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填写表格(往来港澳)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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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资料
7、前置审批
是否须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部门
□
是
□ √ 否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属项目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1、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潮 州市城新西路中段市公安局;2、潮安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3、饶平县公 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4、湘桥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5、枫溪公安分局 出入境管理大队。 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4、设定依据ຫໍສະໝຸດ 5、审批条件符合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个人赴香港申请表》、《广东省居民个人赴澳门申请表》或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广东省出入境 证件数码相片检测打印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 明),并提交复印件 3、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签注,须按干部 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6、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5审批条件6申请资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个人赴香港申请表广东省居民个人赴澳门申请表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打印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审批项目填写表格
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1、事项名称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项目办事指南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五年。 许可,我市居民凭证可往来港澳地区。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 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 申请。 第十二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 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 港、澳门。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 前往并按期返回。
9、审批决定机关 1、在潮州市公安局及辖区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2、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 管理支队审查批准;3、到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窗口领取结果。
受理 承办 核准 签发 发证.
10、审批程序 审批环节 特殊环节 12、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1、审批流程
通行证:十五个工作日,签注:十个工作日。 通行证:十五个工作日,签注:十个工作日。 通行证:100/证;签注:一次有效20元/件,二次有效40元/件,短期(不超过 一年)10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二年)多次有效150元/ 件,二年以上(不含二年)三年以下(含三年)多次有效200元/件,长期(三 年)多次有效300元/件。依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2]247号,粤 价[2005]39号。 有 否 咨询:省厅:020-83119147、020-83111000 ;市公安局:2355572。投诉:省 厅:020-83119147、020-83111000;市公安局:2355572。
13、行政收费标准及依据
14、审批表格 15、年审或年检 16、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17、备注 填报单位: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填报日期: 2011 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