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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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
一、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安置
根据“教育公平”的理念,所有的儿童都应享受同等的教育。
但是,因智力障碍儿童与正常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有很多不同,而且智力障碍儿童群体内部的差异又非常大,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特殊教育工作者一直试图将智力障碍儿童安置在最理想的教育环境中学习,以提高教育效率、促进智力障碍儿童社会适应的发展。
经过不断的理论探索和教育实践,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体系。
对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安置,“多数国家采用在医院、家庭、寄宿特殊学校、日托特殊学校、普通学校开设特殊班、普通班中随班就读和特教辅导室等不同形式开展教育。
每个国家都希望为智力落后儿童接受教育设计多样化的选择”。
虽然面对多种教育安置选择,但是理论上人们一直坚守教育安置应遵循“最少受限制的教育环境”的基本原则。
根据国际上对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的经验和我国现有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普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为补充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的基本格局。
由于这几种安置形式的教育环境限制水平不同、培养目标各异,因此基本满足了不同程度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需求。
(一)普通学校的随班就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1994年颁布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的要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有不少普通学校接纳智力障碍儿童在普通班级中随班就读。
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随班就读智力障碍儿童总数为147698名,其中就读于小学的智力障碍儿童119605人,就读于普通(职业)初中随班就读的学生有28093名。
这些被安置在普通班级中的智力障碍儿童享有与正常儿童完全相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条件,而且学校和教师鼓励随班就读智力障碍儿童参与正常儿童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
随班就读是一种完全的融合教育安置形式。
它不但“有利于提高智力障碍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更有利于智力障碍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
机结合,共同提高”。
但是,这种教育安置形式对被安置的智力障碍儿童有一定的要求,即被安置在普通班级中的智力障碍儿童其智力损伤程度应该是比较轻微的,他们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性和基本的学习能力,具有情绪控制、生活自理、沟通等基本能力,他们应该能够参与大部分的班级教学活动,并能够与同学、教师和谐相处,否则他们便很难安置在普通学校的教育环境中。
鉴于此,目前在我国普通班级中安置的智力障碍儿童主要为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各种教育资源比较丰富的学校也适量地招收一些中度智力障碍儿童,而绝大部分中度和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因其自我照料能力和学习能力较差,社会适应水平总体较低,目前还不适合在普通班级中随正常儿童一起学习。
按照要求,随班就读的智力障碍儿童其人学年龄应与正常儿童相同,但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另外,为提供更有效的教育训练并保障普通学校的教学进度,国家规定“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智力障碍儿童一般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将智力障碍儿童安置在普通班级中接受教育,从理论上说非常有益。
因为这种安置形式使原先两个完全陌生的儿童群体在共同的教育环境中、在共同的成长经历中、在日常的学习活动中相互认识、相互熟悉、相互理解、相互帮助,这既促进了智力障碍儿童智力、沟通等社会适应性能力的发展,又促进了正常儿童对特殊儿童的主动接纳,培养了正常儿童关爱他人、服务他人的情操和社会责任意识,使参与其中的普通儿童和智力障碍儿童均获得收益,而且最直接地体现了教育公平的理念,因此备受各国推崇。
但是,在我国现有教育条件下将智力障碍儿童安置在普通班级中还有诸多困难。
比如,普通学校的教育目的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目的有所区别,普通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等并不完全适合智力障碍儿童的认知特点和教育需要,普通学校的现有教育资源(物质资源、教学资源、师资力量)也远远不能满足智力障碍儿童的独特教育需求。
