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现代法治联合体的隐喻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键词:利维坦;隐喻;程序法治;自然权利 中图分类号:D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110(2022)01-0114-14
一、引 言
德国学者施米特断言,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书确立了现代法治学说。但是,霍布斯在形式主义 法治的道路上走得太远,利维坦的机械与形式要素最终压倒了其实质要素,结果使得现代法治联合 体成为失去灵魂与价值的机械空壳,形式主义的“价值中立”会导致价值虚无;施米特悲观地预言“法 治利维坦”的前景不妙,认为现代法治国最终将毁于其自身致命的形式主义。a 这种评论的言过其实 之处暂时不论,就霍布斯对形式法治的贡献而言,施米特的批评毋宁是一种恰如其分的赞誉。现代 法律的形式主义特质集中体现在法律程序规范体系。法律程序作为一种与传统“压制型法”相对应
霍布斯新政治科学的要旨是以自然权利概念否定传统自然法观念。自然中没有如此这般的等 级和阶梯,没有真正完美的秩序——一个比另一个更高贵,正如有生命和感觉的物体比没有生命的 物体高贵,理性与推理比感觉高贵。所谓“高级”的理性沉思与价值计算均可化约为外在事物刺激人 体感官所引起的心理与生理运动,也就是还原为自然欲望或自然权利。
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上),李天然等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 451— 452 页。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116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1 期
利协调与保障的需要,不负责人性的完善与救赎。“法治利维坦”的功能是通过法律程序协调权利价 值之间的竞争与冲突。霍布斯的自然权利论是以程序法治为特质的现代法治联合体的思想源头。
摘 要:现代法治以权利价值为内在道德核心,以程序技术为外在规范表征,程序法治和自然权利之间具 有内在的逻辑关联。霍布斯的自然权利学说强调个人的艰辛和努力,认为平等的个人是自我保存的最终判断 者,因而主张“同意优先于智慧”的政治理念,作为利维坦的法治联合体必须尊重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公共权 威根本上源于自然权利,公民联合的目的在于将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冲突纳入法律程序处理,以实现分化多元 利益的理性与和平的宪制整合,从而不同于旨在促进人的德性完善的“最佳政体”,也区别于意在实现特定集体 目标的“事业联合”型国家。利维坦隐喻的现代法治联合体是法律形式与自然权利的统一体,形式上“价值中立” 的法律程序其实蕴含深刻的权利价值,程序法治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权利论。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利维坦:现代法治联合体的隐喻
117
彻的阐释:“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 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 做任何事情的自由。”a
人不仅生而自由,生而平等,而且这种平等的自由也即自然权利,具有相对于义务的绝对性,在 通过订立社会契约或盟约(covenants)脱离自然状态进入公民社会后,进而成为主权者不可加以剥夺 的宪法权利。
霍布斯还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人是体力、经验、理性和激情四个要素的复合 存在,平等源于每个人的体力、经验、理性和激情方面的差异微乎其微,这些微小的差异不足以形成 人的自然尊卑等级。首先,体力平等意味着人体力上的差别微弱因而不具有实质意义。其次,人在 经验方面的智力大致上也是平等的。例如,慎虑这种经验,如果人们有着相同的生活阅历,他们所积 累的经验也就基本相同。霍布斯写道:“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智力,却恰好证明了人的智力的平等。”b 再次,理性或推理实质上是名词的计算。理性作为人本质的属性,不过是一种认识或推理能力,也即 观念的排序的能力。理性与“人”这两个词“范围相等,互相包容”。c 只要是人,就都具备理性,人的 理性能力之间虽然有差异,却并无高低之分。
