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110 危险场所内使用的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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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场所内使用的外壳
ICS 6-110.23 概述
术语“防爆式”的用法比较松散,NEMA中不赞成使用它。
按照国家电气标准中的定义,术语“防爆式”仅适用于第7和第10两种类型的外壳。
设计中,它们在正确的安装和维护的情况下包含内部爆炸,但不会制造外部危险。
本术语不应适用于第8或第9类型的外壳。
设计中,前者采用油浸式设备防止爆炸,而后者是阻止易点燃的危险粉尘在壳内聚集到可爆炸的数量。
当表面温度范围符合国家电气标准503章中的规定,以及当标注为适用于III 类危险场所*时,第4,4X,12(仅限不通风)和13类型的外壳适用于III类危险场所。
设计这些类型的外壳是阻止易点燃的危险粉尘在壳内聚集到可爆炸的数量。
*关于III类危险场所的定义,见国家电气标准。
有效工程信息3-17-1976
ICS 6-110.24 第7类型,I级,I区A,B,C或D组—室内危险场所—空气断开设备
.01 不通风的外壳
第7类型的外壳用于室内,用在国家电气标准中定义的I级,I区,A,B,C或D组的环境和场所内。
表示危险场所内气体或蒸汽环境的字母A,B,C或D应以标识“第7类型”的后缀出现,以给出完整的NEMA标识,并分别对应于国家电气标准中定义的I级,I区,A,B,C,或D组。
这类外壳的设计应符合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UL698《危险场所中使用的工业控制设备》中的要求,而且在其上应标注有等级和组别字母。
.02 设计试验
对于内有封装式设备的外壳,应在制造时根据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UL698的要求,以及ICS 6-110.57中描述的耐锈蚀试验的要求进行评估。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25第8类型,I级,I区A,B,C或D组—室内危险场所—油浸式设备
.01 不通风外壳
第8类型的外壳用于室内,用在国家电气标准中定义的I级,I区,A,B,C或D组的环境和场所内。
表示危险场所内气体或蒸汽环境的字母A,B,C或D应以标识“第8类型”的后缀出现,以给出完整的NEMA标识,并分别对应于国家电气标准中定义的I级,I区,A,B,C,或D组。
这类外壳的设计应符合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UL698中的要求,而且在其上应标注有等级和组别字母。
.02 设计试验
对于内有封装式设备的外壳,应在制造时根据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UL698的要求,以及ICS 6-110.57中描述的耐锈蚀试验的要求进行评估。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26 第9类型,II级,I区E,F或G组—室内危险场所—空气断开设备
.01 不通风外壳
第9类型的外壳用于室内,用在国家电气标准中定义的II级,I区,E,F 或G组的环境和场所内。
表示危险场所内气体或蒸汽环境的字母E,F或G应以标识“第9类型”的后缀出现,以给出完整的NEMA标识,并分别对应于国家电气标准中定义的II级,I区,E,F或G组。
这类外壳应防止易爆炸数量的危险粉尘进入其内。
如采用垫圈,它们应牢固地附着,其材料应为不可燃,不老化的防虫材料。
这类外壳的设计应符合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UL698中的要求,而且在其上应标注有等级和组别字母。
.02 通风外壳
通风外壳与不通风外壳基本相同,但应有强制通风在外壳内生成正压。
通风源应在危险场所之外。
见ICS 6-110.07。
.03 设计试验
对于内有封装式设备的外壳,应在制造时根据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的UL698的要求,以及ICS 6-110.57中描述的耐锈蚀试验的要求进行评估。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27 第10类型—MESA