因此如果将智力障碍儿童安置在普通班级中,并使其接受有效的教育教学,还需对这种安置形式做更加深人的研究,包括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配备更丰富的教育资源,以及实施更有效的教育指导和监控等措施。
(二)资源教室
虽然将智力障碍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中随班就读能够体现“教育公平”的理念,但是真正使就读于普通班级中的智力障碍儿童获得与其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在目前尚有一些难以克服的障碍。
为弥补普通班级中智力障碍儿童教育的不适应,有些学校为该类儿童开办了资源教室。
智力障碍儿童有一部分时间是在资源教室里学习特定的课程,而其他时间则依然参与普通班级的集体教学活动。
智力障碍儿童到资源教室学习,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参与普通班级的学习。
资源教室一般没有年级界限,也没有统一、固定的课程。
学校通过教育评估,在了解每个智力障碍儿童独特的教育需求、学习特点和学习基础之后,依据评估结果,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资源教师或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为每一位智力障碍儿童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指导课程。
资源教室能够给智力障碍儿童提供多方位的教育训练,如学业辅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沟通训练、肢体康复训练和生活自理训练等。
该类课程的教学能够帮助智力障碍儿童更好地融人班级、参与集体教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普通班级中智力障碍儿童的独特教育需要。
由于资源教室对弥补普通班级中的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具有非常显著的作用,因此我国教育主管部门正在总结并推广资源教室的经验。
资源教室的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即“小组教学”和“个别化教学”。
至于哪些学习项目应该采用“小组教学”、哪些学习项目应该采用“个别化教学”,一般是由学生的具体教育需要和具体教学内容而定,当然还要考虑到学校的教育训练资源。
资源教室的教师通常由学校中有一定特殊教育经验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或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巡回指导教师担任。
他们既能够给智力障碍儿童提供有关学科知识的教学,又能提供特殊需求的教育训练。
虽然将智力障碍儿童部分时间安置在资源教室接受教育,能够促进他们更好更快地适应普通班级的教学,但是我国目前能够给智力障碍儿童提供这种教育安置的学校并不普遍,这是因为资源教室要求配备足够量的、能够胜任各种教育训练的资源教师。
但就目前我国师资培养的现状看,对资源教师的培养还没有规范化、规模化。
资源教师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资源教室的推广,所以培养资源教师应该是推广资源教室最紧迫的任务之一。
(三)普通学校的特殊班
对智力障碍儿童来说,在普通班级与正常儿童一起学习是最好的教育安置选择,但因普通班级对安置在其中的智力障碍儿童有一定的能力要求,因而并非所有轻度智力障碍儿童都适合安置在普通班级中,而一些不能就读于普通班级中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必须选择其他更适合的教育环境。
由于目前培智学校是以招收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为主,因而培智学校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也不适合轻度智力障碍儿童。
所以,为满足那些既不适合进人普通班级,又不适合进人培智学校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利益,我国采用了在普通学校中附设特殊教育班的方式来接收这类智力障碍儿童。
根据教育部的统计,截至2009 年底,我国在小学附设的智力障碍儿童特殊班级共有592个,在校学生3817名;而在初中阶段附设的智力障碍儿童特殊班级18所,在校生184名。
相对于随班就读轻度智力障碍儿童而言,就读于特殊教育班中的智力障碍儿童程度更严重、教育的限制更多,因此这种安置教育教学的灵活性比较高,需要更多的教育资源。
一般而言,特殊班级中的智力障碍儿童人数为8~15人,因其障碍情况和教育需求相对一致,因此特殊班级的课程、教学内容、教材、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比较灵活,特别是教学内容更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
如在特殊班级的课程设置上,除了保持普通学校的主要学科性课程外,教师还可以依据学生的发展需要增加如认知、康复、沟通训练等特殊教育的课程;在特殊班级的教学内容选择上,既可以有选择地使用普通班级的教学内容,也可以补充其他教学内容;在教学组织形式上,既可以采用普通班级的教学方法,也可以采用特殊的教学方法。
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班益处良多。
其一,可以方便智力障碍儿童就近人学,使他们在普通教育机构中享受特殊的教育服务;其二,可以充分利用普通学校的教育资源,开展更广泛的教学训练;其三,有利于智力障碍儿童与正常儿童的融合,有利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回归。
