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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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3
•【字号】泸市府办发〔2018〕17号
•【施行日期】2018.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慢性病防控
正文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
划(2018—2025年)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1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泸州市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8—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和《“健康泸州2030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遏制我市慢性病快速上升势头,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健康泸州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慢性病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和口腔疾病,以及内分泌、肾脏、骨骼、神经等疾病。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强化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促进社会参与,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为推进健康泸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健康优先。

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全民健康融入各项公共政策,做到健康发展优先规划,健康政策优先保障,健康投入优先安排,健康问题优先解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防控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综合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

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强化个人在自我防治和管理中的责任,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患者管理为主要手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中西
医并重,推动慢性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

兼顾城乡,示范引领。

根据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流行程度和防控需求,统筹兼顾,制定实施适合不同区域的针对性的防治目标和策略,提高慢性病防治的可及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充分发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不断扩大示范区覆盖面。

(三)规划目标。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机制,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促进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控制由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水平。

到2020年,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率,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1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8岁。

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健康管理,力争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3岁,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

二、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1.加强健康知识传播。

发挥全媒体在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健康类栏目、公益广告、新型公众健康教育平台等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和《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使全民了解基本的健康知识和理念,掌握必要的基本技能,提高知晓率和健康行为行成率。

利用各种健康宣传日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积极传播健康知识和倡导健康生活理念。

针对老年人、职业人群、学生等不同群体,制订有针对性的素材,采取适应特定人群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

坚持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巡讲,以点带面提高职业人群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积极推进学校“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将健康知识传
播给家长和社会。

在全民预防保健服务中对慢性病防治知识进行普及。

建立慢性病信息和知识权威发布平台,定期发布健康核心信息。

2.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深入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全民形成正确健康观和生活行为方式。

推广全民膳食营养,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

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工间操制度,鼓励和支持工作场所开辟体育健身活动场地,组织开展职工运动会、职工体育俱乐部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促进在职人群参与体育锻炼。

3.打造健康生活环境。

统筹开展以“五水治理”、“五气治理”、“五废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为主的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节能及新能源车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提倡市民绿色出行和低碳消费。

推动绿色清洁生产,改善作业环境,强化职业防护,降低暴露风险,严格控制尘毒危害。

整洁城乡市容,大力建设体育主题公园、休闲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长廊等支持性环境设施。

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做好病媒生物综合防制,优化人居环境,提供完善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

推进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创建。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等相关制度,不断降低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4.强化危险因素控制。

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逐步实现学校、医院、商场、车站、机场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推行无烟社区、无烟学校、无烟单位、无烟家庭创建。

鼓励综合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建立戒烟服务网络,提高戒烟成功率。

倡导成年人理性饮酒,减少酗酒,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禁酒相关规定。

加强烟酒生产与销售监管,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出
售烟酒的有关法律规定。

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广泛宣传适合不同人群的膳食指南,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推进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

推行营养标签,引导企业生产销售、消费者科学选择营养健康食品。

积极申报和参与减盐、减油等项目,在学生等特定人群中开展项目工作,以特定人群带动家庭成员减少食盐和油脂摄入量,减缓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

(二)实施健康管理,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

1.促进慢性病早期发现。

依托全民预防保健的实施,不断完善全人群健康体检制度,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筛查,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

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门诊测血压制度,发现高血压患者和高危人群,及时提供干预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逐步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的常规体检内容。

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体检工作。

增强医务人员癌症早诊早治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医院就诊患者早诊率。

2.开展个性化健康干预。

建立健全人群健康管理制度。

在机关、企事业、学校、医院等单位设立健康管理员,经过培训对员工的健康进行管理。

利用体检结果对在职员工的主要慢性病高风险指标(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腰围超标、吸烟等)进行监测、评估,实施个性化的健康干预,使员工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改善高风险指标。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单位以外的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进行健康评价和干预,逐步减少慢性病高风险人数,降低慢性病发病率。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健康小屋”的建设,让社区居民通过“健康小屋”实现自检和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

对幼儿园、中小学的儿童体检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出主要的健康问题(如近视、超重肥胖、龋齿等),实施健康干预。

重点加强口腔卫生健康教育和行为养成干预,实施儿童口腔检查、局部用氟、窝沟封闭等措施,
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30%以内。

重视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口腔疾病、心理健康的指导与干预。

3.提供优质诊疗服务。

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服务。

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含专科医生、乡村医生),服务团队(含公卫医生、注册护士)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协作为支撑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推进基层签约服务。

医疗机构严格遵照诊疗技术规范、指南和临床路径规范化治疗慢性病,努力缩短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等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发病到就诊有效处理的时间窗,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降低患者死亡率。

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三)促进医防协同,深化全民预防保健。

1.构建防治结合体系。

依托全民预防保健工作,积极打造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责任共同体,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等工作融合开展,形成“三位一体”防控机制,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全周期,系统、连续、整合的健康服务。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的调查,实施综合防控干预策略措施,指导基层对慢性病人和高危人群开展健康管理和干预,实施防控效果评价;市人民医院承担对全市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的技术指导;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慢性病病例的登记报告、危重急症病人诊疗工作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对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转诊的病人提供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人群的健康教育和促进,及时筛查出高风险人群,为患者提供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转回的病人实施康复和健康管理。

2.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优先将慢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积极推
进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患者的分级诊疗,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

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促进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