.01 不通风外壳
第10类型的外壳应设计成能满足美国内务部颁布的《加强采矿安全管理》中表2G(1968)关于矿井中使用的设备的要求,矿井中的环境含有甲烷或天然气,还可能有煤粉尘。
其它信息可以在公报541和信息通报8227中找到。
.02 设计试验
这一类型外壳的设计试验应按照华盛顿特区美国内务部颁布的《加强采矿安全管理》中表2G(1968)中的要求进行。
NEMA标准3-17-1976
设计试验与性能
ICS 6-110.50 概述
应采用下列设计试验来证明外壳符合这些标准。
这些设计试验无须重现环境
条件,也没有在正常的生产中予以考虑。
要保证实际的试验,则应将外壳及其内装的设备按照实际使用的情况来安装。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51 插棒试验
本试验是通过试图将规定直径的直棒的端部插入外壳的设备腔内。
如果棒不能进入外壳,则外壳符合标准。
当外壳嵌装在地板内达6英寸时,外壳底部的开孔无需进行试验。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52 滴水试验(抗滴漏和防滴漏)
.01 方法
应将外壳安装在一个滴水盘下方。
此盘能覆盖外壳所有外露的面,并且生成飞溅水和滴水。
在滴水盘的底部设有均匀分布的出水口,每个占盘面积的20平方英寸,滴水速度约为每分钟20滴。
应对外壳持续滴水30分钟。
.02 评估
(a)如果外壳内无明显积水,而且进入壳内的水的平面没有高于最低的带电
部件,则认为此装置是抗滴漏的。
(b)如果没有水进入外壳,则认为此外壳是防滴漏的。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53 防雨试验(耐雨的和防雨的)
.01 方法
安装完整的外壳,连接导管,但不采用螺纹密封剂。
将刚性导管拧进外壳的开孔,并用表6-110.4中规定的扭矩拧紧。
表6-110.4 导管拧紧扭矩
利用所需数量的喷嘴对外壳的整个顶部和外露的各面喷水,持续时间1小时,速度至少为每小时18英寸,水压为5 psi。
喷水速度应通过测量水平放置的直角边的接盘内水的上升来确定。
接盘应能覆盖喷水的整个区域。
按照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在1941年9月颁布的《电气设备的防雨试验》里23#研究公报进行的防雨试验可以被认为于此试验是等效的。
.02 评估
(a)如果外壳内无明显积水,而且进入设备腔内的水的平面没有高于最低的
带电部件,则认为此装置是耐雨的。
(b)如果没有水进入外壳,则认为此外壳是防雨的。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54 粉尘试验(防尘)
.01 喷尘法
(a)利用装有一个直径3/16英寸的喷气管和一个直径3/8英寸的喷嘴的空吸
式喷砂枪将一股混有干燥的I型普通波特兰水泥的压缩空气送入外壳。
空气压强应为每平方英寸90至100磅。
NEMA标准3-17-1976 水泥通过空吸送入。
应以每分钟5磅的速度对试验样品按每英尺(线性)试验长度施加不少于4磅的水泥。
喷嘴应保持距外壳12至15英寸,空气和水泥的混合气流应对向所有粉尘可能进入的位置,如缝,接头,以及外部操作机构等等。
可以安装一根导管来使内外压强相等。
(b)如果没有水泥粉尘进入外壳,则可认为此外壳是防尘的。
.02 粉尘颗粒大小
之所以选用I型普通波特兰水泥,是因为它容易获得且具有受控的最大颗粒尺寸。
对典型样品的分析见表6-110-5。
有效工程信息3-17-1976
表6-110-5 对普通波特兰水泥的分析
200 0.0029 8
325 0.0017 7
400 0.0015或更小82
.03 水雾法(替代喷尘法)
(a)采用一个喷嘴生成雾化水(水雾)喷向外壳。
从距喷嘴12英寸处测量,
喷嘴生成的圆形水雾直径为3至4英寸。
气压为30psi。
采用高度为4至8英寸的虹吸管空吸供水。
应以每小时3加仑的速度对试验样品按每英尺(线性)试验长度施加不少于5盎司的水。
NEMA标准3-17-1976 喷嘴应保持距外壳12至15英寸,水雾应对向所有粉尘可能进入的位置,如缝,接头,以及外部操作机构等等。
可以安装一根导管来使内外压强相等,但不得作为排水管使用。
基本接触表面满足NEMA第9类型外壳的要求的金属接头,不应做试验。
