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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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考试答案
一、选择题
1、ABC
2、ACD
3、BCD
4、ABCD
5、AC
6、ABCD
7、ACD
8、AC
9、BD 10、BCD
二、填空题
1、自用工之日起,职工名册
2、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3、用工之日,用工之日
4、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5、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
6、30日、3日
7、二十人以上,二十人,百分之十以上
8、工会
9、一个月工资,半个月工资
1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15日内
三、简答题
1、答:
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答:不一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
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这个单位工作五年。
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
3、答: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答:该约定是无效的~《劳动法》第18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不得结婚”的条款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双方均没有约束力。
5、答:《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发生变化或者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这些变化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为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发生变化后~能够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实体仍然存在~因此~变更后的用工单位仍应继续与劳动者履行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6、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
四、案例分析
1、答:该请求能够得到支持。
理由如下:首先~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要能够作为合法有效的制度~必须具备合法、依据相关民主程序制定~经向职工公示等要件~但该制药公司未告知李某其岗位属于执行安全性防护工作~故未尽到完整告知义务。
其次~制药公司规章制度中对“何为执行安全性防护工作”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属于其制定过程中的重大疏忽~该制度中存在重大瑕疵~该公司的事后解释不能弥补该瑕疵~其本应通过制定或修改程序对该制度作以解释即事前解释来弥补。
故该公司未完整履行告知义务~即以有瑕疵的制度处理职工~其做法显然不当。
2、答:该请求应当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马某1997年底参加工作~到2008年底已在该银行连续工作十一年~该银行应当与马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得终止该劳动合同。
3、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据此~杨某当选为工会委员~其任期为2006年至2009年~其合同期限亦应延长至2009年~故该公司于2007年元月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做法~显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4、答:该公司做法不对。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严
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
“上班时间看书”~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应该不是严重违纪行为。
本案中~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看书属严重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