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全天候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全天候保险公估有
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11.23
•【文号】保监中介[2007]1490号
•【施行日期】2007.11.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全天候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1490号)
杨连静、陆慧琪:
你们提交的关于北京全天候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北京全天候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其中,杨连静出资160万元,出资比例80%,陆慧琪出资40万元,出资比例2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东大街路南。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杨连静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毛强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