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解释结论标准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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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测井资料处理解释结论的建议
一、原有关标准的情况
SY/T5360-1995《单井测井资料数字处理流程》标准7.4.1结论级别:油层、气层、油水同层、气水同层、水淹层、含油水层、含气水层、水层、干层、可能油气层。
共计10种处理解释结论。
SY/T6161-1995《天然气层测井解释规程》标准,结论级别按SY/T5360-1995《单井测井资料数字处理流程》标准执行,未另行制定。
SY/T6451-2000《探井测井处理解释技术规范》标准3.6.4.1对孔隙型或以孔隙型为主的储层,测井解释结论划分为:油层、差油层、油水同层、含油水层、气层、差气层、气水同层、含气水层、水淹层、水层、干层、可能油气层。
共计12种处理解释结论。
3.6.4.2对型缝型或以裂缝型为主的储层及溶洞型储层,测井解释结论根据裂缝及溶洞的发育程度按Ⅰ、Ⅱ、Ⅲ类储层划分。
Q/SHSLJ 0799-2002《试油层测试要求及成果资料质量评定》标准,划分为油层、气层、油(气)水同层、低产油(气)层、稠油层、可能油(气)层、含油(气)水层、水层、干层。
共计13种结论。
二、解释结论划分建议
解释结论划分建议为:油层、低产油层、油水同层、含油水层、可能油层;气层、低产气层、气水同层、含气水层、可能气层;水淹层、水层、干层,共计13种解释结论。
油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具有工业价值,且含水〈5%的纯油层。
工业油流标准,见表1。
低产油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日产油量在工业油流标准以下,干层以上者。
测井处理孔隙度一般为5%~6%,渗透率小于0.5×10-3μm2,含油饱和度在30%~45%之间。
油水同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能计量出油日产量的油水同出层,含水在5%~90%之间。
含油水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以产水为主带油花,不能计量出日产油量的水层。
可能油层:根据测井等资料认为可能产油储层。
气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具有工业价值的纯气层或带凝析油者,且含水〈5%。
工业气流标准,见表1
低产气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日产气量在工业气流标准以下,干层以上者。
测井处理孔隙度一般为4%~5%,渗透率小于0.3×10-3μm2,含气饱和度在30%~45%之间。
气水同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能计量出气日产量的气水同出层,含水在5%~90%之间。
含气水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以产水为主带天然气,不能计量出日产气量的水层。
可能气层:根据测井等资料认为可能产气储层。
水淹层:已经水淹的储层,可进行相应的分级别评价。
水层:纯水层。
干层:在现有试油工艺及技术条件下,经措施后,在套管允许掏空深度情况下,用抽汲或测液面等方法,求得日产量低于表2规定者,若进行地层测试层应结合测试资料定论。
测井处理孔隙度一般小于4%~5%,渗透率小于0.1×10-3μm2,含气饱和度在小于20%。
表1工业油(气)流标准
表2干层日产量界限
上面给出的一些物性参数范围,主要是孔隙型储层的参数,如裂缝起重要渗流作用时,孔隙度等参数下限值将降低。
具体区块在研究时应根据实际资料建立更详尽、更合理的划分标准。
此套结测井解释论的划分较为详细、定量化,反映测井解释程度和水平的提高,同时与试油测试具有较好的对应性,便于测井解释符合率的分析,以及领导、决策者参考。
当然,根据实际情况,在测井资料测井解释难度高,难以进行详细划分时,可进行合并或细化,如可能油层、可能气层,可合并为可能油气层,高油气比层为提醒井上施工作业人员,可解释油层(含气)、油气层等。
此类修改作为服务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且达成共识。
兼顾到储量申报工作,测井、录井、井下试油气等单位应由管理局技术处等领导单位进行统一,在调研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标准化工作,此是较圆满解决该问题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