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研究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在满足院文件规定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的基础上,岗位任职条件以能力、贡献为主。
竞聘科技、支撑和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
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和院所规章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四)学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竞聘有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
准入要求的任职务件。
竞聘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职员和工勤技
能等系列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院所规定的具体任职条件。
其中,
我所规定的竞聘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岗位
具体任职条件是:
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1.研究员一级(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应是两院院士;
2.研究员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3 条
任职条件:
1)任职资格要求:任研究员三级岗位满5 年或任研究员岗位满10 年;
2、承担项目要求:主持并完成国家科技部97
3、863 重大或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或基金委重大项目、创新群体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或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重要方向项目;
3、科研成果要求: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的获奖者或省部级二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者或已发表影响因子>1(以最新公布的SCI 影响因子和分区为准)的SCI 论文不少于10 篇者,其中在二区以上杂志的论文不少于 4 篇或一区不少于 2 篇或有 1 篇《Science》、《Nature》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学生和博士后与导师为第一与第二作者的论文均可计入(必须是在读和在站期间的工作),以下同。
3.研究员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任职
条件:
1) 任职职资格要求:任研究员四级岗位或任研究员岗位满 5 年;
2) 承担项目要求:国家科技部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基金委重大项目、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重大项目二级课题负责人或承担5 个以上(含5 个)面上基金项目等效项目
(973、863 项目骨干,院重要方向项目课题负责人和进所经费
大于50 万元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等效为承担1 项面上基金,以
下同)或符合二级研究员承担项目要求;。
3) 科研成果要求: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有获奖证书) 或省部级一等奖前5 名获奖者或省部级二等奖前3 名的获奖者或已发表SCI 论文不少于5 篇,或者在二区杂志发表的论文不少于 2 篇,或一区杂志的论文不少于 1 篇。
4.研究员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任职
条件:
1、副研究员满5 年(现已经为研究员的视为年限合格);
2、1991 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经历;
4、承担2 个以上(含2 项)面上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承担3 个以上等效项目(含3 项)的负责人或符合三级研究员
承担项目要求。
5、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有获奖证书)或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有获奖证书)或已发表SCI 论文不少于3 篇,
或在二区杂志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
百人计划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间最低聘为四级研究员,
项目结束后按条件竟聘相应岗位。
二、支撑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我所技术支撑工作的具体实际,支撑系列岗位设置工
程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其他系列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聘任,其
各级任职条件为:
(一)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支撑系列)
1、正高级工程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任正高级职称满 5 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
(2)作为负责人之一承担并完成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
目或等效项目;
(3)科研成果要求:国家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有获奖
证书)或省部级一等奖前5 名获奖者或省部级二等奖前3 名的
获奖者或已发表SCI 论文5 篇以上(含5 篇)者。
2、正高级工程师四级(实验技术支撑)(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1、任副高级岗位满五年,年度考核合格;
、2、1991 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3、系统掌握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具有对一个部门的大型仪器进行管理、评估和鉴定的能力和水平,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子课题或等效项目;
、4、能根据本学科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提出有实际
应用价值的解决科研问题的创新性方案,为国家、院重要科技
项目或等效项目独立负责过技术方面的工作。
国家一等奖、二
等奖获奖者(有获奖证书)或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
(有获奖证书)或以第一作者发表SCI 文章3 篇及以上)。
注:1、已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可等同于 1 篇SCI 论文;
2、出版科技专著(20 万字以上)1 部等同于SCI 论文1 篇;参加撰写单独章节的等同于 1 篇中文科技期刊;
3、论文摘要不计入统计;
4、此次岗位竞聘任职时间计算到2010 年12 月31 日,成果计算到2010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