如果轴和开孔之间的整个(径向)间距不超过每1/2英寸路径才长度0.005英寸,则不应路径长度不小于1/2英寸的无垫圈轴开孔进行试验。
在整个水雾试验过程中,应通过适当的外部方法来保护这些接头和开孔。
(b)如果没有水进入外壳,则可认为此外壳是防尘的。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3-17-1976
ICS 6-110.55 外覆冰试验(防冰的和耐冰的)
.01 方法
将外壳安装在一间温度可降至20o F的房间里。
将一根直径1英寸长2英尺的金属试验棒水平安装在某一位置。
在此位置上,金属棒将承受与受测外壳相同的水雾。
应预留空间,以便从与竖直约成45度角的方向从上往下向外壳喷水。
水的温度应在32o F到37o F之间。
(指导:经实践,采用每小时在每平方英尺上喷洒1到2加仑水的喷水工具是有效的。
)房间的温度应降至35o F。
开始喷撒水并持续至少1小时,保持室内温度在33o F到37o F之间。
最后,在不停止喷洒水的情况下室内温度降至20o F到27o F之间。
(室内温度变化不剧烈,采用降温方法可以实现。
)控制喷洒水,使金属棒上结冰速度约为每小时1/4英寸,一直到在它的上表面形成3/4英寸的冰。
然后停止喷洒水,但仍保持室内温度在20o F 到27o F之间约3小时,以保证外壳内的所有部件和覆冰达到一个恒定的温度。
.02 评估
(a)如果在有覆冰的情况下,能够由一个人来手动操作外壳及其外部机构而
不会损坏它及其封装的设备,或机构,则可认为该外壳及外部机构是耐冰的。
当装有辅助机构破冰时,在试验中应包括和使用它。
对于各外部操作人员的各保留位置,要求进行单独的试验。
如必要,应有利用合适的手工工具进入外壳内部而不会造成它功能性损坏的可能。
(b)如果覆冰融化后外壳及其外部机构没有损坏,应认为它们是防冰的。
至
于没有乘接水的外部容器的外壳和构造符合ICS 6-110.86的金属板外壳,应认为它们是防冰的而无须试验。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3-17-1976
ICS 6-110.56 防溅渗试验(防渗)
.01 方法
用一根带1英寸喷头每分钟至少输水65加仑的软管在距离10至12英尺的地方从各个角度向外壳及其外部机构喷水,整个过程持续5分钟。
可安装一根导管来平衡内外压强,但不得将它用作排水管。
.02 评估
如果没有水进入外壳,则可认为它是防渗和防尘的。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57 防锈试验(防锈)
.01 方法
依照下面的方法,对外壳或部分外壳喷撒盐雾。
.02 试验装置
(a)试验装置应包括一个云雾室,一个盐溶液储罐,经过适当处理的压缩空
气,雾化喷嘴,外壳支架,云雾室预热的工具,以及控制工具。
(b)试验装置不能让聚集在云雾室顶或壳上的液滴落在受测外壳上。
(c)试验装置不能让从外壳上滴落的溶液回到溶液储罐重新喷撒。
(d)试验装置的构成材料应不会影响盐雾的腐蚀性。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3-17-1976
.03 盐溶液
盐溶液的制作方法是,将5 1个单位重量的盐溶于95个单位重量的蒸馏水或每百万个固体粒子包含不超过200单位重量的水中。
盐应为不含镍和铜的氯化钠。
干燥的氯化钠中的钠的氧化物含量不超过0.1%,杂质不超过0.3%。
.04 空气
供喷嘴雾化盐溶液用的压缩空气应不含油和尘土,并且气压应保持在每平方英寸10到25磅。
.05 云雾室中的条件
云雾室中的温度应保持在95+2o F和95-3o F之间。
应适当地控制喷嘴地方向或阻挡它们,使得盐雾不会直接冲击受测外壳。
.06 试验的持续性
试验应持续24小时,也就是说,应保持云雾室关闭并持续喷撒盐雾,除非因检查,清理或清除试验样本,检查和补充储罐中的溶液,以及作必要的记录而短暂中断。
.07 受测外壳的清洗
试验最后,应将试验样本从云雾室取出,并用不超过100o F的水流清洗除掉其表面的盐,然后立刻烘干。
如果需要检查样本底层的情况,可轻轻刷掉表层的腐蚀物,锈蚀物除外。
.08 评估
如果除某些无法予以保护的地方,如铸造外壳的加工拼合表面,以及枢和轴的滑动表面等以外,其它地方均无锈蚀,则可认为此外壳是防锈的。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58 耐腐蚀试验(耐腐蚀)
.01 方法
耐腐蚀试验与ICS 6-110.57中描述的防锈试验基本相同,除了试验时间变为200小时。
