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管理办法国电集人[2005]4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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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集人[2005]405号
关于印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为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增强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具有竞争激励机制的、科学的职称评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管理办法
为了指导集团公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为指导,根据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的总体部署,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集团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实绩、综合评定的原则;
3.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4.自愿申报、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
5.评聘分开的原则。
二、评审范围
(一)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工程、经济(高级)、会计(高级)、政工四个系列的评审工作。
集团公司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后,在其它评审机构评审的上述专业技术资格不予认可。
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考评结合或以考代评的专业系列,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组织评审。
(二)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所在单位组织参加国家电网公司或省一级评审机构的评审。
评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评审内容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主要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是人才评价的重要形式之一。
主要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专业技术资格所要求的知识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工作效率与工作成绩)情况。
具体要求详见各系列评审条件。
四、评审程序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其具体程序是:
(一)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者要认真学习、对照评审条件,按要求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并履行申报手续。
报名时应提交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以及评定表、报名一览表、软盘及本人业绩材料、论文著作等代表作品(有关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二)初审。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报名,并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种类和数量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及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组织破格申报人员的民主测评以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答辩工作。
初审结束后,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三)复审。
各分公司负责区域内各单位申报材料的复审、汇总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准备工作。
(四)评审。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定,并进行无记名表决,达到出席评委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数的,为
拟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
(五)公示。
集团公司将拟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时限1个月),对有异议者及时进行核实、审查。
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申报者的拟通过资格,并在评定之下一年起3年内不准再次申报,同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认证。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通过公示的名单正式发文公布,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统一认证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区域组织进行。
(一)集团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组织与领导,负责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组建集团公司评审的各专业评审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办公室(挂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认定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系列委托评审的关系;组织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水平等相关考试;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外语等级考试。
集团公司建立评委专家库,每次评审前由集团公司从评委
专家库中随机调取,由不少于九位评委专家组成相应专业的评审委员会。
评委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
(二)各分公司在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一负责本区域内各单位报送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复审、汇总、评审组织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水平等考试的报名汇总、考试组织等工作。
(三)各基层企业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认定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答辩和材料报送等工作,并按照分公司的要求和属地原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已经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地方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其它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集团公司不予认可),取得的资格无需确认,可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如:计算机软件、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初、中级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从事的岗位要求,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如: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
参加
全国考试并经定期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者,其执业资格与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等同,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仍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有关外语和计算机要求,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职称评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的通知》(人[2005]1号)执行。
(四)具备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学历或学位者,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规定,经考核批准,可分别直接认定员级、助理级、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员级资格晋升助理级资格也采取认定的方法。
七、原执行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