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24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24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24年,我国出台了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会计理论的更新。
新制度主要对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和统一,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和规范的制度体系。
首先,新制度对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
新制度明确了行政单位的会计主体、会计核算期、会计账簿和会计核算程序等基本要素,强调了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定了会计账簿的建立和使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填制等具体操作步骤。
新制度还要求行政单位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费用核算、成本核算和预算执行核算,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其次,新制度对行政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进行了规范。
新制度要求行政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并明确了财务报表的种类、编制要求和审计要求。
新制度规定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基本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强调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确保行政单位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其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
最后,新制度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了规范。
新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管理,防止财务违规行为和财务风险的发生。
新制度还明确了行政单位的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成本管理等具体内容,规定了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了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总体来说,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科学和规范的制度体系。
通过明确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管理的要求,新制度提高了行政单位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行政单位的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然而,实施新制度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系统培训、制度宣传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总之,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
预算年度自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
具有下列职权:(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工委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 218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我部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8〕49 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1-2]财政部2013 年 12 月 18 日2 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背景介绍行政事业单位是政府主导、服务社会的非营利性组织,其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其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非常重要。
最新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而得以发布实施的。
二、会计核算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核算规则。
其中,会计主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经费单位等;会计基本原则为权责一致性、成本核算和收入确认;会计核算规则包括账簿设置、会计核算程序和会计核算制度等。
三、会计报表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和披露要求。
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
其中,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是会计报表的基本内容,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财务管理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包括资金的管理、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的监督和审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等方面。
通过制定明确的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附则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包括了一些附则。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效力。
该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具有强制性。
同时,还对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变更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六、总结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发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对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安全、提升工作效率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应密切关注最新会计制度的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行的效果。
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全面推进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全面推进财务会计制度,重点解决行政单位财务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其中,重要的措施包括加强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加强财务会计监管和审计的力度等。
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和准确。
在会计核算方面,将重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成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会计核算,实现全面动态监测和管理。
三、推进电子化会计管理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推进电子化会计管理,将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数字化,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在电子化会计管理方面,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会计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四、强化行政单位预算管理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强化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会计监督和控制,确保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在预算管理方面,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等各个环节的会计管理,确保行政单位的预算使用合理、经济。
五、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监管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的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范和惩处财务违法违纪行为。
在财务监管方面,将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行政单位会计信息的监督和审计,提高财务监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六、提升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素质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提升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在会计人员素质方面,将倡导行政单位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辨别力。
总之,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将在提高行政单位会计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效率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通过推进财务会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体系、推进电子化会计管理、强化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监管和提升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素质等措施,将实现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质的飞跃。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概述二、会计核算1.会计主体财政部下属行政单位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具有会计核算的权利和义务。
2.会计期间会计期间按年度进行,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3.会计核算基础会计核算基础按照现金和权责发生制度,以现金的收支和权责的确立与履行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4.会计科目体系会计科目体系采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的分类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会计凭证和账簿1.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有专人进行审核和签字。
2.会计账簿主要包括总账、明细账和账务处理凭证册等。
四、会计报表1.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会计核算报表包括各项明细账、账簿、凭证册等报表。
五、会计制度监督1.内部监督各行政单位应设立会计核算监察机构,对会计核算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外部监督相关财务审计机关对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和准确性。
六、会计制度根据国家财政部门的方针和要求,及时调整和改进会计制度,适应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的需求。
七、会计制度遵守和违规处理各行政单位应将会计制度作为必须遵守的规范,对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等。
八、会计制度的培训和宣传财政部应加强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推动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
总之,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监督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行政单位财务决策的科学性。
该制度包括会计核算、会计凭证和账簿、会计报表、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并强调会计制度的和培训宣传。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行政单位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是新行政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其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本文将从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建设原则和具体内容方面进行探讨。
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必要性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是新行政单位管理工作的现实需求。
随着新行政单位的不断增加和发展,各级新行政单位面临的财务管理难题也越来越复杂,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问题逐渐凸显。
因此,建立适应新行政单位特点的会计制度,有助于规范新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二、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原则1.规范性原则。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符合国家财务管理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透明性原则。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明确财务管理的程序和规范,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提供对外披露的途径。
3.实用性原则。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体现实际工作需要,简化财务管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4.灵活性原则。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新行政单位的发展需求。
三、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1.会计政策。
明确新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原则、会计制度和会计方法,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会计核算。
明确新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范围、会计期间和会计科目,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财务预算。
制定财务预算制度,明确新行政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汇报程序,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财务报告。
制定财务报告制度,明确新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编制、审查和披露程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5.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和减轻财务风险。
6.财务审计。
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对新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依法设立,依法核算,依法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
(四)及时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单位的经济状况。
