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达国家税收进化史看中国税改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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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编 | 本刊记者 史亚娟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经历了一个曲折而缓慢的发展历程,但每一次改革的目标,无不是“税收现代化”
从发达国家税收进化史
看中国税改的未来
“新税改实施3个月减税1000亿,7000多万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税!”这是1月17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公布的最新个税改革“成绩单”。
听到这个相当于给员工加薪的消息后,是不是有点小兴奋?
个税改革在关注“账面”之余,我们还需要知史以明鉴。
个人所得税自从1799年在英国诞生以来,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变革,如今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重要税种。
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个税收入一般占税收收入的30%-50%,有学者将其比喻为经济的“自动稳定器”。
世界范围内个税体制的兴起、波折和落地,有哪些幕后的历史?对理解中国个税改革发展之路都有不可忽视的借鉴价值。
源于拿破仑战争,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诞生
个税始于战争。
英国从1799年开始计征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原因,是当时的拿破仑战争使英国军事支出大幅增加,财政入不敷出。
为了筹集军费,24岁就担任英国首
相的小皮特(William Pitt,1759-1806)主持颁布了英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
所以,个人所得税的雏形,又被戏称为“打败拿破仑的税”。
彼时的英国就已执行夫妻联合报税制度,同时允许把子女抚养费做专项扣除。
相比较而言,中国现行个税法尚没实行夫妻联合报税,2019年正式开始允许对子女教育费做扣除,但还未允许对子女抚养费扣除。
在老龄少子化趋势下,相信这将是未来趋势。
小皮特的继任人阿丁顿(Henry Addington,1757-1844),在1803年对小皮特的法律进行了完善,把个人收入分为5大类,合计后按照统一税率征税,也就是全面综合性征税。
中国个税法2019年开始采取半综合性征税,对四项劳动收入合计综合后征税,其他收入仍以单项的形式按各自的税率征税——全面综合性征税也将是未来税改的发展趋势。
如今中国税改借鉴最多的是美国个税制度。
美国个税征收历程可追溯到1861年。
那时正值南北战争的第一年,为征集战争军费,南北双方不约而同在1861年开征联邦所得税。
南北战争结束后,联邦所得税被认为不再必要,于1872年停征。
值得一提的是,最初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原本只对个人所得征收,这和其他国家没有不同,但是,当1894年美国重新开征联邦所得税时,却是既对企业所得也对个人所得征税。
这也就开启了美国一个沿用至今的、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做法——用一部法律同时规范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
1909年美国修宪,为开征所得税进一步扫清了道路。
1913年美国第三次开征联邦所得税,直到现在。
德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欧洲的一个代表。
尽管早在1799年处于分裂状态时,局部地区已开征个人所得税,但全面开征是在1891年。
当时已实现德意志统一,普鲁士财政部长米魁全面开征个税,在其中设置了多项专项扣除,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纳税,并提高高收入阶层的税率。
米魁此举贯彻了按实际能力征税的现代化征税原则,是一项利于广大百姓利益的改革,切实减轻了穷人的负担,更由于提高了富人的边际税率,而使德国个税财政收入提高了44%。
在西方大国中,法国最迟开征个人所得税,但征税同样是为了应对战争。
在1848年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法国出现了许多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建议和草案。
但是,要求开征个人所得税的草案在提交国会时却饱受嘲笑,691票反对,只有2票赞成。
1871年普法战争中法国战败。
庞大的军费开支,和要向德国支付的巨额战争赔款,给法国带来极大的财政压力。
此时,按英国模式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方案又被提出。
终因当时法国总统梯也尔(Adolphe Thiers,1797-1877)的反对而作罢。
法国个人所得税最终得以开征,是和约瑟夫·卡
约(Josef Caillaux,1863—1944)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
这位“法国个人所得税之父”出身于政治世家,其父亲曾两度出任部长。
但他背叛自己出身的资产阶级,追求社会公正民主,成为了“特权的敌人”。
卡约1899年成为法国财政部长,1911年成为法国总理。
他在1900年提出开征个人所得税的方案。
该方案特别加重了对富人的征税,规定对高收入者的收入分两段征税,前一段按照正比税率,后一段按照累进税率加征一个附加税。
经过卡约的不懈努力,法国从1914年到1917年,通过三部法律分三步建立了现代化的个人所得税法。
中国个税历程的曲折之路
相比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我国起步较晚,1980年才开始正式施行。
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的各类规定的收入和报酬。
一路走来,中国个税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发展历程。
按照现代化税法理论,如果一国的个人
所得税税收额大于增值税税收额,且
是这个国家税收额最大的税种,那么,
这个国家就达到了基本的征税公正度。
由此来看,中国2017年个人所得税只
占全部税收额的6.9%。
相当于德国的
42.8%、英国的41%、法国的30%、美
国的71%——可见中国个税改革和税
收现代化之路仍然“在路上”,未来还
将经历一次次税改洗礼,任重而道远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就通过税改法案发表讲话。
本次税改触发了美国30年来最大规模的税务调整,使特朗普在圣诞节之前实现了10年1.5万亿美元的减税要求。