.02 评估
如果外壳在经过200小时的试验之后没有出现锈痕,裂缝,或比钝化AISI 型不锈钢经过相同试验出现更严重的老化情况,则可认为它是耐腐蚀的。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59 浸没试验(可浸没于水中)
.01 方法
将整个外壳安装在一个水槽中,连接导管采用螺纹密封剂。
用ICS 6-110.53中规定的扭矩拧紧导管。
往水槽中注水,使得外壳的最高点在水面以下6英尺。
30分钟后,将外壳移出水槽,清除外壳表面多余的水,并打开外壳。
.02 评估
如果没有水进入外壳,则可认为它是可浸没在水中的。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60 油封试验(不透油)
.01 方法
用一个开口直径为3/8英寸的喷头以每分钟至少2加仑的速度在距离10至12英尺的地方从各个角度向外壳及其外部机构喷洒试验液体。
其中应含有按照约1:1000(按重量)比例添加了湿润剂的水(或者,如果湿润剂是液体,比例按体积计)。
整个过程持续30分钟。
如果外壳内装外部造作装置,那么在试验过程中,应按每分钟约30次的速度来操作它。
可安装一根导管来平衡内外压强,但不得将它用作排水管。
.02 评估
如果没有试验液体进入外壳,则可认为它是不透油,防尘和防水的。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3-17-1976
结构
ICS 6-110.80 导管的要求
.01 导管的螺纹插口
在制造时,类型3,3R,3S,4,4X,6,7,8,9,10和11的外壳的导管入口应设在它的顶部和底部。
当在这些外壳中为规格5或以下的交流控制器预留导管的螺纹连接时,根据表6-110-6,在电磁控制器的底部应有一个3/4英寸的控制线路的导管入口,以及在手动和电磁控制器顶部有一个线路导线的导管入口,在它们的底部有一个负载导线的导管入口。
表6-110-6 导管的螺纹插口的规格
说明:上表中规定的数值的基础是,规格00至2的控制器采用60o C的导线,而
规格3至5的控制器采用75o C的导线。
.02 开孔
表6-110-7列出了导管规格的范围,以及在外壳上为规格5或更小的交流控制器预留的导管开孔,这是以采用一个线路导线的导管入口和一个负载导线的导管入口为基础。
表6-110-7 开孔的要求
控制器的规格线路和负载要求的导线规格
的范围*,AWG或MCM
3条线路或3根负载导线的开孔
铜导线的导管的
规格范围
铜导线和铝导线†的
导管的规格范围铜铝
00 14 12 1/2 1/2
0 14-10 12-8 1/2 1/2, 3/4
1 14-8 12-6 1/2, 3/4 1/2, 3/4, 1
2 10-4 10-
3 1/2, 3/4, 1 1/2, 3/4, 1, 1-1/4
3 8-1/0 8-3/0 3/4, 1, 1-1/4,
1-1/2
3/4, 1, 1-1/4, 1-1/2, 2
4 4-3/0 2/250 1, 1-1/4, 1-1/2, 2 1, 1-1/4, 1-1/2, 2,
2-1/2
5 2/0-500 4/0-700 1-1/2, 2, 2-1/2, 3 1-1/2, 2, 2-1/2, 3,
3-1/2
*在一根线槽中有不超过3根导线时,60o C和75o C的导线在40o C环境中的降低系数分别为0.82和0.88。
†最大规格的开孔是基于,规格00至3的控制器采用60o C导线,规格4和5的控制器采用75o C导线。
说明:表中所列最大导线规格是在40o C环境中,以导线工作的极限电流所要求的载流量和对应于马力值的电动机最大满负荷电流的125%中的较大值为依据。
表中所列最小导线规格是在30o C的环境中以及对应于马力值的电动机最小满负荷电流时以75o C绝缘为基础的。
NEMA标准3-7-1976 ICS 6-110.81 开孔直径和导管的套管尺寸
表6-110-8列出了在设计外壳和安装其内封装的设备时应加以考虑的开孔直径和导管的套管尺寸。
表6-110-8开孔直径和导管的套管尺寸
导管的标称尺寸,英寸
开孔的直径,英寸
套管•
边缘的最小
直径,英寸
(尺寸A)
最大开孔上
的最小重叠,
英寸
高度,英寸
(尺寸H)标称* 最小最大
1 2†3†4†5‡ 6 7
1/2 0.875 0.859 0.906 1.01 0.014 0.375 3/4 1.109 1.094 1.141 1.27 0.013 0.422
1 1.375 1.359 1.406 1.54 0.014 0.516
