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破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践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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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
着不动产价值的进一步体现,不动产登记更具
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天台县因案施策、勇于担当,着力破解现阶段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其它疑难问题,让群众早日领到“放心证”,真正享受不动产权价值红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一、天台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主要类型
一是房地登记信息不一致。
房地登记信息不一是当前天台县不动产登记的主要问题之一。
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职能分别由原建设规划局和原国土资源局承担,两部门联系不密切、信息不互通,不少群众只办理了房产证或土地证。
如2016年天台城区,应办两证的有51792宗,但两证办齐的只有35041宗,占应办总量的67.66%;持有两证但与登记簿信息不一致有16751宗,占发证量的32.34%。
另外,两个部门在办理房产登记、土地登记时,依据的是当时不太完善的法律法规,例如20世纪90年代土地登记时,产权证上仅登记一人,登记簿上又记录了家庭人口数,有的还没有注明
家庭成员的具体身份,这容易产生纠纷和异议,给统一登记工作带来了难题。
二是用地手续不完善。
用地有的只有拆迁合同,没有用地批文;对于没收回购类房产,有的依据处罚决定书或房屋出售证明等材料办理了房产登记,但缺少用地手续,土地登记一直无法办理。
三是规划手续不到位。
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房屋,至今未拆建与翻修,建设用地使用权虽已审批或登记,但有关建设手续的审批仍然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在此背景下,直接导致自建房普遍存在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擅自改扩建现象,其后未补办规划审批手续。
四是超面积建设。
超面积问题主要集中在超用地红线、围墙筑院、天井搭建厕所、楼梯台改建等,有的还产生了邻里纠纷。
五是跨宗地登记。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房产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职能分别由原建设部门和原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信息不共享,因此出现了一本土地使用权证对应多本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一本房屋所有权证对应多本土地使用权证的现象,且两宗地并不相邻。
二、天台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探索
(一)推进数字化改革,让登记更便捷
一是信息共享。
数字化、智能
化是大势所趋。
2016年以来,天台县投入资金近370万元,对存量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开展不动产数据整合,共梳理完成房产135746条,建设用地使用权84004条,查封6485条,预告23855条,抵押53965条数据的整理提交,宅基地243924条的数据整理,及27万份地籍档案关联并应用于不动产系统,奠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应用和共享的坚实基础。
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只要已提交权源依据办理了房产证的,一律在数据库中直接提取,办证群众不需要到住建部门再行复印。
目前,天台县已有20000余位群众享受了上述便利。
二是网上通办。
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可为申请人提供在线业务申报、“24小时不打烊”服务,申请人登入政务服务网,即可在线办理登记信息查询、登记申请、网上缴纳税费、领取不动产电子证书等业务。
一年来,天台县银行工作人员、办事群众、企业等办理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现场办理人流量减
天台县破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
问题的实践和经验
□□天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徐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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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传真少60000多人次,相当于每个工作日减少300余人次。
三是全程网办。
与税务、公安、民政、法院、住建等多部门合作,构建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协同应用系统,共包括 32 个大类 100 多个应用场景,覆盖了不动产登记全部业务,天台县不动产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增至9项。
如二手房转移登记办理实现全程电子材料流转,业务环节减少至 1个,相关材料“零提交”。
一年来,天台县完成不动产登记全业务网办9653件,签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42265份,减少纸质材料超 50000多张。
四是实时监管。
依托区块链加密技术,授权查阅提取共享信息的工作人员,在登录查阅系统时同步留痕、实时记录,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登录,确保信息的权威性,杜绝私自更改,避免数据篡改。
全面归集分析 14 个数源单位 39 类数据,设立“不动产登记‘网(掌)办率’、不动产‘好差评’制度”两大指标体系,实现量化评价。
2022年,天台县不动产登记“网(掌)办率”为56.16%、不动产“好差评”比例为99.9%,居全省前列。
(二)造浓人情化氛围,让登
记更温暖
针对用地手续不完善、规划手续不完善等历史遗留问题,天台县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出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法》,围绕5大类16项不同类型的历史遗留问题,精准提出妥善的处置办法,群众反响热烈。
一是尊重历史。
历史遗留问题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主客观因素纠缠在一起,尊重历史就是尊重事实,顺应民意。
如,对于1990年
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房屋,至今未拆建、扩建或翻建,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审批或已登记但建设手续审批不到位的,由当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出具建房时间具结书,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按现状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是宽严相济。
以法律为准绳,以时间为界限,既有所区别,又兼顾群众感受。
如,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原处置面积,用地面积在140平方米以内的,按所在区块现行住宅基准地价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用地面积超过140平方米部分,按所在区块住宅基准地价的5倍标准补交。
原房产和土地证书及批准文件记载共有权利人人数不一致,且其中权利人发生变更的,由“认税不认人”,必须完税后方可登记。
三是简政便民。
强化数字化改革应用水平,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
如,对于两证不一致的,权源材料在原登记系统中提取,原权利人不再到场重复签字。
对于权利人因身体、外出等原因无法到场的,可公证委托,或由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办理。
对于补办用地手续的,精心设计建房审批表,涵盖共有权人、四址、层高等相关内容,材料从原来的十数张减少到1张,当地政府只签一次字,只盖一个印,实现“一表清”。
四是公平公正。
加大广而告之的力度和范围,接受社会监督,把权力晒在阳光下。
房屋所有权已办理转移登记、土地使用权已办理首次登记但未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的权利主体不同的,在审查相关税费缴纳后,经公告无异议,由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申请登记。
原土
地使用权登记仅有户主和人数,无具体人员姓名的,在经原房产登记全体申请人书面承诺,并经公告后无异议的,按原房产登记的人员登记。
与此同时,天台县针对早年乡镇街道为了推进集镇发展和治溪打坝出售地基而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拟出台《乡镇政府出售地基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预计近2000户领到不动产权证书。
(三)加大法治化力度,让
登记更及时
虽然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登记,
但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不动产登记发证率,彰显不动产资产价值,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秩序。
一是适时适地宣传。
天台县根据年龄、文化和爱好等不同层面,制作宣传年画,进村入户张贴,让不动产登记印入老年人的脑海中;拍摄宣传短视频,让年轻人督促自己或提醒父母主动办理;制作宣传漫画,让不动产登记理念融入小孩子的血脉里。
二是依法依规用地。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属地政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密切协作,严防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争取把违法用地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把违法建筑消灭在初始阶段,切实减少“合法用地(合法建筑)+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非法用地(非法建筑)”,导致无法登记问题的发生。
三是诚心诚意服务。
近年来,天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推出短信提醒、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快递送达等服务,及时增设潮汐窗口、VIP 专窗等,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