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关于成立煤矿防突机构的通知
防突细则(2019年版)
防突细则(2019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工作(以下简称防突工作),预防煤矿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结合矿井开采条件,制定、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第六条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按照“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实现“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
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分析查找原因;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2011【01号】关于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
朝煤通字【2011】1号关于成立朝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加强朝阳煤矿的安全生产建设,有效开展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范围。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李崇庆等十三位同志任职,并成立水城县化乐乡朝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组织如下:一、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李崇庆【矿长】副组长:黎希贤【总工程师】成员:王国忠胡永祥谢正均董文省曹友勤王彬吴发勇孔凡祥朱老伍孙乾斌陈春华唐荣烈陈大祥二、对李崇庆等十三位同志的任职如下:任命李崇庆同志为朝阳煤矿矿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黎希贤同志为朝阳煤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吴发勇同志为朝阳煤矿测量工程师,负责协助总工程师抓好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胡永祥同志为朝阳煤矿生产副矿长,负责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王国忠同志为朝阳煤矿安全副矿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谢正均同志为朝阳煤矿机电副矿长,负责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孔凡祥同志为朝阳煤矿后勤副矿长,负责煤矿后勤的管理工作。
任命曹友勤同志为朝阳煤矿掘进矿长,负责煤矿开拓、掘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王彬同志为朝阳煤矿采煤矿长,负责煤矿采面回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蒋弟坤同志为朝阳煤矿通风队长,负责煤矿通风队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陈春华同志为朝阳煤矿安全科长,负责煤矿安全科管理工作。
任命唐荣烈同志为朝阳煤矿调度主任,负责煤矿的调度工作。
任命陈大祥同志为朝阳煤矿办公室主任,负责煤矿的办公室管理工作。
三、成立煤矿各科室:1、成立生产技术科:科长:黎希贤成员:吴发勇刘德华曹刚机构设置地点:矿生产技术科办公室机构职责:按照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政策法规负责全矿技术管理。
负责一工程一措施的编制、贯彻及现场落实,认真抓好矿井的大、中、小生产接替,保证矿井正常生产。
认真抓好开拓掘进和测量工作的技术管理,按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质量达标工作。
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现场存在的技术难题,真正发挥用技术指导生产的科学性。
关于成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 2
贵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前都办字【2013】号签发人:关于成立前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矿属各部门及施工单位:为加强前都煤矿的安全生产建设,有效开展煤矿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范围。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刘德华等十二位同志任职,并成立前度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组织如下:一、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组长:刘德华【矿长】副组长:张学友【安全矿长】成员:黎明【副总经理】郭富城【总工程师】罗中银【生产矿长】代述强【机电矿长】薛贤波【技术副科长】张雪州【通防工程师】罗建清【跟班矿长】吕阳亮【跟班矿长】张斌【调度主任】二、对刘德华等十一位同志的任职如下:任命刘德华同志为前都煤矿矿长,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郭富城同志为前都煤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黎明同志为前都煤矿副总经理,负责煤矿地面各种外围关系的协调工作。
任命罗中银同志为前都煤矿生产矿长,负责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张学友同志为前都煤矿安全矿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代述强同志为前都煤矿机电矿长兼机电科长,负责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薛贤波同志为前都煤矿测量工程师兼技术科副科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抓好技术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张雪州同志为前都煤矿通防工程师兼通防科长,负责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
任命吕阳亮同志为前都煤矿跟班矿长兼安检科科长,负责协助安全矿长搞好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及跟班工作。
任命罗建清同志为前都煤矿跟班矿长,负责抓好跟班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张斌同志为前都煤矿调度主任,负责煤矿的调度管理工作。
三、成立煤矿各科室1、成立生产技术科科长:薛贤波(暂代)成员:龙国礼张斌机构设置地点:矿生产技术科办公室机构职责:按照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政策法规负责全矿技术管理。
负责审核一工程一措施的编制、贯彻及现场落实,认真抓好矿井的大、中、小生产接替,保证矿井正常生产。
认真抓好开拓掘进和测量工作的技术管理,按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质量达标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15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5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发。
截至8月15日,共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起、死亡195人,同比增加8起、113人,分别上升66.7%和137.8%。
暴露出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不重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以下简称《防突规定》)落实不到位、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严格,瓦斯基础管理和技术管理薄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基础工作1.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防突规定》。
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要把宣传贯彻落实《防突规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加以推进;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防突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矿井、岗位和环节;要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严格执行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2.落实突出矿井防突机构和责任制。