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慢性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综合医院对接纳的慢性病人应及时向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推送患者信息,便于基层医疗机构对慢性病患者管理。

3.深化队伍能力建设。

加大实施卫生和健康领域“千人计划”等项目,加强院校、院企等合作,引进国内外领先的高层次人才。

充分发挥市、县级各专业卫生机构、省属驻泸和市级医疗机构、各疾病防治专家组在全市政策咨询、标准制定、监测评价、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县级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平台,加强市、县两级慢性病临床指导中心的建设,负责指导下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慢性病的诊断、治疗、干预,并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各医疗岗位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规范,配齐配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医防合作科研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慢性病重点学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培养、聚集一批优秀人才。

坚持增量提质、均衡发展策略,加快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对口支援和青年医师下基层制度。

在城镇设立“健康管理员”,在农村设立“预防保健员”,全方位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4.发挥中医药特色作用。

建立完善覆盖市、县、乡“治未病”服务体系,市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并建成市级中医“治未病”基地,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建立规范的“治未病”中心或科室,承担区域内“治未病”工作的指导、培训等任务。

针对中医药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
季节养生和预防保健等特色服务,总结形成慢性病中医健康干预方案并推广应用。

5.搭建口腔预防保健平台。

依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探索建立集口腔健康体检、口腔健康指导、口腔健康宣教、口腔健康干预为一体的服务平台——泸州市牙病防治所,建立定期口腔体检机制,定期开展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口腔健康检查,提前进行口腔健康干预,有效减少龋病发生。

同时,探索建立全市口腔保健服务网络,开展定期口腔宣教,早期干预,减少牙周病发生。

关注老年人口腔健康,建立老年人口腔健康服务绿色通道。

(四)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1.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

继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开展各类慢性病相关保险经办服务。

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患慢性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

鼓励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将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开展特殊人群的医疗扶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和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经费进行报销,实现报销比例100%。

通过医疗费用减免、医疗救助、慈善捐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帮助等综合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2.完善药品供应保障。

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

利用监管信息网络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药械日常监管数字化、信息化。

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协助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促进药品流通集中度提高。

严格执行“两票制”。

执行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执行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
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的集中采购制度,不断完善省级基本药物目录,强化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

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

发挥社会药店在基层的药品供应保障作用,提高药物的可及性。

老年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探索多种形式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挖掘和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优势和潜力。

(五)突出示范引领,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

1.逐步实现全域创建。

结合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卫生城市、食品安全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创建和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工作,以及健康细胞创建等活动,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

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部门职责、营造社会氛围、提供综合防治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展现示范引领作用,整体带动和促进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

扩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范围和服务内涵,将示范建设成果向上扩展、向下延伸到乡镇(社区)。

至2020年,完成古蔺县、叙永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域覆盖。

2.不断巩固创建成果。

已创建成为国家级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县(区)要持续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与健康泸州建设和新医改相关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完善防控体系,加强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深化供给侧改革。

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在条件成熟时要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区,已创建为国家级示范区的要继续巩固成果,确保通过国家的复评审。

(六)加快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医疗便民应用。

1.完善监测评估体系。

逐步整合单病种、单因素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信息,并与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互联互通。

开展营养和慢性病危险因素健康干预与疾病管理队列研究。

健全死因监测报告制度,完善死因监测系统,强化卫生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之间死亡或遗体火化信息的交换,提高报告
质量,全面规范开展全人群死亡原因登记,开展基于全人群的死因漏报调查,评估我市死因监测数据完整性,为我市加强人口管理、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健康城市、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

完善肿瘤登记组织网络,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开展肿瘤登记工作。

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提升监测质量和报送率。

与健康城市示范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定期开展基于全人群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建立慢性病危险因素数据库,掌握并定期分析我市慢性病危险因素流行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和评价慢性病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区)建立健全心脑血管意外病例报告工作机制,为分析评估疾病预防制效果、卫生决策、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到2020年,基本摸清全市主要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到2025年,所有县(区)基本摸清辖区主要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2.创新医疗服务模式。

充分利用覆盖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的“泸州市远程医疗平台”,探索建立大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城乡居民的多级联动的慢性病管理服务体系,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打造“主动发现、科学评估、积极调整、促进健康”的主动健康服务体系。

加快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职工体检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自动交换机制,将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真正做到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3.互联网+慢性病管理。

依托健康示范市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处方认证和医护人员区域执业注册制度,促进互联网信息新技术在慢性病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建立全市慢性病管理信息平台,推进远端监测医疗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移动医疗信息系统等应用,打造便捷、精准、个性化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构建人口
全覆盖、生命全过程、工作全天候、中西医并重的便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动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慢性病信息管理。

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网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七)统筹社会资源,创新驱动健康服务发展
1.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制定完善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不受数量、类别、地点限制。

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医疗、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择优竞争的方式,参与所在区域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以及相关慢性病防治的服务,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共同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促进覆盖生命全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发展。

2.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探索以家庭为平台的居家服务、以社区为平台的社区服务和以专门机构为平台的机构服务模式,构建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提供形式灵活、服务机构之间职责明确、服务对象分明、服务功能紧密衔接的医养结合体系。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促进利用率较低的医疗卫生计生资源转型为康复医院、老年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多形式的家庭健康服务。

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

鼓励养老机构增设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制,促进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双向合作。

积极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将慢性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列入议事日程,确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建立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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