1-1/4 1.734 1.719 1.766 1.92 0.016 0.562
1-1/2 1.984 1.969 2.016 2.18 0.015 0.594
2 2.469 2.45
3 2.500 2.68 0.018 0.625
2-1/2 2.969 2.953 3.000 3.20 0.021 0.750
3 3.59
4 3.578 3.62
5 3.83 0.021 0.812
3-1/2 4.125 4.094 4.156 4.40 0.024 0.937
4 4.641 4.609 4.672 4.94 0.026 1.000
5 5.719 5.688 5.750 6.05 0.031 1.187
6 6.813 6.844 6.844 7.20 0.040 1.250
*应使开孔的直径尽可能的接近第2列中的标称直径。
†这些直径仅适用于单线型或同轴线型,且不包括任何匝圈或接头片的突出部分。
‡这些导管的套管边缘直径都是最小值,以便在最大开孔直径的情况下获得第6列中的重叠尺寸。
•第5,6和7列是作为有效工程信息来批准的。
ICS 6-110.82 导线弯曲空间
外壳的构造应使得,在其内安装完设备以后还有供导线使用的足够空间。
表6-110-9列出了现场配线所需的最小空间。
配线空间是指接线片端部,压接接头,或接线柱(最小者)与起始时导线引向外壳壁上的点之间的距离。
如果从接线片起,采用隔板或其它方式防止导线弯曲,那么此距离应从隔板端部开始测量。
表6-110-9 现场连接的导线弯曲空间
最大导线规格,AWG 或MCM 最小弯曲空间,英寸* 每极的导线根数
6 1-1/2 …………
4-3 2 …………
2 2-1/2 …………
1 3 …………0-00 3-1/
2 5 7 ……000-0000 4 6 8 ……
250 4-1/2 6 8 10 …
300-350 5 8 (7) 10 (8) 12 (9) …
400-500 6 8 (7) 10 (8) 12 (9) 14
600-700 8 10 (8) 12 (9) 14 (10) 16
750-900 8 12 14 16 18 1000-1250 10 …………1500-2000 12 …………
*当配线空间的深度为12英寸或以上时,以及在端子的12英寸范围内仅需要一个直角弯曲时,可以采用表中括号内的数值。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3-17-1976
ICS 6-110.83 通风孔
.01 设计试验
设计的通风孔应不能让ICS 6-110.10.02,6-110.11.02和6-110.13.02中规定直径的小棒进入。
.02 网栅线的最小规格
当通风口装有网栅时,网栅线的规格不应小于AWG16。
当网栅口的面积超过1/2平方英寸时,线的规格不应小于AWG12。
.03 .03 穿孔金属板或拉制金属板网的最小厚度
除非在下面几段中作了说明,否则拉制金属网和穿孔金属板所采用的金属板厚度,对于钢板来说,不应小于0.042英寸,对于有色金属板来说,不应小于0.058英寸。
当网孔或穿孔的面积超过1/2平方英寸时,钢制金属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080英寸,有色金属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112英寸。
在一台较小的装置中,如果防护罩或外壳上的压坑不会影响可移动的非绝缘载流部件和接地金属之间的限界,只要符合下列之一,即可采用拉制金属网:
(a)装置的保护是这样的,其任一表面上外露的金属网的面积不超过72平方
英寸,并且尺寸不大于12英寸。
(b)被保护的孔的宽度不大于3-1/2英寸。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84 铸造金属外壳
铸造金属,压铸金属除外,在任一位置上的厚度不应小于1/8英寸,在加强肋和门的边缘的厚度应大与1/8英寸,而且在导管的螺纹口处至少应为1/4英寸。
当面积超过24平方英寸,或任一尺寸都大于6英寸时,压铸金属不应小于3/32英寸厚,当面积为24平方英寸及以下,或所有尺寸均不大于6英寸时,压铸金属的厚度不应小于1/16英寸,而且在导管的螺纹口处至少应为1/4英寸。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85 非金属外壳
