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社衔接”工作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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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社衔接”工作的经验做法
“学社衔接”工作是团中央、团省委2020年重点专项工作之一。
学社衔接率、单位团组织转接率是我校共青团年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考核指标。
自我院集中布置开展“学社衔接”工作以来,各班级团支部有序推进“学社衔接”工作。
1.压实“学社衔接”工作责任,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学社衔接”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人,安排专人专班,明确工作要求,从严过程监督。
要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针对转接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尤其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问题,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不能简单追求转出率,要做到精准指导、精确转接。
2.全面摸清毕业生团员毕业去向。
在团组织关系的转接过程中,学院团委组织下级团组织自查自纠,结合前期下发《关于开展近期“学社衔接”部分转接信息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摸清毕业生团员去向,规范做好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提高单位团组织转接率。
对于目前仍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团员,各支部可结合实际情况暂缓团组织关系转接,待毕业生去向落实后再进行转接。
非升学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应尽量转接至就业单位,不得随意转接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流动团支部,切实提高单位团组织转接率。
一、学社衔接的步骤:
1.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网页,在首页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系统。
2.登录系统后,在个人页面左侧找到“关系转接”,点击后,页面出现转接申请,请团员按实际情况填写转入组织的信息和转接原因,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注意要分析属于那种情况。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
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困难接收的,自9月份起应由县级团组织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
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
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五、遇到的问题:
1.如遇申请被退回的情况,首先应该查看接收方给出的退回原因,是否符合转接规范。
如果确定转接时选择的转入组织符合转接规范,可以反馈给所在团组织管理员,由管理员协调解决。
2.团员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时,系统提示“已有业务正在办理,不能重复发起”,可在“我的组织关系转接历史”界面查看组织关系发起转接情况及发起人信息。
如果转接无误,无需再次发起,等待接收方的审批结果即可;如有转入组织填写错误等问题,团员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撤销申请”按钮,重新发起正确的组织关系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