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模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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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规定,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章程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管理;
2.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
3.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4.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本企业的工会工作由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二章工会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企业工会委员会是本企业职工的群众性组织,由企业职工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会工作。
第六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一名主席、若干名副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七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职工参加工会活动,保障职工权益;
2. 维护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提高职工生活质量;
3. 反映职工意见和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 建立和谐劳资关系,推动企业发展。
第八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作要点、年度工作计划、工会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工会工作中的核心作用。
第十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维护工会组织的独立性,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监督。
第三章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最高组织形式,是决定和监督工会工作的机构。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根据职工人数及其结构情况设置,代表全体职工参加。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审议和决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2. 选举和罢免企业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3. 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预算,决定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4. 讨论和决定职工关切的重大问题;
5. 监督企业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代表的表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必须依法公开、公正、公布。
第四章工会经费和事务
第十七条本企业的工会经费由企业全体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第十八条工会经费应当用于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职工福利和发展工会组织。
第十九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第二十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报告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监督。
第二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有权监督企业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工会活动
第二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根据职工需求,开展丰富多样的工会活动,增进职工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二十三条工会活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组织职工文艺演出和体育竞赛;
2. 组织职工培训和技能提升;
3. 组织职工旅游和文化交流;
4. 组织职工福利和关爱活动;
5. 开展职工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
第二十四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对工会工作的了解度和参与度。
第二十五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与员工的沟通渠道,及时反映和处理职工意见和诉求。
第六章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
第二十六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推动企业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七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事故防控;
2. 推动职业病防治和健康促进;
3. 组织定期健康体检和心理辅导;
4. 办理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认定事宜。
第二十八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会同企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处理和化解劳动争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共同努力,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岗位待遇。
第七章工会工作监督和奖惩
第三十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会工作。
第三十一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考核和评价制度,奖励履职优秀的工会干部和职工,对失职的工会干部和职工予以问责。
第三十二条企业工会委员会应当建立职工投诉和举报制度,保护投诉者和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企业工会委员会会同职工代表大会共同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后生效,并公布于全体职工之中。
第三十五条对于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事项,应当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企业工会委员会。
以上为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模板,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模版(二)
以下是一个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受聘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二条本企业设立工会,工会为独立的法人组织,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工会由全体受聘员工自愿参加组成,工会会员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工会会员有权自由退出工会,但退出后不再享有工会的权益。
第五条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工会职务。
第三章工会权益保障
第六条工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代表会员与企业管理层协商员工福利、工资待遇等事项;
2.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
3. 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文体活动等;
4. 监督企业管理层的行为,维护劳动纪律和社会公平。
第四章工会经费
第七条工会经费来源包括:
1. 会员自愿缴纳的会费;
2. 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的工会经费;
3. 工会依法取得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工会职务
第八条工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工会的议事和决策机构。
第九条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
第十条工会职务具体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职务任期为两年。
第十一条工会职务的选举方式和程序由工会会员大会决定。
第六章工会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工会设立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工会会员的权益保障;
2. 工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3. 工会会员的参与和决策程序;
4. 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监督;
5. 工会职务的选举和任期;
6. 工会的活动和会议安排;
7. 工会的行为准则和纪律处分等。
第七章章程修订
第十三条本章程须经工会会员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修订,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章程及工作制度仅为一个范本,具体内容和细节应根据企业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根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还应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遵守。
企业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模版(三)
企业工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团结和沟通,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二条企业工会是员工自愿组成的职工群众组织,依法行使职工代表性权益,促进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组织。
第三条企业工会设立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工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企业工会的委员会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五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企业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在工作期间享有一定的工作经费。
第八条企业工会可以设立工会经费,用于支持职工福利、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第九条企业工会享有依法代表职工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十条企业工会可以依法提出群众上访和维权建议,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应当定期向员工报告工会工作的情况,并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企业工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工会应当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各项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第十四条企业工会应当做好员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工作,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工会应当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国家的职工福利政策和相关法规。
第十六条企业工会应当积极推动职工之间的友谊和团结,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十七条企业工会应当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工会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八条企业工会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保障工会工作的正常运转。
工作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二条企业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
第三条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
第四条员工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班,但是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天两个小时。
第五条加班工作应当经过企业工会和员工本人的同意,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第六条员工在加班期间应当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确保工作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安全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安全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企业的工作安全制度,严禁违反安全规定。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确保安全环境。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或推诿。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员工予以惩罚。
第十五条对于优秀员工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金、晋升等奖励。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员工可以进行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等处罚。
第十七条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企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章工作待遇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领取。
第二十条员工在工作中有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和保险。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享有休假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假。
第七章工作评价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第二十三条员工可以根据工作评价结果进行奖励和晋升。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工作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企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
第二十六条企业工会应当定期向员工报告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接受员工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企业工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工作制度的正常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