a [ 法 ]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 年,第 93 页。 b [ 法 ]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 361、365 页。 c [ 法 ] 勒内·达维:《英国法与法国法:一种实质性比较》,潘华仿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 5— 6 页。 d [ 美 ] 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第 189 页。 e Frank M. Coleman, Hobbes and America:Exploring the Co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涂尔干从实证角度描述社会分工的历史发展,揭示了权利价值与程序法治之间的经验和事实联 系,尽管其未从思想史角度分析程序法治的内在逻辑与政治哲学基础。科尔曼则试图从逻辑上探索 自然权利与法律程序之间的内在关联,指出有限政府的职责主要是以程序协调权利之间的竞争,而 不是负责分配权利。科尔曼将思想史与美国政治实践相结合来证明其观点,其关于宪法程序或者程 序法治的论述虽然重要,却受制于思想史的写作框架,未就霍布斯的自然权利论进行更深入的论证。 本文认为,古典宪制以政治理想主义为思想基础,着眼于人的德性完善来对待道德和政治事务;i 利 维坦隐喻的现代法治联合体则立足于政治现实主义与功利主义,也即从自然权利出发,j 旨在满足权
Press, 1977, p.3. f [ 英 ] 迈克尔·奥克肖特:《〈利维坦〉导读》,载渠敬东主编:《现代政治与自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
240 页。 g [ 英 ] 迈克尔·奥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张汝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年,第 181— 182 页。 h [ 英 ] 迈克尔·奥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第 145 页。 i [ 古希腊 ] 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 128— 129 页。 j 霍布斯认为古典政治哲学是“空中楼阁”,霍布斯的志向,是将政治学建立在虽然“低俗”然而“坚实”的基础之上
(low and solid)。他和马基雅弗利的“现实主义”的新政治科学是把政治生活的标准自觉地降低,不是把人类完善
的目标,而是将大多数人和多数社会在大多数时间里所实际追求的目标作为政治生活的目标。按照人的较低的却
更有实际效力的目标制定的政治规划比古典学说中的乌托邦更有实现的可能。参见 [ 美 ] 列奥·施特劳斯、约瑟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利维坦:现代法治联合体的隐喻
115
的“协作型法”,是现代社会分工合作关系的规范性表征。a 社会分工愈发展,社会差异性愈大,在这 种不断递增的差异性中产生了对个性与权利价值的尊崇,产生了对维护日益扩展的交易合作秩序的 法律程序的需要。就法的价值而言,法律程序是“权利法”;就法的功能而言,法律程序是涂尔干社 会学意义的“协作型法”。b 以权利价值为核心的宪法共识需要法律程序机制加以建构与维系。近代 以来,法律程序对于打破血缘与地域封建壁垒,构建民族国家共同体,建立和维持广泛的经济社会协 作具有重要意义。c 昂格尔将现代法治归纳为“形式法治”(rule of formal law),认为以法律程序为代 表的法律形式是现代法治历史上包容一切压倒一切的问题。d 美国学者科尔曼认为,霍布斯是现代 宪法哲学 (constitutional philosophy) 的思想先驱,其自然权利概念是“政治程序”(political process)的 源头,是程序法治实践的政治哲学基础。e 科尔曼的研究受益奥克肖特的法治理论甚多。奥克肖特 对霍布斯的国家理论精辟地评价说:“它(利维坦)是一种否定性的礼物,仅仅使被追寻的东西成为可 能。”f“法治利维坦”不能驱使其成员追逐特定的具体目标,而只能协调处理他们的权利交易冲突。 奥克肖特用“法治联合”这个概念总结霍布斯自然权利论的精义,g 阐释其中的有限政府与程序法治 原理:“政府的职能是解决多种多样的信仰和活动产生的某些冲突;维护和平,不是通过禁止从偏爱 中产生的选择和多样性,不是通过强加实质的统一,而是通过一视同仁地将程序的一般规则实施于 所有国民。”h
a John Watkins, Hobbes's System of Ideas , London: Hutchinson University Library, 1973, p.26. b [ 英 ] 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第 92— 93 页。 c [ 英 ] 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第 20 页。 d [ 英 ] 彼得·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2004 年,第 94 页。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1 期
114
EASTERN FORUM— JOURNAL OF QINGDAO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No. 1, 2022
利维坦:现代法治联合体的隐喻
汪 栋
山东农业大学 泰山法治研究院,山东 泰安 271018
