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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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范文
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事故,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并及时遏制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的范例:
1.制度目的:确保施工工地在突发事件和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序地进行救援和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
2.责任分工:
- 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培训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
- 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 各岗位责任人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岗位人员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救援行动。
3.应急救援组织:
- 确定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救援行动;
- 制定应急救援流程和责任分工;
- 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
4.应急救援方案:
- 制定适应施工工地特点的应急救援方案;
- 确定各种紧急情况下的救援行动和处置措施;
- 制定人员疏散和安全撤离的流程和指引。
5.应急救援培训:
-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 演练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 建立应急救援演练考核制度,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6.事故报告和分析:
- 对施工工地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
- 对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形成事故原因和救援效果的报告;
- 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和改进措施。
7.检查和评估:
- 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 对各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救援能力的考核;
- 针对检查和评估结果,及时整改和调整应急救援方案。
以上是一份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还需根据施工工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这份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
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和施工工程。
第三条本制度应当与相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相配套,相互衔接,共同发挥作用。
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确立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由建筑施工单位组织人员组成,包括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及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担任总指挥,配备必要的技术、医疗和后勤人员。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由建筑施工单位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员、施工人员等。
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培训救援人员的应急救援技能和知识。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
2. 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3. 应急救援队伍的编制和配备;
4. 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并定期检查;
5. 应急救援演练的计划和实施;
6. 监测和报警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7. 应急救援的通信和联动机制;
8. 应急救援救治和伤员转运的流程和方法;
9. 应急救援工作的评估和改进措施;
10. 其他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内容。
第四章应急救援措施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确保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包括但不限于急救箱、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报警和通信系统,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与相关救援部门的通联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与外部救援部门的协调合作。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应急救援工作的评估和改进
第十四条定期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事件的统计分析制度,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流程,并确保执行。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范文(3)
一、目的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架构
1. 总指挥部:建立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的总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和评估,指挥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内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
3. 应急救援队:组织一支应急救援队伍,由经过应急救援培训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救援技能和经验,随时待命。
四、预案制定与演练
1. 预案制定:总指挥部负责制定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2)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3)应急响应等级和各级应急响应措施;
(4)建筑施工事故类型与危害后果等级;
(5)应急值班制度;
(6)灾害应急资源保障;
(7)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2. 预案演练:根据预先制定的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演练应真实模拟建筑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测试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培训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技能。
五、应急响应措施
1.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根据建筑施工事故的严重程度,划分应急响应等级,并相应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2. 应急响应措施: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等级,可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各部门、班组及时报告,落实应急计划;
(2)紧急疏散、保护现场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3)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和伤员救治;
(4)保障现场救援的机械设备和药品物资;
(5)抢险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6)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处置;
(7)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封控措施,防止扩大事故范围;
(8)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六、应急值班制度
1. 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值班工作,确保随时能够接到应急救援的任务,并及时组织应对。
2. 值班人员应具备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熟悉应急响应程序和预案,能够熟练操作应急设备和工具,能够有效地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3. 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并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灾害应急资源保障
1. 灾害应急资源清单:编制应急资源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的资源,并定期更新和补充。
2. 灾害应急资源的调配:按照应急响应等级的要求,及时调配灾害应急资源,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所需资源的数量和种类,并与资源提供单位进行协调对接。
八、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1. 应急救援队伍的选拔与培训:对于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进行选拔,确保其具备救援技能和经验。
定期对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救援能力和处置水平。
2. 培训内容: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应急救援理论知识的学习;
(2)现场救援技能的训练;
(3)经验积累和案例分析。
九、应急救援工作评估
1. 应急救援工作评估的目的在于检验和评估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
2. 按照一定频率和程序,组织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确保预案的执行和救援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十、处罚措施
对于应急救援工作不力、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附则
1. 本制度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负责人所有。
建筑施工应急救援工作制度范文(4)
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生产发生各类事故后能有效得到控制,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努力将事故损失和不良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建立各职能部门的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及救援队伍。
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分头负责的原则,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条: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设施及维修保养。
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备齐救援物资:草袋、铅丝、锹、镐、灭火器材、急救箱、担架等,由现场总指挥统一调动。
救援物资能够满足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且其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每年定期对救援物资中的年检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测,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安全设备科负责实施。
第四条:制定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报警系统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总公司安全处及本公司安全科的主管领导,由总公司迅速分别转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安监站、安监局、建设局、工会、消防机关、劳动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
事故报告包括的内容: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第五条:做好事故抢险救灾紧急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立即电话通知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简明叙述事故发生的项目名称、地点、时间、事故情况(伤亡人员及财产物资)、事故类别,并派人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
总公司及发生事故单位所属公司的安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封锁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作业人员,调动抢险救援的器材、设施,首先抢救伤员,了解伤员情况,原则上是就地抢救,伤势较重或不能就地抢救,立即与社会救援医疗部门取得联系,同时,与社会救援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适应建筑业的特殊性,应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起重机械发生折臂、倒塔、坠落等事故、坍塌事故、中暑事故、中毒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各类事故的发生,采取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第六条:潜在危险性与危险目标的确定
在工程施工中,事故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必须准确的将潜在危险性的危险目标确定出来,加以有效的预防,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加强对应急救援组织或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应急救援人员应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报警系统,如何使用救援设备,增强专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知识,正确掌握和懂得应急救援操作规程和报警程序。
前线救灾领导和救援队伍应掌握专业应急救援常识,包括如何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实施堵源技术及抢运物资,并正确给受伤人员清洗消毒、急救等基本知识。
提高应急救援专业技能,随时随地实施应急救援。
总公司安全处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抓好演练培训工作,演练培训工作重点放在施工现场,由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演练,主要是增强报告程序、救援专业技术、方法的掌握和安全疏散人群、控制事故扩大发展的能力及对伤者的医疗急救基本知识。
第八条:明确经费保障系统的落实。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抢险所需的经费必须要有所保障,做到款项到位,专款专用。
总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经营部门应在工程进场前将此项工作纳入工程或成本预算当中。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级指挥中心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有权支配一定数额的抢险救灾经费。
第九条: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在恢复过程中,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所属单位的相关部门对上级主管部门或总公司成立的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负责实施处理和落实,达到安全要求时,宣布恢复生产。
事故调查组将依据《____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恢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重复发生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