突出矿井必须按要求设立防突、抽采等专业机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建立专业化防突队伍;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一把手”及突出煤矿矿长等各级防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以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矿井防突技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防突工作的技术管理;完善矿井防突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
3.全面掌握防突基本参数。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及时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并在采掘非突出煤层过程中收集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坚固性系数等“四项指标”资料,发现有一项指标超标或突出预测敏感性指标出现超标的,该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并及时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防突管理制度及责任制-2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瓦斯抽放机构。
矿成立专门的抽放队伍,配备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矿通防科必须设一名专抓抽放的工作人员。
抽放队必须保证三个圆班打钻组,每个圆班组打钻人员不能少于16人。
二、由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安排瓦斯抽放工作,搞好掘、抽、采平衡。
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顶层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
工作面预抽期不得低于9个月,边采边抽不低于半年。
三、新投产的K3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并编制瓦斯抽放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
瓦斯抽放工程要与工作面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验收,抽放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工作面验收时,不准发放合格证,工作面采前预抽期必须达到要求,否则不准投产。
四、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内容应包括:1、工作面概况:工作面走向倾斜长度、煤层赋存条件、通风方式、开采方法、生产能力、煤层瓦斯含量、预计瓦斯涌出量等。
2、抽放方法与预抽期。
3、钻场、钻孔间距、数量、方位、角度、孔径、长度等到(应附有抽放钻孔平面布置图与剖面图)。
4、封孔方法、长度等。
5、钻孔孔口压力、预计百米钻孔抽放量、工作面瓦斯抽放量抽采率等。
6、管路系统布置、截面选择、计量装置布置等。
五、K3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时,瓦斯涌出量超过3m3∕min 的,必须沿走向每隔300m掘一中切割做为瓦斯抽放巷。
六、抽放区或抽放钻场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个抽放区或钻场(钻孔)旁边挂牌,记录钻场编号、长度、浓度、流量、负压等。
每个钻场钻孔打完后,都要及时测定自然瓦斯涌出量。
七、每月3日前,矿必须如实将上一个月抽放报表及瓦斯抽放钻孔、抽放量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矿井瓦斯抽采率等内容,下一个月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材料,由矿总工、矿长签字并加盖矿公章后,报主管部门。
八、每月于20日之前将下月具体抽放组织和技术措施、施工设计和提高瓦斯抽放率的措施上报主管部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最新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 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二○○九年五月十四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的防治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本规定所称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第四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突出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第七条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并立即分析、查找突出原因。
防突管理制度(5篇)
防突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防突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我矿防突工作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防突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的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防突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
3、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规定的程序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预测循环进行作业,先对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进行预测、采取防治突出措施、进行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只有当所有检验指标都低于临界值后,方可进行预测循环中的掘进工序施工。
4、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其开工前____天内,防突科必须首先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由矿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会审。
其内容必须包含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
5、防突部门编制的防突措施必须严格遵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集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及《仟祥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执行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施工管理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____本-1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经指定的有培训资质的培训部门进行防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防突管理部门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由总工程师____生产、地测、防突、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部门进行会审,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15、防突部、安检部每周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关于成立煤矿防突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煤矿防突机构的通知为认真开展煤矿防突工作,从而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煤矿防突机构,以指导防突工作的开展和完善,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一、机构组成组长:曹本贵(矿长)副组长:潘志明(工程师)徐培伦(生产矿长)曹述清(安全矿长)许贵兵(机电矿长)成员:魏兵、何明周、各部门、区队负责人二、成员分工组长:负责主抓煤矿防突工作的开展和指导,组织制定煤矿防突措施。
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培训有关防突方面的安全知识。
副组长:负责煤矿“四位一体”有关措施的编制、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管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防突施工负责:随时掌握井下各掘进及回采工作面地点的进度情况。