器——作为人类最高创造力的产物——的组成部分。因此,机械装置或机器对他和他那个时代来说,还完全具有 神话含义,也就是具有实质意义。然而,后来到了 19 和 20 世纪,机械装置或机器的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机械 装置”既与“有机体”,又与“艺术作品”分离开来,结果导致了活的存在和死的物质之间的对立,这就剥去了“机械 装置”的一切形而上学的、生机勃勃的特征,也即剥去了“机械装置”象征的国家的实质要素,而只剩下空洞的形 式意义。Carl Schmitt, The Leviathan in the State Theory of Thomas Hobbes, Meaning and Failure of a Political Symbol , London: Greenwood Press, 199利
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概念源于其机械唯物论哲学。据此哲学观,物质世界只有运动和力的相互作 用,物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力量关系,或者,可以还原为这种关系,万物之间不存在自然的高 低等级秩序。古典宇宙论的自然等级秩序观实质上依赖于这样的信念:低级事物不能产生高级事 物——无机物质不会产生生命和欲望,经验不会产生理性。据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与宇宙的自 然等级秩序相一致,人类社会同样存在着自然等级秩序。而霍布斯的观点则可称之为“本体还原论” (ontological reductionism):理性被还原为复杂的经验,价值追求被还原为欲望,经验与欲望又被还原 为纷繁的外在事物刺激人体所引起的运动。a 人根本上作为物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力的相互作用 关系,这种关系没有自然的高低序列。人与人之间只存在量的差别,这种量的差别不足以将一个人 置于他人之上。因为就人而言,根据自然权利论,均是由相同的材料制造而成,并按相同的方式运动。
理性和激情构成人的存在,两者都可还原为感觉,感觉又可归结为外物与人的物质感官相互作 用而引起的运动,而各种运动之间无法比较高低。这样,霍布斯从实证角度回到根本的机械论宇宙 观,完成了人生而平等的证明:自然权利作为根本的物质运动只有量的差别而无质的高下。
由上可见,霍布斯比洛克更有资格被称为现代立宪主义之父。洛克“从未走出《利维坦》的影 子”,d 比之于洛克,霍布斯对自然权利概念的宪制精义——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作出了最为透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合宪性审查程序优化的实在法逻辑研究”(20YJA820018)的阶段 性成果。
作者简介:汪栋,男,安徽肥东人,法学博士,山东农业大学泰山法治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宪法思想史、比较宪法研究。 a 利维坦的实质与形式在霍布斯那儿是统一的,对霍布斯而言,机械装置、有机体和艺术作品,所有这一切都还是机
一、引 言
德国学者施米特断言,霍布斯的《利维坦》一书确立了现代法治学说。但是,霍布斯在形式主义 法治的道路上走得太远,利维坦的机械与形式要素最终压倒了其实质要素,结果使得现代法治联合 体成为失去灵魂与价值的机械空壳,形式主义的“价值中立”会导致价值虚无;施米特悲观地预言“法 治利维坦”的前景不妙,认为现代法治国最终将毁于其自身致命的形式主义。a 这种评论的言过其实 之处暂时不论,就霍布斯对形式法治的贡献而言,施米特的批评毋宁是一种恰如其分的赞誉。现代 法律的形式主义特质集中体现在法律程序规范体系。法律程序作为一种与传统“压制型法”相对应
霍布斯新政治科学的要旨是以自然权利概念否定传统自然法观念。自然中没有如此这般的等 级和阶梯,没有真正完美的秩序——一个比另一个更高贵,正如有生命和感觉的物体比没有生命的 物体高贵,理性与推理比感觉高贵。所谓“高级”的理性沉思与价值计算均可化约为外在事物刺激人 体感官所引起的心理与生理运动,也就是还原为自然欲望或自然权利。
夫·克罗波西:《政治哲学史》(上),李天然等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3 年,第 451— 452 页。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116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1 期
利协调与保障的需要,不负责人性的完善与救赎。“法治利维坦”的功能是通过法律程序协调权利价 值之间的竞争与冲突。霍布斯的自然权利论是以程序法治为特质的现代法治联合体的思想源头。
摘 要:现代法治以权利价值为内在道德核心,以程序技术为外在规范表征,程序法治和自然权利之间具 有内在的逻辑关联。霍布斯的自然权利学说强调个人的艰辛和努力,认为平等的个人是自我保存的最终判断 者,因而主张“同意优先于智慧”的政治理念,作为利维坦的法治联合体必须尊重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公共权 威根本上源于自然权利,公民联合的目的在于将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冲突纳入法律程序处理,以实现分化多元 利益的理性与和平的宪制整合,从而不同于旨在促进人的德性完善的“最佳政体”,也区别于意在实现特定集体 目标的“事业联合”型国家。利维坦隐喻的现代法治联合体是法律形式与自然权利的统一体,形式上“价值中立” 的法律程序其实蕴含深刻的权利价值,程序法治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权利论。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利维坦:现代法治联合体的隐喻