(五)可比性原则: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应当前后一致,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六)效益性原则:会计工作应当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设立会计机构或者指定会计人员,负责会计工作。
第五条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二)负责单位财务状况分析,提出财务管理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单位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四)负责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五)负责单位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会计科目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九条会计凭证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完整。
(二)手续完备、合规。
(三)字迹清晰、规范。
第十条会计账簿的登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
(二)账簿记录应当清晰、完整。
(三)账簿之间应当相互核对,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会计报表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准确。
新时期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实行 统 一 的 综 合 财 政 预 算 和 奖 金 福 利 标 准 , 平 建立公开、 高效 、 廉洁 、 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 衡 了 部 门 与 部 门 之 间 的 利 益 关 系 , 格 了各 项 严 制 。 因 此 , 时 期 在行 政 单 位 全 面 开 展 会 计 集 新 支 出 管 理 , 单 位 的 每 一 项 开 支 都 必 须 经 过 核 各 中核 算 工作 势 在 必 行 。 算 中 心 及 其 会 计 人 员 的 严 格 审 核 , 合 理 的开 不 旧 行政 单 位 会 计 制度 的 弊端 支不能报销 , 合格 的票据 不能入账 , 效地 不 有
会 计 集 中核 算 , 目前 较 多 采 用 第 二 种 方式 。 从
一
些 地 区 和 单 位 进 行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集 中
行政单位的预算会计将根 据多种标准同时 的, 实行会计集 中核算 制和 国库集 中收付 制改 此, 革 相 结 合 是 完 全 可 行 的 。 且 会 计 集 中 核 算 的 设 置 多种 明 细 分 类 账 进 行 各 种 类 预 算 执 行 情 而
监 督 面 加 大 , 种 情 况 为 资 金 的 使 用 者 进 行 非 这 法操作、 计舞弊、 会 以权 谋 私 提 供 了 条 件 。
单 位 集 中 多 个 单 位 , 由核 算 中 心 会 计 统 一 核 单位预 算执行情况 的信息 。 行政单位的预算 由 算, 仅节约了人力资源 、 不 资金 , 且 提 高 了会 收 入 预 算 和 支 出 预 算 组 成 。其 中 , 入 预 算 按 而 收 预算 外 资 金 收 入 计核算水 平 , 保证 了会计 资料的真 实性 、 可靠 照 来 源 渠 道 可 分 为 拨 入 经 费 、 和 其 他 收 入 ; 照 是 否 属 于 应 当用 于 基 本 支 出 按 性。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随着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和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建立一套适用于新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目标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规范财务行为,以推动行政单位的良好运行和发展。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明确会计的性质和目标。
会计是一种反映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的信息系统,旨在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披露。
因此,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明确会计的信息目标,包括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等。
其次,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体系。
核算是会计的核心环节,对于行政单位来说,要明确核算的基本单位和核算对象,建立统一的会计账簿和记账方法,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规范财务的管理和控制。
财务管理是新行政单位的重要职责之一,新会计制度应该明确财务管理的责任部门和流程,加强预算控制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营。
第四,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注重财务透明度。
财务透明度是公共机构的基本要求之一,新会计制度应规定行政单位应定期公开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单位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五,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应强调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新会计制度应推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度。
综上所述,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是当前行政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制度,可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为行政单位的良好运行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
在制定新会计制度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行政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吸取先进的国内外经验,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
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首先,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调了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行政单位作为公共机构,必须承担起信息公开的责任。
最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行政单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财务信息的公开,使公众能够了解到行政单位的经济状况和财务活动,从而建立公众对行政单位的信任和监督机制。
其次,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注重了成本控制和效益评价。
行政单位的预算和支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最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加强成本控制,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并对行政单位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和考核,促使行政单位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第三,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加强了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
行政单位作为公共机构,必须把握好风险控制的尺度,避免出现财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最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防范各类风险。
第四,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推动了信息技术的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最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财务信息的录入和处理,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最后,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调了专业化和规范化。
行政单位的财务工作需要专业化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最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建立专业化的财务管理团队,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同时,最新的会计制度还规范了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使会计工作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总之,最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单位的经济和财务活动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加强了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注重了成本控制和效益评价,强调了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推动了信息技术的应用,以及强调了专业化和规范化。
这些调整和改进将有助于提高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
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指我国于2024年颁布实施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高行政单位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财务决策的科学性,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完善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会计核算制度行政单位按照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核算。
财务会计是指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预算会计是指按照财政预算法和相关财政制度,进行年度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
二、会计核算方法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现金和确认制。
现金会计主要强调货币资金的核算,确认制是指将收入和费用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计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如政府专户资金等,按照自行核算和独立账务处理的原则进行核算。
三、会计准则和准则适用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是指行政单位会计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基本准则、会计处理和报告准则。
同时,根据行政单位的不同特点和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适用细则,确保会计准则的正确适用。
四、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是指对行政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算和报告的制度。
主要包括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执行决算等制度。
五、财务会计报告制度行政单位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审计和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借助会计信息化系统,实现财务信息的及时录入和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会计监督和审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监督和审计制度主要包括会计监督和审计的程序和要求。
会计监督主要由财政部门进行,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管。
审计由审计机关负责,对行政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最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讲解(财政)
整改落实跟踪管理
整改通知下达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明确 整改要求和时限。
整改情况跟踪
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 整改。
整改结果反馈
要求行政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整改结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和评估。
问责程序启动条件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
行政单位未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报 告编制等工作。
01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概述
制度背景与意义
01 02
适应财政改革需要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传统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已无法满足新 形势下的管理需求,新制度的出台旨在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提高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财政监督
新制度对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全面规范,使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 门能够更有效地对行政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详细讲解了财政预算管理的流 程和要点,包括预算编制、预 算执行、预算监督和预算评价 等环节,以及与新行政单位会 计制度的衔接和配合。
介绍了资产管理的基本概念、 原则和方法,包括资产分类、 计价、核算和处置等方面的内 容,以及与新行政单位会计制 度的关联和要求。
讲解了负债管理的基本概念、 原则和方法,包括负债分类、 确认、计量和偿还等方面的内 容,以及与新行政单位会计制 度的对应和衔接。
反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管理情况,包 括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
财务分析指标体系构建
01
02
03
财务指标
包括财务效益指标、资产 运营指标、偿债能力指标 等,用于评估行政单位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非财务指标
考虑行政单位的特点,引 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非财务指标,全面评价行 政单位的绩效。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会计科目和报表对照表
金蝶财务软件安装维护服务-会计实操文库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会计科目和报表对照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1。
行政事业单位最新会计制度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超级实用)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负债类三、净资产类四、收入类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的现金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人员核收记账。
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 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详解
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详解一、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特点1.统一性: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是在国家财务管理体制的背景下,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统一,以确保其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2.独立性: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强调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的独立性,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岗位,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
