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①马雷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②在你的身边还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行为?
③假如你是秦哲凯,你将采取什么方式维护 自己的权利?
知识海洋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
1、干涉
2、盗用
3、假冒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被侵害后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 去维护。
情境三:大学毕业时,全班开心地留下难忘 的毕业照。可是,两个月后,秦哲凯却在一张报 纸上看到了自己的照片,手里还拿着一盒营养品, 俨然像该保健品的形象代言人。秦哲凯立即打电 话到该公司进行交涉。
A.姓名权 C.政治权 B.名誉权 D.荣誉权
荣誉权
程开甲长期从事核试验及核科学 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工作, 并作出了重要贡献。 1999年9月,程开甲获党中央、 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两 弹一星功勋奖章” 中国核试验科学技术的创建者和 领路人,“两弹一星”功勋科 学家程开甲院士,荣获2013年 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思考:王某所受到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案例中,A工厂与市政公司应当对王某所受到的损害共同承担民事 责任。市政公司装置井盖质量不合格,主观上有过错,是造成王某摔伤 的原因之一,A工厂超载汽车压塌井盖,但A工厂既未告知市政公司, 又不设置示警标志,是造成王某摔伤的主要原因。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3.依法处理民事关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 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 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 129页
不受非法逮捕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
不受非法拘禁的权利 不受非法搜查身体的权利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 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名誉权
侵权方式主要有: (一)侮辱 (二)诽谤,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 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 损害的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 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 自己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 民事活动,可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 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进行。
法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如我国《民法通则》 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 定代理人。”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15岁的小东,可以购买房产吗?
未成年人可以购买房产,完全可以成为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但由于其不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其购买行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或经 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才能进行。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1.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民法与人们日 常生活的关系最直 接、最密切。人们 的人身、财产等权 益受民法保护,买 卖、租赁等日常活 动都要受到民法的 的调整。
民法
财 产 关 系
人 身 关 系
民法是调整民事活动的法律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民事主体
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 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 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 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 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 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父母是未 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如 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出国留学等,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 产。就所说的情况,刘某作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仅是孩 子财产的代管人,而非财产的所有人,因此,刘某是不能 任意处置儿子房产的。
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问:在两年前,林女士与丈夫刘某经法院调解离婚,10岁 的儿子由刘某抚养,调解书中明确规定位于漓江花园小区 的80㎡房产归儿子刘某佳个人所有,在离婚后也将房产过 户到了儿子名下,但是在上个月林女士在某一房产中介公 司看见出卖儿子房产的信息,经了解,刘某近两年嗜赌如 命,为了还赌债而处分儿子的房子,请问刘某作为监护人 有权处理被监护人刘某佳的财产吗?
王某晚上骑自行车去上夜班,经过A工厂门 前的公路时,突然发现前面路上的井盖已经塌落, 但因距离太近来不及躲避而摔倒,造成下颌骨粉 碎性骨折、鼻骨骨折,花去医疗费4500元。经调 查,该井盖是市政公司于1个月前更换的。更换时 该井盖有不明显裂纹,但因井盖已用完,施工人 员认为一般不会影响使用,就没有再换新的。出 事当天上午,A工厂的一辆超载汽车进厂时将该井 盖压塌,但A工厂既未告知市政公司,也未设置示 警标志。
2009年12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认定宋祖德、刘信达兄弟的博客属捏造、 诽谤,严重侵犯了电影艺术家谢晋的名誉权,法 院判其停止侵权,在网络和媒体上公开道歉,并 赔偿原告、谢晋遗孀徐大雯经济损失89951.62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2003年10月15日,我国自行研制的“神州” 五号成功发射,并于16日安全返回地面。 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载人航天 技术的国家。首位航天员杨利伟获得“航 天英雄”称号。杨利伟获得“航天英雄” 称号,这属于公民的
2008年10月18日演艺界德艺双馨的谢晋不幸病逝于浙江上虞 国际大酒店,次日,宋祖德在其开设的新浪、腾讯、搜狐 等博客中相继上传了《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等5篇博客 文章。刘信达在其开设的搜狐、网易博客上传了《刘信达 愿出庭作证谢晋嫖妓死》等4篇博客文章。这些文章称谢 晋因性猝死而亡,谢晋与刘晓庆在海外育有一个重度脑瘫 的私生子。 谢晋遗孀徐大雯以侵犯谢晋名誉权为由将“宋大嘴”兄弟告 进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于2009年2月23日立案受理。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活动要具有法 律效力,应( C ) A.与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B.通过委托代理人 C.通过法定代理人 D.通过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
