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税征收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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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碳税征收的博弈分析
全球气候变化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受瞩目的焦点之一,二氧化碳的减排问题也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

在我国,企业作为市场中排放污染气体的主要成员,是否采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在整个社会的能源减排上起到了主要作用。

而政府作为管理者,起着引导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作用。

政府和企业作为一个博弈双方的主体,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鉴于此,本文从政府和企业互动博弈的角度对碳排放税进行了分析。

本文旨通过建立模型验证开征碳排放税对减少二氧化碳是可行的。

碳排放税博弈可行性
一、基本理念与相关名词
1、碳税的概念
二氧化碳排放税,简称碳税,它就是政府对于企业排放二氧化碳所征收的税收。

更具体的来讲,碳税旨在保护环境,通过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来减缓全球变暖。

2、环境外部性的理论
环境的外部性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意味着某个经济个体的行为可以使得他人或者社会收益,而受益方并不需要为所得的利益付出相应的费用,即社会成本小于私人成本,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

同样,负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个体的行为给他人或者社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而并不需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即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社会收益小于私人收益。

3、公共产品理论
企业作为一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不会主动的提供公共产品,反而存在着搭便车的行为,这会使得每个企业纷纷使用存在的公共产品而不去提供,这时就需要政府作为一个行政部门来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一般情况下,政府通过对企业征收税收来提供公共产品。

政府可以通过碳税让生产者或消费者在抉择自身利益的时候,将环境资源的费用考虑进去,使环境问题的外部不经济内部化。

4、污染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负担原则,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并逐渐成为国际惯例,即排污方应该对其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付出相应的成本,甚至还应该为其造成的任何损害付出代价。

5、双重红利理论
双重红利即政府如果采用中性的环境税来替代扭曲的税收,可能会对我国的经济有一个双重红利的作用。

其中第一重红利是指可以提高和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第二重红利是指可以降低我国整个税收体系的扭曲性。

到1991年,皮尔斯(Pearce)在对碳排放的分析中比较正式的提出了“双重红利”的概念,其在文中提到政府用环境税来代替扭曲性税收,不仅能够对那些损害环境的企业行为进行约束,而且能够使得中国税制的效率损失进一步降低,这样会间接的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6、激励理论
人的动机来自于人的需求,由需求确定人们的行为目标,而激励则作用人们的内心活动,激发、启动和强化人的行为。

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角色,可以根据当地经济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出一个能够激励企业采用先进减排技术的政策(如对于不同的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推动当地的低碳经济发展。

7、庇古税理论
庇古认为正是因为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不一致的存在,使得国家对于公共产品的干预有了必要性与合理性。

政府应该根据企业对于社会环境污染的程度大小来进行征收税收,这样可以弥足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使得企业的成本有了税收约束,从而将环境的外部性内部化,这种税收被称之为“庇古税”。

政府征收碳排放税还可以改善我国环境质量,降低税收体系的扭曲性,从而获得“双重红利”。

二、模型分析
1、企业与政府相互影响的动态博弈模型
若博弈双方为企业和政府,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政府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假设他们都是完全的理性人。

企业进入高碳排放量行业的收益为g,反之为d,政府对其进行征税得到T的收益。

利用逆推法,对于政府选择不征税则得益为0,因此政府会选择征税,企业进入得益g,不进入得益d,因此当g 大于d时企业选择进入,反之选择不进入。

可以看到,存在一个均衡使得政府征收碳税的同时,企业也进入了高碳行业,双方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开征碳税达到了外部成本内部化,在企业进入的博弈中是可行的。

政府如果利用征收差异化碳税的政策来控制企业碳排放,随着碳税水平的逐渐提高,低碳生产意识较弱的企业最优产品价格下降,而且其最优产量,即市场占有份额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减少,最终企业收益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降低。

开征碳税将导致生产成本的提高,并促使部分产生二氧化碳多的企业失去行业竞争力,最终退出该行业未退出的企业将引进先进技术,降低CO2的排放,减少化石燃料使用,更多地使用非化石燃料,如氢能和电能,也会利用更清洁的能源,
如水电核电和风电这就促使企业不断地探索与利用非化石燃料和清洁能源,研究和使用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改善产业的不良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与此同时,在降低能源消耗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还能催生一批专门致力于减排的新企业,促进新行业的发展同时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和社会生产效率,加强了污染的防治。

2、政府税率和企业产量的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假设税率完全由政府决定,高碳排放量企业很据产量缴纳相对应的税额,同时也根据税率的大小调整自己的产量,政府不仅追求较高的税率,还希望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首先企业的利润函数可以表示为;其中表示企业产量达到Q时的收益,t 为税率,C为其他成本。

假设企业只关心利润最大化目标,即:
要实现最大利润需要满足条件对Q的导数W’=S’(Q)-t=0。

其经济意义是生产最后一个单位产品所增加的收益等于增加税收的边际成本(税率t),
在收益函数S(Q)的图形上反应出来就是使企业取得最大利润的产量,Q*(t)对应的总收益线S(Q)上的点处的切线斜率一定等于碳税税率,如图所示,如果做出成本线与上述切线平行,这就意味着在切点处S(Q)与之间的距离就是企业的利润达到的最大值。

当轮到政府做选择时,由于企业在某一税率下会决定生产Q*的产品,以取得最大的收益,所以政府需要据此决定税率的大小以谋求最大的社会效益。

从这个博弈过程可以看出,政府通过与企业的博弈可以制定出一个合适的税率,既避免因税率过低而造成的碳排放量过大引起环境污染,又可避免因税率过高而抑制社会生产政府在征收碳税后,含碳量高且产量大的企业所缴纳的碳税就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就会增加,利润就会降低。

因此在利润的驱使下,征收碳税可促使企业选择最合适的产量这样就可以达到二氧化碳减排的目的因此从博弈的视角出发,税收政策可以通过制定合适的税率等方式引导和激励纳税人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当然,我国开征碳税还面临着具体税率的制定,开征时机的选择,税收优惠的制定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同时开征碳税也可能会带来收入低的居民难以承担,企业的竞争力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协调,因此开征碳税虽然可行,但仍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解决。

参考文献
[1]陈红敏.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博弈看中国的碳税发展前景[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6)
[2]周建鹏,聂华林,张国兴等.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生产策略的演化博弈分析——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视角[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24)
[3]于维生,张志远.中国碳税政策可行性与方式选择的博弈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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