非金属材料外壳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保护其内封装的装置在安装和正常操作
过程中不受机械损伤。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86 金属板外壳
金属板外壳所要求的最小厚度是随着它的规格变化的。
以采用实心金属板为基础,上面除操作手柄,或轴,或通风用外无其它开孔,板的厚度不应小于表6-110-10和表6-110-11中规定的值,而且在连接导管或铠装电缆的位置上,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032英寸,有色金属板厚度不应小于0.045英寸。
关于如用于综合多元件控制器的大型外壳,如果其表面对外壳的结构完整性没有影响,变形也不会增加电气危险,那么表6-110-11不适用。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3-17-1976 ICS 6-110.87 网屏外壳
由钢丝网,多孔屏板或格架构成的所有外壳均应装有支持框架。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88 电气间距
外壳壁上任意带电部件之间的间距应符合NEMA标准ICS-1中ICS-1-111中的规定,除非外壳不是刚性的,那么它将需要更大的间距。
如果外壳有绝缘材料的衬套,其中的电气间距可以小于NEMA标准ICS-1中ICS-1-111中的规定值。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89 固定方式
外壳的部件,如门,盖,槽等,应采取措施将它们牢牢固定。
NEMA标准3-17-1976 ICS 6-110.90 外壳接地
内装导线或设备,或者作为这些设备的部件的可导材料必须接地。
正常情况下,固定设备的金属外壳是通过铠装电缆,导管或金属线槽连接来接地的。
用作悬架的非金属外壳需要一个端子将装置与含在电缆或非金属导管中的地线相连。
基本要求是在所有伸出外壳的导管和金属部件之间存在一个持续的低感抗电路。
如地线由装置的厂家提供,它应为绿色,并可带或不带一条黄色的条纹。
若提供有螺钉供安装者用来作接地连接,应优先选用带绿色六角形槽头的螺钉。
有效工程信息10-29-1979
表6-110-10 碳钢板或不锈钢板外壳的厚度
任意表面的最大尺寸,英寸
无支持框架
最大厚度 被支撑
边的最
大长度
无支撑的边的最
大长度**
有支持框架或等
效物*
最小厚度无凸缘
有凸缘
最大宽
度
最大长
度
无镀层镀锌
4.0 无限制
5.75 8.25
6.25 无限制0.020 0.023 4.75 5.75 …… 6.75 8.25 0.020 0.023
6.0 无限制8.75 12.5 9.5 无限制0.026 0.029
7.0 8.75 ……10.0 12.5 0.026 0.029
8.0 无限制11.75 16.0 12.0 无限制0.032 0.034
9.0 11.5 ……13.0 16.0 0.032 0.034 12.5 无限制16.0 25.0 19.5 无限制0.042 0.045 14.0 18.0 ……21.0 25.0 0.042 0.045 18.0 无限制25.0 36.0 27.0 无限制0.053 0.056 20.0 25.0 ……29.0 36.0 0.053 0.056 22.0 无限制31.0 43.0 33.0 无限制0.060 0.063 25.0 31.0 ……35.0 43.0 0.060 0.063 25.0 无限制36.0 51.0 39.0 无限制0.067 0.070 29.0 36.0 ……41.0 51.0 0.067 0.070 33.0 无限制47.0 66.0 51.0 无限制0.080 0.084 38.0 47.0 ……54.0 66.0 0.080 0.084 42.0 无限制59.0 84.0 64.0 无限制0.093 0.097 47.0 59.0 ……68.0 84.0 0.093 0.097 52.0 无限制74.0 103.0 80.0 无限制0.108 0.111 60.0 74.0 ……84.0 103.0 0.108 0.111 63.0 无限制90.0 127.0 97.0 无限制0.123 0.126 73.0 90.0 ……103.0 127.0 0.123 0.126 *支持框架是指紧密地附着在外壳表面,并且与之有着基本相同的外部尺寸的角形或槽形金属板结构,或金属板卷边刚性型材结构。