有序的安排做好防突考察工作,并对现场考察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组长和副组长进行汇报。
防突工:必须严格认真按防突规定和相关措施搞好防突工作。
将熟练操作防突器材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将真实数据进行档案登记,供矿长、工程师进行审查批示。
必须服从矿防突组的领导管理。
三、防突组的职责1、负责编制“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并及时组织的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学习。
2、负责全矿防突有关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3、采用钻屑指标法(测定K值、△h值和钻屑量)。
使用WTC防突测定仪对所有掘进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及时进行预测预报,通过效果检验,实施防突有关措施后。
对测定指标值严格把关进行审查批示。
4、随时掌握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尺,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按工程师批掘距离控制掘进进尺,防止超掘(推),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5、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的掘进工作,采取防突措施进行消突,再进行效果检验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
6、防突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好防突记录和排版,并做好标尺点。
将真实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和排版的填写,及时将考察数据及情况报工程师和矿长,从而有效指导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明2022年1月6日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防爆、阻燃抗静电、保护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使用。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6-1组织机构文件(打彩色)
毕节市金桥煤矿文件金桥[2012]2号关于设置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的决定为了高效有序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煤矿管理水平,强化各机构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机构和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特成立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如下,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长:张道宽(矿长)副组长:夏磊(安全矿长)成员:鲍海永(技术负责人)梁中林(生产矿长)兰天富(机电矿长)管绍忠(跟班矿长)郭孝刚(跟班矿长)陈洲礼(机电工程师)王虎(测量工程师)二、通风安全科科长:李光棋(安全矿长)副科长:敖登学(通风长)成员:(黄仁忠欧彪阳应勇敖登学敖登刚付兴友李显强欧启梅陈正刚周杰欧浪)瓦检员三、生产技术科科长:鲍海永(总工程师)副科长:梁中林(生产矿长)成员:管绍忠(跟班矿长)郭孝刚(跟班矿长)张彦武(工程师)四、机电科科长:陈洲礼(机电工程师)副科长:兰天富(机电矿长)成员:(郑军杨成明黄镇王维强李成刚敖登开)电工五、行政办公室主任:刘川力六、调度室主任:欧勇各管理机构成立后,大家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各项工作职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完成2011年煤矿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此决定金沙县化觉乡玉龙煤矿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设置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决定抄报:金沙县工能局、金沙县安全局、化觉乡政府、煤安站印发:矿属各部门、各科室、各班组存档。
共印(20份)玉龙煤矿办公室2011年11月2日印发签发:何远明效对:鲍海永打印:刘川力金沙县化觉乡玉龙煤矿文件玉龙[2011]3号关于组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暨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的决定根据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保障安全生产.经矿委会议研究决定,结合煤矿工作实际,组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暨自检自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机构:组长:董文斌(矿长)副组长:李光棋(安全矿长)鲍海永(总工)成员:梁忠林(生产矿长)兰天富(机电矿长)管绍忠(跟班矿长)郭孝刚(跟班矿长)陈洲礼(机电工程师)王虎(测量工程师)张彦武(软件工程师)张光伟朱昌文滕建明李大华(安全员)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06.06•【文号】矿安〔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矿安〔2021〕5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相继发生山西省晋中市华阳新材料石港煤业“3.25”、贵州省毕节市黎明能源公司东风煤矿“4.9”、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电六矿“6.4”、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公司滴道盛和煤矿“6.5”等4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其中,6月4日、6月5日接连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13人被困(目前2起事故正在紧急救援中),影响恶劣、教训惨痛。
为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必须落实本单位防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总工程师必须落实技术负责人责任,各副矿长、职能部门必须落实防突岗位责任制、强化业务保安,确保防突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防突体制机制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必须配备防突(通风)副总工程师,突出矿井必须配备防突(通风)副总工程师、设置防突机构,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煤矿企业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三、全面排查瓦斯参数全面排查正在采掘区域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透气性系数、瓦斯放散初速度、坚固性系数、有效抽采半径及工作面防突预测(效果检验)的突出敏感指标等参数。
煤矿企业参数不齐全,依法责令限期补测;参数造假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关于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通知
关于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通知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关于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煤矿安全事故和矿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程序,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提高三元中能煤业应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能力,确保突发事故时能快速、有序、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现将建立应急救援机构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总指挥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组成人员: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本应急救援机构为公司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适用于较高响应级别的应急救援工作,较低响应级别的应急救援机构由此救援机构内部分人员组成,在应急救援预案各专项预案中有专门陈述。