3.真实性: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做到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虚报、隐瞒或篡改财务数据。
4.整合性: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将各项财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范围,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会计核算制度: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管理、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报表的编制等内容。
2.财务管理制度: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成本管理等内容,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财务报告制度: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周期编制财务报告,并依法向国家财政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财务信息,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4.财务监督制度: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包括内部财务监督和外部审计监督等内容,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5.费用管理制度: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费用管理制度,包括费用预算、费用核算和费用控制等内容,确保费用的科学管理和合理支出。
三、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规范财务管理: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能够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概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行政管理的变革,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本文将对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新会计制度的背景、主要特点和实施过程,同时也会对旧会计制度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新会计制度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行政单位的改革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我国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也亟需进行改革。
旧的会计制度在适应现代管理需求、提高行政单位财务透明度和规范财务报告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因此,新会计制度的出台被视为行政单位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主要特点1. 会计核算体系改革新会计制度的核心是建立规范、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实现行政单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新会计制度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2. 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入新会计制度强调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会计核算的范围。
通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对行政单位各项活动的监督和评估。
新会计制度要求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考虑绩效目标,将预算与绩效挂钩,促使行政单位在财务管理中更加注重绩效导向。
3.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和报送新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需要编制和报送资产负债表,以提供对行政单位财务状况的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资产负债表不仅是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行政单位经济实力和财务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
4. 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新会计制度通过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障行政单位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同时,新会计制度还规范了行政单位的用款管理、财务审计等,加强了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旧会计制度问题分析1. 缺乏绩效管理机制旧会计制度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旧制度更注重事后评价,缺乏对行政单位的全面监督和评估机制。
这导致了行政单位在财务管理中缺乏激励机制,不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收支管理1. 行政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或按照规定管理使用。
2.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按照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
三、会计核算1.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2.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财务报表1. 行政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2.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财务监督1.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2. 行政单位应当配合外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谎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与之前的财务管理规定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行政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配合外部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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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五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六条行政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七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八条行政单位会计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第十条行政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的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行政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监督和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行政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行政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全部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六条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行政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不同行政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不同行政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七条行政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资产第十八条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前款所称占有,是指行政单位对经济资源拥有法律上的占有权。
由行政单位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也属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资产。
第十九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以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在建工程是指行政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够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十条行政单位对符合本制度第十八条资产定义的经济资源,应当在取得对其相关的权利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
符合资产定义并确认的资产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以及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但依法经过资产评估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也未经评估,其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
第二十二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金额,应当根据无形资产原价和摊销年限确定。
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折旧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原价和折旧年限确定。
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等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四条行政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第二十五条行政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暂存款项、应付政府补贴款等。
应缴财政款是指行政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款项。
应缴税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国家税法等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付政府补贴款是指负责发放政府补贴的行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政府补贴接受者的各种政府补贴款。
第二十六条行政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行政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
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对符合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负债定义的债务,应当在确定承担偿债责任并且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时确认。
符合负债定义并确认的负债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行政单位承担或有责任(偿债责任需要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的负债,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第二十八条行政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承担的相关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五章净资产第二十九条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等。
财政拨款结转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财政拨款结余是指行政单位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剩余的财政拨款滚存资金。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是指行政单位除财政拨款收支以外的各项收支相抵后剩余的滚存资金。
资产基金是指行政单位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待偿债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第六章收入第三十一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三十二条行政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三条行政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第七章支出第三十四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拨出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拨付给所属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第三十六条行政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支付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八章会计科目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行政单位应当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进行的经济活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行政单位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经济活动的依据。
二、行政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三、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要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设;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或者自行减少、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四、按照财政部规定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相关折旧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规定不对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科目。
五、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行政单位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
第三十九条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如下: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借的现金,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或其他事项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商品或者其他事项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收到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支付受托代理的现金时,借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行政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