117
彻的阐释:“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 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 做任何事情的自由。”a
人不仅生而自由,生而平等,而且这种平等的自由也即自然权利,具有相对于义务的绝对性,在 通过订立社会契约或盟约(covenants)脱离自然状态进入公民社会后,进而成为主权者不可加以剥夺 的宪法权利。
霍布斯还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人是体力、经验、理性和激情四个要素的复合 存在,平等源于每个人的体力、经验、理性和激情方面的差异微乎其微,这些微小的差异不足以形成 人的自然尊卑等级。首先,体力平等意味着人体力上的差别微弱因而不具有实质意义。其次,人在 经验方面的智力大致上也是平等的。例如,慎虑这种经验,如果人们有着相同的生活阅历,他们所积 累的经验也就基本相同。霍布斯写道:“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智力,却恰好证明了人的智力的平等。”b 再次,理性或推理实质上是名词的计算。理性作为人本质的属性,不过是一种认识或推理能力,也即 观念的排序的能力。理性与“人”这两个词“范围相等,互相包容”。c 只要是人,就都具备理性,人的 理性能力之间虽然有差异,却并无高低之分。
a [ 法 ]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 年,第 93 页。 b [ 法 ] 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第 361、365 页。 c [ 法 ] 勒内·达维:《英国法与法国法:一种实质性比较》,潘华仿等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 5— 6 页。 d [ 美 ] 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吴玉章、周汉华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 年,第 189 页。 e Frank M. Coleman, Hobbes and America:Exploring the Constitutional Foundations ,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涂尔干从实证角度描述社会分工的历史发展,揭示了权利价值与程序法治之间的经验和事实联 系,尽管其未从思想史角度分析程序法治的内在逻辑与政治哲学基础。科尔曼则试图从逻辑上探索 自然权利与法律程序之间的内在关联,指出有限政府的职责主要是以程序协调权利之间的竞争,而 不是负责分配权利。科尔曼将思想史与美国政治实践相结合来证明其观点,其关于宪法程序或者程 序法治的论述虽然重要,却受制于思想史的写作框架,未就霍布斯的自然权利论进行更深入的论证。 本文认为,古典宪制以政治理想主义为思想基础,着眼于人的德性完善来对待道德和政治事务;i 利 维坦隐喻的现代法治联合体则立足于政治现实主义与功利主义,也即从自然权利出发,j 旨在满足权
Press, 1977, p.3. f [ 英 ] 迈克尔·奥克肖特:《〈利维坦〉导读》,载渠敬东主编:《现代政治与自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
240 页。 g [ 英 ] 迈克尔·奥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张汝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年,第 181— 182 页。 h [ 英 ] 迈克尔·奥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第 145 页。 i [ 古希腊 ] 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年,第 128— 129 页。 j 霍布斯认为古典政治哲学是“空中楼阁”,霍布斯的志向,是将政治学建立在虽然“低俗”然而“坚实”的基础之上
(low and solid)。他和马基雅弗利的“现实主义”的新政治科学是把政治生活的标准自觉地降低,不是把人类完善
的目标,而是将大多数人和多数社会在大多数时间里所实际追求的目标作为政治生活的目标。按照人的较低的却
更有实际效力的目标制定的政治规划比古典学说中的乌托邦更有实现的可能。参见 [ 美 ] 列奥·施特劳斯、约瑟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利维坦:现代法治联合体的隐喻
115