总之,这种教育安置形式使智力障碍儿童既能享受到普通教育的服务,又能享受到特殊教育的服务。
但是,也有人对这种教育安置形式提出质疑。
如有人认为,这种教育安置的理论是非常吸引人的,但从实践上看,目前的特殊班级学生并没有真正参与到正常儿童的教育环境中去,即他们并没有多少机会与正常儿童交流沟通;还有人认为,目前我们的普通学校因为缺乏特殊教育的资源,所以被安置在此的智力障碍儿童并没有接受到理想的教育服务。
(四)特殊学校
因智力障碍儿童个体间的差异很大,再加之还有一些伴有其他残疾的智力障碍儿童需要教育,因此那些智力损失严重、行为控制力差、沟通能力低下,以及伴有其他残疾的智力障碍儿童不能适应普通教育的环境、课程和要求。
在充分考虑智力障碍儿童身心特点和独特教育需求的情况下,我国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智力障碍儿童设立了专门的教育机构一培智学校(又称辅读学校、启智学校、启慧学校、开智学校等)。
根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09年,我国培智学校共计401所,在校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共计207973人,其中在小学阶段的儿童167518人,中学阶段的儿童共计40455人。
培智学校在创办初期主要招收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兼招中度智力障碍儿童。
随着全纳教育的兴起,到20世纪90年代起轻度智力障碍儿童逐渐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因此培智学校开始以招收中度智力障碍儿童为主。
近年来,随着教育均等、教育公平等观念的普及,培智学校的招收对象又有了新的变化。
目前培智学校虽然以招收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为主,但兼收脑瘫、自闭症和多重障碍等障碍儿童,如今培智学校的教育对象非常复杂。
国家对培智学校儿童的人学年龄、班额等有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的人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推迟,但最大不得超过9岁;而班额一般为8人左右。
开办特殊学校的意义非常之大。
首先,由于培智学校教育对象的教育起点相对一致,教育需求也大体相同,再加上他们的思维能力、认知水平和学习特点比较接近,因此有助于为其制订适合其发展的教育教学计划,研制其特别需求的课程,选择与其教育目标相适应的教育内容,设计有效的教学方法,使特殊的教育课程真正满足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需求和身心发展。
但也有人质疑这种教育安置形式,质疑主要是针对这种教育安置是否影响了智力障碍儿童与正常儿童的接触、交流,智力障碍儿童在这种“隔离”的教育环境中成长,是否会影响他们进入主流社会等。
(五)送教上门
在“人人都享有教育权利”的理念引导下,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尝试为那些不能去公立学校上学的重度或极重度智力障碍儿童提供“送教上门”的服务。
这些儿童的学籍都在其户口所在学区的培智学校内。
一般而言,接受送教上门的智力障碍儿童的生理和智力障碍损失程度非常严重,他们大多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更难以学习文化课程,所以他们无法进人学校接受教育。
为保障这部分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权利,满足其独特的教育需求,可由学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或培智学校与家长共同约定,在每周的固定时间派专业教师上门为这些智力障碍儿童实施个别化的教育。
由于“送教上门”在我国尚处实验阶段,加之接受上门服务的儿童的教育需求又各不相同,因而很难制定出一套适合于不同智力障碍儿童共同使用的课程,所以我国至今还没有发展出一套完整的“送教上门”课程体系。
而个别化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一般都是由送教上门的教师和儿童家长共同商定和修订。
“送教上门”是一种新型的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方式。
虽然,这种安置形式对特殊教育工作者和重度或极重度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因这种教育安置的投人成本大、要求高,所以尚未在我国获得全面的推广。
目前这种教育安置形式仅在我国的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特殊教育资源相对充分的地区试行。
就智力障碍儿童教育安置的总体情况看,我国为智力障碍儿童提供的教育安置形式比较灵活。
从教育安置实践看,不同安置形式基本满足了不同障碍程度的智力障碍儿童对教育环境的选择和要求,符合个性化的教育需要。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目前的教育安置形式能够基本满足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需求,但具体到每一位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安置依然有
不少问题。
例如,目前依然有少数儿童因各种原因被安置在对其发展并不完全合适的教育环境中,结果导致教育失败。
为贯彻教育公平的理念,为使每一位智力障碍儿童都能获得切实、有效的教育教学,专家、学校和家长必须谨慎地对儿童的教育环境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真正为儿童的发展着想,将每一位智力障碍儿童安置到对其发展最佳的教育环境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