上级部门成立现场指挥部后,本应急救援机构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参加抢险救灾活动。
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机电机运队、机修厂、销售科、后勤服务中心应成立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在本部门发生应急事件时能按预案迅速展开应急救援活动,或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求参加其它部门的应急救援活动。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调度室,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主任:成员:调度室值班人员应急救援组及成员名单二、职责1、应急救援机构职责1)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抢救工作,负责救灾所需物资、人力、运力的调配,及时向董事长、党委书记汇报事故情况,按照预案要求和董事长要求,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批准新闻发布;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常务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按照预案要求和紧急救援会议的要求,负责组织抢救工作,总指挥不在公司时,代行总指挥职责。
防突规定完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突出矿井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
(三)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八)邻近煤矿的瓦斯情况。
第九条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矿井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3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评估结果作为矿井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期间揭煤作业的依据。
第十条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防突领导小组和设置防突机构及生产责任制
关于成立防突领导小组和设置防突机构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了加强我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管理,贯彻落实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经矿研究,成立矿防突小组和设置防突机构。
一、成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驻矿安监处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基建副矿长成员:通风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掘进副总、采煤副总、调度室主任、安全管理部部长、通风工区区长、抽放工区区长、机电管理部部长、机电工区区长、救护中队中队长、采煤一区区长、采煤二区区长、掘进一区区长、掘进二区区长、开拓工区区长、巷修工区区长、企管部部长、劳资部部长。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领导小组职责:制定矿井防突技术方案,定期研究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防突工作所需的人、财、物,指导、检查、监督各单位“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工区,通风工区区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机构(一)防突机构的人员组成防突机构人员由抽放工区的钻机队(38人)、管路队(12人)、测流工(2人)和通风工区的效检工(4人)、瓦斯参数测定实验室人员(1人)组成。
通风工区区长兼任防突机构主要负责人,副区长兼任防突机构副职,通风工区技术员兼任防突机构技术员。
(二)防突机构职责负责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动态规律,实施防突措施和督促相关单位实施其职责范围内的防突措施,收集资料、总结经验教训;编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防突管理制度1、矿必须设置防突专门机构,负责开展防突工作,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制定预防突出措施方案,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合理、安全、可靠的防突治理依据。
2、每次突出发生后,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和上级监察部门汇报,防突机构应派专人进行现场调查,做好详细记录,收集资料,填写突出记录卡片,记录卡片中的数据应完备并有附图,附图应清晰,图上必须注明主要尺寸。
煤矿关于成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的通知
榆****【2019】第10号*******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11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管理机构。
一、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成员:安全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监控)主任、通风副总、机电副总、掘进副总、采煤副总、地测副总、安全副总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任由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由通风副总担任。
二、组织机构职责:1、负责对矿井通风、瓦斯、安全监控、防尘、防灭火和爆破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年度反风演习、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措施等管理制度、重大方案及重大措施。
3、落实及监督安全费用中瓦斯治理专项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保证“一通三防”工程的资金投入。
4、监督落实矿井综合防尘措施,防止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减少或杜绝粉尘对井下工人造成的职业病危害。
三、通防科职责1、负责全矿井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采掘作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矿井年度反复演习方案、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矿井防灭火措施等编制工作。
3、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通三防专业资料的编制工作。
四、调度室职责1、负责全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的检查维护、安装、调试、标校工作。
2、负责矿井防灭火监测工作,负责矿井束管监测设施的安装、监测工作。
3、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调度、安全监控资料的编制工作。
五、安全科职责1、负责矿井采掘作业、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部分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
六、生产科职责1、负责对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检查维修,负责对一通三防设施的构筑、检查,并填写好有关牌板。
2、负责矿井防尘、防灭火、防瓦斯的具体实施工作。
3、负责矿井瓦斯检查工作,并做好瓦斯检查原始记录、填写好瓦斯检查牌板、每日由专人汇总瓦斯检查日报表。
煤矿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煤矿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2、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3、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4、安全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5、防突组长: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6、通风科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7、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煤矿各科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理。