的“协作型法”,是现代社会分工合作关系的规范性表征。a 社会分工愈发展,社会差异性愈大,在这 种不断递增的差异性中产生了对个性与权利价值的尊崇,产生了对维护日益扩展的交易合作秩序的 法律程序的需要。就法的价值而言,法律程序是“权利法”;就法的功能而言,法律程序是涂尔干社 会学意义的“协作型法”。b 以权利价值为核心的宪法共识需要法律程序机制加以建构与维系。近代 以来,法律程序对于打破血缘与地域封建壁垒,构建民族国家共同体,建立和维持广泛的经济社会协 作具有重要意义。c 昂格尔将现代法治归纳为“形式法治”(rule of formal law),认为以法律程序为代 表的法律形式是现代法治历史上包容一切压倒一切的问题。d 美国学者科尔曼认为,霍布斯是现代 宪法哲学 (constitutional philosophy) 的思想先驱,其自然权利概念是“政治程序”(political process)的 源头,是程序法治实践的政治哲学基础。e 科尔曼的研究受益奥克肖特的法治理论甚多。奥克肖特 对霍布斯的国家理论精辟地评价说:“它(利维坦)是一种否定性的礼物,仅仅使被追寻的东西成为可 能。”f“法治利维坦”不能驱使其成员追逐特定的具体目标,而只能协调处理他们的权利交易冲突。 奥克肖特用“法治联合”这个概念总结霍布斯自然权利论的精义,g 阐释其中的有限政府与程序法治 原理:“政府的职能是解决多种多样的信仰和活动产生的某些冲突;维护和平,不是通过禁止从偏爱 中产生的选择和多样性,不是通过强加实质的统一,而是通过一视同仁地将程序的一般规则实施于 所有国民。”h
a John Watkins, Hobbes's System of Ideas , London: Hutchinson University Library, 1973, p.26. b [ 英 ] 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第 92— 93 页。 c [ 英 ] 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第 20 页。 d [ 英 ] 彼得·拉斯莱特:《洛克〈政府论〉导论》,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2004 年,第 94 页。
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年第 1 期
114
EASTERN FORUM— JOURNAL OF QINGDAO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No. 1, 2022
利维坦:现代法治联合体的隐喻
汪 栋
山东农业大学 泰山法治研究院,山东 泰安 271018
器——作为人类最高创造力的产物——的组成部分。因此,机械装置或机器对他和他那个时代来说,还完全具有 神话含义,也就是具有实质意义。然而,后来到了 19 和 20 世纪,机械装置或机器的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机械 装置”既与“有机体”,又与“艺术作品”分离开来,结果导致了活的存在和死的物质之间的对立,这就剥去了“机械 装置”的一切形而上学的、生机勃勃的特征,也即剥去了“机械装置”象征的国家的实质要素,而只剩下空洞的形 式意义。Carl Schmitt, The Leviathan in the State Theory of Thomas Hobbes, Meaning and Failure of a Political Symbol , London: Greenwood Press, 199利
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概念源于其机械唯物论哲学。据此哲学观,物质世界只有运动和力的相互作 用,物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的力量关系,或者,可以还原为这种关系,万物之间不存在自然的高 低等级秩序。古典宇宙论的自然等级秩序观实质上依赖于这样的信念:低级事物不能产生高级事 物——无机物质不会产生生命和欲望,经验不会产生理性。据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与宇宙的自 然等级秩序相一致,人类社会同样存在着自然等级秩序。而霍布斯的观点则可称之为“本体还原论” (ontological reductionism):理性被还原为复杂的经验,价值追求被还原为欲望,经验与欲望又被还原 为纷繁的外在事物刺激人体所引起的运动。a 人根本上作为物体,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力的相互作用 关系,这种关系没有自然的高低序列。人与人之间只存在量的差别,这种量的差别不足以将一个人 置于他人之上。因为就人而言,根据自然权利论,均是由相同的材料制造而成,并按相同的方式运动。
理性和激情构成人的存在,两者都可还原为感觉,感觉又可归结为外物与人的物质感官相互作 用而引起的运动,而各种运动之间无法比较高低。这样,霍布斯从实证角度回到根本的机械论宇宙 观,完成了人生而平等的证明:自然权利作为根本的物质运动只有量的差别而无质的高下。
由上可见,霍布斯比洛克更有资格被称为现代立宪主义之父。洛克“从未走出《利维坦》的影 子”,d 比之于洛克,霍布斯对自然权利概念的宪制精义——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作出了最为透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合宪性审查程序优化的实在法逻辑研究”(20YJA820018)的阶段 性成果。
作者简介:汪栋,男,安徽肥东人,法学博士,山东农业大学泰山法治研究院教授,主要从事宪法思想史、比较宪法研究。 a 利维坦的实质与形式在霍布斯那儿是统一的,对霍布斯而言,机械装置、有机体和艺术作品,所有这一切都还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