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所得税条例》,是中国第一部所得税法规;1943年又出台《所得税法》,中国第一部真正意义的所得税法诞生,并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
以上可谓中国个税发展的启蒙期,但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因素,终未能真正推行。
直到1980年,国家提出个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同时规定800元/月为个税起征点。
由于当时国民收入普遍未达到800元/月,个税主要针对外籍人士。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调整为400元/月,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月扣除标准并没有改变,内外双轨的标准由此诞生。
1994年,内外个人所得税标准又重新统一。
其后,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了几次重大调整: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2008年10月9日起,为配合国家宏观政策调控需要,该税暂免征收)。
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对其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而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双重征税问题。
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直到2005年8月,第一轮个税改革落定,其最大变化就是个税费用扣除额从800元/月调至1600元/月,同时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
2008年3月,在第二轮个税改革中,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2011年6月30日,个税起征点又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并将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
至此,我国已是近五年内第三次对个税起征点进行提高调整。
2018年10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政策开始实施,释放“起征点上调”红利,将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完成了第4次起征点调整。
同时对阶梯税率进行了改动。
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
图表1:1980-2018年我国个税起征点变化走势图
800元1600元
2000元
3500元
5000元
1980 20062008 2011 2018
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其中,作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随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释放出更加惠民的积极信号。
横向比较结论:中国还将经历多次税改洗礼据财政部统计,201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0089万亿元,首超万亿;2017年全国个税收入1.1966万亿元,同比增长18.6%。
个税增速连年跑赢人均收入增长,一方面说明更多中国人富起来了,个税税基不断扩大,同时也在提示:要实现调节收入的初衷,个税税制也应该与时俱进。
那么,其他国家有哪些经验可以参考呢?
英国:征收模式实行的是分类综合征收制。
其征税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个人取得的所有不同来源收入,依法减去不征税收入后的净所得进行加总,得出“总收入”;第二步,从总收人中依法减去与取得收入相关的,为完成经营活动本身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得出“法定总所得”;第三步,从法定总所得中依法减去各项生计扣除,得出“应税所得”;第四步,将应税所得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这种分类综合征收制既可加强源泉扣缴,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又避免了分类征收制导致的税负不公平。
实现了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
法国:法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高额累进制,即高收入者多交税,低收入者少交税。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法国家庭的年收入总额可在纳税前减去约30%,作为工作支出而享受免税优惠,余额再减去可免税的种种开销,最终剩余的资金才算作净收入按统一税率纳税。
美国:美国会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
最基本的原则是多收入多交税,收入低的先交税后退税。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考虑个人的收入,而且十分重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是儿童的数量情况。
同样收入的两对夫妇,有儿童和没有儿童所缴纳的税收相差很大。
德国:德国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比例因个人收入的多少而异,收入越多,交税比例越高,而且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每年都要调整。
德国政府对不同家庭情况采取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的类别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加以区分,如:单身、已婚无孩子、已婚有孩子等。
总之,按照现代化税法理论,如果个人所得税税收额大于增值税税收额,且是一个国家税收额最大的税种,这个国家就达到了基本的征税公正度。
中国2017年个人所得税只占全部税收额的6.9%。
相当于德国的42.8%、英国的41%、法国的30%、美国的71%——可见中国个税改革和税收现代化之路仍然“在路上”,未来还将经历一次次税改洗礼,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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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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