当有弯矩通过外壳作用于其上而使之发生形变时,它具有足够抗弯刚度抵抗弯矩。
具有等效加强措施的结构可以通过各种设计来生成刚性与角形或槽形框架相同的结构实现。
“无支持框架”包括:
(a)单一金属板,带加工的一体凸缘(加工边)。
(b)单一金属波纹板。
(c)外壳表面松散的附着在框架上,比如通过弹簧夹板。
这里的宽度是指作为外壳的一部分并且在所有四条边上支持外壳的矩形金属板
的较小的边的尺寸;如果被支持的外壳的边少于四条,此宽度应为金属板支持边间的最大尺寸。
对外壳的边的支持,是指固定在外壳上,或具有加工成形的相对牢固的支架,加固件或加强件以防止金属板的形变或将其降至最小。
相邻表面可以有共同的支架,也可以由一块金属板加工而成。
若在所有四条边上支持金属板,这里的值是适用的;比如,正常条件下,箱的
背面或盖是由四面墙支持的。
**若并非沿着边来支持金属板,应采用这里的数值;比如,正常条件下,箱的边仅由端墙支持,箱的背面在前面的边无支持。
对于与待评估的金属板成直角的箱来说,如果一条边是箱的相邻边或背面的一部分,或者是被固定或将被固定在相邻边或背面,则可认为它是有支持的。
作为凸缘,它必须有1/2英寸宽,并且延伸至整条边。
室外使用的不漏雨或防雨外壳的钢板的厚度,在镀锌时不应小于0.034英寸,
在无镀锌时不应小于0.032英寸。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9-20-1978 表6-110-11 铝,铜或黄铜板外壳的厚度
任意表面的最大尺寸,英寸
无支持框架
最大厚度 被支撑
边的最
大长度
无支撑的边的最
大长度**
有支持框架或等效物* 无凸缘
有凸缘
最大宽度 最大长度最小厚度
3.0 无限制
4.0 9.5 7.0 无限制0.023
3.5
4.0 ……8.5 9.5 0.023
4.0 无限制 6.0 13.5 10.0 无限制0.029
5.0
6.0 ……10.5 13.5 0.029
6.0 无限制8.0 18.0 14.0 无限制0.036 6.5 8.0 ……15.0 18.0 0.036
8.0 无限制11.5 25.0 19.0 无限制0.045
9.5 11.5 ……21.0 25.0 0.045 12.0 无限制16.0 37.0 28.0 无限制0.058 14.0 16.0 ……30.0 37.0 0.058 18.0 无限制25.0 55.0 42.0 无限制0.075 20.0 25.0 ……45.0 55.0 0.075 25.0 无限制36.0 78.0 60.0 无限制0.095 29.0 36.0 ……64.0 78.0 0.095
37.0 无限制53.0 114.0 87.0 无限制0.122
42.0 53.0 ……93.0 114.0 0.122
52.0 无限制74.0 160.0 123.0 无限制0.153
60.0 74.0 ……130.0 160.0 0.153
*支持框架是指紧密地附着在外壳表面,并且与之有着基本相同的外部尺寸的角形或槽形金属板结构,或金属板卷边刚性型材结构。
当有弯矩通过外壳作用于其上而使之发生形变时,它具有足够抗弯刚度抵抗弯矩。
具有等效加强措施的结构可以通过各种设计来生成刚性与角形或槽形框架相同的结构实现。
“无支持框架”包括:
(d)单一金属板,带加工的一体凸缘(加工边)。
(e)单一金属波纹板。
(f)外壳表面松散的附着在框架上,比如通过弹簧夹板。
这里的宽度是指作为外壳的一部分并且在所有四条边上支持外壳的矩形金属板
的较小的边的尺寸;如果被支持的外壳的边少于四条,此宽度应为金属板支持边间的最大尺寸。
对外壳的边的支持,是指固定在外壳上,或具有加工成形的相对牢固的支架,加固件或加强件以防止金属板的形变或将其降至最小。
相邻表面可以有共同的支架,也可以由一块金属板加工而成。
若在所有四条边上支持金属板,这里的值是适用的;比如,正常条件下,箱的
背面或盖是由四面墙支持的。
**若并非沿着边来支持金属板,应采用这里的数值;比如,正常条件下,箱的边仅由端墙支持,箱的背面在前面的边无支持。
对于与待评估的金属板成直角的箱来说,如果一条边是箱的相邻边或背面的一部分,或者是被固定或将被固定在相邻边或背面,则可认为它是有支持的。
作为凸缘,它必须有1/2英寸宽,并且延伸至整条边。
室外使用的不漏雨或防雨外壳的铜板,黄铜板,或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029
英寸。
对将来设计的建议标准9-20-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