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二手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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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区二手房买卖合同
1. 合同背景
本合同由买方(下称“买方”)与卖方(下称“卖方”)就位于宁波市江东区的二手房进行买卖交易而订立。
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2. 交易房屋信息
房屋基本信息如下:房屋地质:宁波市江东区街道小区号房屋面积:X平方米房屋类型:住宅/商住两用/其他(请填写具体类型)
3.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总价为人民币X万元(简称“交易款”)。
2.买卖双方同意采用方式进行支付:
–首付款: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一次性支付交易款中的%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X万元。
–尾款:买方需在交易完成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即人民币X万元。
4. 过户及税费
1.过户费用:除非另有约定,过户费用由买卖双方平均分摊支付。
2.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若房屋持有不满两年,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卖方需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若买卖双方一方或双方均为首次购房,且房屋满两年则免征增值税。
5. 签约与过户手续
1.签约地点:双方同意在宁波市江东区的处进行签约。
2.过户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约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过户手续。
过户费用由买卖双方平均分摊支付。
3.过户凭证:在过户完成后,卖方需提供相关的过户凭证给买方。
6. 房屋权属保证
1.卖方保证其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
2.若发生因卖方原因导致的房屋权属纠纷,卖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全额赔偿买方的损失。
7.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个月/年,如期限届满仍未完成交易,则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联系复印件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双方确认无异议后,签字并盖章:
卖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