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完善执法体系建设。

我局按照《纲要》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制。

建设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高效廉洁的规划行政执法队伍。

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依照法定授权对各级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目标和法律责任。

规范规划执法行为,规划执法活动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出决定;做到执法主体合法与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依据公开、取证
合法、程序规范;依法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申请回避、申请听证的权利;严格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杜绝执法不力、执法违法、执法扰民、执法“寻租”等损害规划部门形象的现象。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要求,对当事人依法实施处罚。

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一案一卷,按照行政执法卷宗要求进行归档。

制定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规划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加强系统内部法制监督。

加大对规划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系统内各单位互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促进执法的公平、公正。

三、教育学习情况
我们结合规划局实际情况,提出了提高工作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案,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以领导干部率先学法用法来推动一般干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突出抓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规划系统深入人心。

一是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南
阳市规划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用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规划系统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落实了党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等。

省厅组织的历次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活动我局均派骨干参加,并轮流派局领导带队学习。

二是加强规划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落实了《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每年定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每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个人任职、定级、晋升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规划系统内申领执法证件的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参加了省厅统一或经省厅授权由市局组织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并且都考试合格。

四、法制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设臵的法制机构名称为南阳市城乡规划局法制科,为独立办公科室。

主要职能﹕负责有关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起草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规划行政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配合主办科室组织规划项目公示、听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验收;指导监督县市区规划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访
工作。

科室现有人数为4人,平均年龄30岁,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1人,2人从事法制工作三年以上。

五、依法行政工作宣传情况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召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我局每年在广场、街道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宣传规划法规。

我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规划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通过南阳市规划局网站、南阳市政府书记市长信箱规划分栏等新媒体回复网友关于规划行政执法的帖子每年达500余条。

我们对于法制宣传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了法制宣传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依法行政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总结我局在这方面做的一些工作,对照《纲要》,总的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仍有一些不足之处,尚待改进。

如,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法律法规调整后更新相对滞后的问题;行政管理人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

尽管经过多年努力,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所提高,但在规划行政管理的实践中,还有习惯于用行
政管理代替法制管理,依靠政策号召和行政措施而忽视法制手段引导的现象存在。

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得到重点关注和改进。

今后一个时期,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将紧紧围绕加快完善规划行政执法体制建设的目标进行,继续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

为保障和促进我市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做贡献。

大致工作打算是:
(一)依据省厅的要求,借鉴我省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为制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献计献策。

(二)围绕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从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的角度重点研究如何推进城市健康、和谐发展的问题。

(三)继续加强和改善规划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按照从严治政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

同时,根据《纲要》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三、几点工作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提高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

切实改进政府立法方式,健全政府立法工作
机制,完善立法听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程度和范围。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是《纲要》的要求,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

尽管当前行政复议队伍整体上能够满足日常工作,但从更高的标准来考虑,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队伍的综合素质十分必要。

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形成职业培养制度,鼓励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一种适合建设系统特点的培训模式。

通过每年由省厅组织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队伍集中培训3至5天的岗位教育,邀请法学教授、法制办的专家进行系统讲授,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同时组织全省行政复议人员召开座
谈会,相互交流,讨论疑难案件,相互观摩学习,就复议的典型案件,复议实务等工作进行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复议工作质量。

南阳市城乡规划局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三篇: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在乡工作中如何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和重点。

近几年来,随着行政法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县级机关执法部门的法制意识与日俱增,尤其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违法追究制和投诉举报制的建立和落实,机关执法部门普遍能执法守法、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人员已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作为一种习惯性行为。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部分乡村,由于诸种因素,还是行政命令运作方式在作惯性滑行,基层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推进、障碍层层。

一、乡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难以推进的四大障碍
1、关键性障碍——权力唯上和民主氛围淡薄法治的最大障碍就是权治。

基层政权由于受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影响,权力的魔云笼罩时久。

“官大一级压死人”,谁职位高、谁嘴巴大、谁说了算已习已为常,民主的气氛、法治的气氛十分微薄。

少数基层领导把投诉告状的百姓视为刁民,把依法行政仅作为口头标签,依权行政盛行不衰。

如:某地某村两户村民为临街的基地发生纠纷,村支书以脚为法,步到中间,脚趾划线,手一举说“听不听我的?听我的就这样,线以东是你家的,线以西是他家的,否则,你们今后不管有什么事都别来找我这个支书”。

据了解这种简单直接的处臵方法还传为美谈,支书的行为得到乡领导的认可。

不少基层领导对依法行政的要求怀着矛盾心态,对上觉得少了民主少了法治,对下觉得多讲民主、多讲依法是自找麻烦,烦琐哲学。

说到底基层的唯权唯上独尊和民主氛围不浓是障碍依法行政的 1
关键因素。

2、外在性障碍——政绩标杆和形式主义盛行基层干部的政
绩是提拔使用的标杆,这样就导致了部分乡村领导热衷于营造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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