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废油管理办法
废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废油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废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废油:指通过使用后产生的,含有有害物质、有机物质、重
金属等的油类物质。

2.废油产生单位:指生产、经营、使用、处置废油的单位。

3.废油处理单位:指从事废油回收、利用等处置活动的单位。

4.废油处置:指对废油进行回收、利用、排放等处理活动。

5.回收:指对废油进行脱水、脱酸、脱硫、脱水气等清洗后再
利用的活动。

第二章废油产生和收集管理
第四条废油产生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废油容器,分
类管理废油并标明容器编号、容量等。

第五条废油容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型、加固、稳定、固定,以防止泄漏或倾倒。

第六条废油产生单位应当合理规划废油存储场所,应当设置
“禁止投放非废油”的标志和警示语,并进行安全隔离。

第七条废油容器内废油超过容器的80%时,废油产生单位应当
及时采取排空或联系废油处理单位予以处理。

第八条废油产生单位应当与符合条件的废油处理单位建立合作
关系,建立废油收集日志,将废油交付废油处理单位。

第三章废油处理
第九条废油处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废油处理台账,明确废油来源、处理方式、处理量等信息,并及时报送有关管
理部门。

第十条废油处理单位应当根据废油性质、数量、来源等采取相
应措施进行优化处理,确保废油处理过程不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第十一条废油处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处理设备、仪器设备和保
护设备,确保废油处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废油处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废油回收、利用、排放规范,确保处理后的废油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罚款
第十三条国家环保部门、当地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加
强对废油产生单位和废油处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罚
款或者停业整顿等处理。

附件:
1.废油收集日志
2.废油处理台账
3.废油产生单位与处理单位合作协议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我国环保主权战略的基础法律,
明确了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目标、责任、措施及行政监管制度。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我国在废弃物管理领域的第
一部法律,在技术领域、管理手段、法规体系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
积极探索,探索出了“各级联动、全面覆盖、分类管理、目标管理”的固体废弃物治理模式。

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1.废油产生单位废油超过容器容量时,应及时联系废油处理单位,排空或交付废油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以避免废油泄漏或倾倒。

如出现废油泄漏或倾倒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处理。

2.废油处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处理设备、仪器设备和保护设备,确保废油处理过程中操作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

如出现安全事故,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安全监管
部门。

3.废油产生单位应当与符合条件的废油处理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将废油交付废油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如果存在废油处理单位不足的
情况,应当寻求其它合法的废油处置途径,避免废油对环境造成损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