例如小东今年9岁,被邻居打成重伤,应该让监护人(父母)用法 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未成年人的诉讼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的顺序如下: 首先,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 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 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分为三大类: 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参加民 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包括两类:一类是年满 1 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
印度刑法规定从7岁开始负刑事责任,西班牙、意大利等 国刑法规定为9岁,多数国家规定为14岁。 孩子的监护人负民事赔偿责任
小华建议,组建一支未满14周岁的 儿童杀手组织去干一票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 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 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 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 即构成教唆犯罪。 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 为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人),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均须由法定代理 人代理。
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三、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 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 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 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 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荣誉权
如果某报社在书中张冠李戴,将程开 甲的事迹全写到程闭甲上,侵害了原告的 荣誉权。 要区分荣誉权和名誉权,简单来说就 是荣誉权不是人人都有的,名誉权是人人 都有的。
寿生渐渐的长大,转眼来到了省城读中学, 为了能培养他成材,父母亲倾注了所有的心血。 寿生也很懂事,在校非常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成绩优异,在一次省奥数竞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 可最近他却不想去上学,并且向父亲提出改名换 姓。 因为他父亲姓秦,所以同学嘲笑他,叫“禽 兽生”,但是遭到父亲的拒绝,说他忘恩负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 任年龄; 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 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 责任;可以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必要时报政府收容教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
①同学的嘲笑行为对吗?为什么? ②你认为寿生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吗? 他爸爸有权阻止吗?说说理由。
姓名权 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
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侵害的权利
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不干涉他人决定姓名 ★不干涉他人使用姓名 ★不干涉他人更改姓名
知识海洋
民法通则 第99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 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 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 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第十一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生活中处处有民法
1.早市买菜时明明给了钱,菜贩硬说没给钱; 2.坐车上班司机紧急刹车,头被撞得鲜血直流,司 售人员说责任不在他们; 3.自己的照片被人摆在照相馆的广告栏里,照相馆 负责人说应该感谢他们; 4.给自己手机存钱,但号码错了,钱到了别人的账 户里,请求退还钱款,却遭到拒绝; ……
依法保护人身权
人权首先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而 公民的人身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
首要的人身权利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 人格权 精神性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亲权 配偶权 监护权
人身权
身份权
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
物质性人格权:生命健康权 人格权 精神性人格权: 人身权
首要的人身 权利
人身自由权, 姓名权、 肖像权、 人格尊严权 名誉权、 集中表现 隐私权、 荣誉权
身份权
你还能列举哪些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杀人、殴打他人
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 法律制裁 131页
恐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
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等等
人身自由权是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1、小明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没有升高中, 主要靠自己在工厂做工维持生活,应视其 为(C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D.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类是年满 18周岁的自然人,一类是年满16周岁以上 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 护人代为行使。
起下面的姓名可以吗?
钟共 中共
钟央 中央
名字
情境二:在寿生的强烈要求下,终于改名为 秦哲凯。16岁那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中国 科技大学少年班物理专业。大四时,他申请美国 明尼苏达大学继续深造。可他的同学马雷得知秦 已被该大学录取后,抢先从信箱里窃取了秦的邀 请信,同时以秦哲凯为名拒绝接受邀请,并推荐 了他自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