8、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9、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组长。
10、通风副组长,安全生产处室负责人与通风处全体人员为成员。
负责全局防突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11、煤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12、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要求1.突出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防突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关于成立瓦斯防治机构的通知4号
关于成立瓦斯防治机构的通知4号第一篇:关于成立瓦斯防治机构的通知4号金银山煤矿文件金矿内发【2012】004号关于成立瓦斯防治机构的通知矿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矿瓦斯治理管理水平,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强化瓦斯治理机构规范运作,特做以下通知:一、防突机构矿成立瓦斯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赵明忠(总工程师)副组长:唐太文(矿长)、李静涛(通风副总)、罗华明(抽采副总)、成员:通风队、防突队、朱大俊(安全矿长)、毛可华(生产矿长)、杨韧(防突工程师)、潘志明(地测工程师)、朱文化(机电矿长)、余国税(安全监控工程师)、供应科、后勤科、财务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突科,赵明忠任办公室主任二、瓦斯防治机构责任制(一)工程师:对瓦斯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瓦斯防治检查,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矿长:主持召开瓦斯防治领导小组会议,定期检查瓦斯防治工作情况,解决瓦斯防治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保证瓦斯防治工作的实施。
(三)副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范围的瓦斯防治工作。
(四)分管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瓦斯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五)地测科、抽采科1、负责收集地质资料、分析地质与瓦斯关系,及时提出预报,每月月底前将下月突出区掘进及回采地区地质预报送总工程师及有关业务科室。
2、认真分析地质钻孔、抽放钻孔资料,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生产、开拓、通风部门。
(六)生产技术科:1、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措施的落实。
2、会同地测科、防突科共同分析采掘工作面地质(钻孔)资料。
(七)开拓科:1、负责岩巷掘进防误揭煤及石门揭煤瓦斯防治措施的落实,保证岩巷掘进地质钻孔20m超前距。
2、会同地测科、防突科共同分析地质(钻孔)资料。
(八)防突科:1、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2、负责矿井突出危险区及突出威胁区防突措施的制定。
3、组织安检科、调度室、生产科、机运科、通风区和施工单位进行突出工作面开工验收工作。
煤矿突出矿井升级改造及安全技术标准
**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升级改造及安全技术标准一、机构设置设立防突机构,配齐人员。
设立专业防突队伍。
1、防突工:对每个生产地区进行突出预测需要2名防突工操作.**矿4个采区,需用防突工8人;17个采掘队,需用防突工34人;按每人每月21个工作日计算,共需防突工61人。
2、瓦斯员:每个地区设置1名专职瓦斯员,随时观察突出预兆。
我矿四个采区每天共需瓦斯员12个;现有8个掘进队每天共需瓦斯员24个;开拓区现有6个队每天共需瓦斯员18个;3工程处头面每天共需瓦斯员9个;南、北翼地区每天需6瓦斯员;全矿每天共需瓦斯员72个,瓦斯员按工作日21个计算,通风区共需瓦斯员104人.3、放炮员:《******集团有限公司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第121条,为开采保护层的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使用综掘机,采煤工作面应采用浅截深采煤机采煤。
故所有开掘队伍均需要放炮员。
按每人21个工作日计算。
井下现有4个采区,如按照中、夜班放炮计算共需11人;开掘队伍17个按照早、中、夜三班计算所需74人;9个坑修队按照中班、夜班生产计算所需26人;通风区共需放炮员111人。
二、制度建设防突管理制度、各级人员防突岗位责任制健全。
设置防突机构后,根据机构人员设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培训管理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2条.四、装备管理防突装备满足矿井需要。
主要包括: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瓦斯解析指标、钻屑量等测定装备以及防突钻机等打钻装备。
GB/T50518—2010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防突钻机每个采掘工作面配备1-2台;用于预测区域突出的仪器每个矿井1-2台;用于预测采、掘工作面突出的仪器每个采区配备2—3套;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1、突出危险性预测设备:用于突出危险性预测的设备,每个采掘工作面配备至少1台用于防突工进行现场预测的仪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成立煤矿防突机构的通知
为认真开展煤矿防突工作,从而有效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煤矿防突机构,以指导防突工作的开展和完善,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一、机构组成
组长:曹本贵(矿长)
副组长:潘志明(工程师)徐培伦(生产矿长)
曹述清(安全矿长)许贵兵(机电矿长)
成员:魏兵、何明周、各部门、区队负责人
二、成员分工
组长:负责主抓煤矿防突工作的开展和指导,组织制定煤矿防突措施。
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培训有关防突方面的安全知识。
副组长:负责煤矿“四位一体”有关措施的编制、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管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防突施工负责:随时掌握井下各掘进及回采工作面地点的进度情况。
有序的安排做好防突考察工作,并对现场考察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组长和副组长进行汇报。
防突工:必须严格认真按防突规定和相关措施搞好防突工作。
将熟练操作防突器材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将真实数据进行档案登记,供矿长、工程师进行审查批示。
必须服从矿防突组的领导管理。
三、防突组的职责
1、负责编制“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并及时组织的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学习。
2、负责全矿防突有关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3、采用钻屑指标法(测定K值、△h值和钻屑量)。
使用WTC 防突测定仪对所有掘进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及时进行预测预报,通过效果检验,实施防突有关措施后。
对测定指标值严格把关进行审查批示。
4、随时掌握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尺,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按工程师批掘距离控制掘进进尺,防止超掘(推),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
5、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的掘进工作,采取防突措施进行消突,再进行效果检验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
6、防突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好防突记录和排版,并做好标尺点。
将真实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和排版的填写,及时将考察数据及情况报工程师和矿长,从而有效指导安全生产。
万峰集团西秀区蔡官镇伍冲煤矿
二○一五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